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疏散问题的解答

合集下载

地下建筑防火与疏散问题及对策的探讨

地下建筑防火与疏散问题及对策的探讨

地下建筑防火与疏散问题及对策的探讨1、地下建筑使用、装修改造常见消防安全问题城市的普通地下室和人防工程使用性质在土建工程设计前除汽车库、自行车库、设备用房和配套用房外,大部分为待定规划使用性质。

大部分工程竣工后,才转入开发利用,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许多单位在后期盲目开工和设计,造成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以下常见问题。

1.1消防安全出口得不到有效保障。

利用居民住宅楼下的地下场所在商业开发过程中,常常借用居民疏散楼梯作为地下空间的安全出口,保障不了疏散的独立性,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住宅居民和商业人员同时疏散,导致人员疏散速度下降,极易造成人员踩踏,违背了GB50045-95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居住部分的楼梯与非住宅部分的楼梯必须独立设置的规定要求。

在实際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居民从自身防盗安全考虑,也不允许其他人员随意使用,造成场所的安全门在营业或使用期间上锁,不能保障有效畅通。

1.2防火分区和疏散距离难以满足实际要求。

大部分商业开发与原有地下空间设计不符,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导致安全出口不足和疏散距离过长或净宽度不符合技术规范标准。

比如利用地下汽车库开发的一些项目,原设计的汽车库最大防火分区为建筑面积4000m,最远点到最近楼梯间的疏散距离可达60m,如若改为商业使用,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和最远点的疏散距离将缩小50%,若作为公共娱乐场所或宾馆、饭店使用,防火分区建筑面积最大只有1000m2。

根据使用性质的不同,随着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减小,疏散楼梯的数量将会根据疏散距离和实际楼梯数量有所增加。

加之随着防火分区的改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空调系统、通风系统都将随之改变,但在实际改造和使用过程中,由于成本的增加,许多单位并未按照相关规范和设计进行施工,从而给原有建筑带来了新的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这些设施将得不到有效发挥,有的设施还将成为导致火灾事故拔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苗助长的祸根。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疏散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疏散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疏散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疏散设计是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但是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注意和改进。

问题一:疏散通道不畅通在高层建筑疏散中,大部分的灾难并不是来自火焰和烟雾,而是因为人员的拥挤和混乱。

因此,疏散通道的畅通是保障疏散效率的关键。

在实际建筑中,很多单位为了节省空间,将疏散通道压缩,导致疏散不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解决方法:1.保证疏散通道宽敞:根据建筑规范,高层建筑中的疏散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米。

因此,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应确保疏散通道宽敞,防止出现拥挤。

2.疏散通道分流设计:设计疏散通道时,应综合考虑人口密度、疏散速度等因素,合理设置分流系统。

如在建筑中心设置正常疏散通道,并在四周设置边缘疏散系统,以分流疏散人员。

问题二:安全出口不规范在实际疏散过程中,疏散人员对于安全出口位置和数量不熟悉,导致出口使用不当、混乱,造成人员伤亡。

1.统一标准设置安全出口:在高层建筑设计中,安全出口的设置应按照国家规范统一标准化,确保疏散人员能够方便迅速地找到出口。

2.标示清晰:在建筑物内设置合规的标志,提示疏散人员离开,如指示灯、应急安全标识等。

同时,在安全出口附近设立疏散路线标识,提示疏散方向和路线,方便疏散人员。

在高层建筑设计中,可能会因为地面受限或其他原因,导致安全出口狭小,疏散难度加大。

1.合理选址:在选择地块时着重考虑安全出口,确保位置合理、数量充足、宽敞安全。

2.根据人口流密度确定数量:在安全出口数量的确定中,需要考虑疏散速度、人口密度等因素,统计出应设立的出口数量并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

问题四:建筑结构不安全在高层大型建筑结构设计中,可能因为建筑过于庞大,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建筑结构不合理不安全,一旦遭遇火灾等突发事件,将会造成不可预估的损失和伤亡。

1.严格按照规范设计建筑结构:在设计高层建筑结构时,应严格遵循国家规范,确保建筑结构安全且稳定,有足够的承重能力。

建筑防火之安全疏散

建筑防火之安全疏散

建筑防火之安全疏散安全疏散设施的建立,其目的主要是使人能从发生事故的建筑中,迅速撤离到安全部位(室外或避难层、避难间等),及时转移室内重要的物资和财产,同时,尽可能地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也为消防人员提供有利的灭火条件等。

