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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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桂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

容桂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

容桂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随着家长对幼儿教育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公办幼儿园因其较为稳定的教学质量和相对合理的收费标准,成为众多家长的首选。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与高效,容桂地区教育局特制定了以下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范本。

一、目标定位:本方案旨在为容桂地区的适龄儿童提供平等的入园机会,同时确保招生过程的透明化和规范化,让每一位家长都能清晰了解招生流程及相关政策。

二、招生原则:我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选拔合适的孩子入园,保障每个家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招生对象:本次招生主要面向容桂地区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时间:招生工作将于每年的春季启动,具体时间表将提前在各公办幼儿园及相关网站公布。

五、招生计划:根据幼儿园的规模和师资力量,制定合理的招生计划,确保每位孩子都能得到充分的关注和教育。

六、报名方式:家长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进行报名。

线上报名请登录容桂教育局官方网站填写相关信息;线下报名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七、录取标准:录取工作将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户籍、家庭情况等因素,确保录取过程的合理性。

八、公示与反馈:招生结果将在容桂教育局官方网站及幼儿园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家长如对招生结果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提出,我们将及时给予反馈。

九、注意事项:1. 家长在报名时需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任何虚假信息都将影响孩子的录取资格。

2. 请家长关注官方发布的报名时间和流程,错过报名时间将不再受理。

3. 幼儿园将对孩子的健康状况进行初步了解,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

十、后续安排:录取后,幼儿园将组织新生家长会,详细介绍幼儿园的教育理念、课程设置、日常管理等信息,并解答家长的疑问。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容桂公办幼儿园将为广大适龄儿童提供一个温馨、安全、有爱的学习环境,同时也让家长们放心,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在公平的基础上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我们期待与家长们的紧密合作,共同促进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苏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苏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苏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5.20•【字号】苏教〔2022〕8号•【施行日期】2022.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苏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幼儿园:《2022年苏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经报请苏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苏州市教育局2022年5月20日2022年苏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要求,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以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和苏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府〔2011〕4号)为指导,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完善学前教育阶段招生改革和公共服务体系。

坚持公益普惠,坚持规范管理,努力办好每一所幼儿园,满足区域内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园需求,确保公办幼儿园覆盖率在现有基础上持续巩固提高,确保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确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在原有基础上继续提高并达到政府责任要求。

二、招生原则1.坚持公办为主、公益普惠的原则。

强化政府主体责任,鼓励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

各级政府要主导学前教育布局规划,主导政策制度设计,优化配置辖区内各类学前教育资源,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和人口政策调整需求,补齐普惠性资源短板,新增教育资源重点向城镇、城郊结合部等人口集聚区倾斜,健全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正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理念的不断更新,家长们对于孩子早期教育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

公办幼儿园作为普及幼儿教育的重要力量,其招生工作不仅关系到幼儿园的声誉和发展,更是关系到社会公平与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

因此,制定一份科学、公正的招生工作方案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份精心构建的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范本。

一、招生原则本幼儿园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都有机会接受优质的幼儿教育。

同时,我们将遵循就近入学和便利家长的原则,为社区内适龄儿童提供优先入学的机会。

二、招生对象本次招生计划面向3-6岁的适龄儿童,特别关注经济困难家庭和有特殊需要的儿童,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三、招生宣传1. 利用微信公众号、社区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招生政策、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信息。

2. 组织开放日活动,让家长们实地参观幼儿园环境,了解教育教学理念和课程设置。

3. 通过家长会等形式,解答家长疑问,收集家长意见和建议,增强家园沟通。

四、报名流程1. 网上报名: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官方网站或指定平台完成在线报名。

2. 资料审核:工作人员将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现场确认:通过资料审核的家庭需带孩子到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包括身份验证、健康检查等环节。

4. 名单公示:最终录取名单将在幼儿园公告栏及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选拔机制1. 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公平选拔,确保每个孩子都有平等的机会。

2. 对于特殊情况的家庭,如烈士子女、残疾儿童等,将给予适当的照顾。

六、工作小组设立成立由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管理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整个招生过程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七、监督管理1. 邀请第三方机构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开通举报电话和邮箱,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招生工作的公信力。

