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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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全管理规定

锅炉安全管理规定

锅炉安全管理规定
锅炉安全管理是对锅炉设备的安全使用、运行和维护进行指导和管理的一套规定。

以下是常见的锅炉安全管理规定:
1. 锅炉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安装和验收,并且经过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锅炉使用单位必须设立锅炉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 锅炉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4. 锅炉使用单位必须制定锅炉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5. 锅炉使用单位必须建立锅炉设备台账,记录锅炉设备的基本情况、运行参数、维修记录等。

6. 锅炉使用单位必须定期对锅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7. 锅炉使用单位必须保证锅炉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进行培训、考核和监督。

8. 锅炉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能力。

9. 锅炉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烟气排放的控制和治理,保护环境。

10.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锅炉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安全状况。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锅炉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地区、行业和锅炉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通用规定1. 锅炉使用单位应设立锅炉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锅炉使用的安全性。

2. 锅炉使用单位应有专职锅炉管理人员,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操作及维护工作。

3. 锅炉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锅炉操作证,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

二、锅炉安全操作规定1. 在操作锅炉前,必须仔细检查锅炉的各项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如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等,并做好记录。

2. 在启动锅炉前,应先排除燃料贮存仓内的残渣、异物等杂质,并确保燃料供给连续可靠。

3. 操作人员必须随时注意锅炉的水位、压力变化,并按规定进行调整,避免水位过高或过低、压力超过工作范围。

4. 在锅炉运行期间,操作人员应随时注意锅炉的燃烧情况,保持炉膛内正常的氧气含量,避免炉膛内出现积碳、爆炸等危险。

5. 操作人员应定期清理锅炉内的积灰、结焦等杂物,确保锅炉的通风顺畅,防止炉膛过热。

三、锅炉安全维护规定1. 锅炉的安全阀应定期检查和试验,确保其正常可靠。

2. 锅炉的各项安全装置(水位表、压力表等)应按规定定期校验和维护,确保其准确可靠。

3. 锅炉的燃烧设备及排烟系统应定期清洗和维护,防止积碳、结焦等现象。

4. 锅炉的水质应经常检测,必要时进行处理,确保水质达到安全使用的要求。

5. 锅炉的烟囱应定期清理,排除积灰等杂物,保持通风畅通。

四、事故应急预案规定1. 锅炉使用单位应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的分类和应急处置措施。

2. 在发生锅炉事故时,应及时报警、撤离现场,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 锅炉操作人员应掌握紧急停炉的方法和技巧,并能及时切断燃料供应。

4.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安全优先、人员为本的原则,确保人员安全,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

以上为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基本要点,具体规定可根据锅炉的类型、用途等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同时,锅炉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和执行相关规章制度,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

锅炉安全运行规定

锅炉安全运行规定

锅炉安全运行规定一、锅炉的使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工业锅炉的安全运行,包括但不限于电厂锅炉、化工厂锅炉、食品制造厂锅炉等。

二、锅炉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要求1. 锅炉压力容器应符合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过程需要经过相应的认证和检验。

2. 锅炉压力容器的内外壁应保持光滑,无裂纹、砂眼等缺陷。

3. 锅炉压力容器的焊缝应牢固可靠,无松动、渗漏等现象。

三、锅炉操作和维护要求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

2.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按照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和超负荷运行。

3. 操作人员应定期对锅炉进行巡视,检查锅炉的运行状态和仪表指示情况。

4. 定期维护锅炉,包括清洗管路、调整燃烧器等,确保锅炉的正常运行。

5. 锅炉的水质应经过处理,保持在符合要求的范围内,防止水垢和锈蚀对锅炉造成损害。

6. 锅炉停用时,应进行相应的封存和保护措施,防止锅炉长时间停用后的腐蚀和损坏。

四、锅炉安全防护装置要求1. 锅炉应配置完善的安全防护装置,包括过热保护、低水位保护、高压保护等。

2. 安全防护装置应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锅炉在运行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进行排查和维修。

五、锅炉事故应急预案1. 锅炉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2. 事故应急预案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应急措施,确保应急处置的及时和有效性。

