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7:苏州市市区职工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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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住房补贴申请审批表

职工住房补贴申请审批表
职 工 住 房 补 贴 申 请 审 批 表
姓 申请人 配偶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申 请 人 家 庭 住 房 情 况
住房来源 购买公有住房 集资建房 单位委托合作建房 现无住房
建筑面积(M )
2
住房原产权单位
本人承诺上述数据填写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无条件退回所领
申请人签名:
申 请 人 单 位 意 见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配 偶 单 位 意 见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申 请 审 批 表
填表时间: 年 参加工 作时间 退休时 间
职务


(职 称)
享受面积
(M2)
住 房 情 况

注 部分产权 部分集资
全产权 全额集资
现租领住房补贴款。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名:

苏州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流程

苏州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流程

苏州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流程1.申请人必须是在苏州市常住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

The applicant must be a talent with a bachelor's degree or above who resides in Suzhou.2.申请人必须在苏州市就业或创办企业满半年。

The applicant must have been employed or started a business in Suzhou for at least six months.3.申请人必须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The applicant must have no records of violation of laws or disciplines.4.申请人必须在苏州市租住房屋。

The applicant must rent a house in Suzhou.5.申请人需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

The applicant needs to prepare relevant application materials.6.申请人需填写《苏州市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The applicant needs to fill out the "Suzhou Talent Rental Subsidy Application Form".7.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The applicant needs to provide copies of ID card, diploma, and work certificate.8.申请人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东身份证明。

The applicant needs to provide the house rental contract and the landlord's identification.9.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

苏州市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暂行)

苏州市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暂行)

苏州市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暂行)苏州市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暂行)一、总则(一)为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范围,规范住房保障制度,更好地解决本市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家9部门《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国家7部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江苏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政府令第50号)、《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政府令第51号)、《苏州市市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及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2008~2012年)》(苏府〔2008〕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对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住房保障,进行申请、审核、实施保障和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苏州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平江、沧浪、金阊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城市住房保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和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确认工作。

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城市住房保障工作。

区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辖区城市住房保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和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情况的复审工作。

市发改、公安、监察、民政、财政、劳动保障、建设、规划、房管、统计、物价、土地储备、公积金管理、总工会、税务、工商、国土资源、金融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市住房保障规划中的要求,做好涉及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情况的初审工作。

二、保障对象与条件(四)住房保障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苏州市市区户籍城镇户口满5年以上(含5年);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3.家庭收入为最低收入、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4.政府确定的其他条件。

(五)以下人员可计算为申请家庭的家庭成员:1.申请人夫妇及其同一户籍并共同生活的子女;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4.原同户籍的劳教或服刑人员;5.与申请人夫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且同一户籍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苏州工业园区购房一次性提取申请表

苏州工业园区购房一次性提取申请表

苏州工业园区购房一次性提取申请表说明:1、员工申请办理业务时填写本表一份。

2、本表适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甲类计划参保员工及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乙类计划参保员工。

3、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契约的签订时间为准。

4、业务办理时限:①购买新建普通住房或存量成套住房,需在房屋不动产销售发票开具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办理;②购买拆迁安置住房,需在拆迁部门不动产销售发票(或专用收款收据)开具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办理;③其他提取均需在规定票据开具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办理。

5、业务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中心出具审核表→会员至中心财务办理支出手续。

6、、会员购房正常退房的,应及时至中心办理退房申请,并将已动用金额归还。

7、购房一次性提取所需材料详见本表背面说明。

提供材料(除员工本人及配偶外的第三方不可代办):1、购买新建普通住房、存量成套住房、拆迁安置住房(1)公积金会员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苏州工业园区购房一次性提取申请表》(表H1)一份;(3)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支付首期房款的不动产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购买存量成套住房的需提供:存量房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不动产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需提供:拆迁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定销房安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拆迁部门开具的不动产销售发票(或专用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二份;(4)甲类参保人员申请动用住房账户和普通专户存储额且未留足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的,如有多个共同买受人,需提供所有买受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以及与任一买受人的关系证明:①夫妻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父母(含夫妻双方父母)、子女,需提供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

住房补贴证明(精选多篇)

住房补贴证明(精选多篇)

住房补贴证明(精选多篇)正文第一篇:住房补贴证明住房补贴证明住房补贴证明申请住房补贴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序号证明材料份数需要提供的材料1住房分配情况证明申请人与配偶各2份2申请人与配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2份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4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2份6退休证原件、复印件2份7申请人职务证明原件、复印件2份8已购建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2份9申请人已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或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10申请人有丧偶、离异、再婚等情况的,提供原配偶姓名及相关情况说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11申请人已死亡的提供全部合法继承人申领住房补贴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说明: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对申请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后,原件退还申请人,复印件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交市房改办。

申请住房补贴证明资料要求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簿、房改房两证(房产证、土地证)、最高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配偶单位房产管理部门盖章,如属外地调进的职工,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原单位所在地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的证明原件;3、如有自出赞助费,请提供收据原件;4、院级学科带头人或院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相关文件复印件;(用于加分)5、院级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不含院级);(用于加分)6、如租住公有住房,请提供租住证原件,建筑面积折算方法(苏州市房改办制定):非成套的住房建筑面积=使用面积*1.2;成套的住房建筑面积=使用面积*1.3【范文一】住房申请书后勤处:我于1994年毕业于××大学文学院,同年分配到××通信集团信息部工作,至今已工作满5年。