八、后续服务1. 对新生家长进行入学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幼儿园的教育理念和日常管理。

公办幼儿园有春季招生方案

公办幼儿园有春季招生方案

公办幼儿园有春季招生方案随着春季的脚步渐近,家长对于幼儿教育的关注也日益增强。

为了满足广大家庭的需求,各地公办幼儿园纷纷启动了春季招生工作。

今天,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份公办幼儿园的春季招生方案范本,以便各位家长提前了解并做好准备。

正文:在这份春季招生方案中,首先引人注目的是招生对象和条件。

通常,公办幼儿园会优先招收所在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即3-6岁的健康儿童。

具体年龄划分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不同,但总体上遵循这一标准。

此外,幼儿园还会考虑儿童的户籍情况、家庭住址等因素,确保招生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接下来,是关于报名时间与流程的说明。

一般而言,春季招生的报名会在每年的初春开始,具体的报名时间通常会在春节后的工作日公布。

家长可以通过登录当地教育局官方网站或直接前往幼儿园了解具体的报名日期和时间。

报名流程通常包括线上预报名、现场确认资料、面试评估等环节。

家长们需要准备好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明、疫苗接种证明等相关证件,并按照公告的时间安排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在选拔标准方面,公办幼儿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儿童的年龄、健康状况、家庭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一些幼儿园可能会通过简单的面试或游戏互动来观察儿童的基本能力和性格特点,以此作为是否录取的参考。

但需要强调的是,所有的选拔过程都不会涉及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以确保不给孩子和家庭带来不必要的压力。

此外,公办幼儿园在招生方案中还会特别强调教育理念和培养目标。

这些幼儿园倡导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方式,注重培养儿童的自主性、创造性和社会性。

在日常教学中,教师会根据儿童的兴趣和特点,设计丰富多样的活动课程,旨在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最后,为了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办幼儿园还会设立咨询电话和接待窗口,为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在招生期间,家长如有任何疑问,都可以通过这些渠道获得及时的解答和帮助。

总之,这份公办幼儿园的春季招生方案范本,不仅为家长提供了详细的报名指南,也展现了幼儿园对教育质量和公平性的高度重视。

幼儿园公办园招生工作方案

幼儿园公办园招生工作方案

幼儿园公办园招生工作方案随着社会对早期教育重视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长希望孩子能够进入质量优良的幼儿园接受教育。

在这样的背景下,制定一个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一份幼儿园公办园招生工作方案的范本,旨在确保招生过程的透明性和公平性,同时满足社区幼儿的教育需求。

一、招生原则本幼儿园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都有机会接受优质教育。

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教育政策和规定,确保招生工作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二、招生对象本次招生主要面向本区域内适龄儿童,即年满3周岁(含)至6周岁(不含)的儿童。

我们将优先考虑区域内户籍儿童的入园需求,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招收非本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根据幼儿园的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我们计划招收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的幼儿,共计100名。

各年龄段的具体招生名额将根据报名情况和教育资源合理分配。

四、招生宣传为了确保信息的透明度,我们将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招生宣传,包括:1. 在社区公告栏张贴招生简章。

2. 利用微信公众号、学校网站等网络平台发布招生信息。

3. 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向社区家长介绍幼儿园的教育理念和招生政策。

五、报名方式家长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1. 在线报名:通过幼儿园官方网站或指定的网络平台填写报名信息。

2. 现场报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幼儿园接待处进行报名登记。

六、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我们将组织专门的工作小组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审核通过的儿童将获得面试资格。

七、面试与录取1. 面试:面试将由幼儿园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的面试小组进行,主要考察儿童的基本能力和适应幼儿园生活的可能性。

2. 录取:根据面试结果和幼儿园的招生名额,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录取。

录取结果将在幼儿园公告栏和网络平台公示。

八、注册入学被录取的儿童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办理注册手续,并提交相关的健康证明等材料。

九、后续工作1. 对于未被录取的儿童,我们将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指导服务,帮助家长了解其他幼儿园的招生信息。

