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能源技术“十二五”实施方案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二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二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2.03.19•【文号】国能新能[2012]82号•【施行日期】2012.03.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二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82号)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神华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一、按照《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1]285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审核了部分省(区、市)报来的风电开发备选项目,同意将前期工作充分、电网接入条件落实的项目列入“十二五”第二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共计1492万千瓦,分别为北京10万千瓦、天津13万千瓦、河北124万千瓦、山西139万千瓦、辽宁98万千瓦、上海10万千瓦、江苏64万千瓦、浙江60万千瓦、安徽62万千瓦、福建54万千瓦、江西50万千瓦、山东147万千瓦、河南76万千瓦、湖北31万千瓦、湖南74万千瓦、广东79万千瓦、广西49万千瓦、重庆25万千瓦、四川34万千瓦、贵州69万千瓦、云南136万千瓦、西藏5万千瓦、陕西30万千瓦、青海50万千瓦。
另外,同意安排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83.7万千瓦、风电并网示范项目100万千瓦。
以上三类项目总计1676万千瓦。
具体项目详见附表一、二、三。
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等省(区)的核准计划另行研究。
二、请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特别是电网接入条件和消纳市场,督促项目单位深化前期工作,待各项建设条件及接入电网技术方案落实后按项目核准权限的有关规定核准项目或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项目核准申请报告。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2.06.16•【文号】国发[2012]19号•【施行日期】2012.06.1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环境保护综合规定,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二○一二年六月十六日“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节能环保产业是指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的产业,是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7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节能环保产业涉及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等,产业链长,关联度大,吸纳就业能力强,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明显。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是推动节能减排,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的战略选择。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有关要求,为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以来,我国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创造了巨大需求,节能环保产业得到较快发展,目前已初具规模。
据测算,2010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2万亿元,从业人数2800万人。
产业领域不断扩大,技术装备迅速升级,产品种类日益丰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初步形成了门类较为齐全的产业体系。
在节能领域,干法熄焦、纯低温余热发电、高炉煤气发电、炉顶压差发电、等离子点火、变频调速等一批重大节能技术装备得到推广普及;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取得较大突破,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节能服务产业快速发展,到2010年,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节能服务产业产值达830亿元。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09•【字号】浙政发[2011]97号•【施行日期】2011.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1〕9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浙江省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推进人才强省建设,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十一五”时期是我省人才大发展的五年。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人才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制定实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等重大人才规划,人才强省战略布局基本形成,党管人才工作格局逐步完善。
出台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大学生“村官”选聘等政策意见,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不断健全,人才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保障和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组织实施省特级专家制度、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151人才工程、重点创新团队推进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大力培育引进人才科技创新载体,不断改善人才创新创业环境,为培养凝聚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创新创业提供了良好平台。
2009年底,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655万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22.8万人,高技能人才100万人。
“十一五”期间引进各类人才15.8万人。
人才事业的快速发展,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人才支持,也为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人才基础。
但是,当前我省人才发展总体水平仍存在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与一些先进省份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是:人才优先发展的理念还没有完全确立,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不足;人才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高技能人才短缺,高端人才、领军人才尤其紧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高层次人才发展平台较少,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有待改善;企业在人才开发中的主体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人才国际化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等等。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2.26•【字号】浙发改投资[2010]135号•【施行日期】2010.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10〕135号)各市、县(市、区)发改局,省有关部门:为统筹安排、规范有序推进全省各级“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我委制定了《浙江省“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现将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共同做好我省“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工作。
