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单独招生考试方案_
2017年浙江高考改革新方案【官方】

2017年浙江高考改革新方案【官方】2017年招生将不分录取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
为帮助大家了解浙江最新高考改革政策,yjbys店铺为大家分享浙江高考改革新方案如下:(一)统一高考招生。
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科目与分值。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
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
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2.考试。
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突出能力立意。
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思考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
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
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
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3.录取。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但至多不超过3门,并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
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高校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
职业学校招生方案

职业学校招生方案职业学校招生方案1一、试点目标通过开展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探索建立符合安徽省情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加强校际、校企合作和市级统筹,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和中高职协调发展的现代职教体系,推动职教大省和高教强省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试点内容(一)分类招生。
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对象为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参加试点的高等职业院校可以结合考生意愿和学校自身情况,采取多种招生形式,招收各类生源。
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市属高等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可分别侧重招收学有所长或有技能特长的考生、中职学生、在职职工和退役士兵等。
(二)多元评价。
省教育厅指导各试点院校根据不同招生对象,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考试(测试)办法。
对中职学生可参考《20__年安徽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实行知识加技能的考试(测试)办法;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实行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基础的考试(测试)办法;对其他各类报考人员,可结合其自身实际和学校办学特点,合理确定考试(测试)方法。
参加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各类考生须进行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
考生凭考生号选择一所试点高校参加招生考试(测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试点高校于20__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三)联合培养。
实施校企联合培养,试点院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鼓励试点院校与企业联合开设“订单式”培养班。
推进中高职衔接,对中职学校完成二年级学业的学生实行预报名,预报名后的中职三年级学生由中高职联合培养。
湖北2023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安排发布

湖北2023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安排发布湖北2023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安排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有关高等院校: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9〕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决定开展2023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单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1.凡已取得湖北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且高考报名号第9-10位代码为80-89或99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2023年面向中职生的高职单招。
2.凡已取得湖北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湖北户籍退役士兵考生,可报名参加安排有退役士兵专项招生计划院校的高职单招。
3.凡已取得湖北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湖北籍脱贫家庭子女且年龄不超过20周岁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定向培养法院雇员制书记员高职单招。
二、招生院校、专业及计划结合我省高校招生工作实际,2023年开展高职单招的院校(以下简称“招生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见附件。
高职单招招生计划纳入招生院校年度专科招生总计划。
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在经审核的单招总计划内由各学校自行确定。
严禁超学校单招总计划数录取学生。
三、招生章程各招生院校应根据本通知及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章程,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
招生章程中应明确学校性质、办学层次、办学地点、招生专业、招生对象、报考办法、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地点、专业计划及调整规则、录取规则(含同分考生录取办法)、技能拔尖人员优录政策、学费标准、学籍管理、奖贷助补免措施、学历证书种类、联系方式以及其他须知等,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在学校网站上发布。
四、志愿填报2023年高职单招实行统一平台志愿填报。
2017年辽宁省统招专升本新政策

2017年辽宁省统招专升本新政策2017年关于辽农省的专升本统招有哪些政策,关于统招专升本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地方。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辽宁省统招专升本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2017年辽宁省统招专升本新政策省内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的精神,进一步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满足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多样化需求,促进高等教育的有机衔接,经研究,2016年我省继续开展应、往届高职高专合格毕业生通过考试选拔升入本科学校学习的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1.凡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均可报考与所学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类专业)的本科高校本科专业。
根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专业分类的相关要求,由生源学校具体严格掌握。
2.2016年,继续对具有辽西北五市(朝阳、铁岭、阜新、锦州、葫芦岛)户籍的师范类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行定向招生试点。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精神,继续实施我省本科高校定向招收我省高校范围内,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已服义务兵役的退役士兵通过专升本考试接受本科教育,其专升本招生计划实施单列。
二、招生学校和招生专业我省2016年高职专升本考试的招生学校和招生专业随招生计划文件另行公布。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10.19•【字号】陕教〔2023〕23号•【施行日期】2023.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有关普通高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现将《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印发你们。
请各市(区)教育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区域内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并督促做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教育厅2023年10月19日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职教单招”)报名及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条件(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职教单招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3.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三校生”)毕业生;4.截至职教单招当年,按照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制完成学业,即从第一学期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5.截至职教单招当年8月31日,本人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017浙江省新高考方案解读

