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完善思路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指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城市内各类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罚的工作。
在实践中,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本文将分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问题,并提出优化的解决方案。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存在权责不清的问题。
在一些城市中,由于存在多个部门负责不同领域的执法工作,导致权责不清,执法工作无法有效协调。
交通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境管理部门对路边停车行为的执法职责交叉重叠,导致执法效果不佳。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存在执法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不同部门对于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差异较大,导致执法的公平性难以实现。
有些城市对于乱贴小广告的处罚标准不一致,有的城市仅处罚罚款,而有的城市还要进行社会服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存在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
一些执法人员专业水平较低,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执法能力有限。
这导致执法结果的公正性受到质疑,并容易引发执法行为的滥用和不当行为。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存在执法手段不当的问题。
有些执法部门过于强调罚款收入,而忽视了教育和改正的作用。
在行政执法中,应当注重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和引导,帮助其认识到错误,主动改正。
而过于依赖罚款的手段容易引发社会不满和执法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优化措施。
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责权分明机制,明确各部门的执法职责,避免权责交叉重叠,提高执法效率。
统一制定执法标准,确保对于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一致,实现执法的公平性和一致性。
可以建立执法标准的统一数据库,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确保执法标准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
培养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和教育。
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班、考核评优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素养和执法能力。
优化执法手段,注重教育和改正的作用。
对于一些简单的违法行为,可以采取教育、警示等非罚款手段,引导违法行为人主动改正。
只有在必要时才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保证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主要集中在权责不清、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和执法手段不当等方面。
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和来年工作思路

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和来年工作思路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综合行政执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奋斗,积极担当,扎实开展了各项工作,实现了预定目标,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此,我代表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大家汇报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同时总结经验教训,展望未来工作的思路和计划。
一、工作情况1.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我们注重队伍建设,坚持用法律和制度保护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培训和技能提升,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强化队伍纪律;加强装备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2.严格执法监管,落实各项要求。
我们加强执法监督,强化纪律检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执法规范和执行标准。
严格执法执勤制度,保证执法质量和效率。
3.创新执法方式方法,加强协作合作。
我们注重创新执法方式和方法,加强执法技术装备,开展线上执法,加强执法与社区、企业合作,提升执法效率和公信力。
4.加强维权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我们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维护工作,加强监管,及时接受投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鼓励企业加强自律机制,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5.落实“三改一拆”改革,推进城市建设。
我们积极推进城市建设工作,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推进“三改一拆”改革,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二、经验和教训经验:1.强化制度建设。
加强执法体系建设,完善执法规范和执行标准。
2.注重队伍建设。
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技能。
3.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强执法技术装备,推进信息化建设和网络执法。
教训:1.执法工作中存在部分人员奉行“两重标准”现象,导致执法效率低下和公信力下降。
2.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在执法过程中,需要加强业务知识掌握和技能提升。
3.工作要求有待明确。
在一些重要工作目标上,缺乏明确工作要求和统一标准,导致工作难以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工作思路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构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指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维护城市的公共秩序、文明生活和良好环境。
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执法效率低、执法过程中存在腐败现象、执法权限划分不清等。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进行优化和改进,以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效能,更好地为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服务。