我今年年满27周岁,女友何岚与我同岁,符合晚婚年龄。

今年2月18日我们已申请并领到结婚登记证。

特向集团后勤处申请婚房一套。

请后勤处领导审批。

此致敬礼!申请人王××一九九九年×月×日【范文二】住房申请书住房管理办公室:我是我校××系的一名职工,妻子是我校××系的一位打字员。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区住房保障购房补贴发放规定》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区住房保障购房补贴发放规定》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区住房保障购房补贴发放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13.10.29•【字号】苏住建规[2013]10号•【施行日期】2013.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区住房保障购房补贴发放规定》的通知(苏住建规〔2013〕10号)各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根据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现将《苏州市区住房保障购房补贴发放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物价局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苏州市区住房保障购房补贴发放规定第一条为切实解决市区中等偏低收入及以下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让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中等偏低收入及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有更多的选择住房的途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1〕45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26号)和《苏州市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购房补贴是政府按照一定标准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中等偏低收入及以下住房困难家庭购买用于自住的普通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二手房)时发放的购房货币补贴。

购房补贴属于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保障形式。

第三条购房补贴对象为城区(姑苏区)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中等偏低收入及以下住房困难家庭(以下简称“申请人”)。

住房保障对象的申请、审查、资格认定按照住房保障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申请人”购买住房的范围为市区(不含吴江区)范围内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或姑苏区范围内的存量住房。

所购存量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

第五条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为市区住房保障人均面积标准(现为18 平方米)。

住房补贴证明(多篇范文)

住房补贴证明(多篇范文)

住房补贴证明目录第一篇:住房补贴证明第二篇:未发放住房补贴证明第三篇:无锡大学生住房补贴用人单位证明第四篇:茂名市申办住房补贴填表和提供证明材料说明第五篇:住房补贴通知正文第一篇:住房补贴证明住房补贴证明住房补贴证明申请住房补贴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序号证明材料份数需要提供的材料1住房分配情况证明申请人与配偶各2份2申请人与配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2份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4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2份6退休证原件、复印件2份7申请人职务证明原件、复印件2份8已购建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2份9申请人已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或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10申请人有丧偶、离异、再婚等情况的,提供原配偶姓名及相关情况说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11申请人已死亡的提供全部合法继承人申领住房补贴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说明: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对申请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后,原件退还申请人,复印件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交市房改办。

申请住房补贴证明资料要求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簿、房改房两证(房产证、土地证)、最高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配偶单位房产管理部门盖章,如属外地调进的职工,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原单位所在地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的证明原件;3、如有自出赞助费,请提供收据原件;4、院级学科带头人或院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相关文件复印件;(用于加分)5、院级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不含院级);(用于加分)6、如租住公有住房,请提供租住证原件,建筑面积折算方法(苏州市房改办制定):非成套的住房建筑面积=使用面积*1.2;成套的住房建筑面积=使用面积*1.3【范文一】住房申请书后勤处:我于1994年毕业于××大学文学院,同年分配到××通信集团信息部工作,至今已工作满5年。

我今年年满27周岁,女友何岚与我同岁,符合晚婚年龄。

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购房分期摊还申请表【模板】

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购房分期摊还申请表【模板】

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购房分期摊还申请表( 还贷期间一年二次提取 )同、贷款合同、住房还贷证明(银行盖章,有效期1个月),如前套住房在中心办理摊还申请且未办理终止的,还需提供前套住房贷款结清证明和房产证、土地证或房产证、土地证(已注销他项权证)(如已出售,提供易主证明),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购买二手房,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契税完税发票、购房发票、存量房买卖契约、贷款合同、住房还贷证明(银行盖章,有效期1个月),如前套住房在中心办理摊还申请且未办理终止的,还需提供前套住房贷款结清证明和房产证、土地证或房产证、土地证(已注销他项权证)(如已出售,提供易主证明),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在本中心办理该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加入摊还的,只需提供身份证、贷款合同、住房还贷证明(有效期1个月,在本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用提供),如前套住房在中心办理摊还申请且未办理终止的,需提供前套住房贷款结清证明和房产证、土地证或房产证、土地证(已注销他项权证)(如已出售,提供易主证明),以上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配偶代取或住房还贷证明为配偶姓名,则还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如买受人同一户口簿直系亲属提取的需另提供:同一户号户口簿、提取人与买受人身份证。

2、申请人因归还住房贷款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账户必须留存1个月缴存额,以上部分方可提取。

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间为一年两次,不规定月份。

保底金额可用于最后一次还贷。

3、本表一式三份,“中心”留两份,个人留一份,本表仅供申请人第一次申请摊还时使用,以后支取凭本人身份证和住房还贷证明(银行盖章)(有效期1个月)。

如配偶代取或住房还贷证明为配偶姓名,则还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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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职工姓名、配偶姓名栏必须手写签名。

2.教职工填写至“新购住房情况”栏;“补贴计算”栏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填写。

3.“补贴单位意见”由学院签批。

4.离婚职工如未再婚,配偶一栏填写原配偶信息;如离婚后再婚,配偶一栏填写现配偶信息。

离婚职工需将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一并上交。

苏州市市区职工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
说明:
1.须交验材料:属购房发放补贴的,购房合同办证联原件及复印件,或已购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和购房合同复印件。

2.表中凡有口符号的,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口内打“√”。

3.直接发放住房补贴的,“新购住房情况”栏可不填。

4.本表份数:属购房时补贴的一式五份,房产部门二份,国土部门、补贴单位及个人各一份;属直接发放住房补贴
的一式三份,房产部门、补贴单位、个人各一份。

单位地址:吴中大道致能大道1号(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周瑾联系电话: 6596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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