▲
▲ ▲※
▲选2
▲
▲
必考
必考 必考▲ ※
生(100)
政(70) 史(100)
▲选2 ▲学2 ▲选2
之前 全部 完成 7选 3
地(70)
技(70)
▲学2
学生面临哪些选择及困难?
1、7选3的科目面临较大的选择困难: 打算报考什么专业? 选哪3门作为选考科目?
2、可选择参加哪一种高招录取? 高职提前招生(依据学考成绩录取) 全省统一高考(依据必考与选考总成绩及选考学科录取) 三位一体(依据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 ) 3、志愿选择(高考录取时,取消批次,志愿按照“专业+学校” 填报,专业优先,而专业录取与选考学科有直接联系。)
高二 学科 (卷面分) 2015年 10月
英语、日语、俄语、德 语、法语、西班牙语
高三 2016年 10月 2017年 4月 2017年 6月
概念区分3:学考与选考的次数与时间(2017届某考生)
2016年 4月
语(150)
数(150) 外(150) 理(70) 化(100)
▲学1 ▲学2 ▲选1 ▲选1 ▲学1 ▲选1 ▲学1 ▲学1
<5% 学考
100 97 2 13 64
比例 1 (%) 选考 等级 高考 赋分 12 67
比例 7 (%)
7
7
6
5
4
3Hale Waihona Puke 211例:某选考卷面分80分,处于全省12.6%位置,该科高考赋分为 88分
☆
高校录取专业对学业水平的学科成绩要求 /xuanke/
高校理科类专业对学业水平考试的学 科成绩要求
几点建议
1、尽早选科。 2、生涯指导。 /xuanke/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今已发布今日,教育部已经发布《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这也意味着我们离考试越来越近,从通知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网上报名时间没有变化,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备考心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法硕的你现阶段的复习如何,有没有做好抓紧最后冲刺的准备,不要让自己的努力白费,博仁考研老师用十年考研辅导经验助你一举夺魁。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
第五条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联合考试在特定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进行,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联合或统一命题。
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方案-郑州铁路职业

