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承包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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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工程合同书范本5篇

监控工程合同书范本5篇

监控工程合同书范本5篇篇1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安装监控系统,故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本次监控工程达成如下合同: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监控工程。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二、工程期限1. 本工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XX日内完成。

2. 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工期顺延。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1. 工程总价: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

2. 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XX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XX%作为预付款;(2)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XX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款的XX%;(3)剩余XX%作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支付。

四、工程质量与验收1. 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并提供相关竣工资料。

3. 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后的XX日内组织验收,逾期未验收的,视为已验收合格。

4. 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并承担整改费用。

五、保修与维护1. 乙方提供的设备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为XX年。

2. 保修期内,如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

3. 保修期结束后,乙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4. 甲方在使用过程中的维护和非设备质量问题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XX%的违约金。

2. 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程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XX%的违约金。

3. 如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工程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承担整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4. 甲乙双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监控系统合同书

监控系统合同书

监控系统合同书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甲方全称]乙方:[乙方全称]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关于监控系统的供应、安装、运维及其他相关事宜的权利义务。

二、合同内容1. 产品供应及发货1.1 乙方将按照甲方需求提供监控系统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监控摄像头、监控录像机等设备。

1.2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本合同约定。

1.3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发货,并提供相应的物流信息。

2. 安装与调试2.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场所平面图及要求进行监控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2.2 安装完成后,乙方应进行功能验证,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3 如出现安装不符合要求或设备故障等问题,乙方应及时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

3. 维护与保修3.1 乙方应提供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服务,包括设备巡检、故障排除、系统升级等。

3.2 如监控系统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遣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3.3 在保修期内,对于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乙方应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3.4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系统损坏,乙方将协助甲方进行损失评估和保险理赔。

4. 保密条款4.1 甲乙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及客户信息等保密内容承担保密义务。

4.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使用、公开披露上述保密内容。

5.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5.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监控系统产品的采购款项。

5.2 乙方提供的安装、调试、维护等服务费用可根据实际工作量、费用发生情况进行结算,具体条款见附件。

6. 违约责任6.1 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6.2 如乙方未按时交付产品或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7. 合同变更与解除7.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协商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监控系统维护承包合同模板

监控系统维护承包合同模板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拥有监控系统,为保障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持续优化,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对监控系统进行维护,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维护范围1.1 乙方负责甲方监控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门禁系统、报警系统等)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1.2 乙方负责监控系统的定期检查、故障排除、设备更新、软件升级等。

1.3 乙方负责对甲方监控系统的用户进行操作培训和技术指导。

1.4 乙方负责监控系统与其他相关系统的兼容性和稳定性测试。

第二条维护期限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2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可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维护费用3.1 乙方对甲方监控系统的维护费用为人民币__元/年。

3.2 上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 系统日常维护、故障排除;- 设备更新、软件升级;- 用户操作培训和技术指导;- 零部件的采购和更换。

第四条质量保证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维护服务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4.2 乙方应保证维护后的监控系统运行稳定,故障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4.3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__小时内响应,并在__小时内解决故障。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维护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监控系统出现严重故障,影响甲方正常使用,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3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维护服务。

第六条保密条款6.1 双方对本合同内容以及与监控系统相关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6.2 保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年。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控系统工程合同6篇

监控系统工程合同6篇

监控系统工程合同6篇篇1监控系统工程合同一、甲方:(甲方名称)二、乙方:(乙方名称)鉴于双方均已充分商定,为了明确监控系统工程合作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本项目的名称为(项目名称),项目地址为(项目地址)。

1.2 项目内容:本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建设监控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和门禁系统等。

1.3 项目目的:本项目的目的是提升现有监控系统的功能和性能,确保目标区域的安全和秩序。

第二条合同价款2.1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总价款为(总价款金额)人民币,其中包含了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和培训等费用。

2.2 价款支付方式:(1)首期款: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50%作为首期款;(2)尾款: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支付剩余50%的尾款。

第三条工程进度3.1 工程周期:双方同意,本项目的工程周期为(工程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3.2 工程计划:乙方应按照《监控系统工程计划书》的内容,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调整工期,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重新协商。

第四条质保与维护4.1 质量保证:乙方承诺所提供的监控系统设备和服务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质量保证期为一年。

4.2 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如监控系统出现问题,乙方应给予及时维修。

质保期结束后,乙方可提供有偿维护服务。

第五条风险责任5.1 风险承担:除法律规定的责任外,双方应各自承担因违约或不当行为所导致的责任。

5.2 保险责任:乙方应为监控系统工程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确保工程在施工和使用期间的安全。

第六条保密条款6.1 保密内容:双方同意,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等保密内容,应加以保护,并不得擅自泄露给第三方。

