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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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开始向各方征求意见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开始向各方征求意见
协会 可 以通过 中立者 的地位 介绍 国 内外 、行业 内外
专业化 管理 的模式 不仅能 够在 民航机 场建设 中被 广
泛采用 ,而且 还会不 断发扬 光大 。
建设管 理 的先 进经验 ,从 而推动专 业化 管理在 民航
《 程 总承 包 合 同示 范 文本 》 开 始 向各 方征 求 意 见 工
在 行业 内创 造适 合 专 业 化 管理 模 式 推 广 的 良好 环 境 ,协调业 内从事 专业化 管理 的企 业所 面临 的政 策

是坚 持人才竞 争 战略 ,加 强人才 培养 ,培养
大批企 业所需 要 的项 目经 理 、设计 经理 、采 购经
理 、施工 经理 、控制 经理 、财务经理 以及合 同 、商 务 管理等方 面 的人 才 ,以适应 民航机 场建设 市场 的 需要 ;二是 加强服 务理 念 ,创 造条件 ,拓展 服务 功
o 年 1月 ,受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住 房 和 城 乡 征求 意见稿 。
建设 部 、国家工商 行政管 理总局 委托 ,由中国勘 察
设计 协会建设 项 目管理 和工 程总承 包分 会 、中 国石 油和化 工 勘 察设 计 协 会 组 织 有 关 专 家 组 建 成 《 工
《 示范文 本》 已由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住 房 和城 乡 建 设部 办公厅 、国家 工商 行政 管理总局 办公厅 联 合
3 .行 业协 会 是 专 业 化 管理 在 民航 推 广 的推 动
力量
专有 技术 和专利技 术 ,依靠技 术 占领市场 。
可 以相 信 ,通 过 民航 业 内各 方 面 的共 同努力 ,
行业 协会是联 系政 府及业 主 的纽 带 ,是 业 主问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0版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0版
7.1交通运输7..0..
7.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2
7.3现场合作7..4..
7.4测量放线7..4..
7.5现场劳动用工7...5..2..
7.9临时性公用设施8...3.
7.10现场安保8..4..
7.11工程照管8..5..
第8条工期和进度8..5..
附件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征求意见稿)
说明
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 维护合 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 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建 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 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XXXX-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 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 由合同协议书、 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
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 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 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合同生 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8.1开始工作8..5..
8.2竣工日期8..6..
8.3项目实施计划8...6.
8.4项目进度计划8...7.
8.5进度报告8..9..
8.6提前预警9..0..
8.7工期延误9..1..
8.8工期提前9..3..
8.9暂停工作9..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函

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 。为规范工程总承包合 同管 持政府组织 、 专家领衔 、 部门合作 、 公众参与、 科学决 理, 促进工程总承包发展 , 该部起草 了《 工程总承包 策的工作方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前 , 由国土资 合 同示范文本》 征求意见稿 ) ( ,并开始征求修改意 源行政主管部门对现行规划进行评估 ,开展基础调 见。 该征求意见函要求 ,修改意见须 于 20 09年 3 查、 重大问题研究等前期工作。 《 办法》 规定 ,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 ,
工程项 目应 当严格执行 节能产 品政府优先采 抗旱机具 的积极性 ,在安排补贴资金时要 向受旱灾 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在确定工程总包单位时 , 采购人 区倾斜 , 并优先保证农民购买抗旱机具 , 提高抗旱保 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应 当 明确 落实节能政策 苗农业机械装备的支撑能力 。 要求。 农业部要求 , 加强抗旱机具质量价格监管。 严格 执行补贴机具选型制度, 严把抗旱机具选型质量关。
稿) 意见的 。 函”
该征求意见函指出 ,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 , 是 程建设管理水平、 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 规范建
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实施
国土资源部 日 出台 《 前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 办法》 规定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 应当坚
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 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 审查办法》 以下简称《 ( 办法》 , )主要内容如下:
月1 5日前 以书面形式分别反馈至住房和城乡建设 对涉及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区域和城乡协调 、 土
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 地节约集约利用等重大问题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
范管理司。 当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专题研究和论证 。对直

<工程合同>最新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工程合同>最新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工程合同)最新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订工作课题组2010.12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6.计价方式与签约合同价格本合同采用计价方式为金额:万元人民币(小写)7.组成合同的文件7.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合同协议书及合同附件;(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果有);(9)其他合同文件。