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幼儿入园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幼儿入园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幼儿入园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6.13•【字号】•【施行日期】2022.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幼儿入园工作的意见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巩固学前教育“双普”成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适龄幼儿入园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入园办法,规范各类型幼儿园招生秩序,确保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工作原则(一)区级主责。

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区域资源,做好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就近入园。

严格规范教育部门办园、乡镇办园和民办普惠园就近招生。

(三)统一规范。

统筹全区各类型幼儿园招生工作,区内各幼儿园均须按照我区招生要求,严格遵守招生时间和招生程序等规定,认真做好招生工作。

三、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区教委成立幼儿入园工作小组。

组长由教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教委主管领导和教育考试中心主管主任担任,学前科及考试中心相关人员任成员。

全面负责幼儿入园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维稳工作,加强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四、招生方式(一)入园条件凡年满3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具有平谷区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平谷区的适龄幼儿均可在我区登记入园。

1.本市户籍适龄幼儿(1)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户籍登记在各村的适龄幼儿,可就近到户籍所在地公办幼儿园登记入园。

具有城关地区户籍且城关有住房的适龄幼儿可就近到城关地区公办幼儿园登记入园。

在城关地区各居民小区仅有户籍或住房的适龄幼儿可就近到民办幼儿园登记入园。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5.05•【字号】•【施行日期】2022.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局直属有关单位:为做好2022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原则(一)属地管理。

落实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以区为主组织实施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免试入园。

遵循人户一致优先、相对就近入园,禁止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测查或者变相遴选生源。

(三)程序规范。

完善招生制度,规范招生程序,加强全程监督,提升招生工作可信度。

二、工作程序(一)制定招生计划(2022年5月)。

各区教育局指导辖区内各幼儿园在前期入园需求摸底基础上,按照核准的招生规模和班额,制定招生计划、招生公告及矛盾纾解方案。

(二)发布招生公告(2022年6月上旬)。

各幼儿园采取线下张贴、线上推送等方式,发布经所在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公告。

招生公告主要包括幼儿园办学基本情况、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报名时间、录取方式、收费项目及标准、咨询方式等信息。

招生公告的发布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充分保障适龄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知情权。

招生公告发布期间,各幼儿园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为适龄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常青花园社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经市教育局核准后由各幼儿园发布。

(三)组织入园登记(2022年6月下旬)。

各幼儿园按照便民利民、规范高效的总体要求,优化入园申请登记流程,精简核验证明材料。

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灵活采取网上、现场等形式组织入园申请登记,坚决防止出现因招生工作导致的人员聚集。

入园申请登记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便于适龄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充足时间安排入园申请登记办理事宜。

宜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

宜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

宜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随着宜城城区家长对幼儿教育质量的日益重视,公办幼儿园作为优质教育资源的代表,其招生工作备受关注。

近日,宜城教育局正式发布了本年度城区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方案,旨在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与高效。

以下是该方案的详细内容。

一、招生原则本次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都有机会接受优质的学前教育。

所有招生活动均在社会各界和家长的监督之下进行,保证过程透明。

二、招生对象本次招生面向宜城城区内年满3周岁至6周岁的适龄儿童。

具体年龄划分以儿童身份证或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三、招生计划根据各公办幼儿园的规模和办学条件,结合往年报名情况和社区需求,制定合理的招生计划。

计划中包括总招生人数及各年龄段的招生名额,确保各类资源的合理分配。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家长可通过“宜城教育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每年的X月X日至X月X日。

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五、录取流程1. 资料审核:教育部门将对提交的儿童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年龄要求及其他相关条件。

2. 抽签程序:对于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的幼儿园,将采用电脑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园名单。

3. 公示结果:抽签结果将在“宜城教育平台”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 办理入园:被录取的儿童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完成入园手续的办理。

六、注意事项1. 每位儿童限报一所幼儿园,重复报名将取消资格。

2. 家长提供的儿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

3. 请家长密切关注“宜城教育平台”的相关通知,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七、后续服务与支持宜城教育局将为家长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并设立专门的投诉渠道,以便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同时,教育局还将对幼儿园的办学情况进行监管,确保教育质量。