因此,如何保证安全疏散是十分必要的。

建筑物中的安全疏散设施,如楼梯、疏散走道和门等,是依据建筑物的用途、人员的数量,建筑物面积的大小和人们在火灾时的心理状态等因素综合考虑的,因此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要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认真进行维护管理与检查,保障建筑物内人员和物资安全疏散,减少火灾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主要的疏散设施和管理要点如下:建筑物的安全疏散设施主要有疏散楼梯间和楼梯,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和疏散走道、安全出口以及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广播、救生设施等。

超高层建筑还应包括避难层(间)和直升机停机坪等。

一、疏散楼梯间和楼梯疏散楼梯间和楼梯是建筑物中主要垂直交通设施,是安全疏散的重要通道。

根据防火要求,可将楼梯间分为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和室外疏散楼梯四种形式。

(一)一般要求(1)楼梯间的设置应满足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尽量避免袋型走道。

(2)在标准层或防火分区的两端布置,便于双向疏散。

(3)楼梯间(除与地下室相连的楼梯、通向高层建筑避难层的楼梯外)竖向要保持上下直通,在各层的位置不能改变。

(4)地下室、半地下室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OOh 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与地下或半地下层的出人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OOh 的隔墙和乙级的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5)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安全疏散的突出物。

楼梯间及前室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及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火灾事故中的建筑物疏散与逃生路线

火灾事故中的建筑物疏散与逃生路线

火灾事故中的建筑物疏散与逃生路线发生火灾事故时,建筑物内的人员需要能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这极大地减少了人员伤亡的风险。

因此,建筑物的疏散与逃生路线的规划与设置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火灾事故中建筑物疏散与逃生路线的要点。

1. 合理规划疏散通道建筑物应当合理规划疏散通道,确保人员能够迅速到达安全区域。

首先,疏散通道应当足够宽敞,宽度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与人员密度进行合理设计。

其次,通道应当尽量避免与火源区域相通,以减少火势蔓延的风险。

此外,为了提高人员疏散的效率,通道应当尽量直达出口或安全区域,避免复杂的弯道或盲区。

2. 设置明显的疏散标识在建筑物内设置明显的疏散标识对于人员疏散十分重要。

标识应当清晰易懂,能够引导人员迅速找到疏散通道与出口。

常见的疏散标识包括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门标志、疏散通道标志等。

这些标识应当在建筑物内明显可见,且配备足够亮度的照明设施以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任何人都能够轻松识别。

3. 配备逃生设施与器具在建筑物中设置适当的逃生设施与器具对于人员的疏散非常重要。

例如,自动喷水灭火设备、消防灭火器、疏散通道的防烟设备等都应当配备齐全,并定期检查与维护,以确保其可靠性。

特别是对于高层建筑,安装逃生楼梯、防烟楼梯、紧急避难层等生命安全设施,能够大大提高人员逃生的效率与成功率。

4. 建立有效的疏散预案针对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应当建立相应的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预案需明确指出各个岗位的职责与任务,包括安全人员的职责与疏散流程等。

这有助于提高人员的疏散意识与应变能力,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人员能够迅速反应并采取正确的疏散措施。

5. 培训与宣传建筑物的管理方应当定期组织火灾疏散培训与宣传活动,提高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意识与应急能力。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火灾事故发生时的自救逃生技巧、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熟悉疏散通道与逃生器具等。

此外,可以定期进行消防演练,通过实际操作加深人员对疏散与逃生的认识与了解。

消防管理工作常见问题解答——人员疏散

消防管理工作常见问题解答——人员疏散

消防管理工作常见问题解答——人员疏散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密度不断增加,建筑物数量也不断增加,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在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环节。

然而,由于缺乏消防知识和意识,人员疏散常常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下面将针对消防管理工作中人员疏散的常见问题进行解答。