7.2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10.合同生效10.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10.2合同订立地点:10.3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 一般约定 (7)1.1 词语定义 (7)1.2 语言文字 (10)1.3 法律 (10)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0)1.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1)1.6 联络 (11)1.7 权益转让 (12)1.8 严禁贿赂 (12)1.9 化石、文物 (12)1.10 知识产权 (12)2 发包人 (13)2.1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 (13)2.2 现场进入权 (13)2.3 许可或批准 (14)2.4 发包人付款能力证明 (15)2.5 发包人人员和其他承包商 (15)3 承包人 (15)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5)3.3项目经理部 (16)3.4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17)3.5 承包人现场查勘 (17)3.6 分包 (17)4 监理人与造价咨询人 (18)4.1监理人的权利 (18)4.2监理人员 (18)4.3监理人的指示 (19)4.4 确定 (19)4.5造价咨询人 (20)5 工程材料与设备 (20)5.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设备 (20)5.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设备 (20)5.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 (20)5.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21)5.5材料与工程设备专用于工程 (21)5.6 交通运输 (21)6 施工准备 (22)6.1 开工通知 (22)6.2 施工组织设计 (22)6.3 开工准备 (22)7 进度与工期 (23)7.1 合同进度计划 (23)7.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24)7.3 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 (24)7.4 不可预见事件 (24)7.5 承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 (24)7.6 逾期竣工违约金 (24)7.7 暂停施工 (24)7.8 提前竣工 (25)8 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 (25)8.1 安全文明施工 (25)8.2 员工权利与职业健康 (26)8.3 环境保护 (27)9 变更 (27)9.1变更的范围 (27)9.2提请变更的主体 (27)9.3变更程序 (28)9.4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 (28)9.5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 (29)9.6 暂列金额 (29)9.7 暂估价 (29)9.9 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30)9.10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30)9.11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30)10 计量与支付 (30)10.1 工程价款的约定 (30)10.2 单价子目的计量 (31)10.3 总价子目的计量 (31)10.4 预付款 (32)10.5 工程进度付款 (32)10.6 质量保证金 (33)11 竣工结算 (34)11.1 竣工付款申请 (34)11.2 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34)11.3 结清证明 (35)12 试验与检验 (35)12.1试验 (35)12.2 隐蔽工程验收 (36)12.3 中间验收 (36)13 竣工验收与工程试车 (37)13.1竣工验收条件 (37)13.2竣工验收程序 (38)13.4重新试验 (38)13.5接收与部分工程的接收 (39)13.6 工程试车 (39)13.7 竣工清场与地表还原 (40)14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41)14.1缺陷责任期 (41)14.2 缺陷责任 (41)14.3保修责任 (42)15 工程风险与保险 (42)15.1 发包人风险 (43)15.2 承包人风险 (43)15.3 不可抗力 (43)15.4 保险 (44)16 合同违约 (45)16.1 发包人严重违约 (45)16.2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 (45)16.3 承包人严重违约 (45)16.4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 (45)16.5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46)16.6继续履行 (46)17 合同的终止 (46)17.1 当事人约定终止 (46)17.2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终止 (46)17.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终止 (47)17.4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终止 (47)18 索赔 (47)18.1承包人索赔程序 (47)18.2 监理人对索赔的处理程序 (48)18.3发包人索赔的程序 (48)19 争议的解决 (49)19.1和解 (49)19.2调解 (49)19.3 提请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49)19.4仲裁或诉讼 (50)19.5连续施工 (50)19.6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50)20 合同的生效 (50)20.1 一般规定 (50)20.2 附条件或附期限生效 (51)20.3 合同备案 (51)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对照解析新版《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54项条款修改!

对照解析新版《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54项条款修改!

对照解析新版《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54项条款修改!法说工程今天以下文章来源于建筑时报,作者盛媛来源:建筑时报声明:本公号专业分享转载来自:最高院、各院校教授、各地方法院、大咖律师等实务文章及指导性裁判案例,帮助各建设施工单位、房地产企业在实践中遇到疑难问题提供相互学习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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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投稿邮箱:****************12月9日,经广泛征求意见,新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时隔九年正式印发,此前《示范文本》的征求意见稿于6月8日发布,引起业内的广泛讨论。

一、正式《示范文本》与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对比相较于6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正式的《示范文本》的变动体现在多个方面:1.示范文本更具灵活性与现实性。

比如合同协议书中增加“计划竣工日期”;通用合同条件的一般约定中增加“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和“人工费”等;采用《价格指数权重表》,平衡由市场价格引起的成本变化。