1. 执法效率低目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存在着执法效率低下的问题,导致一些城市管理难以得到有效执行。
这主要是因为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执法流程繁琐等原因造成的。
一些城市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执法团队和工作手段,执法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拖延时间、耽误事情的情况。
2. 存在腐败问题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过程中,一些执法人员存在着腐败问题,导致执法执纪不严、徇私舞弊。
一些执法人员以权谋私,甚至与当事人串通,执法失公正,执法行为不规范,损害了居民的合法权益。
3. 执法权限划分不清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各相关部门的执法权限划分不清,导致执法过程中存在交叉、重叠等问题,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而且,一些执法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和合作机制,导致执法效果不佳。
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优化措施1. 建立健全执法团队和工作手段针对执法效率低的问题,城市管理部门应该建立健全执法团队和工作手段,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
可以通过招聘更多的执法人员、购置更先进的执法设备等措施,提高执法效率。
2. 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和监督对于腐败问题,城市管理部门应该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严肃查处执法人员的腐败行为,严格执行执法执纪,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规范。
3. 规范执法权限划分为了解决执法权限划分不清的问题,城市管理部门应该加强不同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合作,规范执法权限划分,确保各相关部门的执法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可以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共同维护城市的良好秩序。
通过优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可以提高执法效率,加强执法规范和公正,维护城市的公共秩序和环境。
城市管理工作新思路

城市管理工作新思路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加速,城市管理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与机遇。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需要积极探索新思路,不断创新城市管理模式,以更高效、更科学的管理方式,为城市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注重民主参与,加强市民意见收集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立足市民需求,倾听市民声音。
因此,注重民主参与是城市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
我们要加强市民意见收集,通过开展民意调查、座谈会等形式,让市民介入到城市管理中来,并及时反馈市民诉求和意见。
同时,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市民了解城市管理的工作方针、目标和重要举措,提高城市管理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效率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
我们要通过建设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优化配置等目标,提升城市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同时,借助智能化技术,加强对城市设施设备的监测管理,提高城市治理的水平和精度。
三、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城市管理工作是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的过程。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我们需要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
比如,可以推行网上服务平台,实现“全天候”服务,提高市民办事的便捷性和效率。
同时,打通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信息互通、衔接,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市民满意度。
四、强化综合治理,构建和谐社会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强调综合治理,构建和谐社会。
我们要通过整合资源,加大力度整治环境问题,开展“千万大整治”行动;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提高城市治安水平;落实生态环保政策,加大生态环保投入,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同时,开展社区建设、文化活动等多种途径,鼓励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推进城市和谐发展。
在新时代下,城市管理工作要面向全局,着眼长远,创新思路,探索新模式,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城市的发展和市民的幸福做出更大的贡献。
城管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5篇

城管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5篇篇1================一、背景概述------过去一年里,作为城市管理的核心力量,我们团队致力于提高城市管理效率,解决城市中的各种问题。
以下是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以及对未来工作的思考。
二、过去一年的工作总结-----------1. 城市环境整治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围绕城市环境整治开展了大量工作。
首先,我们对城市主要街道进行了定期清理和美化,确保街道干净整洁。
其次,我们对城市绿化进行了全面规划,新增了一批绿化带和公园,提高了城市绿化覆盖率。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对城市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执行力度,推动了城市环保的进程。
2. 违章建筑管理在违章建筑管理方面,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首先,我们加强了对违章建筑的巡查力度,确保一旦发现违章建筑能够及时处理。
其次,我们加大了对违章建筑拆除的执行力度,确保了城市规划和建设的秩序。
此外,我们还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对合法建筑重要性的认识。
3. 市场管理和规范在市场管理和规范方面,我们重点对市场环境、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了整治和规范。
首先,我们对市场进行了重新布局和规划,确保市场环境的整洁有序。
其次,我们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确保市民的食品安全。
此外,我们还与市场管理部门紧密合作,共同推动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4. 公共服务设施优化在公共服务设施优化方面,我们重点关注了城市交通、市政设施等公共服务的提升。
