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
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药物过敏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降低药物过敏反应发生率,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科室、药房、检验科等部门。
三、职责1. 医生:负责询问患者药物过敏史,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并在医嘱单上注明过敏药物。
2. 药师:负责审核处方,对存在药物过敏史的患者,提醒医生注意,并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
3. 检验科:负责对患者进行药物过敏原检测,为临床诊断提供依据。
4. 护士:负责观察患者用药情况,发现药物过敏反应及时报告医生,并协助处理。
四、药物过敏管理措施1. 患者药物过敏史询问(1)在患者入院时,由医生详细询问患者及家属的药物过敏史,包括过敏药物名称、过敏症状等。
(2)如患者有药物过敏史,应在病历中详细记录,并在医嘱单上注明。
2. 药物过敏原检测(1)对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检验科应根据临床需求进行药物过敏原检测。
(2)检测结果应反馈给临床科室,以便医生调整治疗方案。
3. 药物使用(1)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充分考虑患者的药物过敏史,避免使用过敏药物。
(2)药师在审核处方时,应关注过敏药物的使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醒医生。
4. 药物过敏反应观察与处理(1)护士在患者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发现药物过敏反应及时报告医生。
(2)医生应立即停用过敏药物,根据病情给予抗过敏治疗,并通知检验科进行过敏原检测。
五、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药物过敏管理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药物过敏的认识和处理能力。
2. 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药物过敏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药物皮试管理制度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皮内药物试验管理制度一、总则1、医护人员在使用药品前,应详细询问以往用药史,应用后有无过敏症状,个人及家属有无药物过敏史或变态反应性疾病,并明示记载于病历(电子病历)或医嘱处方上。
2、根据药物说明书,对于使用前要求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必须做药物过敏试验,试验结果记入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并于处方医嘱上显示;药物过敏试验阳性者,禁用或慎用该试验药物。
3、不同药物过敏试验的方法按“药品说明书”或“临床用药须知”具体制定。
4、在使用药物过程中,如发现皮疹、瘙痒、胸闷等过敏症状,应严密观察或及时停药,同时填写“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报药学部。
5、凡证实病人对某药物过敏,应及时告知病人和家属,并在病历上明显标记该药物过敏。
二、适用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0年版)必须做皮试的药物:青霉素钠注射剂、普鲁卡因青霉素注射剂、苄星青霉素注射剂、氨苄西林钠(注射剂、胶囊)、阿莫西林(片剂、胶囊、注射剂)、哌拉西林钠注射剂、磺苄西林钠注射剂、胸腺素注射剂、破伤风抗毒注射剂、抗蝮蛇毒血清注射剂、玻璃酸酶注射剂、α-靡蛋白酶注射剂。
2、药品说明书有规定必须做过敏试验的。
3、皮试药物分类:(1)一种是常规皮试药物,包括青霉素类(注射剂和口服剂型)、链霉素、破伤风抗毒素、盐酸普鲁卡因、有机碘造影剂等。
无论药品说明书中是否说明要做皮试,这些药物在使用前必须做皮试。
(2)一种是容易过敏的药品,而药品说明书中又要求做皮试的药品(非常规皮试药物):某些头孢菌素类药物(如头孢曲松钠、头孢哌酮钠、头孢唑琳钠等)、胸腺肽注射液(过敏体质者需做皮试)、鲑降钙素注射液(可疑对本品过敏患者应做皮试)、等。
(3)其它需要做皮试的药物还有:注射用玻璃酸酶、抗蝮蛇毒血清。
三、预防药物过敏须遵循以下原则1、减少药物过敏反应危害的有效办法是在使用前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详细询问病人过敏史,药物使用过程中密切观察病人的反应,出现异常反应及早发现,及早处理。
医院皮试管理制度

医院皮试管理制度一、概述皮试是指在临床用药前进行的一种药物过敏试验,主要目的是检测患者对某种药物的过敏反应,以避免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医院作为临床药物应用的主要场所,必须建立健全的皮试管理制度,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临床科室,包括门诊、急诊、住院病房等。
三、皮试药物的管理1. 医院药品管理部门负责皮试药物的采购、储存和配发。
皮试药物应在药学部门进行管理,并按规定进行冷藏或冷冻保存,药品有效期即将到期时,应及时通知相关科室进行处理。
2. 临床科室的负责人要对皮试药物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3. 皮试药物的配发应严格按照患者的医嘱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或调整用药剂量。
