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城管综合执法现状及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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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城管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2019城管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2019城管年度工作总结范文一、工作回顾2019年,城管部门在推进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智慧化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城管系统依法履职,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容环境改善,确保了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大局稳定有序。

1.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管部门在2019年加大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力度。

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全面推进了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桥梁、水利、供电、供气、供热等方面。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城管部门在2019年完成了相关计划中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通过提高城市的基础设施质量和服务水平,助力城市的经济发展。

2. 市容环境改善在市容环境方面,城管部门重视城市市容质量的管理和完善。

在2019年,城管部门制定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方案,对城市建设中的垃圾、乱搭乱建、乱停车等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整治。

城管部门积极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活动,向市民普及城市管理知识,让市民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城管部门着力改变市民人们以往对城市管理的认识,让市民懂得懂得珍爱城市,爱护环境。

3. 市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城管部门为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今年,城管部门对火灾和安全隐患的防范力度加大,对城市危险物品的管控也更为严格。

在应急处理方面,城管部门主动配合市政府的调度,开展协同应急工作,以保障市民的安全和利益。

二、成果在过去的一年中,城管部门取得了成绩显著的工作成果,为市民生活带来更多福祉。

1. 增强市民自觉抵制违法行为在本年度,城管部门通过宣传、教育和惩戒等手段,增强了市民的自觉抵制违法行为的意识,保障了城市的市容市貌、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2. 增强市民珍爱城市保护环境的意识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城管部门为市民普及城市管理知识,让市民认识到城市管理的重要性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增强市民珍爱城市保护环境的意识。

综合执法人员个人反思报告

综合执法人员个人反思报告

综合执法人员个人反思报告一、引言作为一名综合执法人员,我经常面对各种复杂的情况和困难,同时承担着巨大的责任和压力。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但也发现了自身的一些不足之处。

通过对自身工作的反思和总结,我深刻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也为自己制定了改进的方向和计划。

二、工作中的不足1. 缺乏专业知识在执法工作中,我发现自己对一些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了解不深入。

这导致我在处理案件时常常会遇到一些困惑和盲点,无法完全依法办事。

因此,我深深意识到自己需要加强学习和提升专业素养,以便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

2. 缺乏沟通协调能力作为综合执法人员,与大众、企业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是非常重要的。

然而,我发现自己在与他人沟通时,表达不够清晰,逻辑不够严谨,沟通协调能力有待加强。

这导致我有时无法有效地与他人达成共识,工作效率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3. 忽视团队合作作为一名综合执法人员,与同事们的合作是必不可少的。

然而,我承认自己在工作中有时会过于独立,忽视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这不仅影响了整个执法团队的效率,也使得我无法充分利用团队资源,实现更好的工作结果。

4. 客观公正不够执法工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

然而,我发现自己在一些场合下,可能因个人情感或其他因素而产生主观偏见,无法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

这种偏见一方面可能影响执法结果的公正性,另一方面也会降低公众对执法部门的信任度。

三、改进计划1. 提升专业知识为了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我计划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深入研究我所从事领域的相关知识。

我将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

同时,我会积极参与行业研究和交流,与同行们进行经验分享,互相学习。

2. 加强沟通能力为了提高自己的沟通协调能力,我计划参加一些相关的培训课程,学习有效的沟通技巧和表达方式。

我会在工作中注重观察他人的反应和意见,尽可能理解他人的需求和想法,从而更好地与他人进行沟通和协作。

城管执法局的年终工作总结_执法局个人工作总结

城管执法局的年终工作总结_执法局个人工作总结

城管执法局的年终工作总结_执法局个人工作总结尊敬的领导: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转眼又到了2019年的年底,回首过去的一年,城管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一年来,全体工作人员团结一心、勇攀高峰,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在此,我代表城管执法局全体工作人员,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做一个简要总结和汇报,道出自己的体会和感悟,同时向领导汇报我们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期能够及时改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一、工作总结1. 执法力量出现新气象城管执法局在2019年一年中,全面推进城市综合治理和市政设施管理工作,对于非法占道经营、城市乱搭乱建、危旧房改造、固体垃圾治理等问题,执法力量严格执法,形成执法工作新的气象。

