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住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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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办法

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办法

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员工集体宿舍的管理,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条件,制定以下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办法:一、宿舍分配1. 宿舍分配由公司负责,根据需要、岗位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合理的宿舍分配。

2. 分配宿舍时,应尽量考虑员工的个人意愿和室友关系,保障员工的隐私和自由选择权。

3. 分配宿舍后,应及时告知员工相关的宿舍规定和管理制度。

二、宿舍管理责任1. 公司设立专门的宿舍管理部门,负责员工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宿舍管理员具体负责宿舍楼的安全、卫生、设施维护等工作。

3. 宿舍管理员应定期进行宿舍检查,确保宿舍的卫生、设施和安全达到标准。

三、宿舍安全1. 宿舍楼内严禁吸烟、酗酒等危险行为。

2. 宿舍楼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易引发火灾的电器设备。

3. 宿舍楼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自改装宿舍电路等操作。

4. 宿舍楼内应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四、宿舍卫生1. 每个宿舍成员都应对宿舍的卫生和整洁负有责任。

2. 每个宿舍成员应按时参与宿舍的集体卫生清洁,保持宿舍的整洁。

3. 宿舍楼内设有垃圾分类桶,宿舍成员应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

五、宿舍设施维护1. 宿舍成员应爱护宿舍内的设施和财物,不得故意损坏或私自搬动宿舍内的设备。

2. 宿舍成员发现设施故障或者问题,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

3. 负责维修的部门应及时处理宿舍设施的故障,并定期检查维护。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宿舍纪律和管理办法的员工,宿舍管理员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宿舍调整等。

2. 对于严重违反宿舍纪律和管理办法的员工,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停职、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以上为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通过有效的管理,将能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活力。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及办法精选7篇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及办法精选7篇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及办法精选7篇职工宿舍管理制度及办法精选(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员工宿舍人员出入手续情况登记、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入住与退房相关手续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4.1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请住宿。

4.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携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当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保卫人员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如房间钥匙等)移交手续,并于当日内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员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公司为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员工必须严格服从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况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第八条宿舍评出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员必须服从舍长的`有关安排,不服从者将依规定处罚。

第九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第十条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2024职工宿舍管理办法

2024职工宿舍管理办法

职工宿舍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使职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环境及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息场所,规范职工宿舍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住宿职工共同遵守。

第二条申请住宿条件1、所有与某某签署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未婚职工及正式未婚职工。

2、实际家庭居住地为外省市或常住地为北京远郊区县(延庆、平谷、密云、怀柔)及北京周边近郊区县(门头沟、房山、昌平、大兴),且常住地到达最近的公共交通(地铁、公交)路程需要30分钟以上者。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1)患有传染性疾病者;(2)有不良嗜好者,包含嗜烟、酗酒、赌博、网瘾及其他不良习惯及爱好。

第三条申请入住程序符合申请住宿条件的职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经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申请退宿程序1、职工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宿请求,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衣柜、书桌等公用物品清理干净,将宿舍相关费用结清。

宿管人员或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需检查退宿职工所携出的物品(不含他人或公用)且配套设施运行良好、卫生情况经审核通过后,在没有产生任何人员及费用纠纷的情况下,批准退宿。

2、职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退休等情况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应于关系解除之日起三日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迁出职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衣柜、书桌等清理干净,将宿舍相关费用结清。

宿管人员或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需检查退宿职工所携出的物品及卫生情况后,在没有问题的情况下,人力资源部批准退宿并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

3、在退宿过程中,迁出职工需在规定的三日内将私人物品带出,如三日后宿舍内仍有非公物品,公司有权处置此类非公物品且无任何形式补偿。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相关部门1、发现火情或危急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在不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前提下,要持灭火设施对初期火灾实施抢救,并及时通知京尚实创物业负责人并告知安保维稳部和人力资源部宿舍负责人。

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时,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宿舍负责人汇报。

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办法

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办法

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员工集体宿舍管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宿舍分配第一条宿舍的分配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歧视。

第二条宿舍的分配应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职级、家庭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安排。