首先,我们对城市交通进行了全面优化,加强了对交通拥堵的治理力度。
其次,我们对市政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维修,确保市政设施的完好运行。
此外,我们还积极推动公共服务设施的智能化升级,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工作思路与目标设定----------总体目标未来一年里,我们将以“服务市民、美化城市”为宗旨,继续加强城市管理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我们将重点关注城市环境整治、违章建筑管理、市场管理和规范以及公共服务设施优化等方面的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概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以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目标的重大改革举措,旨在改善城市管理执法效率和效果,营造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本方案将通过整合行政执法资源、优化执法流程、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等举措,推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改革目标1. 提升城市管理的综合性和协同性,打破部门壁垒,加强行政协调。
2. 推动执法力量的整合和资源的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效果。
3. 强化执法队伍的专业技能和素质,提高执法水平。
4. 建立科学合理的督查评估机制,促进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三、改革措施1.整合行政执法力量(1)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机制,实现跨部门协作,统一行动。
(2)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行政执法职责,依法划定执法责任区域,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避免重复执法和执法盲区。
(3)建立行政执法队伍培训平台,组织例行培训和专业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
2.优化执法流程(1)建立统一的执法规范和执法流程,明确各部门行政执法的权限和程序,形成统一的执法标准。
(2)推行全程电子化办公,实现行政执法过程的信息化管理,提高执法效率。
(3)建立执法案件移交机制,保证案件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减少执法过程中的疏漏和纠纷。
3.提升执法能力(1)加强执法装备和技术支持,提供先进的执法设备和技术工具,提高执法人员及时、准确、全面地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2)组织开展专业技能竞赛,鼓励执法人员争创优秀,推动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发展。
(3)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4.建立督查评估机制(1)建立行政执法工作的定期督查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行政执法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化和规范运行。
(2)开展行政执法的公众满意度调查,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执法工作,提升公众满意度和信任度。
对城市管理执法的看法和建议

对城市管理执法的看法和建议
城市管理执法是确保城市的秩序和规划有序的重要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城市居民的安全、舒适和生活质量。
我对城市管理执法有以下看法和建议:
1. 强化执法力度: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加强巡逻和日常执法工作,对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罚,确保城市的法制建设得到有效执行。
2. 提高执法效率: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加强协作,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联动执法,优化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减少居民的等待时间和不必要的纠纷。
3. 加强执法规范化: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执法规范化,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执法对象。
4. 推行科技化执法: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摄像头、人脸识别、大数据等,加强对城市交通违法行为和城市环境问题的监测和处罚,提高执法的公开透明度。
5. 加强宣传教育: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增强公民的自觉遵守法规的意识,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6. 建立有效的投诉与反馈机制: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建立并完善投诉与反馈机制,接受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投诉并
给予回应,增强居民对执法工作的信任和满意度。
总之,城市管理执法对于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强化执法力度、提高效率、规范执法、科技化手段、宣传教育和建立反馈机制等方面的努力,可以进一步改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意见建议

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意见建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为了维护城市环境秩序、市容市貌,提高市民生活质量而进行的管理和执法工作。
以下是一些建议,可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效能:一. 加强法制建设:1.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职责和权限,规范执法程序和处罚标准。
2.定期修订法规,根据城市发展和市民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法规。
二. 强化执法队伍培训:1.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2.强调执法队伍的服务意识,使其更好地与市民沟通,解决问题,增强社会的认同感。
三. 引入科技手段:1.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人脸识别、智能监控等技术,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
2.开发城市管理APP,方便市民举报问题、查询规定,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
四. 建立市场监管机制:1.加强对市场经济主体的监管,防范不法商家,保护市民权益。
2.建立市场准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五. 强化垃圾分类和处理:1.推动垃圾分类制度的落实,通过宣传教育、罚款奖励等方式,引导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2.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垃圾处理的能力。
六. 促进社区治理:1.建立健全社区管理机制,让居民更加主动参与城市管理。
2.鼓励社区建立巡逻队伍,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共同维护社区安宁。