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方案
一、各专业测试方式详见下表:
测试方式
序号专业名称
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1 护理类【包含护理、护理(ICU方向)、助产三个专业】上机考试上机考试
2 电机与电器技术上机考试上机考试
3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上机考试上机考试
4 机电一体化技术上机考试上机考试
5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上机考试上机考试
6 数控技术上机考试上机考试
7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上机考试现场测试
8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信号技术方向) 上机考试
9 市场营销上机考试
10 酒店管理上机考试上机考试
11 旅游管理上机考试上机考试
12 商务英语上机考试
13 药学上机考试现场测试
14 药品经营与管理上机考试现场测试
15 中药学上机考试现场测试
16 食品质量与安全上机考试现场测试
17 医学检验技术上机考试现场测试
18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上机考试现场测试
19 眼视光技术上机考试现场测试
20 康复治疗技术上机考试现场测试
21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现场测试现场测试
22 室内艺术设计现场测试现场测试
23 钢琴调律现场测试现场测试
24 音乐表演现场测试现场测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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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方案(草稿)
高职单独招生制度改革是体现国家高考制度改革的主要实践载体,科学合理设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方案,是开展改革探索的出发点。
一、指导思想
开展单招技能考试,旨在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决定》精神,推进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引导中职学校重视实践操作技能培养,有利于高职院校招收适合培养目标的学生,搭建中高职衔接立交桥,打通中高职学历通道,推进中高职衔接。
切实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目标
深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模式改革,完善单招考试考核标准、流程规范、评价模式,为我省开展招生制度改革提供区域改革范式。
三、考试对象
四川省中职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分配
(一)普高生
1.文化素质考试
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外语100分。
考核依据:部颁普通高中课程标准。
参加全省统一命题考试。
2.综合素质测试
总分300分,基础知识笔试200分,基本能力面试100分。
(二)中职生
1.文化素质考试
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外语100分。
考核依据:部颁中职课程标准。
参加全省统一命题考试。
2.职业能力测试
总分30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机考100分,职业技能操作200分。
考核依据:国家职业资格中级标准、行业企业技术标准、部颁中职专业教学标准。
五、考试形式及时间安排
(一)普高生
(二)中职生
六、普高生综合测试方案
(一)考试内容
基础理论知识+基本能力
(二)分数及时间
1. 基础知识笔试
2. 基本能力测试:面试,60分钟,100分。
各单招专业制定考纲。
主要检测学生学习该专业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或职业性向。
(三)成绩评定
基础理论知识笔试与基本能力面试成绩之和形成普高生综合素质测试最终成绩。
六、中职生职业能力考试方案
(一)考试内容
专业基础理论+操作技能
(二)分数及时间
1.专业基础理论考试
专业基础理论考试依据相应国家职业资格中级标准和行业企业技术标准应知内容要求和部颁中职专业教学标准。
2.操作技能考试
操作技能考试可从对应国家职业中级资格考试规定项目中任意抽取一个项目实行标准化操作考核,按实训场地条件可分批进行;考试时间按具体工种确定,基本在150以内分钟。
(三)成绩评定
专业基础知识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之和形成中职生职业能力测试最终成绩。
(四)考点条件要求
1.场地设备要求
①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要求
机房台套数台以上,每个机房具有局域网,能传输考试文件,并配置网络打印机以输出相关文件。
采用统一的考试系统(信息系负责开发),能根据考纲自动生成试卷,并自动判卷评分。
②操作技能考试要求
相同专业、不同考点各类考试设备原则上型号、系统应一致。
2.考评教师资格要求
泸州市职教联盟统一建立考评人员库,各联合教研室按条件推荐;
考试前由系统随机抽取确定各考点考评人员(单招高职自行确定具备条件的本院考评教师,系统随机抽取中职学校、企业考评教师)。
企业考评人员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资格的人员中抽取。
①具有高级技师或3年以上技师资格的人员;
②具有高级工程师或5年以上工程师资格的人员;
③具有人社厅颁发的职业考评员资格的人员;
④具有5年以上实验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
七、考试大纲
(一)文化素质考纲
按省考试院规定。
(二)普高生基础知识笔试考纲
考纲:由基础部统筹,思政部等单位协同编制。
模板:参见学前教育专业基础知识考纲。
(三)普高生基本能力测试考纲
各单招专业制定考纲。
模板:参见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面试考纲。
(二)专业基础知识考纲
注:各单招专业制定考纲。
模板:参见学前教育专业考纲。
(三)职业技能考试考纲
1.考纲
注:各教研室自行编制。
模板:参见学前教育专业考纲。
(四)技能考核流程
1.考核项目抽取:从必考项目中随机抽取(考核人员抽取,学生抽取)考核项目;
2.考核准备:按项目考核内容,自主选择所需材料、设备;
3. 考核:按职业规范流程操作,完成规定项目;
4.技能考核评价:
①按项目操作规范考核操作流程;
②按标准评价考生完成的作品。
八、单招考试组织运行
(一)考试组织
在省教育厅、考试院统筹下,学院作为单招组织方,全程负责单招考试实施工作。
学院内部成立单招考试领导组,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院系和中高职联合教研室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详见《2017年单招考试手册》)
(二)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1.详见《2017年单招考试手册》
2.鉴于考生数量较多和实操考试时间较长等原因,探索实施分片分段考试,待省教育厅、考试院考察批准后执行。
(待定)
(1)试行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
(2)考试时间安排
省教育厅、考试院考察批准至省统一考试时间之间。
(3)考试地点安排
除单招院校考点外,不同专业可在县区选择一个具备条件的中职学校设置片区考点。
(4)分数确定
考生参加1次分段分片考试后,还可参加最后一次在单招院校举行的职业技能操作考试。
成绩计算:以最后一次职业技能操作考试的成绩为准计入单招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