四、皮试操作规范1. 执行皮试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严格按照医院规定的皮试操作程序进行。
2. 执行皮试的医护人员应佩戴手套,并在操作完成后立即洗手。
3. 在进行皮试前,应充分了解患者的过敏史和病史,严格按照医嘱要求进行皮试操作。
4. 在皮试操作过程中,应随时观察患者的反应情况,一旦出现异常反应,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处理。
五、皮试结果的记录和报告1. 执行皮试的医护人员在操作完成后,应及时记录患者的皮试结果,并在患者病历中详细记录相关信息。
2. 针对皮试结果异常的患者,应及时向主治医师报告,并根据医嘱进行处理。
3. 医院应建立皮试结果的归档管理制度,确保皮试数据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六、患者教育和告知1. 在进行皮试前,应对患者进行相关的药物过敏知识教育,告知患者皮试的目的、过程和可能的风险。
2. 在进行皮试操作时,应告知患者皮试的结果及可能的后续处理方案,以及如何避免引起过敏反应的方法。
3. 对于皮试结果呈阳性的患者,应向患者详细解释,告知其对该药物的过敏反应,并避免再次暴露。
七、质量控制和评估1. 医院应定期对皮试操作过程进行质量评估,对医护人员的操作技能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皮试操作的规范和安全。
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

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一、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实验过程,减少患者发生药物过敏的风险,保护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通过建立良好的管理制度,加强对药物过敏的预防和处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
二、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的内容1.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临床实验项目中涉及药物使用的研究。
2.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医院药理部门负责制订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并负责对全院临床实验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
临床医生和护士应具备对药物过敏的认识和应对能力,在临床实验中应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操作。
3.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在进行临床实验前,应对患者进行详细的过敏史询问,包括对药物、食物等的过敏史。
对于有过药物过敏史的患者,要慎重考虑是否参与实验,并在实验过程中特别关注其是否发生药物过敏反应。
实验过程中,应随时关注患者的身体状况,一旦发生药物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实验并采取相应措施。
4.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的应急处理措施:一旦发生药物过敏反应,应迅速进行急救处理,包括停止用药、使用抗过敏药物、输液、氧气治疗等。
同时要通知医院的药理部门,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工作。
5.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对临床实验项目进行质量检查,重点检查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三、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的效果评估制定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减少患者发生药物过敏的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因此,需要对实施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的效果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在评估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的效果时,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1.药物过敏的发生率:通过比较实施管理制度前后的药物过敏发生率,评估管理制度的效果。
2.对药物过敏反应的处理情况:评估医护人员对药物过敏反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效果,是否做到了及时和有效。
过敏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过敏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医院过敏药物的使用,确保患者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要求,订立本《过敏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科室、病区、门诊等涉及过敏药物使用的岗位和人员。
第三条定义1.过敏药物:指抗过敏药物、抗组胺药物、肾上腺素类药物以及其他治疗过敏反应的药物。
2.使用人员:指对患者进行过敏药物使用的医护人员,包含医生、护士等。
3.患者:指接受过敏药物治疗或需要过敏药物的病患。