第三条宿舍的分配应根据员工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第四条宿舍的分配应建立明确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和分配环节,确保公开透明。

第三章宿舍规划与设计第一条宿舍的规划与设计要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宿舍的安全、舒适和卫生。

第二条宿舍的布局应合理,能够满足员工的基本居住需求。

第三条宿舍的建筑材料和装修要符合相关标准,杜绝污染和有害物质的使用。

第四条宿舍的设施和设备应齐全,包括床、衣柜、桌椅、热水器等基本生活设施。

第四章宿舍管理第一条宿舍的管理属于公司的职责范围,应有专人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

第二条宿舍的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及时处理宿舍相关事宜。

第三条宿舍的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包括入住登记、安全检查、卫生清洁等方面。

第四条宿舍的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宿舍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

第五章宿舍安全第一条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应得到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条宿舍区应设置安全防范设施,包括门禁系统、监控设备等。

第三条宿舍区应制定火灾防控措施,保证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宿舍区应配备专业的保安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章宿舍卫生第一条宿舍区要保持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清洁。

第二条宿舍区要配备垃圾桶和垃圾箱,并定期进行清理和更换。

第三条宿舍区要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加强废弃物的回收与处理。

第四条宿舍区要设立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通风、消毒、杀虫等。

第七章宿舍换房与退房第一条员工在特殊情况下可申请换房,但需提前一定时间向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经正式批准。

第二条员工在离职或调离工作岗位后,应及时办理退房手续,并归还钥匙和宿舍内物品。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范本6篇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范本6篇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范本6篇员工宿舍管理制度1一、住宿和退宿制度1、员工宿舍由会所统一管理,所有住宿员工必须从会所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2、新员工到办公室、行政部办理住宿登记手续;3、员工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客人;4、员工住宿所用床上用品(床单、空调被、枕头、蚊帐等物品)可自行购买;5、员工离职须持有关部门的通知到办公室、行政处输财产移交验收等手续,员工因故停职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职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6、员工离职必须在3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员工宿舍者,会所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7、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员工,如有室内员工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员工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8、员工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寝室长请假并由主管签字办理书面离宿手续,办好由主管同意的请假审批表交宿舍管理员。

二、员工宿舍纪律要求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上班,并穿好工作服,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2、在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3、员工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员工不得串宿舍,员工不得带非会所人员进宿舍楼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员工的东西;4、员工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主管请假并签名,将请假表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5、在上班时间,员工未经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宿舍的要有主管同意批条;6、严格遵守会所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7、晚上下班后,员工应在十分钟内关好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会所,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8、员工要严格遵守公民行主规范,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员工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主管反映;严禁携带有毒、有害和腐朽颓废、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违者按有关条例处理;9、未经允许不拆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归还;10、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11、住宿员工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训,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12、全体员工和员工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明灯、长流水现象。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5篇)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5篇)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本司人员于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眷住宿。

4.需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工作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____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各宿舍统由所在驻港经理或业务经理或总经理、业务副总指定人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遇有风雨雪)。

3.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家庭电话号码……)。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分管行政的副总:(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公司需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八条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有关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九条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1.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2.卧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____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化验室除外)____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精选6篇)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精选6篇)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精选6篇)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办法。

二、范围: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一)、住宿管理1、住宿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物,须罗列清单,经员工个人与行政人事部清点确认后签字。

入住人员只限员工及其亲属(具体细则参考《员工借宿管理办法))。

2、住宿员工不得将宿舍转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员。

3、住宿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

员工离开宿舍须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注意保管,遗失自行负责。

4、住宿员工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内设施,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须折算赔偿。

5、宿舍所耗费的水、电费用,超出公司配额由员工承担。

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6、住宿员工退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清点财物。

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折算赔偿。

7、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桌椅、玻璃、卫浴设备、管道、门窗、床铺等)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住宿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处罚。

8、公司领导或行政人事部如在合适时间检查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相关整改建议。

(二)、纪律管理1、住宿员工必须按时就寝,晚上22:00后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或在异性宿舍逗留。

