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区别
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8大区别

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8大区别(1)最大的差别在于体现了我国建设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不同定价阶段。
定额计价模式更多地反映了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阶段(即计划经济时期,由于是定额计价的方法是照搬前苏联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实行量价合一、固定取费的政府指令性计价模式)。
而清单计价模式则反映了市场定价阶段(工程量清单只规定量,不规定价,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技术水平和施工成本报价,增加了竞争性)。
(2)主要计价依据及其性质不同。
定额计价模式的主要计价依据为国家、省、有关专业部门制定的各种定额,其性质为指导性。
清单计价模式的主要计价依据为清单计价规范,其性质是含有强制性条文的国家标准。
(3)编制工程量的主体不同。
在定额计价方法中,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分别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按图计算。
而在清单计价方法中,工程量由招标人统一计算或委托有关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统一计算。
如果是招标方工程量计算错误,比如少算,一切责任有甲方负责,最后的决算是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4)单价和报价组成不同。
定额计价法的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而清单计价方法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报价除包括定额计价法的报价外,还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等。
(5)适用阶段不同。
工程定额主要用于在项目建设前期个阶段对于建设投资的预测和估计,在工程建设交易阶段,工程定额通常只能作为建设产品价格形成大的辅助依据。
而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主要适用于合同价格形成以及后续的合同价格管理阶段,体现出我国对于工程造价一词两义采用了不同的管理方法。
慢慢的定额计价会被淘汰,计价方法的方向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于我国建筑业发展的局限性,很多企业没有自己的一套完整的计量计价规范,两种不同的管理方法其实就是一个过渡。
(6)合同价格的调整方式不同。
定额计价方法形成的合同其价格的主要调整方式有:变更签证、定额解释、政策性调整。
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的区别

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的区别
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是在建筑工程领域常用的两种计价方法,它们在项目成本的计算和控制上有不同的特点。
定额计价:
1.定义:定额计价是按照单位工程定额(即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单位工程的工程量和定额工程量)计算,以工程量为基础,按照工程量的定额单价进行费用计算。
2.计价原理:主要以每个工程项目的工程量为依据,根据工程量的定额单价,计算出项目的成本。
3.适用范围:适用于工程量较为固定、稳定,能够较为准确确定工程量的情况。
4.灵活性:相对较刚性,对于变更或者不确定性较大的工程难以灵活应对。
清单计价:
1.定义:清单计价是按照清单项目(即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每个工程项目)进行计算,以清单项目为基础,按照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进行费用计算。
2.计价原理:主要以清单项目为依据,通过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成本)计算出项目的成本。
3.适用范围:适用于工程量较为灵活、易于变更,需要更灵活计价的情况。
4.灵活性:相对较灵活,能够更好地应对工程变更和不确定性。
在实际应用中,选择定额计价还是清单计价取决于具体的工程特点、设计阶段的确定性以及工程的变更概率。
有时候也会采用两者结
合的混合计价方法,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一、概念的不同预算定额的概念:是计算工程造价的文件。
通常在工程招投标阶段由投标单位和招标单位各自独立编制完成。
其中招标单位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价称为标底。
投标单位如采用定额计价方法编制施工图预算,可根据其施工图预算价作适当调整给出投标报价,一旦中标,其投标报价即为工程中标价作为该工程签订合同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报)价表基本概念:是计算工程造价的文件。
通常在工程招投标阶段由投标单位和招标单位各自独立编制完成。
其中招标单位编制的清单报价表称为标底。
投标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则称为投标报价,一旦中标,其投标报价即为工程中标价作为该工程签订合同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二、工程结算方式不同定额计价方式在结算时既要核算工程量,还可能依据政策文件要调整换算定额或取费费率等;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在结算时仅核算工程量,中标时约定的综合单价不变。
三、单位工程造价的费用构成形式不同定额计价方式下工程造价的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四部分组成;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工程造价的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五部分组成。
四、分项工程单价构成不同定额计价方式下分项工程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部分构成(又称工料机费);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五部分构成。
五、分部分项工程内容的含义不同定额计价方式下分项工程的施工内容通常是单一工序内容(有时也适当组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内容通常是对完成工程实体各道工序内容的组合。
例如离心水泵安装,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的工程内容包括:本体安装、泵拆装检查、电机接线检查、基础二次灌浆等四个工序内容。
因此,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时,一定要认真查阅《江西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做到心中有数,避免缺项计价。