问题一:火灾发生时,人员应该如何疏散?答:在火灾发生时,人员应首先保持冷静,迅速评估火势和疏散路线。

如果火势较小,可以使用灭火器进行初期扑救,并尽快撤离现场。

如果火势较大,或者烟雾较浓,应立即进行疏散。

疏散时,应尽量避免乘坐电梯,而是选择楼梯进行下楼。

在疏散过程中,应尽量保持队伍整齐,不要推挤和奔跑,以免引发踩踏事故。

问题二:火灾发生时,如何判断疏散路线?答:在火灾发生时,疏散路线的选择至关重要。

一般来说,人员应根据火灾的位置和烟雾的扩散情况选择合适的疏散路线。

通常情况下,人员应选择最近的疏散通道,避免使用狭窄的通道或者有障碍物的通道。

在选择疏散路线时,可以按照“逆光、逆风、逆坡”的原则进行选择,即尽量选择远离火源、烟雾和火势扩散方向的疏散通道。

问题三:人员疏散时,如何保持队伍整齐?答:在人员疏散过程中,保持队伍整齐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保持队伍整齐,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组织好队伍:可以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引导队伍疏散。

负责人应站在队伍的前方,带头疏散,其他人员应依次排列在后面。

2. 保持距离:队伍中的人员应保持适当的距离,避免相互推挤和碰撞。

可以利用手臂伸直的长度作为参考,保持与前后人员的距离。

3. 喊口号:可以指定一个口号,如“快速疏散”或“保持队形”,在疏散过程中喊出口号,以提醒队伍中的人员保持队形和速度。

问题四:火灾发生时,如何保护特殊人群的安全?答:在火灾发生时,特殊人群的安全是需要特别关注的。

特殊人群包括老人、儿童、残疾人等。

为了保护特殊人群的安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提前做好准备:在火灾发生前,应提前制定好特殊人群的疏散计划,并告知相关人员。

新探建筑消防安全疏散问题及解决方法

新探建筑消防安全疏散问题及解决方法

新探建筑消防安全疏散问题及解决方法一、建筑安全疏散设计的原则为了让建筑安全疏散更加合理有效,必须把握好建筑安全疏散设计的基本原则:第一,合理利用室外疏散楼梯、阳台、屋顶平台等等这些与大气想通的有效第二,防火门是一个关键的部位,在发生火灾时,必须确保其在自动关闭状态,这一点非常关键。

第三,建筑安全疏散设计原则必须要考虑人员的行为特点和心理状态,将这些因素考虑进去,有利于有效的进行安全疏散。

第四,设计的建筑疏散路线必须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证通畅,避免人、物交叉,更要避免出现逆流。

第五,保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疏散方向是建筑物消防安全疏散设计的一个重要原则,必须严格执行。

二、目前建筑消防安全疏散中存在的问题基于以上建筑消防安全疏散设计的原则,总结了目前建筑消防安全疏散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可以引起重视,为合理疏散提供帮助。

1.消防设备配备问题。

我国建筑消防设计的相关规范规定,建筑工程需要配备完善的消防设备,确保建筑火灾发生后,能为火灾扑救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但在实际工程中,消防人员在日常监督及工程竣工检验时,会发现建筑物消防设备配备不完善、安全疏散方面做得不到位,这就为建筑消防及安全疏散留下一定的隐患。

同时部分建筑没有安装消防设备维修设备,导致火灾报警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

2.发生火灾,恐惧心理导致失去判断力。

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们大部分人员都生活在一个安全的状态下,对于火灾多数人只是知道其危害性,但有较多的人不了解发生火灾后该如何做,如何进行有效的疏散。

所以,一旦遇到火灾情况,就表现的非常恐惧,失去判断力。

同时,高层建筑大量的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导致火灾载荷非常大,给疏散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3.高层建筑疏散时间长。

高层建筑楼层非常多,一旦发生火灾,疏散的时间就会非常长。

对于火灾疏散来说,时间就是金钱,耽误一分钟就会带来非常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的伤亡。

另外,如果分区内只设置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其他的出口均通向相邻的防火分区,即使安全出口的数量和疏散宽度均满足规范要求,也不能保证本区人员的安全疏散,同时还会给相邻分区的疏散带来压力和混乱。

建筑防火疏散问题的解答优选稿

建筑防火疏散问题的解答优选稿

建筑防火疏散问题的解答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防火与疏散1、大型商业综合体,由众多几十至几百平方米的小型联营店铺组合而成(非大型商场),疏散模式为经过外廊或者内廊公共楼梯疏散,是目前较多的一种商业综合体模式。