3. 事故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提高人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六、锅炉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1. 锅炉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制度,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2.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锅炉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

3. 锅炉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锅炉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七、锅炉安全培训和教育1. 锅炉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锅炉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后应进行锅炉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燃气锅炉管理规定(三篇)

燃气锅炉管理规定(三篇)

燃气锅炉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燃气锅炉的管理,确保燃气锅炉的安全和经济运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改建、使用燃气锅炉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从事燃气锅炉设计、制造、安装、维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燃气锅炉的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燃气锅炉管理应当追求科学、合理、安全、经济和环保的目标,提高燃气锅炉的运行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五条燃气锅炉管理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六条燃气锅炉的选型、设计、制造、安装、验收、使用、维修、报废等环节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才能从事。

第七条燃气锅炉的选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技术要求、安全性能和经济效益等因素进行评估,确保燃气锅炉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第八条燃气锅炉设计应当根据使用单位的实际情况,科学配置燃气供应设施、燃烧系统、控制系统等,确保燃气锅炉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燃气锅炉制造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燃气锅炉的质量和性能。

第十条燃气锅炉安装应当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燃气锅炉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燃气锅炉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燃气锅炉的维修和保养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确保维修和保养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燃气锅炉报废应当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四条燃气锅炉的安全控制系统应当完善、可靠、有效,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第十五条燃气锅炉的安全附件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

第十六条燃气锅炉的燃烧系统应当定期进行清洗和维护,确保燃气的完全燃烧,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

锅炉安全管理标准规定模版

锅炉安全管理标准规定模版

锅炉安全管理标准规定模版一、引言锅炉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热能装置,其安全运行对于保障生产正常进行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锅炉安全运营水平,制定本标准。

二、术语和定义1. 锅炉:指利用供应燃料和空气混合物产生热能的装置,用于加热水或其他介质;2. 锅炉压力:指锅炉内部的压力;3. 锅炉容器:指锅炉的承压部分,包括锅炉壳体、筒管、水位器、附件等;4. 锅炉水位:指锅炉内部水位的高低;5. 锅炉操作人员:指负责锅炉操作和维护的人员;6. 锅炉安全保护装置:指为了防止锅炉因超压、过热等原因发生事故而安装的保护装置;7. 锅炉事故:指锅炉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破裂、爆炸、冲击、火灾等严重事件。

三、锅炉安全管理责任1. 锅炉使用单位应设置锅炉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锅炉安全管理人员;2. 锅炉使用单位应制定锅炉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锅炉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3.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相关工作;4.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锅炉设备,及时修复存在的隐患;5. 锅炉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锅炉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锅炉安全管理措施1. 锅炉设计和制造阶段,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锅炉的安全可靠性;2. 锅炉安装和调试阶段,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验收;3. 锅炉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锅炉台账,记录锅炉的设备参数、维护记录等;4. 锅炉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了解锅炉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5. 锅炉操作人员应按照标准化操作程序进行锅炉开启、停机和调整,严禁擅自改变操作参数;6. 锅炉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锅炉安全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7. 锅炉保养和维护工作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8. 锅炉安全保护装置应经常检查和调试,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9. 锅炉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事故的应对能力。

燃气锅炉管理规定

燃气锅炉管理规定

燃气锅炉管理规定
根据燃气锅炉管理规定,对于燃气锅炉的使用和管理要求如下:
1. 安装要求:燃气锅炉的安装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包括火灾防护要求、通风要求、烟囱要求等。

2. 设备维护:燃气锅炉的维护和保养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包括定期检查、清理和更换零部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3. 运行管理:使用燃气锅炉的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锅炉的运行和管理,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包括设备启动和停止、监控和报警系统的运行等。

4. 操作规程: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燃气锅炉的操作规程,包括设备启动和停止的操作步骤、燃气供应和排气系统的操作要求等。

5. 安全设施:燃气锅炉必须安装相关的安全设施,包括过热保护装置、安全阀、燃气泄漏报警器、烟气排放监测装置等,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6. 废气排放:燃气锅炉的废气排放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要求,包括烟气排放浓度限值、废气治理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等。