6.2 保密期限:保密期限为合同有效期及解除后的5年。

第七条知识产权7.1 知识产权归属: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创造的技术和成果等知识产权,均归属于乙方。

7.2 授权使用:乙方授予甲方在限定范围内使用相关知识产权,用于本项目的实施。

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

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

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合同双方1.2 合同标的1.3 合同签订日期第二条工程概况2.1 工程名称2.2 工程地点2.3 工程规模2.4 工程内容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3.1 承包内容3.2 承包方式3.3 工程进度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4.1 质量要求4.2 质量保证措施4.3 质量验收第五条合同价格5.1 合同总价5.2 价格调整5.3 付款方式第六条工程进度及工期6.1 施工计划6.2 工期延误6.3 提前完成奖励第七条技术支持和培训7.1 技术支持7.2 培训内容7.3 培训时间第八条违约责任8.1 违约行为8.2 违约责任8.3 违约赔偿第九条争议解决9.1 争议方式9.2 争议解决机构9.3 适用法律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0.1 合同变更10.2 合同解除10.3 变更和解除的通知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11.1 合同转让11.2 转让条件11.3 转让通知第十二条保密条款12.1 保密内容12.2 保密期限12.3 违约保密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3.1 不可抗力事件13.2 不可抗力后果13.3 不可抗力通知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合同附件14.2 补充协议14.3 合同生效条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合同双方1.2 合同标的1.3 合同签订日期本合同于YYYY年MM月DD日签订。

第二条工程概况2.1 工程名称X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安装工程2.2 工程地点X高速公路沿线2.3 工程规模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方案,乙方负责在X高速公路沿线安装监控系统。

2.4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控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3.1 承包内容乙方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方案,完成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3.2 承包方式乙方采取交钥匙方式承包本工程。

3.3 工程进度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完成本工程。

监控系统施工合同书范本

监控系统施工合同书范本

监控系统施工合同书范本甲方,(委托方全称)。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承包方全称)。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拟进行监控系统施工项目,现委托乙方承担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和调试工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一、项目内容。

1. 乙方承担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和调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监控摄像头、录像设备、监控软件等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

二、合同价格。

1.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报价单支付相应的监控系统施工费用。

2. 如因甲方变更施工内容或要求增加工程量,应与乙方重新协商确定增加的费用,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三、质量保证。

1.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监控系统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供一年的质量保修期。

2. 在保修期内,如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四、违约责任。

1.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质量不达标或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监控系统设备正常运行并验收合格之日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合同附件,监控系统施工项目工程量清单、监控系统设备报价单、其他相关协议和文件。

监控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监控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六、售后服务
6.1乙方提供____年的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2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原因导致的故障,乙方应免费提供维修或更换。
6.3质保期外,乙方提间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合同总金额0.1%的违约金。
7.2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程,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合同总金额0.1%的违约金。
7.3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并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八、争议解决
8.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9.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监控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一、工程概述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安装、调试及维护。
二、承包范围
2.1承包方负责监控系统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维护工作。
2.2承包方需按照业主要求,完成以下工程内容:
(1)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
(2)监控室设备的安装、调试;
(2)工程进度过半,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40%;
(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0%;
(4)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五、工程质量管理
5.1乙方应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监控工程承包协议书

监控工程承包协议书

监控工程承包协议书1. 引言本协议为监控工程承包协议书,由甲方(以下简称“监控工程业主”)与乙方(以下简称“承包商”)共同确定并签署。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监控工程承包方面的权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按期完成。

2. 项目概述2.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为监控工程承包协议书,具体涉及的监控工程项目为XXX(注:填写具体项目名称),位于XXX(注:填写具体地点)。

2.2 项目背景针对项目XXX的监控需求,监控工程业主决定委托承包商完成监控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等承包任务,并达成协议约定。

3. 工作内容3.1 设计根据监控工程业主的需求和监控系统安装环境,承包商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天内完成监控工程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监控设备类型和数量的确定•监控摄像头布置方案•监控系统软件平台的选择•监控系统的拓扑图设计3.2 材料采购承包商负责监控工程所需材料的采购,确保采购的材料符合质量要求,并按照监控工程业主的要求及时交付。

3.3 安装与调试承包商应根据设计方案进行监控设备的安装,并在完成安装后进行调试、联调工作,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3.4 培训与交接承包商应向监控工程业主提供相关培训,包括监控设备的使用方法、维护保养等内容,并在项目结束时进行交接。

确保监控工程业主能够熟练操作监控系统,并能应对日常维护工作。

4. 工程进度与质保期4.1 工程进度监控工程承包商应根据项目计划,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承包商责任的情况导致工程进度延误,双方应协商解决,并进行进度调整。