2、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酗酒、打架、偷盗、赌博、吸毒、等不良活动。

3、电视、音响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不妨碍他人安宁为原则。

?4、住宿员工晚上外出最迟应于24时前返厂,24时后返厂须在保安室登记,并不得在宿舍发出扰人声响。

5、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外或室内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6、住宿员工不得破坏宿舍区任何公共设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

7、未在厂内住宿员工在宿舍区活动时亦须遵守所有规定。

(三)、安全管理1、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1500W以上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炉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漏电电器。

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集体宿舍的管理,提高员工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集体宿舍的管理。

第三条员工集体宿舍是指公司在用于员工居住的专门设立的宿舍楼或区域。

第四条员工集体宿舍的管理目标是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保障员工的安全和生活质量。

第五条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建立健全员工集体宿舍管理的工作制度。

第六条员工集体宿舍的管理要注重科学、民主、规范、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员工集体宿舍的管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约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管理规章制度。

第八条员工集体宿舍的管理要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居住环境,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第二章宿舍的分配和使用第九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宿舍资源,并确保宿舍分配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第十条宿舍的分配原则是以员工居住需求和工作所在地为基础,按照“公正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

第十一条宿舍的使用权属于公司,员工只享有使用权,不得将宿舍转租或转让给他人,各种形式的改建、扩建和分隔等行为均不得擅自进行。

第十二条员工在宿舍内应按照规定居住,不得从事危险、违法、违纪行为,并要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第十三条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和危险物品,如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品等。

第十四条员工应保持宿舍内外的环境整洁,做到不乱丢垃圾、不随意涂写乱画,并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

第十五条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休息,不得扰乱他人休息。

第十六条员工应保持宿舍内的安静,不得大声喧哗、高声唱歌、放音乐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第十七条宿舍内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进行赌博、聚众赌博等不良行为。

第十八条员工应爱护宿舍设施设备,不得损坏宿舍内的财物,如有损坏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第三章安全保障和消防防护第十九条公司将制定员工集体宿舍安全保障制度,定期检查宿舍设施设备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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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及外来人员住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工公寓、厂区招待所、服装公司集体宿舍及公司临时用于员工住宿场所的管理。

第二条职工公寓由企管部统一管理,各分公司事务员协助对所属员工宿舍的管理;老厂区招待所和服装公司集体宿舍(含员工集体住宿临时场所)由服装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二章申请住宿的条件和程序第三条申请住宿的基本条件:家庭住所距公司上班地点8 公里以上的员工。

符合基本条件,由员工个人申请,经同意可安排住宿。

第四条符合基本条件的管理人员,可申请居住管理人员集体宿舍、双人间、单人间宿舍。

第五条申请程序:本人申请,分公司(部门)初审,报公司企管部(或授权厂区办公室)核准。

第六条住宿申请分公司由事务员,部门由经理受理、初审,经部门、分公司经理签字后,交企管部(或服装公司办公室)审核安排。

第七条公司核准的原则:贴切实际(根据房源、申请人岗位重要程度和个人业绩)、适时调整、从严把握。

第八条因发生职位变迁、人员性质变化等原因,应重新办理申请住宿手续。

第三章宿舍配置与定员第九条公寓区宿舍配备床、壁橱、桌凳、棕帚、畚箕、纸篓、厕刷等设施;服装公司租住的集体宿舍根据情况配备床、棕帚、畚箕等设施。

第十条职工公寓接待来客的标准间、老厂区招待所配备床上用品和热水瓶、衣架、面盆、脚盆等简单的生活用品。

员工正常住宿生活用品自备。

第十一条职工公寓集体宿舍定员15 人/间,管理人员集体宿舍定员5 人/ 间;服装公司集体宿舍根据宿舍大小确定住宿人数。

第四章宿舍管理员第十二条职工公寓、服装公司员工住宿相对集中的场所设宿舍管理员。

宿舍管理员由企管部或授权厂区办公室管理与考核。

第十三条宿舍管理员的职责:(1)负责宿舍安全、治安的检查和环境卫生、秩序的管理;(2)打扫宿舍内外公共区域、外来人员住宿房间;(3)公用设施及公司财产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查处或汇报;(4)督查、考核住宿人员执行住宿管理规定情况;(5)调解住宿人员的各种纠纷,帮助住宿人员解决困难;(6)传达公司有关规定,反映住宿人员的要求。