违反以上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和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停业整顿和刑事责任等。

因此,使用和管理燃气
锅炉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环境保护。

锅炉安全管理标准规定

锅炉安全管理标准规定

锅炉安全管理标准规定主要是为了确保锅炉运行安全和保护人员和设备的生命财产安全,以下是关于锅炉安全管理标准规定的一些内容,包括锅炉分类、安全保护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等。

一、锅炉分类根据锅炉用途和设计特点,将锅炉分为以下三类:1. 动力锅炉:用于产生高压蒸汽的锅炉,如发电厂的汽轮机锅炉。

2. 工业锅炉:用于工业生产过程中供热和产生蒸汽的锅炉,如化工厂和纺织厂的锅炉。

3. 生活锅炉:用于生活供暖和热水供应的锅炉,如家庭和宾馆的供暖系统。

根据锅炉工作压力的不同,又可以将锅炉分为以下几类:1. 低压锅炉:工作压力低于0.1MPa的锅炉。

2. 中压锅炉:工作压力为0.1MPa~3.9MPa的锅炉。

3. 高压锅炉:工作压力为4MPa及以上的锅炉。

二、安全保护措施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保护措施:1. 锅炉安全附件:锅炉应配备安全附件,包括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主汽门等,用于监测和保护锅炉的水位、压力和温度。

2. 水位控制:锅炉水位应保持在正常范围内,防止水位过高或过低导致事故发生。

应配备水位控制装置,并定期检查和校准。

3. 烟囱和烟气处理:燃烧产生的烟气应通过烟囱排放,烟囱应保持畅通,并设有防止回流的装置。

烟气中的污染物需进行处理,以保护环境。

4. 燃料供应和燃烧控制:锅炉应有可靠的燃料供应系统,并设有燃烧控制装置,确保燃烧稳定、效率高。

5. 定期检测和维护:锅炉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包括对锅炉本体、燃烧系统、安全附件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三、安全操作规程为确保锅炉安全,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操作规程:1. 操作人员应熟悉锅炉的结构、工作原理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相关证书和资质。

2. 操作人员应定期对锅炉进行检查,包括水位、压力、温度等工作参数。

3. 锅炉启动和停机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各系统安全可靠。

4. 锅炉的燃料供应和燃烧控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监控,以保持燃烧效率。

5. 锅炉水位应保持在正常范围内,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水位。

2024年燃气锅炉管理规定

2024年燃气锅炉管理规定

2024年燃气锅炉管理规定尊敬的读者:感谢您的提问,关于2024年燃气锅炉管理规定的内容,由于我无法提供真实的未来规定,以下是一个虚构的燃气锅炉管理规定,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燃气锅炉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燃气锅炉的安全管理第三条:使用燃气锅炉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燃气锅炉房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示禁止闲杂人员进入。

第四条:燃气锅炉房应设置防火墙,并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维修和更新。

第五条:燃气锅炉房应保持通风良好,配备适当的通风设施,确保燃气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排气顺利排出。

第六条:所有燃气锅炉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安装,且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施工和维护。

第七条:燃气锅炉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定期对燃气锅炉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并记录维护保养情况。

第三章:燃气锅炉的使用管理第八条:室内使用的燃气锅炉应安装在通风条件好的位置,并保持周围环境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条:使用燃气锅炉的单位和个人应定期清理燃气锅炉炉排上的积尘,保持燃气灼烧器正常运行。

第十条:使用燃气锅炉的单位和个人应定期检查燃气管道,确保其无渗漏、无堵塞、无损坏,并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一条:燃气锅炉的燃烧过程中应保持适当的压力、温度,且不得超过燃气锅炉的额定工作条件。

第十二条:使用燃气锅炉的单位和个人应严禁无证使用、改装燃气锅炉,严禁私拉乱接燃气管道。

第十三条:燃气锅炉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定期对燃气锅炉进行安全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并记录检测情况。

第四章:燃气锅炉事故的应急处理第十四条:发生燃气锅炉事故时,使用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燃气和电源,并迅速报警。