这种小型商业用房的安全出口数量(房门)、店铺内部疏散楼梯宽度、踏步尺寸以及疏散距离的控制,在现行《高规》、《商场》依据不明确。

答:会议对此讨论热烈,认为按江苏省的规定不妥,建议按以下规定执行:1)、商业服务网点和小型商业并联店的建筑面积按300㎡执行,其他防火分隔、出入口等按商业网点的要求;2)、室内一点至室外的距离,当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不应大于防火规范对袋形走道的距离要求;当设自动喷水灭火时,不宜大于30m;3)、当疏散距离超过上述要求时,应设封闭楼梯间,房间内一点至封闭楼梯间的距离不应超过规范对袋形走道的要求,且首层楼梯间至外门的距离不应超过15m。

4)楼梯形式不限,梯段宽度商业服务网点不应小于1.1m,商业并联店不应小于1.2m。

楼梯踏步最小宽度260mm,楼梯踏步最大高度170mm。

2、住宅走廊上的前室门的开启方向问题。

---因为住宅人员少,为减小公摊面积,常见住宅走廊的一部分作为前室使用,因此走廊上的前室门只能单向开启,之前审图与消防都认可。

目前,《住宅设计规范》第6.2.5条,要求“前室门向疏散方向开启”,并作为强条出现。

如何掌握?答:开向前室或合用前室的住宅户门一般应外开。

开向走道的住宅户门方向不限,一般也是外开。

3、关于十九层及以上住宅安全出口数量问题。

---《住宅设计规范》第6.2.3条要求:“十九层及以上住宅每层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两个”,且本条作为强条出现。

而《高规》第条关于十九层及以上住宅,十八层以下部分在采取了特别的防护措施后,允许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目前本单位审查工作中是按照《高规》执行的。

期望达成行业共识。

建筑防火安全火灾疏散通道的设置与标识

建筑防火安全火灾疏散通道的设置与标识

建筑防火安全火灾疏散通道的设置与标识建筑防火安全是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重要的一环,其中火灾疏散通道的设置与标识对于确保人员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建筑物火灾疏散通道的设置原则、标识的设计要求以及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建筑物火灾疏散通道的设置原则为了提高建筑物火灾疏散通道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有以下几个原则需要遵循:1. 合理设置:首先,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功能布局,合理设置主次疏散通道,确保人员疏散的快速性和安全性。

2. 通道布局:通道的设置应尽量避免长距离水平走道,减少人员疏散所需的时间和距离。

垂直通道如楼梯和电梯应规划合理,并在布局上注重通道的宽度和亮度,确保人员的安全和快速疏散。

3. 阻挡物处理:通道中的阻挡物必须经常保持清理,并避免随意堆放杂物或其他物品,以免阻碍人员疏散或增加火势的蔓延。

4. 防火门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或设有防火分区的地方,应设立防火门,确保火灾发生时可以有效地隔离烟气和火焰,提供人员疏散的安全通道。

二、标识的设计要求为了让人们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找到疏散通道,疏散通道的标识设计要符合以下几个要求:1. 显眼易懂:标识应设置在明显的位置,并使用醒目的颜色和清晰易懂的图案,以便人们在火灾发生时迅速辨认和找到疏散通道。

2. 合理布置:疏散通道标识的布置应与疏散通道保持一致,避免标识与其他物体、设施相互干扰,为人们提供清晰的指示。

3. 光亮持久:标识应采用耐候、耐高温等特殊材料制作,以保证其能长时间耐久地发光或发出声音,为火灾疏散提供持久的辅助指引。

4. 定期维护:标识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对于破损、褪色或失效的标识要及时更换或修复,以免给火灾疏散带来困难。

三、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在建筑物火灾疏散通道的设置与标识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常见问题,下面将介绍一些典型问题及解决方法。

1. 通道堵塞:因各种原因导致疏散通道被堵塞,人员无法正常疏散。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应定期检查通道是否畅通,并采取措施防止通道被随意堆放杂物或其他物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防火疏散问题的解答 Revised final draft November 26, 2020防火与疏散1、大型商业综合体,由众多几十至几百平方米的小型联营店铺组合而成(非大型商场),疏散模式为经过外廊或者内廊公共楼梯疏散,是目前较多的一种商业综合体模式。