2. 督导检查规范有力针对重点区域和问题,城管执法局实行常态化督导检查,保证现场执法质量,更新了督办考核制度,明确属地责任,提高了执法完成质量。

3. 处罚力度加大城管执法局着重整治违建、违法用地、非法占道经营等问题,加大惩罚力度,推出严格的处罚制度,取得了良好的遏制效果,消除了隐患,营造了安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4. 组织协调实力提升城管执法局在综合治理和市政设施管理工作中,坚持开展“一案双查”,保障工作人员的执法权利,增加了组织协调的实力,让执法工作更加顺畅。

二、存在的问题1. 执法人员素质问题城管执法局中有些执法人员缺少足够的执法素质和道德底线,影响了工作质量和形象。

需要在后续工作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的放心评价。

2. 从业人员发展问题城管执法局对从业人员缺少足够的发展机会和锻炼机会,不利于人才成长和团队稳定。

需要注重从业人员的培养和人才流动,提高人力资源能力。

3. 督察检查操作问题城管执法局对于督察检查操作不够规范化,容易产生误解和纠纷,影响执法权利和工作进度。

应加强督察检查的标准化和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执法工作水平。

三、工作展望城管执法局在之后的工作中,应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领导关于城市综合治理和市政设施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继续发扬民主、创新、求实的工作精神,积极推进各项业务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逐步实现城市环境的再造,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环境。

2019年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及对策

2019年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及对策

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及对策城市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载体,城市管理是依法治市、依法治城、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能和永恒课题。

长期以来,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之间存在着诸多矛盾,立法不健全、不科学。

城市管理体制,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只是城市管理的一部分,难以承担城市整体的管理职能,大量的工作需部门之间配合,加大了行政成本,降低了行政效率,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十分严重。

管理技术含量低、不讲效率、简单重复劳动,野蛮执法、暴力抗法现象十分严重,行政执法主体错位、不符合行政执法法定程序和原则“乱罚款”、“滥罚款”,人民群众对目前的城市行政执法意见很大,如果不能正确处理上述问题,就不利于城市总体的发展,就有损于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在新形势下,改革现行的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逐步完善城管法规,改多头执法为相对集中处罚权,才是城市管理执法的最佳途径,才能切实贯彻依法治市的方针。

同时,要加快城管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科学管理,提高效率和水平。

我国已经正式加入WTO,加入WTO后城市管理工作做什么,如何做?将是我们认真加以研究的课题,本文将树立现代行政理念作为迎接WTO的第一步工程。

实现城市管理现代化既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又是加快推进城市进程的内在要求。

用全新的法治理念、平等理念、科学理念、效能理念改革与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我国城市管理理念与世界先进城市管理理念的同步并加以发展提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城市现代化的发展,法制已逐渐成为城市管理的基本手段,能够有效克服城市管理执法的随意性。

法制化城市必须要建立和完善城管法规体系,必须加强公民的整体素质教育,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城管监察队伍,必须加强城管执法监督,必须正确认识城市管理法制化的重要意义,不断加强法制建设。

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的综合功能,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

依法管理城市是两个文明建设的最佳结合点,城市管理的法制化也必然会成为中国的法治化进程的强有力的推进器。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指城市管理部门对城市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的活动。

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优化分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存在执法随意性的问题。

由于执法人员水平不一、法律知识理解不同等因素,执法结果可能存在依据个人主观判断而不准确、公正的情况。

这种执法随意性不仅可能导致不公正的结果,还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执法力度不足也是一个问题。

城市中存在大量的违法行为,但是执法力度不够,很多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监管和处罚。