第十五条:燃气锅炉事故发生后,使用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十六条:燃气锅炉事故的责任追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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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解列暖风器、炉前油系统、关闭取样加药门,关闭连排。
5、汽包压力降至0.8Mpa以下时,开启水冷壁下联箱和下降管放水门以及疏水门,热炉快速放水;汽包压力降至0.2Mpa时,打开炉顶所有空气门。
6、放水完毕后,联系化学在炉顶空气门处化验排汽湿度,如果湿度合格,关闭所有排汽和放水阀门。(如果停炉达15天以上,采用抽真空防腐,从值长处得知)
1、开关减温水,调整汽温。
2、改变主汽调门开度,通过改变主汽压力而调整汽温。
3、改变辅汽流量,通过接带高中辅来调整汽温。
4、机组启动时开关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水,调整汽温。
5、开启PCV阀,增加主汽流量调整气温。
6、开启汽机旁路,增加主汽流量调整气温。
7、增减负荷,调整汽温。
8、改变给水温度,调整气温。
注:建议后四项在机组正常运行中慎重操作
7、当空预器入口烟温降至120℃以下时,停运空预器。
8、当炉膛出口烟温小于80℃时,停运火检冷却风机和等离子冷却风机。
9、当锅炉灭火4小时后,可以停运等离子冷却水泵(冬天例外,防止结冻)。
10、停炉后8小时,可以停运已经停止运行的引风机的冷却风机,送风机和磨煤机的油站。
11、在冬天,当锅炉开启空气门放水后,务必开启给水及减温水放水门、所有疏水门、定连排门、炉底充氮门等所有可能存水的地方,防止解冻。
8、若机组停运C修或者大修(从值长处得知),停炉时应将原煤仓烧空。
三、停炉后
1、MFT后,检查一次风机、磨煤机、给煤机跳闸,等离子灭弧,所有油枪退出,来回油快关阀关闭,炉膛无火焰。
2、维持汽包高水位,不上水时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保持汽包璧温差在50℃以内。
3、保持引、送风机运行,进行锅炉吹扫5-10分钟(保证风量30%到40%,炉膛压力-60到-90Pa),然后停运风机关闭挡板,密闭炉膛。8小时后,可开启空气预热器烟风挡板,引风机进、出口挡板进行自然通风冷却。如果由于紧急消缺或者事故情况下需要强制冷却,此时在炉膛吹扫完毕后,减少通风量,维持引、送风机运行,8小时后,调整通风量至30%,待空气预热器入口烟温小于203℃时,停止送、引风机运行,开启引风机出、入口挡板自然冷却;在强制冷却过程中,注意监视汽包上、下壁温差不大于40℃。
3、C磨煤机煤层点火允许:
1)、油EF层运行(4取3)或煤层D有火焰(4取3)
2)、空预器A或B出口一次风温度大于160度
3)、实际总负荷大于90MW
4)、C磨未合闸5)、C磨惰化完成
注、条件1、2、4、5同时满足(条件1中满足任一个和条件2中满足任一个即可)或者3、4、5同时满足时,C磨煤机允许启动。
5、检查高、低压辅汽系统备用汽源正常。
6、关闭连排至除氧器手动门,将连续排污切至定排扩容器。
7、校对汽包就地、远方水位计指示正确。
8、确认汽包事故放水电动门、PCV阀良好备用。
9、锅炉下联箱、下降管排污一次。
二、停炉中
1、缓慢减小C磨煤机出力,从F层开始对角逐一退出火咀,当给煤机皮带走空15分钟后,大罐无料位时,方可停运磨煤机(停运前至少保持一根粉管运行),停运后要保持粉管吹扫至少15分钟。
值长签字:
专业
发电部锅炉专业
编号
09-12-3
日期
2009-12-11
内容
关于主、再汽温调整的说明