附件:浙江省“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附件浙江省“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浙江省“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是我省“十二五”14项省级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载体和抓手,也是“十二五”时期我省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预算的规划依据。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本规划由省发改委牵头组织编制。
现就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着力“促转型、稳增长、重民生”,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的引导和保障作用,促进经济转型、社会转型和政府转型,为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规划编制要统筹把握投资的速度和结构、规模和效益、增量和存量、近期和长远、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等重大关系。
要突出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可操作性,注重规划的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和前后结合,充分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三个千亿”工程计划,以及各市县、各行业“十二五”相关规划。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14•【字号】浙政发[2011]41号•【施行日期】2011.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1〕4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浙江省“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划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对优化资源配置,改善投资环境,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指导“十二五”时期全省物流业快速协调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一)发展现状。
1.物流业规模持续扩大,在国民经济和服务业中的地位明显提升,但物流成本仍较高。
“十一五”时期,我省物流业发展全面提速,物流业增加值和社会物流总额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2.9%和13.5%。
2010年全省实现物流业增加值2550亿元,分别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和生产总值的21.7%与9.4%;实现社会物流总额8.75万亿元,约占全国总量的7.0%。
但从物流成本看,2010年全省物流总费用与生产总值的比率约为17.6%,仍大大高于发达国家10%左右的水平。
2.物流企业成长迅速,经营业务不断拓展,但企业规模仍然偏小,功能较为单一。
2010年全省有物流法人单位1.1万余家,3A级以上物流企业105家,占全国总数的12.27%。
越来越多的物流企业从原来提供单一的运输仓储服务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一体化服务转变,从简单的承揽物流业务向根据客户需要开发专业物流服务转变。
公路港、“无水港”、物流金融、物流总包等新业务模式不断涌现。
但从总体结构看,小型物流企业居多,从事传统装卸、储存、运输服务的企业依然占很大比重,无序竞争还比较严重。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07•【字号】浙政办发〔2022〕29号•【施行日期】2022.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2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7日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更好推动“十四五”时期能源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保供,根据国家《“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一、发展基础与形势(一)主要成绩。
1.能源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2.47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消费1.31亿吨、石油及制品消费3900万吨、天然气消费143亿立方米、全社会用电量4830亿千瓦时。
“十三五”期间,全省境内电力装机容量增长23.5%,基本形成东西互供、南北互通的电网主网架。
液化天然气(LNG)接收能力增长200%,累计建成天然气管道增长98.6%,形成“八气源、网络化、县县通”的发展格局;全省原油一次生产加工能力增长64.5%,石油储备设施规模增长90%,成品油总库容增长101%,成品油长输管道总长增长53.1%,成品油主线“两纵两横”网络基本成型。
2.清洁化水平明显提升。
“十三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占比从52.4%降至40.1%,天然气消费占比从4.9%提高至7.4%,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从16%提高至18.3%。
清洁能源发电装机5280万千瓦、占比52.1%,提高11.8个百分点,其中光伏装机1517万千瓦、是2015年的6.9倍。
“十二五”期间四大新能源产业将协调发展

《 划 》 ) 经 制 定 完 规 已
。 毕 , 目前 正 在 征 求 各 方 面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 据 _ 悉 , 新 能 源 作 为 七 大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之 一 , 未 来 发 展 重 点 锁 定 在 核 电、 风 电、 太 阳 能 和 生 物 质 能 四 大 产 业 上 。 其 中 , 太 阳 能 和 生 物 质 能 发 电装 机 容 量 目标 基 本
布 实 施 , “ 二 五 ”期 间新 材 料 产 业 的 突 破 十 重 点 、 支 持 体 系 以 及 发 展 目标 即 将 得 以 明 确。 工 信部 人 士表 示 ,新材 料产 业 对于 支撑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发 展 , 构 建 国 际竞 争 新 优 势 具 有 重 要 的 战 略意 义 。 据 介 绍 , “ 二 五 ”期 十 间 ,新 材 料 产 业 将 积 极 发 展 特 种 金 属 功 能 材 料 、 高 端 金 属 结 构 材 料 、先 进 高 分 子 材 料 、 新 型 无 机 非 金 属 材 料 、 高 性 能 复 合 材 料 和 前 沿 新材 料共 六大 类 别 。 规 划还 将 明确 , “ 二五 ”期 间将 组 织实 十 施 一 批 重 大 工 程 和 重 点 项 目,促 进 产 学 研 用 体 化 , 推 动 材 料 产 业 升 级 换 代 。规 划 要 求 , 力 争 到 2 l 年 建 立 起 具 备 一 定 自主 创 新 05
.s 广 士 十 二五 战 略 ,- l ●一・ "  ̄ - ・L L 新 兴产 和 发展 关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的 意 见 》( 称 “ 见 ”) 下 意 提
出 ,  ̄ 2 1年 , 广 东 全 省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产 l0 5 J 值 超 过25 亿 元 ,增 加 值 占生 产 总值 的 比重 . 万
能源科技“十二”规划正式发布