六、分项工程计量单位不同定额计价方式下分项工程的计量单位有时采用不够规范的复合单位,如IOm、10m∖Iookg等;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分部分项工程的计量单位均采用规范的基本计量单位,如m、m∖kg等等。
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比较分析

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比较分析
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常用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两种模式各有优劣,下面将对其进行比较分析。
一、计价依据:
定额计价是根据固定的定额项目进行计价,每个工作项目都有相应的定额标准,计价依据明确;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根据工程项目的材料、工艺和劳动等具体要素进行计算,计价依据更为细致。
二、适用范围:
定额计价适用于那些标准化、重复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特别是建筑装饰等工程;而工程量清单计价适用于非标准化、要素具体且多变的工程项目,特别是土建工程等。
三、计价准确度:
定额计价的计价准确度相对较高,因为定额项目的计价标准一般经过多种实践检验;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价准确度更依赖于具体的计算和估算过程,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较大。
四、计价灵活性:
定额计价的计价灵活性较低,因为其计价标准固定且不易调整;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价灵活性较高,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动。
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都有其适用的范围和特点,选择适当的计价模式需要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进行综合考虑。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区别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12条区别内容1.费用组成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五部分组成。
预算定额计价法: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2、采用定额形式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施工定额。
预算定额计价法:预算定额、费用定额。
3、价格表现形式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综合单价。
预算定额计价法:工料机单价。
4、反应消耗水平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企业个别消耗。
预算定额计价法:社会平均消耗。
5、施工措施费用处理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编制相应的措施项目清单,单独计算。
预算定额计价法:以直接费为基础,根据相应费率计算。
6、招投标时间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
预算定额计价法:必须在施工图纸完成后进行。
7、评标的办法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合理低报价中标法。
预算定额计价法:百分制评分法。
8、工程承包合同形式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单价合同。
预算定额计价法:以总价合同为主。
9、项目编码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全国统一编码。
预算定额计价法:采用不同的定额子目。
10、计价项目划分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以实体工程为单元划分。
预算定额计价法;以反向工程为单元划分。
11、工程量计价规则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计算规则。
预算定额计价法:全国统一的建设安装工程工程计算规则。
12、工程款结算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师核实的实体工程量×报价中的综合单价+索赔。
预算定额计价法:施工图预算+各种签证,变更动态价。
(转自“园林学习网”/thread-21376-1-1.html)。
工程量清单计价和预算定额计价的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和预算定额计价的区别定额法既定额计价,是根据国家或地方颁布的统一预算定额规定的消耗量及其单价,以及配套的取费标准和材料预算价格,计算出相应的工程数量,套用相应的定额单价计算出定额直接费,再在直接费的基础上计算各种相关费用及利润和税金,最后形成建筑产品的价格.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招标方给出工程量,投标方根据工程量清单组合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并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的费用,再计算出税金,最后汇总成总造价1、计价依据不同定额计价:统一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调价系数政府定价。
清单计价:企业定额市场竞争定价2、计价项目划分不同①定额计价模式中计价项目的划分以施工工序为主,内容单一(有一个工序即有一个计价项目)。
而清单计价模式中计价项目的划分分别以工程实体为对象,项目综合度较大,将形成某实体部位或构件必须的多项工序或工程内容并为一体,能直观地反映出该实体的基本价格。
子丑寅卯辰巳戊申酉戌亥如:砖砌化粪池按座综合了挖土方、作垫层、池底板、砌砖池、抹灰、回填等。
锚杆支护按㎡综合了钻孔、制浆、压浆、锚杆制作、张拉锚、喷射砂浆等工序或工程内容。
②定额计价模式中计价项目的工程实体与措施合二为一。
即该项目既有实体因素又包含措施因素在内。
而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量计算方法是将实体部分与措施部分分离,有利于业主、企业视工程实际自主组价,实现了个别成本控制。
③定额计价模式的项目划分中着重考虑了施工方法因素,从而限制了企业优势的展现,而清单计价模式的项目中不再与施工方法挂钩,而是将施工方法的因素放在组价中由计价人考虑。
3、单价组成不同定额计价模式中使用的单价为“工料单价法”,即人+材+机,将管理费、利润等在取费中考虑。
清单计价模式中使用的单价为“综合单价法”,单价组成为: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
