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工作量化赋分参考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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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综合考评量化积分办法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综合考评量化积分办法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综合考评量化积分办法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综合考评量化积分办法一、量化考评原则1.注重教学业绩;2.向基层一线教师倾斜;3.客观公正、严谨规范。

二、量化要素及分值(一)基本条件综合评价,分值33分;(二)教育工作,分值14分;(三)教学工作,分值30分;(四)教科研工作,分值13分;(五)教育教学综合能力考试,分值40分。

三、评价细则(一)基本条件评价(33分)1.教龄、职龄情况(12分):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每满一年得0.5分(时间计算截至上年底);任现职以来,进档后职龄每满一年得0.5分(时间计算截至上年底)。

2.年度考核(6分)。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4分,其中,年度考核每有一次优秀的另加1分。

3.表彰(5分)。

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或党政部门、学校综合表彰的分别得5、4、3、2、1分,单项表彰(指与教育教学及申报人员岗位职责有关的表彰)以一半计分,所有表彰以最高项计分一次。

表彰以获奖证书或有关部门文件为依据。

4.学历(2分)。

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2分;小学教师本科毕业1分(研究生或硕士不重复记分)。

5.农村任教、交流(支教)(3分)。

从教以来在农村任教满3年的1分、满5年的2分、满8年及以上的3分;本市内交流(支教)1年1分,跨市支教1年2分,跨省支教1年3分。

6.工作表现测评(5分)。

学校职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评审小组成员对每个申报人员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测评(进行单项选择,测评表自制,无记名),获得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次的每人次分别得5、3、2、0分,累计得分除以有效票人数为测评对象该项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教育工作评价(14分)1.教育管理年限(6分)。

从教以来,达到教育管理工作基本年限要求的3分。

任现职以来,担任教育管理工作两年以上的,每超一年加0.5分(不含两年)。

2.教育工作获奖 (8分):①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或活动小组获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奖励,省级及以上、xx市级、市(县)级、区校级表彰每次分别得3分、2分、1分、0.5分,其中同年度表彰按得分高的算一次,不重复计分,区校级累计不超过2分,此项最高4分。

教师量化考核标准及办法

教师量化考核标准及办法

教师量化考核标准及办法教师量化考核标准及办法一、量化考核原则考核遵循可测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简易性原则、绩效为主的原则。

可测性原则指考核项目尽可能量化,对每一项指标,都要有准确的含义或明确的量化标准。

客观性原则,指考核项目要尽可能反映教师教学和科研业绩的客观状况,力求避免人为因素的负面影响。

简易性原则,指考核项目要力求做到简单、规范、易于操作。

实绩为主的原则, 其目的就是要鼓励教师积极向上, 讲求实效。

五个考核项目中有加分项目,给分项目只有三个,充分体现以教师教学工作实绩为主的原则。

考核评分还采取了上不封顶的办法。

评分可以超过100 分, 使之拉开差距。

二、考核目的量化考核打分的目的是人人做到心中有数, 知道自己的差距, 体现了干与不干不一样,在专职教师队伍管理中引入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 使不断开拓、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蔚然成风。

教师工作量化考核每三个月一次,量化考核结果一是作为季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作为今后岗位奖励和晋级的重要依据。

直接与工资发放挂钩。

三、考核评定人行政校长:程净教学主管:李世有校长助理:张瑞玲英语组长:黄亚琼四、考核内容和办法考核内容包括教师的工作纪律教学常规、课堂教学教研活动、学业测试和作业、考试等五项内容。

量化考核每学期评定一次。

考核标准、考核细则和得分情况参加下表:一、工作纪律(满分30分)1、基本要求自觉遵守上班时间,无迟到、早退现象;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上网聊天、玩游戏。

2、评分办法(1)上班无故迟到、早退,一次减1分。

(2)上班时间聊天、上网聊天、玩游戏、从事工作以外的事情,一次减1分。

(3)无故不参加会议、员工活动,一次减2分。

(4)集体活动无故迟到、早退,一次减1分。

(6)有违反其他制度行为的,一次减1分。

(7)无上述情况的每个月加1分二、教学常规(满分70分)1、教学进度的制定和执行(满分5分)(1)基本要求第一、教学进度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情况、所报的课时、上课总的时间基础上制定完成,经教学主管组长审查同意并备案后执行。