1.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的进一步约束和规定。

比如规定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离开施工现场将承担违约责任,且明确不得兼职(含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增加“发包人的管理”章节,规定了发包人代表、工程师等内容。

1.进一步明晰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的责任界限。

比如隐蔽工程检查顺延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及费用增加由发包人承担;在施工时的环境保护方面,明确双方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方面,划清不可抗力的风险点,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在索赔方面,强调了双方的平等性。

1.利于设计单位承接工程总承包业务。

提出设计或施工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可以分包。

1.值得注意的是,示范文本中有多项条款的前提增加“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强化了专用条件的法律效力,保障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较,正式范本有54处具体变动: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合同工期中“计划开始施工日期”改为“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增加“计划竣工日期”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第1条一般约定与合同工期相对应,增加了“开始现场施工日期”的具体定义和解释。

住建部发文,就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

住建部发文,就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

住建部发文,就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加强城市规划市政
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健康发
展的意见》要求,加快推动工程总承包,完善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
住房和城乡国土资源部组织对《建设项目扩建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
本(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建设项目扩建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
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并于近日撰文征求意见。

据了解,《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承发包项目工程总
承包道路网活动,为推荐使用的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由合同协议书、
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3部分组成。

其中,合同协议书共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签
订时间、签订地点等内容,集中约定基本特征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
同权利义务。

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
房地产项目扩建工程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融资协议当事人的权
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20条,包括一般约定、发
包人、承包人、施工、工期等内容。

专用合同市场条件是合同当事人
根据当事者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
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服
务合同条件。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0年6月住建部新版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0年6月住建部新版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XXXX-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发包人的管理、承包人、设计、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施工、工期和进度、竣工试验、验收和工程接收、缺陷责任与保修、竣工后试验、变更与调整、合同价格与支付、违约、合同解除、不可抗力、保险、索赔、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目前实践中的通常做法,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基础性条款。

(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在编写专用合同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专用合同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件的编号一致;2. 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3. 对于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未列出的通用合同条件中的条款,合同当事人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可在专用合同条件中,以同一条款号增加相关条款的内容。

住建部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住建部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住建部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本示范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总承包的实际情况,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制定,供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当事人参考使用。

第二条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本示范文本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第四条本示范文本内容包括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

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本示范文本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定义和术语第五条本示范文本中所用术语定义如下:(一)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二)发包人:指向承包人委托工程总承包的一方,具有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主体资格。

(三)承包人:指承担工程总承包任务,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法人。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第六条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以下资料:(一)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建议书;(二)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等相关手续;(三)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要求、功能需求、技术标准等;(四)其他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资料。

第七条承包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编制工程总承包方案,包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方面的内容,并提交发包人审查。

第八条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总承包方案后,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第四章合同的主要内容第九条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工程名称、地点、规模、范围和内容;(二)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要求;(四)工程总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六)合同履行期限、终止和解除条件;(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八)其他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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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XXXX-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发包人的管理、承包人、设计、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施工、工期和进度、竣工试验、验收和工程接收、缺陷责任与保修、竣工后试验、变更与调整、合同价格与支付、违约、合同解除、不可抗力、保险、索赔、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目前实践中的通常做法,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基础性条款。

(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在编写专用合同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专用合同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件的编号一致;2. 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3. 对于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未列出的通用合同条件中的条款,合同当事人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可在专用合同条件中,以同一条款号增加相关条款的内容。