这种小型商业用房的安全出口数量(房门)、店铺内部疏散楼梯宽度、踏步尺寸以及疏散距离的控制,在现行《高规》、《商场》依据不明确。

答:会议对此讨论热烈,认为按江苏省的规定不妥,建议按以下规定执行:1)、商业服务网点和小型商业并联店的建筑面积按300㎡执行,其他防火分隔、出入口等按商业网点的要求;2)、室内一点至室外的距离,当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不应大于防火规范对袋形走道的距离要求;当设自动喷水灭火时,不宜大于30m;3)、当疏散距离超过上述要求时,应设封闭楼梯间,房间内一点至封闭楼梯间的距离不应超过规范对袋形走道的要求,且首层楼梯间至外门的距离不应超过15m。

4)楼梯形式不限,梯段宽度商业服务网点不应小于1.1m,商业并联店不应小于1.2m。

楼梯踏步最小宽度260mm,楼梯踏步最大高度170mm。

2、住宅走廊上的前室门的开启方向问题。

---因为住宅人员少,为减小公摊面积,常见住宅走廊的一部分作为前室使用,因此走廊上的前室门只能单向开启,之前审图与消防都认可。

目前,《住宅设计规范》第6.2.5条,要求“前室门向疏散方向开启”,并作为强条出现。

如何掌握?答:开向前室或合用前室的住宅户门一般应外开。

开向走道的住宅户门方向不限,一般也是外开。

3、关于十九层及以上住宅安全出口数量问题。

---《住宅设计规范》第6.2.3条要求:“十九层及以上住宅每层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两个”,且本条作为强条出现。

而《高规》第条关于十九层及以上住宅,十八层以下部分在采取了特别的防护措施后,允许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目前本单位审查工作中是按照《高规》执行的。

期望达成行业共识。

答:目前有三本规范对这个问题的规定不统一。

(1)、《高规》GB50045-95(2005年版)第6.1.1条: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

超过十八层,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十八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楼梯通过阳台或凹廊连通(屋顶可以不连通),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部分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

(2)、《住宅建筑规范》第9.5.1条:住宅建筑应根据建筑的耐火等级、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疏散距离等因素设置安全出口,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10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2、10层及10层以上但不超过18层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O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3、19层及19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4、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

5、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安装有门禁系统的住宅,应保证住宅直通室外的门在任何时候能从内部徒手开启。

(3)、《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6.2.3条: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层住宅单元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4)、合并后的《建规》第条:建筑高度大于54m的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综上所述,建筑高度大于54m的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对于19层以上每个单元一个安全出口设连廊的情况,由当地消防部门认可。

4、塔式高层住宅设置剪刀楼梯间,其中一部楼梯经过户门外公共区域进入,另外一部楼梯分别从不同的户内进入,无法在公共区域寻找第二安全出口。

---这种情况不符合疏散原理,但是地方消防局一直是同意的。

期望达成行业共识。

答:此问题常见于竖向设置的剪刀楼梯,通过阳台、凹廊兼做防烟前室,连通住户的门需做乙级防火门,且疏散过程中无任何一层可通过公共部位通到另一个楼梯,存在安全隐患,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曾开过会议不予认可。

如地方消防部门同意,尊重其意见。

5、别墅等叠层住宅户内最远点的疏散距离的设计依据不明确。

期望达成行业共识。

答:户内任一点至其直通疏散走道的户门的距离不应大于表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注:跃层式住宅,户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梯段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计算。

如上述距离还是不满足,户内的楼梯应做成敞开楼梯间或封闭楼梯间。

户内任一点至楼梯间的距离不应大于规范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6、一幢高层综合建筑,1~2功能:商业;3~4功能:办公;5~24功能:住宅;5~24住宅部分是否可以按:(1)居住建筑的合用前室面积6㎡,采用自然采光和通风(2)1~4层不设消防电梯可以吗。

答:(1)、住宅部分的交通核和办公部分的交通核如果是分不开的,不可以,应按一类高层是(公建)设计,合用前室面积应为10㎡,且应按《高规》第8.4.1条的规定,应设机械排烟;如果住宅部分的交通核独立的,和其他部分是分开的,则可以执行合用前室面积6.0㎡(2)、1~4层部分如与主楼为一个防火分区则需设置消防电梯,如防火分区与主楼完全分开,则不需要设置。

7、高层住宅的两个楼梯通过室外连廊连接,连廊与附近的住宅门窗间距要按多少执行开向外廊的门的面积是否可以计为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的窗的开启面积(设备专业有的人认为不能计为开启面积)答:(1)、高层住宅的两个楼梯通过室外连廊连接,连廊与附近的住宅门窗间距规范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一般应认为室外连廊应是疏散通道(等同于室外楼梯),为保证其在火灾发生时的安全性,其周围2.0m范围内不应开设门窗洞口。