七. 注重文明宣传:1.加强文明宣传工作,提倡文明行为,培养市民的公德心和文明素养。
2.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城市文明形象的宣传活动,营造文明和谐的城市氛围。
八. 鼓励社会参与:1.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城市管理,形成社会共治的局面。
2.设立城市管理奖励机制,激发社会各界的参与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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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完善思路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良好的城市管理秩序,完善的综合执法方式对深入推进城市化进程显得格外重要。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多样化和灵活化,逐步改变了过去城市管理秩序混乱的局面。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暴力执法等不良执法形态的存在,给政府的有效管理和社会公信力造成了负面影响。
因此,如何科学有效的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就成为全面加快城市化进程和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有效举措。
故本文认为应从现有问题出发,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和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改革执法体系、引导舆论监督等措施,来逐步探索和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政府管理活动的一次自我大胆改革。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在运行中不断发展完善,实现了行政执法领域的自我创新。
但是随之而来的一系列问题,如:部门间分工不科学、不细致、职权重叠;执法不严、暴力执法、多头执法的问题出现,严重的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落实。
此外,城市化不断积累的“城市病”也需要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来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
随着人们眼界的不断拓展和法治观念的日益增强,其对政府的城市行政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
因此,我们要通过改革和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加快政府法治化建设的进程,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城市管理水平。
本文旨在指出我国现阶段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并在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探索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
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概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又称为相对的集中行政处罚权执行,是将原来由数个行政机关管理领域的,分散的行政处罚权统一集中起来,交由现行的某个行政机关统一集中来行使的行政执法方式。
最早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其在第16条规定,国务院及经其授权的省级政府,可以决定由一个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但对于涉及公民人身自由的,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由此可以看出,立法明确规定将分散的行政处罚权进行集中,即将行政处罚权化零为整,来实现行政权的聚集。
我国目前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呈现以下特征:一是具有创新性。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对行政处罚权的重大变革,是我国行政执法方面的突破性的尝试,是结合我国国情、从制度和源头出发对行政处罚权的制度创新。
二是执法综合性强。
城市管理执法不仅涉及范围大、领域广。
城管执法既不像多家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又不同于专门执法主体主要是各行政机关依法对确定的特定事项进行执法。
三是集中方式下的特定性。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对行政处罚权的相对的、适度的集中,而不是对所有行政处罚权的绝对集中。
四是具有持久性强。
城管执法的执法主体资格与权责固定,执法行为活动是永久固定的,并不是为追求短期效力、采取搞突击的这种应对措施。
只要充分认识城管执法的长期性特点,就能有利于推进城管执法改革,促进城市管理执法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从最初的试点到在全国实际推广这几十年成效是显而易见的,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扰民、暴力执法等问题已经得到有效的改善,其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精兵简政。
减少了执法机构,省去大部分执法人员,节约了执法资源。
同时,由于城管执法局是统一指挥,统一领导的,化零为整,执法力量集中在一起拧成一股绳,执法效率大为提高。
第二,提高执法效率。
资源拧成一股绳,打出强有力的拳头,行政执法效率显著提高,与群众的矛盾与摩擦能有效地避免,暴力执法现象也在不断减少,改善了执法人员在民众心中的影响,不仅提高执法人员的个人形象,而且树立了良好的国家政府机关执法形象。
第三,积累丰富的执法经验。
多年的城管行政执法活动,积累丰富的实践执法经验,为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提供了有效的借鉴和参考,从而和我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宏伟目标遥相呼应。
但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我们在看到它带给我们的便利的同时,还应重点关注它带来的不利影响。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在我国尚处于摸索阶段,且受制于综合执法实际执行中一些因素的影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还存在很多的问题。
(一)执法依据不足,法律地位不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有具体明确的法律依据,但目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
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借鉴《行政处罚法》第16条的相关内容,而其他的相关法律文件由于其抽象性与理论性太强,法律效力不足导致缺乏实际可操作性。
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撑,无统一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导致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在真正执法过程中出现分散的情形,直接影响最终执法的效果。
(二)责权配套不清晰,责任追究不及时有权力就应制定配套的责任追究机制,而制定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人员评价体系,是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和责任政府的重要保障。