二、《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承发包活动。

三、《示范文本》的性质《示范文本》为推荐使用的非强制性使用文本。

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1)一、工程概况 (1)二、合同工期 (1)三、质量标准 (2)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2)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六、合同文件构成 (3)七、承诺 (4)八、签订时间 (4)九、签订地点 (4)十、合同生效 (4)十一、合同份数 (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 (6)第1条一般约定 (6)1.1 词语定义和解释 (6)1.2 语言文字 (13)1.3 法律 (13)1.4 标准和规范 (13)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4)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5)1.7 联络 (16)1.8 严禁贿赂 (17)1.9 化石、文物 (17)1.11 保密 (19)1.12 《发包人要求》和基础资料中的错误 (19)1.13 责任限制 (20)第2条发包人 (20)2.1 遵守法律 (20)2.2 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 (21)2.3 提供基础资料 (22)2.4 办理许可和批准 (22)2.5 支付合同价款 (23)2.6 现场管理配合 (23)2.7 其他义务 (24)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 (24)3.1 发包人代表 (24)3.2 发包人人员 (25)3.3 工程师 (26)3.4 任命和授权 (27)3.5 指示 (27)3.6 商定或确定 (28)3.7 会议 (29)第4条承包人 (29)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29)4.2 履约担保 (30)4.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1)4.4 承包人人员 (33)4.6 联合体 (36)4.7 承包人现场查勘 (37)4.8 不可预见的困难 (37)4.9 工程质量管理 (38)第5条设计 (39)5.1 承包人的设计义务 (39)5.2 承包人文件审查 (40)5.3 培训 (42)5.4 竣工文件 (42)5.5 操作和维修手册 (43)5.6 承包人文件错误 (44)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 (44)6.1 实施方法 (44)6.2 材料和工程设备 (44)6.3 样品 (48)6.4 质量检查 (49)6.5 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 (51)6.6 缺陷和修补 (53)第7条施工 (54)7.1 交通运输 (54)7.2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5)7.3 现场合作 (56)7.4 测量放线 (57)7.5 现场劳动用工 (58)7.6 安全文明施工 (58)7.7 职业健康 (61)7.8 环境保护 (63)7.9 临时性公用设施 (63)7.10 现场安保 (64)7.11 工程照管 (65)第8条工期和进度 (65)8.1 开始工作 (65)8.2 竣工日期 (66)8.3 项目实施计划 (66)8.4 项目进度计划 (67)8.5 进度报告 (68)8.6 提前预警 (69)8.7 工期延误 (70)8.8 工期提前 (72)8.9 暂停工作 (72)8.10 复工 (74)第9条竣工试验 (74)9.1 竣工试验的义务 (74)9.2 延误的试验 (76)9.3 重新试验 (77)9.4 未能通过竣工试验 (77)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 (78)10.1 竣工验收 (78)10.2 单位/区段工程的验收 (80)10.3 接收证书 (80)10.4 工程的接收 (81)10.5 竣工退场 (82)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 (83)11.1 工程保修的原则 (84)11.2 缺陷责任期 (84)11.3 缺陷责任 (84)11.4 缺陷修复后的进一步试验 (86)11.5 承包人出入权 (87)11.6 承包人缺陷调查 (87)11.7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87)11.8 保修责任 (88)第12条竣工后试验 (88)12.1 竣工后试验的程序 (88)12.2 延误的试验 (89)12.3 重新试验 (89)12.4 未能通过竣工后试验 (89)第13条变更与调整 (90)13.1 发包人变更权 (90)13.2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91)13.3 变更程序 (92)13.4 暂估价 (93)13.5 暂列金额 (94)13.6 计日工 (95)13.7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96)13.8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97)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 (99)14.1 合同价格形式 (99)14.2 预付款 (100)14.3 工程进度款 (101)14.4 付款计划表 (103)14.5 竣工结算 (104)14.6 质量保证金 (106)14.7 最终结清 (108)第15条违约 (109)15.1 发包人违约 (109)15.2 承包人违约 (110)15.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112)第16条合同解除 (112)16.1 由发包人解除合同 (112)16.2 由承包人解除合同 (115)16.3 合同解除后的事项 (118)第17条不可抗力 (119)17.1 不可抗力的定义 (119)17.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19)17.3 将延误减至最小的义务 (119)17.4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20)17.5 不可抗力影响分包人 (120)17.6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120)第18条保险 (121)18.1 设计和工程保险 (121)18.2 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 (122)18.3 货物保险 (122)18.4 其他保险 (122)18.5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123)第19条索赔 (124)19.1 承包人的索赔 (124)19.2 承包人索赔的处理程序 (125)19.3 发包人的索赔 (125)19.4 发包人索赔的处理程序 (126)19.5 提出索赔的期限 (126)第20条争议解决 (127)20.1 和解 (127)20.2 调解 (127)20.3 争议评审 (127)20.4 仲裁或诉讼 (129)20.5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129)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130)第1条一般约定 (130)第2条发包人 (133)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 (134)第4条承包人 (135)第5条设计 (138)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 (139)第7条施工 (140)第8条工期和进度 (142)第9条竣工试验 (144)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 (145)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 (146)第12条竣工后试验 (146)第13条变更与调整 (147)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 (148)第15条违约 (151)第16条合同解除 (152)第17条不可抗力 (152)第18条保险 (153)第20条争议解决 (154)专用合同条件附件 (156)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4. 资金来源:。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6. 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

计划开始施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

其中:(1)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2)设备购置费(含税):人民币(大写)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3)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4)暂估价(含税):人民币(大写)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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