工业大学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理工类)

工业大学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理工类)

工业大学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理工类)一、背景科研工作是工业大学教职工必须开展的一项主要工作任务。

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的制定是为了更加公平、科学、合理地评价教职工科研工作水平,并激励全校广大教职工踊跃参与科研工作,积极推进学校科学研究的进展。

二、考核标准1.课题立项。

教职工本人申请科研立项的,根据课题级别和数量按如下规定计算分值:国家级课题10分/项,省部级课题5分/项,校级及以下课题3分/项。

2.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分为论文和专利两种类型。

(1)论文根据发表刊物的影响因子、论文质量、SCI期刊等级等因素计算分值。

公认影响因子前10%的期刊,一篇发表论文计算3分;影响因子前25%的期刊,一篇发表论文计算2分;影响因子前50%的期刊,一篇发表论文计算1分。

其余期刊的发表论文计算0.5分。

在同一篇论文的任何修改版上加分。

(2)专利根据专利类型、申请人等因素计算分值。

发明专利计算5分/项;实用新型专利计算3分/项;外观设计专利计算2分/项。

3.科研经费。

按资助类型、经费数额等因素计算分值。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其他国家级课题能拿到1分/万元;省部级和自主选题等能拿到0.5分/万元;院级课题和其他科研项目能拿到0.1-0.5分/万元。

三、奖励措施通过科研工作量化考核排名前列的教职工将享受以下奖励措施:1.人才引进。

校领导专门设立一部分引进优秀人才经费用于招聘各类高层次人才,优先选择排名较高的教职工。

2.岗位晋升。

在晋升岗位时,会对教职工的科研绩效进行考核,考核排名靠前的将获得较大的岗位晋升优势。

3.科研经费。

对于参加科研工作的教职工,在资金引导下开展科研工作,以实现学校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目标。

四、总结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的实行,不仅可以避免主观评价的出现而导致的不公平情况的发生,而且可以使评价结果更加科学、准确、公正,从而激励更多的教师积极投入到科研中。

科研业绩量化计分方法

科研业绩量化计分方法

科研业绩量化计分方法
M=KQ1+Q2+KQ3+Q4
科研业绩量化计算公式:
i
M—科研业绩总量 ;Q1—科研课题分值,指承担科研课题的分值; Q2—科研经费分值,获得科研经费按统其中:
i
计年限实际到校的经费分值; Q3—科研成果分值,指完成课题和获得上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专利等的分值; Q4—发表论文(含三大检索)、出版专著分值; K—修正系数,学院主持项目为1,参加项目为0.5。

各分值取分表如下:
表1 科研课题Q1取分表
表2-1 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科研经费(到校经费)Q2取分表(单位:分/万元)
表2-2 50万元以上科研经费(到校经费)Q2取分表(单位:分)
表4 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分值Q4取分表。

教学(科研)人员工作量考核量化积分办法

教学(科研)人员工作量考核量化积分办法

附件1:教学(科研)人员工作量考核量化积分办法为了建立激励机制,有效地调动全校教师的积极性,便于每年对各部门和个人进行量化考核,现对教学(科研)人员教学工作量、教师工作量和科技工作量考核实行量化积分,其量化积分标准如下:一、教学工作量量化积分教学质量的考核由各院(系)、教研室负责进行,教务处统一扎口,教学质量考核指标及等级标准另定。

二、教师工作量量化积分上述计分以项目为单位。

教务处按项目将分值发放到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参与人员中进行分配,分配的分值之和不得超过项目总分值。

三、科技工作量量化积分(一)科研立项项目计分以项目为单位,经费指当年到学校财务经费。

负责人的分值原则上不低于总分值的50%,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分值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承担工作量决定。

特殊情况由项目组与科技产业处另行商定。

(二)专利个人计分:排名第一为满分,排名第二按50%计分,以下排名按第二名计分再递减10%,递减完为止。

(三)科研成果获奖个人计分:排名第一为满分,排名第二按50%计分,以下排名按第二名计分再递减10%,递减完为止。

艺术类获奖等级二等奖按一等的60%计分,三等奖按一等的40%计分。

(四)科研项目鉴定或验收个人计分:排名第一为满分,排名第二按50%计分,以下排名按第二名计分再递减10%,递减完为止。

鉴定为省部级鉴定,其它级别适当相应递增或递减20%。

(五)发表论文计分为第一作者或责任者。

上述所称“国家一级权威期刊”以各文科院(系)推荐的、学术委员会讨论认定的《国家一级权威期刊》为准,“统计源期刊”、“国内核心期刊”以江南大学科技产业处2002年1月印发的《中国科技期刊投向指南》为准。