这使得一些不法分子看到了法律的漏洞,进一步加剧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协调性不够。

城市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如城管部门、公安部门、环保部门等,但是这些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够密切,执法行动缺乏有效的协同作用。

这导致一些问题得不到全面的解决,甚至出现执法相互推诿的情况。

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效率低下的问题。

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有限,使得执法过程缓慢,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

而一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工作流程和信息化水平较低,也影响了执法工作的高效进行。

针对上述问题,需要进行优化和改进。

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法律运用能力和执法水平,减少执法随意性。

增加执法力度,加大对一些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威慑效应,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通过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提高执法协调性。

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提升工作效率和响应速度,提高执法的效能。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在一些方面存在问题,但通过优化和改进,可以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力度、协调性和效率,更好地维护城市的秩序和安全。

城管执法局的年终工作总结_执法局个人工作总结

城管执法局的年终工作总结_执法局个人工作总结

城管执法局的年终工作总结_执法局个人工作总结2019年度是城管执法局改革发展的关键之年,在全市城管执法工作中,我们紧密团结,团结协作、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实现了各项工作目标。

在此,我就城管执法局2019年度工作情况作年终工作总结。

一、工作回顾1.推进机构改革2019年初,执法局积极响应市局的号召,开展机构改革工作,成功将原来的行政管理办公室、技术科、物价科合并为局机关管理科,科学合理地布置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实现了内部合理化和有效管理,为执法工作提供了更好的基础条件。

2.深化服务型工作机制我们始终坚持服务为民理念,深入研究群众关注的问题,着力推进服务型执法。

制定完善执法处罚透明化改革、执法面前一律平等、服务至上等工作制度,直接受益的广大群众对我们的支持和认可越来越高。

2019年我们共接待来访群众6000余人次,受理诉求2400余件。

3.全面提升执法能力为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全员培训。

首先,科学编制培训大纲和计划,分台培训、外出培训、网络培训,确保全员接受全面、系统、专业的培训。

其次,不断加强干部选拔和人才引进,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执法队伍,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素质,为全市执法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4.强化信息化建设城管执法今已进入信息化的新时代,我们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首先,全面推广视频监控技术,启动建设执法电子化平台,建立全市城管执法管理信息系统。

其次,加强物联网建设,逐步实现执法装备联网,信息共享,实时跟踪执法行动和进展情况,优化警力部署和资源调配,真正实现执法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

二、存在的问题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1.机构改革工作不够细致,有待于加强落实。

2.在工作中有一些张冠李戴、执法不够严格的现象,使人感到局部管理存在缺乏。

3.部分执法人员思想还存在一些盲区,执行纪律不严格,与群众基层接触不够紧密。

4.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还需要加大,现有的设备效能也要进一步提高,建设执法平台需要进一步完善。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指对城市中各种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处理的一种综合性工作,包括城市环境卫生、交通管理、市容市貌、商业秩序等多个方面。

在实际工作中,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优化和改进。

一、执法力量分散、协调性不强目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众多,如交警、城管、卫生、工商等,各自执法权限和职责范围不一样。

这种分散的执法力量导致执法工作的协调性和效率不高,容易出现执法盲区和漏洞。

应通过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指挥中心,集中管理和调度各个执法力量,加强协作和配合,提高执法效果。

二、执法执勤时间不确定、不规范现实中,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执法执勤时间比较随意,规定不明确,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有些执法人员工作时间不规范,经常加班加点,劳累过度,影响身体健康;有些执法部门在重要节假日和周末工作不到位,导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出现空档期。

应制定明确的工作时间制度,合理安排执法执勤人员的工作时间,确保执法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执法力量专业程度不高、监督机制不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涉及的领域广泛、工作复杂,需要执法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但实际上,部分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方法不科学的情况。

对执法人员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容易导致执法人员滥用职权、违法乱纪。

应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督机制,确保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行为的合法性。

四、执法手段不够灵活、创新性不强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有些违法行为比较特殊,需要采取一些创新手段和方法。