使用“综合单价法”更直观的反映了各计价项目(包括构成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其它项目)的实际价格,但现阶段当不包括“规费和税金”。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1、编制工程量的单位不同:传统定额预算计价办法是: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分别由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分别按图计算。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由招标单位统一计算或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统一计算,“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单”,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企业定额、管理水平自主填报单价。
2、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间不同: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法是在发出招标文件后编制(招标与投标人同时编制或投标人编制在前,招标人编制在后)。
工程量清单报价法必须在发出招标文作前编制。
3、表现形式不同:采用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法一般是总价形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法采用综合单价平式,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工程量清单报价具有直观、单价相对固定的特点,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单价一般不作调整。
4、编制的依据不同: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法依据图纸;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算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进行计算。
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根据建设部第107号令规定,标底的编制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以及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编制。
企业的投标报价则根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编制。
5、费用组成不同:传统预算定额计价法的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工程造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规费、税金除外);包括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费用,包括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6、评标采用的办法不同:传统预算定额计价投标一般采用百分制评分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区别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计价包括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的全部费用,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除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综合单价不但适用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措施项目清单以及其他项目清单。
工程量清单计价反映的是企业个别成本.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提供工程数量清单,由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计算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工程费、规费和税金,自主报价,评标一般使用合理低价中标。
定额计价(又称“工料单价法")使用的是造价管理部门编制的、具有社会平均水平的预算定额(或消耗量定额),即使是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只要是定额计价,各投标人使用的定额就是相同的。
定额计价的工程量,一律由承包方负责计算,计算规则执行的是计价定额(即消耗量定额)的规定,由发包方进行审核。
计算方法是:根据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单价、机械单价、材料单价等计算出直接工程费,然后再以直接费(或其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措施费,再根据规定计算出其他项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汇总得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一般均采用总价形式。
所以综合定额单位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组成,直接工程费是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组成,其他费用是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数,最后将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汇总为单位工程造价.单价措施费与总价措施费区别总价措施费就是用计算基数然后乘以费率来计算金额的项目,如: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总价措施项目可以分为:非竞争性和可竞争的项目。
非竞争性的项目比如有:安全文明施工费,竞争性项目是按费率计算的措施费。
竞争性项目比如有: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等措施项目费,也就是说竞争性项目可以理解为按实际情况或参考资料计算的措施费。
单价措施费就是根据定额子目来计算金额的项目,如脚手架、模板、超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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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定义
定额计价是指根据招标文件,按照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时参照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工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材料以及设备价格信息及同期市场价格,直接计算出直接工程费,再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间接费、利润、税金,汇总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招标人依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和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及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根据本企业的消耗标准、利润目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企业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所列项目,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单价和合价,并以所报的单价作为竣工结算时增减工程量的计价标准调整工程造价。
