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申请单-新版

开票申请单-新版
开票申请单-新版

开票申请单(第一联:财务联)发票号码:

申请日期:20 年月日发票性质:□专票□普票

领导审批:财务审

批:申请人:

开票申请单(第二联:业务联)发票号码:

申请日期:20 年月日发票性质:□专票□普票

领导审批:财务审

批:申请人:

本表一式两联,第一联财务留存,第二联由业务留存,次月开票前对前期未回款一栏进行确认,对未按计划回款的异常情况报公司领导处理。开票申请单须备注销售单号。

开具发票申请表

SB034 开具发票申请表 2.申请人为单位的,在本表“纳税人申明”栏中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在本表“纳税人申明”栏上签字确认。

门征代开发票应征税(费)参照表 2. 个体双定户个人所得税按照各地行业附征率征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根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800元(含)以下的免征个人所得税;800元-4000元(含)减除费用800元后按20%税率计征;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后按20%税率计征。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上述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3、(1)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2)凡总机构在省外设二级分支机构的,对总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包括总机构直接管理的省内跨市、县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4、对未达到营业税或增值税起征点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不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实行营业税差额征税的营业收入,其计征收入参照营业税计税营业额确定。 5、以上所列举经营项目门征代开发票应征税(费)种及税(费)率仅供纳税人参考,方便填写,如遇税收政策调整或特殊规定的,根据有关规定执行。对未列举经营项目代开发票的应征税(费)种及税(费)率,可向地税主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咨询。

普通发票申请报告范文

普通发票申请报告范文 申请日期:年月日编号: 负责人:经办人: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初次申请领购使用(变更)普通发票以及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在申请税控收款机发票票种以及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时使用。 二、具体项目填写说明: (一)“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以及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二)“申请事项”是根据纳税人申请的事项进行选项。 (三)“申请内容”根据申请的事项分别进行填写: 1、选择“发票使用(变更)”申请:“发票名称”为申请需要使用(变更)的发票种类名称;“最高持票数量”、“月最高购票量”、“每次最高购票量”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填写。 2、选择“税控收款机发票票种核定及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发票名称”分:湖南省商业零售发票(卷筒发票),湖南省商业零售发票(平推式发票)及联次;“最高持票数量”、“月最高购票量”、“每次最高购票量”均以卷为单位,平推式发票以100份为一卷,所申请发票购领数必须是100的整数倍;对于发票开票金额限额的设定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1).开票累计金额限额≤单张开票最高限额×发票最高持有量(份); (2).退票累计金额限额≤开票累计金额限额的50%。

因纸质税控发票无版别限制,故税控发票开票金额限额的设定作用等同于原手工发票版别设定,它由税务机关管理人员根据管理需要,并结合纳税评估来设定控制,其设定原则应充分考虑纳税人的 开票需求,可对单张开票最高限额适当从宽,开票累计金额限额一 般不超过纳税人月最高销售收入的一倍,退票累计金额限额一般不 超过开票累计金额限额的50%。 3、选择“企业衔头发票印制”申请:“发票名称”为经税务机 关审查同意的发票名称;“规格”、“联次”、“印制数量”根据 申请印制的要求填写。 4、“申请理由”:简要阐述申请事项的原因。 三、“审批情况”由税务部门根据管理的职责所属进行审查填写。 1、“数据报送期限”及“数据报送有效期”的设定应参照省局 关于税控收款机用户票表比对的有关期限规定进行,一般按以下原 则确定: 2.小规模纳税人在发票验旧购新环节报税,其“数据报送期限”设定为60天,“数据报送有效期”设定为30天;小规模纳税人按 月申报纳税,按规定的报税周期(两个月)提交用户卡抄报税控收 款机开票数据(在发票验旧购新环节),税务机关实行票表比对。

红字发票申请单操作流程

红字发票申请单操作流程 1、申请单填开 主要功能:在开票系统V6.13中填开红字发票申请单。 操作步骤:【第一步】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菜单,弹出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如图1-1所示。 图1-1 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 【第二步】在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中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 1、购买方申请 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对应蓝字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分已抵扣和未抵扣两种方式: (1)当选择已抵扣时,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2)当选择未抵扣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具体未抵扣原因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如图1-2所示。 图1-2 购方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 2、销售方申请 对于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时,应选择“销售方申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并填写

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按钮后,如果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则弹出如图1-3所示的界面,查看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申请单填开界面,如图1-4所示。 图1-3对应的正数发票票面信息 图1-4销方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 【第三步】对于购买方申请,需要在图1-2所示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中,手工填写纳税人信息、商品信息和申请理由等信息。对于销售方申请且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系统会自动填写申请单信息如图1-4所示,对于销售方申请但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需手工填写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打印”按钮,系统保存此张红字发票申请单,并弹出打印界面,如图1-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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