但现实中,有些执法部门的执法手段相对较为固化,并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

在处理城市环境污染问题时,可以引入智能监测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方法,提高执法效果。

应鼓励和支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创新执法手段,提高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主要体现在执法力量分散、协调性不强;执法执勤时间不确定、不规范;执法力量专业程度不高、监督机制不健全;执法手段不够灵活、创新性不强等方面。

城管大队工作总结5篇

城管大队工作总结5篇

城管大队工作总结5篇第1篇示例:城管大队工作总结近年来,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城管大队在推动城市管理和市容市貌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市城管大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市政府提出的各项重点任务,积极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为城市的发展和改善市民生活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

城管大队在城市管理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

大队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全力维护城市的市容市貌。

通过城市管理的力度不断加大,城市整体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市容市貌焕然一新。

公共场所无乱搭建,占道经营得到有效整治,市容市貌得到有效提升。

市民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市民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在城市规划建设方面,城管大队也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大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城市规划建设宣传和督促工作,促进城市的有序发展。

通过精心规划和设计,完善城市布局,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城市功能,使城市更具活力和魅力。

大队还积极推进城市文明建设,加强城市景观绿化工作,打造宜居宜游的城市环境,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活空间。

在城市交通管理方面,城管大队不遗余力地投入工作,致力于加强交通管理,维护市民出行的畅通和安全。

通过强化巡查和监督执法,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遏制了交通乱象,提高了市民出行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城管大队还加强了对非法占用道路的整治,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了道路交通秩序,为市民的出行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在城市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城管大队也做出了积极贡献。

大队加强了对市场和餐饮行业的监督管理,突出了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的重点,严格监测食品质量和卫生情况,有效确保了市民的饮食安全和健康。

城管大队还积极开展了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从源头着手,加大力度清理卫生死角,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进一步改善市民的生活质量。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城管大队将进一步巩固成果,持续加大城市管理的力度,全力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为城市的繁荣发展和市民的美好生活不懈努力!愿我们的城市越来越美好!第2篇示例:2019年,我们城市的城管大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城市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在城市管理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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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综合执法现状及反思
不论对于执法者,还是行政相对人,“暴力”都不该成为解决问题的手段。

在一个现代文明国家,暴力的强制手段,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剥夺公民财产的行为,永远应该受到最严格的限制,并依宪法和法律而行,依司法程序而行。

与此同时,对已经形成共识并正在探索实践的制度创新,不宜轻率否定、随意抛弃,更不能指靠多用强制手段来支撑旧格局。

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以下简称城管执法)产生的历史背景
上世纪**年代末至本世纪初的几年,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天翻地覆变化最大、经济最为平稳、快速发展的几年,随着经济的高速运转,城镇化的步伐也日益加快。

在这种情况下,城市规模急剧增大,城市流动人口急速增长,随之而来的城市管理中出现的矛盾也愈来愈多,越来越繁杂。

然而,由于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滞后,加之各行政机关“为己争利”的思想,致使城市管理过程中“七八顶大盖帽围着一个破草帽”等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或执法空档现象屡见不鲜,各部门“分兵把守,各管一摊”的行政管理体制已显得力不从心。

为了解决城市管理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难题,国家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原则,部署实施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综合执法改革。

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现状
城市管理执法改革后,以前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空档
现象有了明显改观,但是,由于执法权力相对集中,矛盾也就相应集中,主要反映在城管执法依据不足、城管执法手段单一、城管执法程序不严、城管执法暴力倾向严重、城管执法责任脱节、城管执法经费匮乏、城管执法队伍不强、执法理念滞后、执法环境不佳等等问题。

以上种种矛盾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城管执法者与行政管理相对人暴力冲突不断、城管执法者随意扣押相对人财物、“砸摊子”、“抢车子”等粗暴、野蛮执法的现象层出不穷,这些都造成了城管执法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紧张,大大损害了公民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同时也制约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

