担保公司业务尽职免责制度

担保公司业务尽职免责制度
担保公司业务尽职免责制度

赤峰市汇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业务尽职免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担保业务工作管理制度,促进担保业务管理,明确工作尽职要求,促进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依据公司章程、业务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尽职免责制度是指当担保业务出现代偿等风险事项后,依据本制度规定,担保公司对从事担保业务调查、风险审查、合规审批、保后管理等各项业务活动的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履行了自己岗位职责,并根据工作人员尽职的情况,作出是否给予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的一项制度。

第二章业务工作尽职要求

第三条担保业务人员主要包括担保业务部、风险评审部、合规审查部的所有人员,公司实行担保项目部门责任制度,担保业务部对担保调查情况负责,风险评审部对发表的评审意见负责,合规审查部对审查的内容负责。

(一)担保公司业务部具体尽职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负责受理担保对象的担保申请和收集担保对象的基本资料、基本信息、财务信息及担保业务需要的其他信息等。

2.负责对担保队象的借款的用途及收集的资料进行初审,对担保对象的经营状况、资产负债、盈利能力、发展前景及反担保措施等方面进行实地调查,将实地调查情况、分析结果形成基本符合实际的书

面调查报告,得出的调查结论无重大差错。

3.对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担保的企业,提供该担保对象的反担保措施及抵(质)押资产清单,无重大遗漏。

4.依据合规部制定并经律师审核的法律合同文本,负责组织与合作银行及担保对象签署保证合同,无重大过错。

(二)担保公司风险评审部具体尽职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负责对担保对象的整体情况进行风险分析及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进行风险评价,基本符合实际,无重大差错。

2.负责对担保对象的整体情况进行风险分析及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进行风险评价,并出具风险评审意见,基本接近实际,无过分悬殊。

3.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证照与实际一致,无重大差错。

4.保后管理人员负责不定期对担保贷款项目进行保后管理,查看抵押物,并对在保企业划分风险级别,进行分险提示;负责拟定风险企业代偿和追偿方案,分级及时合理,方案切实可行。

(三)担保公司合规部尽职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依反担保手续、抵(质)押清单,制定法律合同文本,经律师审核后,交业务部与银行及担保对象签署的合同合法合规,无重大差错,担保对象缴纳担保费后,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前,对送审部门提交的担保材料,负责贷款担保材料的合规性审核、法律风险提示以及合同文本的审核、修改。合规审查部应认真审查担保材料,独立发表的意见基本符合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差错。

第三章业务工作免责要求

第四条当公司担保事项出现代偿等风险时,公司经检查监督和责任认定,业务部门和业务人员遵照本制度的业务工作尽职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应的管理制度勤勉的履行了职责,担保贷款发生风险,借款人(或实际用款人)还款能力下降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除业务部门和相关业务工作人员的全部责任。

(一)借款企业(或实际用款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主要经营者(或实际控制者)信用记录良好,无主观逃债意图,还款期内意外死亡或发生重大疾病导致企业经营困难的;

(二)因政府需要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不良担保项目;

(三)由于国家行业产业政策调整,使整体行业、产业出现风险,导致借款人经营困难的;

(四)抵(质)押物因市场原因自然降价或因不可抗力致使抵(质)押物全部或部分灭失的,经依法处置抵(质)押物所得价款或保险赔偿的金额不足以补偿抵(质)押贷款本息的;

第五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业务部门和业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免责:

(一)完全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贷款;

(二)彻底未按公司操作规程办理的担保贷款;

(三)根本未对客户信息资料进行核实,对明显异常情况未作进一步调查核实的贷款;

(四)完全未按照规定对抵(质)押物进行实地核查或抵押物评估严重失实,明显偏高偏低的担保贷款;

(五)能够办理而因人为原因未按规定依法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的贷款;

(六)长期未按制度实施保后管理,致使风险未及时发现、防范和控制的;

(七)发现客户重大变化和突发事件,未及时报告,未及时进行实地调查,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

(八)因业务人员吃、拿、卡、要等行为导致发生风险的担保贷款。

第四章附则

第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七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赤峰市汇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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