第二章使用管理第四条药物购买和入库1.医院应依照药物管理的规定采购符合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过敏药物,并保证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2.药品入库时,应对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等进行录入,并采取妥当的储存方式,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五条药品分发和使用1.患者需要使用过敏药物的,应由医生经确诊后开具处方,并在处方上注明患者的姓名、病历号、药物名称、剂量、使用方法等。
2.使用人员应在严格依照医嘱和处方要求的情况下,给患者供应正确的过敏药物,并记录相关信息。
3.使用人员应认真告知患者过敏药物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可能的不良反应等,并记录在患者医疗记录中。
第六条药物储存和保管1.医院应建立药物储存区,定期对过敏药物进行检查和消毒,确保药品的卫生和安全。
2.过敏药物应单独储存,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和混淆使用。
第七条药物记录和报告1.使用人员应及时、准确地记录过敏药物的使用情况,包含药物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等,并签字确认。
2.对于显现不良反应或药物事件的情况,使用人员应立刻上报相关部门,并搭配进行调查、处理和记录。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八条过敏药物的核对和确认1.在予以患者过敏药物之前,使用人员应进行核对,确认患者身份和药物适应症,并在患者医疗记录上标明核对的人员和时间。
2.使用人员应严格依照医嘱要求,予以患者正确剂量的过敏药物,并遵守药物使用程序。
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制度内容

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制度内容一、引言药物过敏是指患者因接触某种药物而产生过敏反应的现象。
药物过敏不仅会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也可能造成严重的不良反应甚至危及患者生命。
因此,对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医院药物过敏的预防、识别、报告和处理工作,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的用药环境和服务。
二、目的1. 规范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工作,加强对患者药物过敏的预防和控制。
2. 提高医务人员的医学素养和责任心,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
3. 加强医院对患者药物过敏病历的管理和轨迹追踪,及时提供相关医疗信息。
三、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科室和检验中心,所有医务人员必须遵守。
四、药物过敏的定义和分类1. 药物过敏:指患者接触某种药物后产生的过敏反应。
常见的过敏反应包括皮肤疹、荨麻疹、呼吸困难、循环系统异常等。
2. 药物过敏可分为四类:即I型、II型、III型和IV型过敏反应。
其中,I型过敏反应最为常见,发病迅速,症状严重。
五、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制度的要求和措施1. 药物过敏的预防和识别(1)医院内所有药品都应标注清楚成分和禁忌症,并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不必要的接触。
(2)医院每一位患者在接受药物治疗前,应该仔细了解患者的过敏史,并根据情况选择合适的药物。
对于存在过敏史的患者,应该咨询过敏科医师进行确认和建议。
(3)医务人员接受过相关的药物过敏培训,并且能够及时发现和识别药物过敏的症状。
对于疑似药物过敏的患者,应及时停止使用药物,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2. 药物过敏的记录和报告(1)医院应对患者的药物过敏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过敏药物的名称、症状、发生时间、处理措施等。
并且在患者的病历上进行清晰注明,方便后续医疗工作的参考。
(2)所有药物过敏事件都应及时向医院药学部门报告,并进行相关调查和处理。
对于存在严重过敏反应的患者,医院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 药物过敏事件的处理和跟踪(1)对于药物过敏事件,医院应立即对患者进行相应的护理措施,并及时寻求专业医师的帮助。
抗菌药物皮试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皮试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抗菌药物皮试管理,规避和减少抗菌药物使用中的风险和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各类抗菌药物的皮试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磺胺类、利福霉素类等抗菌药物。
三、皮试条件1. 皮试适用于需要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特别是对于曾经发生过抗菌药物过敏反应的患者,皮试是非常必要的。
2. 皮试条件包括患者的病情、体温、过敏史、药物使用史等,皮试前需进行全面的评估。
四、皮试操作1. 皮试应由专业的医护人员进行操作,确保皮试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 皮试前需对患者进行充分的告知和征得患者的同意。