4.2 质保期监控工程承包商应对完成的监控工程提供质保服务。

质保期为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期间内如发生设备故障或系统问题,承包商应及时处理。

5. 付款方式5.1 首期支付监控工程承包商须在项目正式启动之前收到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30%作为首期支付。

5.2 进度款支付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和完成情况,甲方将根据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进度款项给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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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编号:承包方编号:XXXXXXXX监控系统供货及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业主):承包方(承包方):签订日期:2016年7月12日签约地:XXXXXXXX监控系统工程供货及施工承包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XXXXXXXXX监控系统工程供货及施工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通用条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GF-2013-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执行。

1、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内容为准。

1.1 报价单1.2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及预算书1.3 设计图纸2、工程概况2.1 工程名称:XXXXXXXX监控系统供货及施工2.2 工程地点:2.3摄像头数量:100套3、供货及施工内容3.1监控系统工程:摄像机(含电源、立杆、支架、设备箱)、线缆、交换机、扩展柜、视频综合管理平台、后备电源、机柜、高清视频解码主机、电视控制台、液晶电视机、防雷及为系统稳定运行所需的附属装置等供货及安装,立杆基础、土方开挖及回填施工内容。

3.2监控室设在二号馆一楼西侧。

监控点分布在馆内各重要监控位置共100个点。

3.3设备要求:监控系统及电视一般要求一天24小时,一年365天连续工作,系统设备具有可靠性、稳定性高等特点,以保证系统稳定可靠地运行。

3.4监控系统施工图设计(费用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承包人不另收取设计费)。

4、材料供货内容(详见附件2)5、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承包,包工、包全部材料及施工(详见附件“附件2”)。

6、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7、合同工期7.1 总工期:日(为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

7.2 开工日期:2016 年月日。

7.3 竣工日期:2016 年月日。

7.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

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7.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

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

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7.6 工期顺延7.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4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约定结算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7.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7.7 工期提前7.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7.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8、设计变更8.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

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8.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为本工程定制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通用材料由乙方负责处理。

8.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8.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9、工程价款9.1 本工程价款总计:大写:元(¥)。

9.2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等。

2)符合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9.3工程款支付9.3.1 当工程承包范围内工程完成后,按规定办理完交付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100%,金额为万元整。

9.3.2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9.3.3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

9.4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总价包死的承包方式,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内除发包方提出的合同变更外其他一律不作调整。

9.5 在实际施工中因业主变更取消子项(或单项)工程时,相应款项在结算总价中扣除。

10、材料设备供应10.1 本工程无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等。

10.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附件2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10.3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甲方负责保管。

10.4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质量应符合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

10.5 承包方采购主要材料及设备的型号、规格、品牌、品质(详见附件2)必须符合发包方指定的要求。

若因市场原因不能满足需要,替换产品必须得到发包方确认。

10.6本工程全部材料均应有质保书、合格证、检验报告,并接受发包方的质量监督。

10.7按附件2中的要求进行采购,进货前应事先征得发包方的确认,在进场后使用前及时通知监理、发包方验收,并办理材料进场三方验收签字手续。

11、双方权利11.1 甲方权利11.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

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11.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11.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11.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11.2 乙方权利11.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11.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11.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2、双方义务12.1 甲方义务12.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2.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12.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12.1.5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施工用水:施工用水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施工用电:发包方负责提供承包方施工过程中符合施工要求和标准的供电。

电源点至施工各区域的输电线路按总平面布置要求(经发包方书面确认)由承包方自行建设,输电线路费已计入综合单价之中。

12.1.6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障工程有序进行。

12.1.7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12.2 乙方义务12.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12.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12.2.3 施工中发现有任何影响履行本合同的情形和事项以及其他隐患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做出处理,未履行该义务的,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12.2.3 安全施工12.2.3.1 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合同附件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并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全防护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12.2.3.2 必须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交缴保险,乙方承担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

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和责任12.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和发生的费用。

12.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3、工程验收13.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3.2 竣工验收13.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

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

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13.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3.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经甲方和监理方确认验收合格的日期,竣工交付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3.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3.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3.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报告及资料。

甲方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余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14、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标准14.1 对全厂监控系统工程供货及施工的总体技术要求:原则上按投标人设计的图纸进行施工。

施工单位发现图纸中有不完善的地方需修怕时应及时向业主单位提出,以便投标设计人能够及时完善相应图纸。

14.2建成后的监控系统将能适应公司的需求,充分考虑与系统的衔接,具备可扩充的能力。

具体将实现以下方面的系统细节效果:视频信号采集质量好:前端设备能提供高清晰度的监控视频信号,采用的摄像机应具有高清晰度、低照度,在夜间低照度条件下能获取较高清晰度的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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