2.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不同之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计价的作用比较。
综合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等的费用是按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是静止形态的价格,已不适应动态的、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
它没有把工程实体消耗与措施消耗分开,没有反映工程建设的特点。
如:对于一个基础土方开挖项目,构成工程实体消耗是一定的,但施工方法则是多种多样的,承包人可根据自己的技术装备、施工方法、管理水平等措施进行施工。
工程量清单计价只反映工程分部分项实体消耗标准,体现“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原则,它把工程实体消耗与措施项目分开,对实体项目提出社会平均消耗标准。
在目前企业还不具备建立自己消耗定额条件下,工程计价表消耗量标准成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编制招标标底的主要依据和投标报价的重要参考。
2.2 工程量计算的比较
定额计价的工程量,一律由承包方负责计算,计算规则执行的是计价定额(即消耗量定额)的规定,由发包方进行审核。
清单计价的工程量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清单项目的工程量,由清单编制人根据《计价规范》各附录和陕西省补充项目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并填写
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发至投标人。
二是组成清单项目的各个定额分项工程的工程量,由投标人根据计价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并执行相应计价定额组成综合单价。
2.3 单位工程造价构成比较。
综合定额单位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组成,直接工程费是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组成,其他费用是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数,最后将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汇总为单位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造价组成是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构成,这种划分将工程实体性消耗和施工措施性消耗分离开。
对于工程实体性消耗费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数量报出每个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对于措施性项目消耗费用招标人只给出工程项目名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方案再结合自身队伍的技术、管理水平自行确定,体现竞争费的市场竞争。
2.4 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构成比较。
综合定额计价时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是工料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构成。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是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和考虑一定的风险费。
综合单价是投标人根据自己企业的技术专长、材料采购渠道、机械装备水平、管理能力、投标策略等确定的价格,综合单价的报出是一个自主报价、市场竞争的过程。
2.5 项目划分比较。
综合定额有几千个项目,它的划分十分详细,划分原则是按工程的不同部位、不同材料、不同工艺、不同施工机械、不同施工方法和材料规格型号。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项目划分有较大的综合性,规范中建筑工程只有几百个项目,它的划分考虑了工程部位、材料、项目特征,但不考虑具体的施工方法、措施。
如挖土方只给出工程项目特征,没有给出是人工挖土还是机械挖土或者是人机配合挖及机械的型号等。
同时对同一项目不再按阶段或过程分为几项,而是综合到一起。
如混凝土项目,将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振捣、养护、接头、灌缝等综合为一项。
这样给了施工企业选择施工方法的空间,报价时有更多的自
主性,使施工企业放弃对定额的依赖,慢慢转向靠企业内部建立或不断完善的报价及管理定额和价格体系。
2.6 生产要素价格的比较。
定额计价时,工料机价格是取定价格。
即使存在动态调整,其调整的标准也是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格。
这种市场信息价格只反映不同时期的变动情况,而在同一时期内,它是一种平均价格,不同的施工企业均按这个平均价格找差,其结果不反映企业的管理水平。
清单计价使用的工料机价格,是报价期内由企业的管理水平所决定的市场价格,在同一报价期内,不同投标人因其管理水平不同,工料机价格也是不同的。
因此,清单计价时,使用的生产要素价格也具有多样性。
2.7 价格形成机制比较。
定额计价时,施工单位获得工程有两种情况:一是通过指令性计划获得工程。
通常是先获得工程后计价,其工程价格是通过预算、结算的审批形成的。
二是投标获得工程。
虽然通过了竞争,但由于都使用了同一水平的定额和生产要素价格,竞争并不充分。
并且,这种竞争只是预算人员计算工程量的竞争和人际关系的竞争,不是企业综合生产能力的竞争,阻碍了生产力发展。
清单计价是通过招标投标,在“低价中标”的市场环境中获得工程,中标价基本上就是竣工结算价(或竣工结算价的主体部分)。
由于竞争中各投标人使用的定额和生产要素价格具有个性化,反映了企业的实际情况,使真正具有生产能力优势的企业中标,体现客观、公正、公平竞争原则。
2.8 风险处理的方式比较。
定额计价,风险只在投资一方,所有的风险在不可预见费中考虑;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
可以说投标人没有风险,不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使招标人与投标人风险合理分担,投标人对自己所报的成本、综合单价负责,还要考虑各种风险对价格的影响,综合单价一经合同确定,结算时不可以调整(除工程量有变化),且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不负责任;招标人相应在计算工程量时要准确,对于这一部分风险应由招标人承担,从而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