任何刊物的增刊及不在正常期号以内的特刊、专号一律视为一般刊物。

(六)出版专著计分为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外的其他作者按实际字数计分。

出版发行面很大时,酌情加分。

说明:年度考核时,由教学工作量化积分、教师工作量化积分与科技工作量化积分合计得出的分值即为每位教学科研人员的年度考核总积分G。

教研活动赋分标准(3篇)

教研活动赋分标准(3篇)

第1篇一、前言为了提高教研活动的质量,确保教研活动的有效开展,充分发挥教研活动在教育教学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赋分标准。

本标准旨在对教研活动的组织、实施、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二、赋分原则1. 科学性:赋分标准要符合教育教学规律,体现教研活动的本质要求。

2. 全面性:赋分标准要涵盖教研活动的各个方面,全面评价教研活动的质量。

3. 可操作性:赋分标准要简洁明了,便于操作,便于教师理解和执行。

4. 激励性:赋分标准要有利于激发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三、赋分标准1. 组织准备(20分)(1)活动主题明确(5分):活动主题应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符合教育教学实际。

(2)活动方案完整(5分):活动方案应包括活动目标、内容、方法、时间、地点、人员安排等。

(3)活动时间安排合理(5分):活动时间应避开教师工作高峰期,确保教师能够按时参加。

(4)活动场地、设备准备充分(5分):活动场地应宽敞、舒适,设备应齐全、先进。

2. 活动实施(40分)(1)活动组织有序(10分):活动组织有序,时间安排合理,教师参与度高。

(2)活动内容丰富(10分):活动内容应贴近教育教学实际,具有针对性、实效性。

(3)活动形式多样(10分):活动形式应丰富多样,如讲座、研讨、观摩、实践等。

(4)活动氛围浓厚(10分):活动氛围应积极向上,教师参与热情高,互动性强。

3. 活动成果(30分)(1)教师参与度高(10分):教师积极参与活动,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2)成果丰富(10分):活动成果应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如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学反思等。

(3)推广应用(10分):活动成果应得到推广应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 活动反思(10分)(1)活动总结到位(5分):活动总结应全面、客观,反映活动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

(2)改进措施具体(5分):针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大学一线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工作量化赋分办法

大学一线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工作量化赋分办法

大学一线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工作量化赋分办法第一条专业技术工作量化从工作业绩、实效成果、管理学生人数、职业技能水平四个方面对一线专职辅导员进行考核,考核采取计分方式,满分为100分。

实际得分=工作业绩分数+实效成果分数+管理学生人数分数+职业技能水平分数。

第二条专业技术工作量化考核项目(不分申报职称档次)如下表所示。

说明:1.辅导员评审指标单列时,当单项最高得分高于该项权重分时,将最高得分折合为权重分,其他人员得分按比例折算,否则,按实际得分计分。

2.辅导员评审指标单列时,截止当年6月30日,近五年每出现一次因辅导员工作失误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在专业技术工作总分中减5分。

3.同一年内多次参加同一类别比赛获奖或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一个奖项计分。

4.合作完成项目获奖的,按如下权重比例予以赋分:2人(1:0.5);3人(1:0.5:0.3);4人(1:0.5:0.3:0.2);5人(1:0.5:0.3:0.2:0.1);6人(1:0.5:0.3:0.2:0.1:0.08);7人(1:0.5:0.3:0.2:0.1:0.08:0.05)赋分人员范围:国家级前7名,省级前5名,市级前3名,校级第1名。

5.职业技能水平中,校级得分以自任职以来到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截止时间前的平均分为准。

6.各级各类奖励不分等次、只有优秀奖的,按同级别的三等奖对待。

7.工作业绩和实效成果中的奖励均为政府奖,以政府文件、奖励证书为准,由政府委托其他部门或组织开展的竞赛活动,竞赛文件或获奖证书必须有政府或管理部门的公章。

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组委会、社会团体的公章或文件以及其他形式发布的证明材料不予计分。