但目前我国的城管执法效果考核责任制度,尚未真正的建立,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各城管执法局之间、各执法人员之间出现相互推诿、扯皮,不承认自己的违法执法行为,严重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阻碍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正当运行。
(三)对城管执法活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随着依法治国不断推进,我国也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法律法规来约束政府的行政执法活动,如《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等,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监督与权力制约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但是具体针对城管执法机关的监察监督机制却尚未落实。
若执法人员缺乏相关监督机制的制约,必然导致执法变异和违法执法的现象频频发生。
(四)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滞后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实施的水平取决于执法者,对于城管执法这一特殊的执法领域,它对执法人员的素质要求比较高,不仅要求有较高的法律知识,还要有较强的社会执法经验。
虽然政府不断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的效率和质量,但是社会上的暴力执法时时发生。
综合分析,主要表现为:第一,执法人员自身法治观念不强,对自身的职责认识模糊,没有真正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工作中把“为民执法”变成“对民执法”,公私不分,导致徇私枉法,甚至严重的渎职行为。
第二,部分执法人员不能胜任行政执法工作,不具备娴熟的业务能力,执法中不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
第三,由于缺乏保障执法人员的任职条件,城管综合执法机关在人员录用、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制度健全,使得各级城管执法工作人员层次不一。
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完善途径综上分析,我国要最终形成完善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就需要不断健全城管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积极发挥法制监督的作用,营造文明执法、公正执法、透明执法的法治环境。
(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执法机关,要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所以,立法机关应结合我国的国情,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及时起草和颁布《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法》,以立法的形式对城管执法机关的性质、设立、运行、权责、执法程序等进行全方位的界定。
国务院及其部门、省级政府和较大的市,应遵循下位法不得违反上位法的原则,制定适合自己区域发展的法规、规章或者其他规范性的文件。
因此,立法机关以及相关的部门应在分析当前存在问题,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制定和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二)提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各级城管局应定期在本单位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意识;积极宣讲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和职业道德感。
在执法工作中,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为民服务为出发点,时时刻刻都要以人民利益为衡量工作的标尺;在履行公务时,充分发挥个人道德情感,考虑普通市民的民生困难,坚决排斥任何一切以非道德为基础建立的政绩感,让执法工作健康的运作。
此外,还应当完善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制度,使之能够积极吸收本单位的教育资源和执法业务知识,做为人民服务的合格执法人员。
(三)执法手段多样化城管执法中,应坚持柔性执法,反对硬性的暴力执法。
柔性执法指要学会改变以往我国行政机关的命令,生硬、强制的执法模式,执法过程中坚决摒弃暴力执法,执法人员应时刻铭记保障人权的理念,时刻合理行政,尊重行政相对人的人格尊严等权利。
正是由于我国城管执法机关缺乏柔性执法的意识,在全国各地屡屡曝光暴力执法的丑闻,使行政执法丑态化,而柔性化执法(如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是城市管理转变的必然趋势。
柔性管理执法方式是我国民主集中制原则、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在政府行政管理的具体表现,使得“官”与“民”之间的传统对立关系逐渐向平等方向发展。
(四)完善权力监督的机制英国思想家阿克顿曾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所以,对于行使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机关来说,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督监察制度才能够保证综合执法权的依法行使。
才能从根本上消除违法执法、暴力执法等问题,保证执法的正常开展。
在我国,应形成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专门行政监察机关监督、社会监督为一体的完整监督体系。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立法机关,代表人民行使权利,是各种监督形式中最有权威性质的机关。
所以在我国应当以人大为主要监督形式,其他监督相辅助。
如法院、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行使监察监督权,尤其是人民检察院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应主动对行政执法活动中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法律监督;公民若发现执法机关的违法行为,就可以向相关的行政机关或政府部门举报。
此外,不能忽视社会舆论的力量,要强化社会舆论的监督。
尤其是借助新闻媒体的舆论力量,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曝光城市管理执法中所存在的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起到真正的舆论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1]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六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2]肖金明.法治行政的逻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3]邱国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及改革路径.辽宁经济.2015(7).[4]曾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与中国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以城市管理为例.政治学研究.2003(4).[5]关保英.执法与处罚的行政权重构.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6]应松年、袁署宏.走向法制政府:依法行政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7][英]阿克顿.自由与权力.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