(7)为来客提供住宿引导、打开水等服务;(8)房间钥匙的发放登记管理;(9)水电抄表计算与报告;(10)出具离宿证明。

住宿员工离开公司或终止在公司住宿时,应将钥匙(门、壁橱)交给宿舍管理员,由宿舍管理员到房间清点配备的物品,出具离宿证明,方可办理离厂的其他手续。

第十四条对宿舍管理员工作的督查和业绩考核由企管部或授权厂区办公室会同相关分公司事务员等一起实施。

第五章舍长第十五条集体宿舍由宿舍全体员工民主选举舍长或委任舍长协助管理。

第十六条舍长职责:(1)负责与本宿舍相关事务的管理,协助管理员工作;(2)安排本宿舍人员卫生值日,并督查;(3)负责有关制度的监督、执行等;(4)关心舍友,沟通、协调、处理本宿舍人际关系;(5)管理好本宿舍公共财产;(6)抓好本宿舍的安全、治安防范工作。

第十七条每年对舍长进行一次测评,对称职的舍长给予适当的津贴。

调换不称职的舍长。

第六章住宿管理第十八条员工须按指定的床位住宿,不得擅自挪动床位,不得私自调整。

第十九条员工要遵守作息时间,过早起床、过晚到宿舍时要轻手轻脚,不得大声喧哗、粗手粗脚,影响他人休息。

晚上11 点以后不得开电视机、音响等影响他人休息。

违者,罚款10 元。

第二十条禁止男、女宿舍间串门逗留,影响他人休息。

违者,罚款20 元第二十一条住宿人员应遵守安全用电规程,严禁私拉乱接,确需接电的,可申请由公司派电工操作,违者罚款50 元,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第二十二条住宿员工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禁止在宿舍内吵架、斗殴,违者每次罚款50 元。

第二十四条公寓内禁止停放车辆,违者,予以10 元罚款。

第二十五条住宿员工应保持宿舍环境整洁,被子叠放整齐,个人衣物、鞋帽、毛巾、热水瓶等生活用品放置在指定地点,不得杂乱堆放。

第二十六条企管部或厂区办公室每月组织一次员工宿舍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在宿舍区公布。

第二十七条住宿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如恶意破坏,按价2~10 倍赔偿,无法明确责任人的,集体分摊。

第二十八条集体宿舍住宿人员应加强防盗意识,不要将大额现金,贵重物品存放在宿舍,发生遗失,责任自负。

晚上就寝时应将房间门上好保险。

第二十九条集体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炊具、热得快、煤油炉、煤气灶等大功率电器及电吹风等易引起火灾的电、燃器具,一经发现,除电、燃器具等予以没收外,另处100 元罚款。

第三十条集体宿舍禁止使用蚊香。

夜晚停电时可以使用矿烛照明,但人员离开或就寝时应熄灭。

第三十一条集体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毯;单间使用电热毯的的,应主动到宿舍管理员处登记,不得使用劣质的电热毯,使用人离开时必须关闭电热毯电源,谨防火灾。

第三十二条集体宿舍员工晾晒衣物、鞋帽、蚊帐、床单、被罩或晒被子等应至指定的晾晒处,一般情况(除阴雨),不得将潮湿物品晾在室内或内阳台上。

第三十三条集体宿舍禁止留宿亲友,一经发现,处以50 元罚款。

第三十四条集体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违者处50 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严禁在宿舍内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产品,一经发现,处以200 元罚款。

第三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赌博,一经发现,处以200 元罚款。

第三十七条房间配备的棕帚、拖把、厕刷,六个月换新一次,畚箕、纸篓两年更换一次。

各宿舍的用品自行保管,未到更换期遗失或损坏的,自行配第三十八条凡宿舍内配备的开关、灯泡(管)、整流器、电扇、插座、水阀、龙头、水箱、电视机等自然损坏的,应报告宿舍管理员,以便安排维修或更换,不得自行拆卸。