部分户型执行很有难度,建议不做要求。

(2)、开向外廊的门的面积是否可以计为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的窗的开启面积问题,《高规》第条的条文解释中明确,“考虑到在火灾时采取开窗或打碎玻璃的办法进行排烟是可以的,因此开窗面积按本条只计算可开启外窗的面积”。

按这一精神,火灾发生时,打开外门排烟是可行的,8、住宅部分用户疏散通过一个前室到达公共走道,再到另一前室,此种做法是否可以。

答:基本可行,建议改为做三合一前室。

9、商业服务网点当疏散距离超过规范要求时要设封闭楼梯间,此楼梯一般在中部没有采光通风可行否,面积不大采用防烟楼梯过于浪费。

答:封闭楼梯间尽量设置在靠外墙处,设于中部的敞开楼梯间满足疏散要求也是可以的。

10、高层建筑的底部为商业(建筑高度小于24m),高层主楼的交通核与商场独立,此部分商业的疏散宽度计算是否可以按《建规》表执行;答:可以11、剪刀梯安全出口算至前室还是楼梯间5m距离如何控制答:剪刀梯的前室分设时,按前室门控制;合用前室时按两个楼梯间门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m控制。

12、地下车库变配电室、水泵房、换热站等设备用房,平时人员很少,且用防火墙、甲级防火门与车库分开,是否有必要单独设置防火分区面积超过多少要单独设置防火分区(目前按300㎡控制可行否)。

答:《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第5.1.1条第4款: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3人的防火分区,可只设置一个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

其条文解释为:因此,对于地下车库中的变配电室、水泵房、换热站等设备用房,如果单一面积不超过200㎡,可以认为其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小的防火分区,有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即可,而不需要设置疏散楼梯。

但是,上述用房单一面积超过200㎡(有自动灭火系统可为400㎡),应单独划分防火分区且需要设置疏散楼梯。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用房宜集中布置,最好单独设立防火分区。

13、高层核心筒结构,共用楼梯间在首层地上地下很难分开并直通室外,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答:楼梯间在首层将地上与地下部分进行分隔容易实现,关键是如何认定直通室外,以及分隔处的门的开启位置及方向,如果是防烟楼梯间还有设置前室的问题等。

如彻底分开,设计上会很有难度,建议有一定的灵活性。

14、多层和高层建筑内的商业服务网点,楼梯设计基本达成一致。

但疏散距离要求还是不统一。

答:按问题1执行。

15、汽车4s店汽车维修车间、展厅按什么设计维修车间与展厅、办公间应做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设计(考虑为汽车维修车间、但其防火类别是什么无依据。

)考虑维修与办公部分由联系、平时开甲级防火门是否可行答:维修车间可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划分防火分区,与办公部分可用甲级防火门分隔。

汽车站4s展厅按展览馆设计。

16、关于二、三层商铺疏散设计是否可按建规5.3.2条执行,对楼梯间形式是有具体要求。

物业管理、居委会办公、社区活动等小区配套服务用房的设置及安全疏散如何定位。

答:按问题1执行。

17、住宅属于不同防火分区的单元之间凹口内相对的窗户需要4m防火分隔距离的问题。

答:《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9.2.2条解释:本规范强调住宅建筑户与户之间、单元与单元之间的防火分隔要求,不再对防火分区做出规定。

目前,单元与单元之间是按防火墙要求的,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2.1、5.2.2条执行。

5.2.1防火墙不宜设在U、L形等高层建筑的内转角处。

当设在转角附近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0m;当相邻一侧装有固定乙级防火窗时,距离可不限。

5.2.2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当水平间距小于2.00m时,应设置固定乙级防火门、窗。

会议对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单元之间凹口内相对的窗户按4m考虑。

如还不满足应采取设防火墙或防火窗的办法解决。

18、住宅地下储藏间火灾危险性的确定。

答:按存放火灾危险性为丙类物品考虑,设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9、高层住宅的前室可否互相穿套?如图1:(图1)答:此类型为前室套前室,一般不可以。

有的地方的消防部门认可,尊重消防部门的意见。

20、对于《高规》第条超过十八层,每单元设一部疏散楼梯,十八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所设置的连廊能否通过楼梯间到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