最近,由于煤质的频繁变化,造成锅炉燃烧及汽温难于调整,但是为了机组安全,仍应该保证各参数在正常运行范围。尤其对汽温调整要加以精心,为了提高运行调整业务,特总结以下关于汽温调整的建议,供参考。
一、蒸汽侧调整
2、投入等离子拉弧,缓慢减小B磨煤机出力,从D层开始对角逐一退出火咀,其余同C磨煤机。在停运B磨煤机之前检查A磨煤机火检稳定,否则申请投油,投入空预器连续吹灰。
3、当主汽温450℃以下,给水流量350T/H以下时,联系化学加药保养,此时尽可能减少排水、排汽。
4、化学通知加药结束,缓慢减小A磨煤机出力,从B层开始对角逐一退出火咀。
5、当给水主辅阀切换时,检查减温水阀门关闭,否则切换时容易造成汽温突降。
6、当仅有A层四支火咀时,将给煤机皮带全部走空并停运给煤机,此时申请值长机组准备解列。
7、在停运A磨煤机任一火咀后(A层火咀除外)都要随时打开吹扫风进行粉管吹扫,当A层火咀火检闪烁时,此时可能大罐和粉管内积粉即将吹尽,此时可以手动MFT或者全炉膛火焰丧失MFT。注:如果用油枪滑停,当A磨煤机停运后不可再进行粉管吹扫,以防爆燃。
4、油层未运行:是指该层没有油火检。
5、煤层有火焰:是指该层至少有三个煤火检。
6、煤层无火焰:是指该层仅有两个或者少于两个煤火检。
7、全炉膛火焰丧失:是指每层仅有一个火检或者没有火检(MFT保护)。
二、磨煤机启动条件:
1、A磨煤机煤层点火允许:
1)、油AB层运行或煤层C有火焰
2)、空预器A或B出口一次风温度大于160度
3)、实际总负荷大于90MW
4)、磨煤机A1入口风温度大于135度
5)、等离子点火模式投入
6)、等离子点火成功(4取4,4个角等离子点火装置启弧成功)
7)、A磨未合闸8)、A磨惰化完成
注:条件1、2、7、8同时满足(条件1中满足任一个和条件2中满足任一个即可)或者3、7、8同时满足或者4、5、6、7、8同时满足时,A磨煤机允许启动。
专业
发电部锅炉专业
编号
10-7-3
日期
10-7-8
内容
关于火检的解释
最近#1炉在停运1B磨煤机后,其余火检不稳,鉴于此,对火检问题解释如下:
一、名词解释:
1、油火检:是指油枪电磁阀开启、火检无故障、火检检测有火。
2、煤火检:是指磨煤机出口关断门开启、火检无故障、火检检测有火。
3、油层运行:是指该层至少有三个油枪有油火检。
2、B磨煤机煤层点火允许:
1)、油CD层运行(4取3)或煤层B或煤层E有火焰(4取3)
2)、空预器A或B出口一次风温度大于160度
3)、实际总负荷大于90MW
4)、B磨未合闸5)、B磨惰化完成
注、条件1、2、4、5同时满足(条件1中满足任一个和条件2中满足任一个即可)或者3、4、5同时满足时,B磨煤机允许启动。
编号
09-07-5
日期
2009-7-10
内容
锅炉停运的操作
在接到值长机组停运的指令后,锅炉侧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一、停炉前
1、统计锅炉缺陷发至锅炉运行专工邮箱或者MIS上。
2、对等离子进行拉弧,有缺陷及时联系处理。
3、试投油枪,保证至少有四支可用(其中AB层至少两支可用)。
4、对锅炉进行全面吹灰一次。
12、在冬天,锅炉运行或者停炉后都不可将冷却水中断,如果要消缺必须解列冷却水,就联系检修采取手段将管内积水排光,否则不得做安措。
值长签字:
二、烟气侧调整
1、改变火焰中心高度调节汽温
(1)、摆动燃烧器摆角。
(2)、改变磨煤机出力。
(3)、改变二次风挡板开度。
(4)、增减一次风压力
(5)、改变投油位置。
2、改变烟气流速调节汽温
(1)、改变炉膛压力。
(2)、增减送风量。
3、改变受热面换热系数调节汽温
(1)、合理选择吹灰部位。
值长签字:
专业
发电部锅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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