3. 皮试操作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交叉感染和误操作。
五、皮试结果1. 皮试结果的判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如医生或药师。
2. 皮试结果包括皮肤反应的大小、颜色、硬度等,必须进行准确的记录和归档。
六、皮试后处理1. 皮试后需对患者进行观察,密切关注患者的身体状况和皮试部位的变化。
2. 如出现异常情况,需及时向医生或药师报告,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调整。
七、皮试记录1. 皮试结果应及时进行记录,并进行归档保存。
2. 皮试记录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过敏史、药物使用史,皮试结果等信息。
八、皮试管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皮试管理制度,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
2. 对参与皮试工作的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皮试工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九、抗菌药物使用1. 皮试结果阳性的患者应避免使用相应的抗菌药物,或者选择其他相应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2. 对于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需进行严密的监测和观察,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进行处理和调整。
十、制度执行1. 医疗机构应加强皮试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医护人员都能严格执行本制度。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应根据相应规定进行处理和追究责任。
十一、制度的完善1. 医疗机构应不断完善抗菌药物皮试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的调整和完善。
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

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一、总则1、医护人员在使用药品前,应详细询问以往用药史,应用后有无过敏症状,个人及家属有无药物过敏史或变态反应性疾病,并明示记载于病历(包括电子病历)或医嘱处方上。
2、根据药物说明书,对于使用前要求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必须做药物过敏试验,试验结果记入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并于处方医嘱上显示;药物过敏试验阳性者,禁用或慎用该试验药物。
3、不同药物过敏试验的方法按“药品说明书”或“临床用药须知”具体制定。
4、在使用药物过程中,如发现皮疹、瘙痒、胸闷等过敏症状,应严密观察或及时停药,同时填写“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报药学部。
5、凡证实病人对某药物过敏,应及时告知病人和家属,并在病历上明显标记该药物过敏。
二、适用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05年版)必须做皮试的药物:细胞色素C注射液注射剂、降纤酶注射剂、青霉素钠注射剂、青霉素钾注射剂、青霉素v钾片剂、普鲁卡因青霉素注射剂、苄星青霉素注射剂、苯唑西林钠注射剂、氯唑西林钠(注射剂、胶囊、颗粒)、氨苄西林钠(注射剂、胶囊)、阿莫西林(片剂、胶囊、注射剂)、羧苄西林钠注射剂、哌拉西林钠注射剂、磺苄西林钠注射剂、胸腺素注射剂、白喉抗毒素注射剂、破伤风抗毒素注射剂、多价气性坏疽抗毒素注射剂、抗蛇毒血清注射剂、抗炭疽血清注射剂、抗狂犬病血清注射剂、肉毒抗毒素注射剂、青霉胺片片剂、玻璃酸酶注射剂、α-靡蛋白酶注射剂、鱼肝油酸钠注射剂2、药品说明书有规定必须做过敏试验的。
三、预防药物过敏须遵循以下原则1、减少药物过敏反应危害的有效办法是在使用前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详细询问病人过敏史,药物使用过程中密切观察病人的反应,出现异常反应及早发现,及早处理。
2、过敏性试验本身具有诱发严重过敏反应如呼吸衰竭、休克等的危险,试验过程中应严密观察病人反应,并做好急救准备。
3、过敏性试验结果具有临床参考价值,但存在假阳性或假阴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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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
一、护理人员按医嘱给病人进行药物治疗前,应详细询问是否有该药过敏史,凡有过敏史者禁忌做该药物的过敏试验。
二、做药物过敏试验前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为了防止发生过敏反应,治疗盘内还应准备肾上腺素。
三、过敏试验药液的配制、皮内注入剂量及试验结果判断均应按要求规范操作,过敏试验结果阳性者禁用,在该病人医嘱单、病历夹及床头卡上,注明过敏药物名称和过敏试验阳性标志,并告知病人及家属。
四、药物过敏试验阴性,第一次注射后观察20-30分钟,注意观察病人有无过敏反应,以防发生迟发型过敏反应。
五、抗生素类药物应现配现用,以免使药物效价降低,引起过敏反应。
六、凡经过药物过敏试验后接受该药物治疗的病人,停用此药3天以上、更换药物或批号者,均需重做过敏试验,方可再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