八、结语宜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的发布,是教育部门为了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而做出的努力。

通过这一方案的实施,不仅能够为家长们提供一个明确、透明的招生指南,也为孩子们的未来教育之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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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征求意见稿)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等法规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维护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现就做好我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幼儿园招生工作,坚持以公平、公开、公正、合法规范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开进行。

(二)幼儿入园年龄原则上为3周岁。

(三)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其招生应首先满足学前三年本地户籍人口适龄幼儿及符合我区统筹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资格的非本地户籍人口适龄子女入园。

(四)在有空余学位情况下有条件的可举办托儿部(班)。

(五)幼儿入园坚持免试入园的原则,不得进行测试。

(六)幼儿园应拿出一定比例的学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或其他方式)进行分配。

二、招生方式
(一)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在优先考虑小区业主子女入园(购买二手楼业主,该居住单元原业主必须没有小孩在对口幼儿园就读方符合条件)的基础上,有剩余的学位采取现场公开抽号的方式决定。

1.招生对象: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及符合我区统筹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资格的非本地户籍人口适龄子女入园。

2.招生办法:教育部门办园现场公开抽号的方案、流程等由各园举办单位会同幼儿园具体制订,并组织实施。

通过现场公开抽号产生的录取名额,在指定期限内,由幼儿家长持报名参与现场公开抽号的身份证、户口薄予以确认,名额不得转让。

(二)企业、事业单位等其他部门办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剩余学位应参照教育部门办园,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或其他方式)进行分配。

企业、事业单位等其他部门办幼儿园的招生名额,面向社会招生的比例,电脑派位(或其他方式)的方案、流程等由企业、事业单位等其他部门办幼儿园的举办部门会同幼儿园具体制订,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三)获各级财政资助(含奖补)的街、社区集体办幼儿园,应参照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拿出一定比例通过电脑派位(或其他方式)招生的原则,尽量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幼儿园的招生名额,面向社会招生
的比例,电脑派位(或其他方式)的方案等由幼儿园的举办部门会同幼儿园具体制订,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三、招生工作安排
(一)各幼儿园要切实做好招生准备工作。

根据所在区域适龄儿童情况和本园教育资源状况,合理制定本园招生计划。

坚持招生公示制度,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将本园办学类型、办学特色、新生年龄、招生人数和班数、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招生工作情况提前在园内公告栏张贴宣传,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本园网站公告。

各园招生计划于每年2月前报区教育局小幼科。

(二)为方便广大家长给子女选择就近、适宜的幼儿园入读,区教育局将在报名前一个月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本区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基本信息,包括本区域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有办园资格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名称、招生范围、人数等。

向社会公布本区教育部门办园的招生名额,面向社会招生的比例,现场公开抽号方案、流程、及录取确认程序等相关信息。

现场公开抽号的招生结果通过网页予以公布。

(三)幼儿园报名时间为每年5月第二个星期的星期六起一连两天。

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小区业主子女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第二个星期的星期六起一连两天。

各幼儿园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时间为每年6月中旬。

(四)幼儿报名时,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有效居住证明(房产
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等)、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资料,到幼儿园报名。

我区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现场公开抽号的报名方式另行通知。

(五)取得学位安排资格的幼儿在收到《入园体检通知书》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通过体检后,幼儿园将发出《新生录取通知》。

除此之外,严禁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各种考试或测查。

(六)新生入园后,幼儿园要做好新生在园学籍登记工作。

四、招生工作要求
区教育局要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做好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区域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安排和落实好幼儿园招生的各项工作,满足本区域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一)区教育局有关部门及时将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幼儿园和幼儿园主办单位,负责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与监督。

统筹本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根据幼儿园资源实际,认真审核幼儿园招生计划及宣传资料,合理核定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规模和人数,切实加强对本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积极引导幼儿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录取幼儿。

(二)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场所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

对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三)积极引导企业、事业单位等其他部门设置的幼儿园尽量扩大面向社会招生的范围,协调好非本地户籍幼儿入园工作。

(四)根据有关规定做好我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

(五)普通幼儿园应依法招收适龄轻度残疾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可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五、其他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相关法律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的,依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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