第三十九条住宿员工需装璜、增加设施等需改变房间原貌或结构的,需先报公司同意,经批准后实施。

装璜与房屋整体结构连带的,离宿时不得拆除。

第四十条个人购置500W 以上大功率电器,需报公司同意,方可配置。

第四十一条凡申请宿舍但每月在宿舍住宿少于20 天者,将取消住宿资格第四十二条凡申请居住双人间、单人间宿舍的员工,须填写承诺书(见附页),公司根据房源、工作岗位、工作业绩等情况适时调整人员宿舍,住宿人员应自觉服从公司安排、调整和管理。

对拒绝服从安排和调整的,公司有权采取强制手段,直至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七章住宿费和水电费第四十三条公司对符合住宿条件的员工安排相应级别的宿舍,免收住宿费。

职工公寓、招待所单间免收住宿费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分公司副经理或相当职级以上的高层管理人员;(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管理人员;(3)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政工职称);(4)夫妇双方一方为本科以上学历的双职工家庭;(5)夫妇双方一方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双职工家庭;(6)夫妇双方达到或相当分公司、部门主管以上职位的双职工家庭;(7)经公司审核批准外聘的具有一技之长的技师;(8)经公司特批的其他人员。

第四十四条对不具备免收住宿费的条件,个人有要求入住的全员合同制员工,可根据房源情况,安排合住职工公寓、招待所单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减免一半住宿费用, 收取费用60 元。

(1)分公司、部门主管或相当职级以上的中层管理人员(两人合住);(2)本科生以上学历的管理人员(两人合住);(3)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两人合住);(4)夫妇双方一方为大专以上学历的双职工家庭;(5)夫妇双方一方有初级以上职称的双职工家庭;(6)夫妇双方一方达到或相当分公司、部门主管以上职位的双职工家庭;(7)经公司审核批准外聘的具有一技之长的技术骨干;(8)经公司特批的其他人员。

第四十五条对不符合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个人申请入住公寓或招待所单间的全员合同制员工,公司实施市场化运作,每间住房按市场价每月150元的八折收取住宿费120 元,住宿费随市场房租价格调整。

第四十六条住宿费每月结算,从工资中代扣。

不足半月按半月收费,超过半月按全月收费第四十七条工人集体宿舍水电费用,定额内每月人均一吨水、一度电的费用由公司支付,超额部分由住宿人员分摊。

水电费每月抄表结算,超额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第四十八条管理人员集体宿舍自付水电费,按人均摊,每月从工资中代扣第四十九条住宿职工公寓、招待所单间的员工自付水电费,水电费每月抄表按实收费,从工资中代扣。

两人同宿一间的,水电费各承担一半。

第八章外来人员住宿第五十条公司来客安排在职工公寓单间住宿,由企管部批准,免收住宿费。

第五十一条部门或分公司来客或跟单员或因工作需要在公司住宿,凭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经部门、分公司经理同意,可安排住宿。

入住时,先到财审部(或厂区办公室)交纳住宿押金,凭工作联系单到宿舍管理员处领取房间钥匙;退房时,凭宿舍管理员出具的离宿证明到财审部(或厂区办公室)开票结账。

第五十二条外来人员住宿每人每天收取住宿费30 元,空调房间加收10 元。

住宿期间,损坏公司财产的,照价赔偿。

第九章住宿补贴第五十三条符合安排免费或优惠住宿条件的人才,经公司同意在外租房住宿的,公司可给予住宿补贴。

第五十四条补贴标准:符合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每人每月补贴80 元;符合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每人每月补贴40 元。

第十章附则第五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江苏** 服饰有限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住宿管理办法(试行)》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职工公寓住宿申请表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职工公寓招待所住宿人员承诺书我申请入住江苏** 公司职工公寓招待所,自觉服从公司的安排和管理,严格执行《江苏** 服饰有限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住宿管理办法》。

承诺人:20 年月日职工公寓招待所住宿人员承诺书我申请入住江苏** 公司职工公寓招待所,自觉服从公司的安排和管理,严格执行《江苏** 服饰有限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住宿管理办法》。

承诺人:2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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