第三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XXX学院科研成果量化考核办法

XXX学院科研成果量化考核办法

***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进一步增强全院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科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研究意识,营造有利于优秀科技人才充分发挥才干的环境,充分调动教师参与科研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2.科研工作量考核采用积分制。

按本办法规定的方法将考核内容进行计分量化处理,根据科研工作计分量化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度科研工作完成业绩的评定依据,也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津贴发放,科研先进评选,职称(职务)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3.工作量计算,1分计1学时。

最低工作量执行《***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发[2011]113号)不低于业务工作量30%标准。

4.按照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凡进入计分奖励范围的科研成果项目不再另行设立奖项单独奖励。

奖励分值基数不扣除最低工作量分值按实际分值奖励。

二、考核对象***党发[2011]8号文件规定聘用为专业技术岗位,享受专业技术职务津贴的在册在岗人员;当年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当年考核。

三、科研工作量考核认定范围(一)奖励计分范围1.在公开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学术交流论文和文艺作品;2.公开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等著作;4.各级各类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5.各级各类纵向科研课题;6.各类有科研经费进学校财务的横向研究课题;7.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各级各类教学与科研成果奖;8.专利权属学院或个人的国家发明、实用新型等专利技术成果;9. 讲学、讲座、学会兼职等;10.文学、艺术创作成果;11.经学院研究确定可计入奖励分值的其他项目。

(二)考核计分范围内部刊物、交流获奖论文和横向科技项目等未计入奖励计分范围的其它科研项目以及经科技处认定可纳入考核计分的其它项目。

(三)计分程序先按奖励计分项目计算奖励分值,再把奖励分加上未进入奖励计分项目的计分作为年度科研工作最终考核分。

四、量化计分标准及办法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论文、著作、教材等项目的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一)一般规定1.科研项目、成果、论文等以科技处登记为准,凡未经科技处登记备案的项目不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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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工作量化赋分参考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岗位评聘体系,突出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今年评聘中,将科研和教学成果进行量化评价。

具体办法如下:
一、教学工作
1、教学工作主要包括教学工作量、教改项目、教学获奖、教研论文及编著教材等部分。

2、任现职期间所承担的1个标准学时为1分。

教学工作量分值按照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的分值计算。

3、任现职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教学标兵、师德标兵、青年教学优秀奖等称号的年均教学工作量分值上浮50%。

4、教学教改项目、教学奖励、教研论文及编著教材等项目的分值按照《齐鲁工业大学教学学术量化管理办法》(齐鲁工大校字〔2014〕25号)计算。

参与人员的教研论文、教学教改项目、教学奖励分值按照附件一规定的比例进行计算,教材分值按照附件二规定的比例进行计算。

二、科研工作
1、科研工作主要包括科研项目、科研奖励、专利、论文及著作等部分。

2、科研项目、科研奖励、专利、论文及著作等科研工作的量化计算分别按照《齐鲁工业大学理工类学术量化管理办法》(齐鲁工大校字〔2014〕17号)、《齐鲁工业大学人文社科类学术量化管理办法》(齐鲁工大校字〔2014〕18号)及补充规定、《齐鲁工业大学教学学术量化管理办法》(齐鲁工大校字〔2014〕25号)、《齐鲁工业大学社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齐鲁工大党字〔2015〕44号)、《齐鲁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工作量化赋分参考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参与人员的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科研奖励和专利分值按照附件一规定的比例进行计算,著作分值按照附件二规定的比例
进行计算。

三、总分计算
按照教学工作分值与科研工作分值之和计算。

四、分值查询
申报人员可到人事处或教学单位查询本人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的赋分情况。

附一
注:1、按照自然位次进行计分。

2、论文只计算前三位分值;若论文存在通讯作者,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得分比例=(第一作者得分比例+通讯作者位次得分比例)÷2。

3、若项目、获奖合作人数超过五人,每增加一人,从第一位扣除2%,第六位及以后占分值的2%。

附二
著作(教材)量化分配意见
著作(教材)主编占项目分值的70%,副主编30%;有多位主编、副主编和编委时,主编占60%/主编人数,副主编占30%/人数,编委占10%/人数,分值也可按照撰写字数以每万字5分计算。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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