然而,我们所见到了上述现象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责任发生了横向转移,但由于原有机关的工作人员、编制、经费和其他职能并未随之转移,这就导致了城管执法机构获得的权力、人员编制和经费是有限的,而管理职责和义务却是无限的,由于缺少必要的强制手段和防护装备,城管执法人员既没有人身安全保障,也缺乏执法权威,以致出现XX城管执法人员李志强被小贩剌死这样极端的案例。

尽管城管执法的现状不容乐观,问题又并非简单的只言片语可以厘清,但社会舆论往往同情弱者,因此,对城管执法过程中不当行为的无情指责、各种争执的演变就成为了“最弱势群体”与“最委屈执法者”之间的“恩怨”纠缠。

面对城管执法中的上述“两难”局面,政府相关人物和部门、城管执法人员是不是应该有所反思呢?
三、对城管执法现状的几点反思
㈠更新城市管理理念
城市管理者应当顺应城市化的发展趋势,摒弃“一刀切”、“简单化”的管理理念,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

比如针对小商小贩,可以根据不同的城市功能区域进行分类管理,设定不同层级的限制进行管理,比如分为禁止区、限制经营区和开放区,让管理相对人在张弛有度的制度框架内自由选择,而不是让这些“弱势群体”为政府的“管理缺位”而埋单。

事实上,很多国际化的大都市如纽约、伦敦、巴黎等城市中,街头的小摊、小贩和流浪者都作为一种独特的风景在城市的缝隙中生存,而不是被完全推出城市,因为管理者没有这样的权力,也没有这样的能力。

㈡反省执法目标
在一个现代文明国家,暴力的强制手段,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剥夺公民财产的行为(如城管执法中动辄就没收工具、扣押财物等),永远应该受到最严格的限制,并依宪法和法律而行,依司法程序而行。

应当明确,城管执法的目的不是与其他部门争利,更不是与民争利,而是为了使城市的运行更为流畅,使城市生活的人能够感觉更加和谐;不是以暴力将小摊小贩赶出城市,而是更加“善意”地进行管理,使管理者乐于按政府制定的规则活动。

因为一个法治政府如果允许它的执法者可以随意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此尤指财产权),那么这样的执法行为不但不符合法治精神,而且与法治政府的目标也会越来越远。

㈢创新执法机制
现行的城管执法机构,其职能都继受于其他部门,且缺乏法律保障,因而显得支离破碎、残缺不全,影响了执法效果,解决此问题必须创新执法机制。

如原有执法机构的有些职能多由综合执法机构行使更便利、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就应彻底交由城管执法机构。

并且在职权转移的同时也应考虑到编制、人员的转移,否则就会导致机构的膨胀,从而加重社会的负担,这也与综合执法机构的建立初衷相悖。

同时,还应重视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与衔接。

比如城管执法遇到暴力抗法时,可与公安部门进行“联动式执法”。

当然,机制创新的目标是为了建立更加便民、高效、有权威的综合执法体制。

㈣完善城市管理配套政策
城市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城管执法机构强制性管理是不够的,各种配套社会政策都必须跟进。

如当前政府推行的消除“零就业家庭”、低保等解决了低收入人群、下岗职工的生计问题。

对无照商贩流动经营问题,政府要考虑商业网点的合理布局和建设,如天水市有几十万城市人口,但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型菜市场只有四、五个,以致马路当市场,菜贩满街跑的现象屡禁不止,也不可能禁止,这就与城市发展很不协调;同时,也要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办照成本,为其办理经营执照,最终将其纳入城市管理的正常范围。

总之,市民要生存,城市要管理,经济要发展,面对不同的价值取向,解决城市管理发展中的新问题往往都找不到现成答案,这需要城市管理者的智慧。

同时,一个文明社会的秩序应建立在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条件上的秩序,而不能为了秩序而去剥夺一些人的基本生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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