加快构建 “ 重大技术研究、重大技术装 备、重大示范工程及技术创新平台” 四位一体 的 能源科技创新体系。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更加重视能源体制改革 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
研究和提出改革的思路、方案,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五 是加 强 民生 能源工 程建设 。
21 02年要 再解决 6 0万无 电人 口用 电问题 , “ 二五 ” 力 争 全 面解决 50万元 电人 口用 电 十 0
术创 新平 台 。
1 、在勘探与开采技术领域中,确定煤炭资源与地质保障、煤炭开采、煤层气开发、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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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在“十二五”时期,将在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培育发展新能源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要求指导下,以“十一五”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成果为基础,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并以此为纽带培养一支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人才队伍,着力突破一批核心和关键技术,掌握一批产业化技术,开发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本专项拟结合浙江省新能源发展现状,选择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包括海洋能)和地热能等五大研究领域进行攻关。通过专项重大、重点项目的实施,到“十二五”时期末,预期达到以下目标:
8、其它新能源技术9
四、专项组织实施方式ﻩ9
五、专项实施的可行性分析ﻩ10
一、专项设立的背景和意义
能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以煤和石油为代表的传统化石能源为人类社会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起到了巨大的推进作用。据2010年的统计,全世界能源消费结构中传统化石能源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原油消费占34%,煤炭占30%,天然气占24%。这种不可持续的能源消费模式已经引发了人类社会的深刻反思和对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强烈需求。我国处于快速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阶段,能源消费量日益攀升。201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量为32.5亿吨标准煤,已成为全球第一能源消费大国,其中煤炭、原油和天然气消费量占比分别为70%,17%和4%。对煤炭和石油的依赖日益严重。考虑到我国人口众多的现状,化石能源资源严重不足,人均石油储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10,人均煤炭储量仅为世界平均值的1/2。能源不足必将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积极寻求可持续发展的新能源解决方案在我国已经达成广泛的共识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努力下,中国的新能源经过几年的起步阶段后,目前已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其基础已初步建立。中国已经成为国际上最关注可再生能源的国家,并拥有极其广阔的潜在市场,“十一五”期间中国新能源产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例如风电连续5年翻番,以年均102%的速度增长,太阳能光伏电池产量居世界第一,占到世界的一半等,生物质发电产业从无到有,已形成了以自有技术主的核心竞争力。同时,我国已经把新能源确定为新兴战略产业,国务院已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到2015年新能源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到2020年这一比重占到15%左右。新兴产业整体和创新能力和产业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这已经成为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宏伟目标。
上述数据表明,浙江省可再生能源等新能源生产量增长迅速,是能源生产增量的主力军;此外,在开发利用新能源的同时,催生了新兴产业,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等行业已经成为浙江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和地热能等新能源,对于浙江省增加能源供应、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意义。
1.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新能源产业,有效增加能源供应,优化能源结构,建设推广应用示范工程20项,培育重点企业15家,预计实现年新增产值100亿元,利税10亿元以上。
2.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新能源利用关键共性技术20项以上,新产品120个以上;专利申报和授权达到100项,其中发明专利60项以上。
与一次性能源相比,浙江省具有较为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在国家将新能源列为战略性发展产业的大背景下,浙江省也结合自身情况,充分发挥各种优势条件,不断促进我省以各种可再生能源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的规模扩大和深度发展。《2010年浙江省能源与利用状况》(白皮书)公布了可再生能源生产情况:“风能利用:全省已建成投产风力发电总装机容量24.9万千瓦,比上年增长9.7%。风力发电量4.7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32.0%。太阳能利用:全省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利用示范项目装机容量2.96万千瓦,比上年增长5.7倍,累计推广太阳能热水器920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5.5%。垃圾焚烧发电:全省已建成投产的垃圾焚烧发电机组装机容量33.3万千瓦,比上年增长2.3%。年发电量约20.1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5.7%。农村生物质能:全省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用能中,秸秆和薪柴消费折合标准煤57.8和95.6万吨。沼气用户14.4万户,大中型沼气工程7240处,年产沼气1.7亿立方米,折合标准煤10.3万吨。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已达66.0%。”此外,“核能与水能:全省核电总装机容量374万千瓦,比上年增长21.9%;年发电量257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7.1%。水电装机容量661万千瓦,比上年增长2.0%;年发电量193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57.4%。”
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
新能源技术
“十二五”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二〇一一年九月
一、专项设立的背景和意义ﻩ1
二、专项预期目标ﻩ4(一)总目标4(二)拟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4
三、专项实施的主要内容ﻩ5
1.风能5
2.太阳能ﻩ6
3.生物质能6
4.水能及海洋能技术7
5.地热能8
6.蓄能及多能互补ﻩ8
7、氢能及燃料电池9
3.培养新能源利用技术的研发与管理人才等650名以上。
(
1.大型海上风电场工程技术和装备研制;
2.高效太阳能光伏、光热利用技术和低能耗太阳能电池制造技术;
3.生物质能高效转化及综合利用技术;
4.常规水电高效利用和深度开发技术及海洋能利用技术;
5.地(水)源热利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