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安全规程爆破工程分级管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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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安全规程)

爆破安全规程)

爆破安全规程)4、9、1 一般规定4、9、1、1 各种爆破作业均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爆破器材。

4、9、1、2 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不应穿戴产生静电的衣物。

4、9、1、3 在爆破工程中推广应用爆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新仪表应经有关部门或经授权的行业协会批准。

4、9、1、4 在潮湿或有水环境中使用的爆破器材,应作防潮防水处理;使用抗水炸药时,应对起爆器材作防水处理。

4、9、2 爆破器材的现场测试、检验4、9、2、1 在实施爆破作业前,应对所使用的爆破器材进行外观检查;对电雷管进行电阻值测定;对使用的仪表、电线、电源进行必要的性能检验。

4、9、2、2 爆破器材外观检查项目应包括:雷管管体不应压扁、破损、锈蚀,加强帽不应歪斜;导火索和导爆索表面要均匀且无折伤、压痕、变形、霉斑、油污;导爆管管内无断药,无异物或堵塞,无折伤、油污、穿孔,端头封口;粉状硝按类炸药不应吸湿结块,乳化和水胶炸药不应稀化或变硬。

4、9、2、3 A级、B级岩土爆破工程和A级拆除爆破工程应检测以下项目:炸药的爆速和殉爆距离;延时电雷管的延时时间;导爆索的爆速、起爆能力;导爆管传爆速度,延时导爆管雷管的延时时间;起爆网路及其联接方式的传爆试验;爆破漏斗试验或构件试爆。

4、9、2、4 起爆电源及仪表的检验包括: 起爆器的充电电压、外壳绝缘性能; 采用交流电起爆时,应测定交流电压,并检查开关、电源及输电线路是否符合要求; 各种连接线、区域线、主线的材质、规格、电阻值和绝缘性能; 爆破专用电桥、欧姆表和导通器的输出电流及绝缘性能。

4、9、3 起爆器材加工4、9、3、1 起爆器材加工,应在专用的房间或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不应在爆破器材存放间、住宅和爆破作业地点加工。

4、9、3、2 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应在带有安全防护罩,铺有软垫并带有凸缘的工作台上操作。

每个工作台上存放的雷管不得超过100发,且应放在带盖的木盒里,操作者手中只准拿一发雷管。

《爆破安全规程》爆破工程分级管理列表

《爆破安全规程》爆破工程分级管理列表
b表中高度对应的级别指楼房、厂房及水塔的拆除爆破;烟囱和冷却塔拆除爆破相应级别对应高度系数2和1.5。
c拆除爆破按一次爆破药量进行分级的工程类别包括:桥梁、支持、基础、地坪、单体结构;城镇浅孔爆破也按此标准分类;围堰拆除爆破相应级别对应的药量系数为20。
d第12章所列其他特种爆破都按D级进行分级管理。
根据该工地岩石的坚硬程度(f=6~8),和周边环境决定采用浅孔爆破,本爆破施工根据爆破安全规程6722-2014如下表本设计一次爆破药量在Q<0.125t属于D级爆破。
根据《爆破安全规程6722-2014》爆破工程分级管理列表
作业范围
分级计量标准
岩土爆破a
一次爆破药量Q/t
100≤Q
10≤Q<100
0.5≤Q<10
Q<0.5
拆除爆破
高度Hb/m
50≤H
30≤H<50
20≤H<30
H<20
一次爆破药量Q/tc
0.5≤Q
0.2≤Q<0.5
0.05≤Q<0.2
Q<0.05
特种爆破d
单张复合板使用药量Q/t
0.4≤Q
0.2≤Q<0.4
Q<0.2
a表中药量对应的级别指露天深孔爆破。其他岩土爆破相应级别对应的药量系数:地下爆破0.5;复杂环境深孔爆破0.25;露天硐室爆破5.0;地下硐室爆破2.0;水下钻孔爆破0.1,水下炸礁及清淤、挤淤爆破0.2。

爆破安全规程

爆破安全规程

爆破安全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爆破作业、爆炸加工和爆破器材的贮存、运输、加工、检验与销毁的安全技术要求及其管理工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民用工程爆破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从事的非军事目的的工程爆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098 工业炸药爆炸后有毒气体含量测定GB 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 50154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库设计安全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爆破blasting利用炸药的爆炸能量对介质作功,以达到预定工程目标的作业。

3.2爆破作业人员personals engaged in blasting operations,blasting personnel指从事爆破工作的工程技术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和押运员。

3.3爆破有害效应adverse effects of blasting爆破时对爆区附近保护对象可能产生的有害影响。

如爆破引起的地震、个别飞散物、空气冲击波、噪声、水中冲击波、动力压力、涌浪、粉尘、有毒气体等。

3.4爆破作业环境blasting circumstances爆破作业环境泛指爆区及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环境状况及其对爆破安全的影响。

3.5露天浅孔爆破surface short-hole blasting特指露天岩土开挖、二次破碎大块时采用的炮孔直径小于50mm、深度小于5m的爆破作业。

3.6城镇浅孔爆破short-hole blasting in urban area采取控制有害效应的措施,在人口稠密区用浅孔爆破方法开挖和二次破碎大块的作业。

3.7复杂环境深孔爆破deep-hole blasting in complicated surroundings在爆区边缘100m范围内有居民集中区、大型养殖场或重要设施的环境中,一次使用1t以上炸药的深孔爆破作业。

B级爆破方案编制要求

B级爆破方案编制要求

B 级爆破方案编制要求一、规范要求 1、采用的规范2014版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2、《爆破安全规程》中爆破工程分级要求(1)爆破工程按工程类别、一次爆破总药量、爆破环境复杂程度和爆破物特征,分 A 、B 、C 、D 四个级别,实行分级管理。

工程分级列于表 1。

表 1 爆破工程分级作业范围分级计量标准单位级 别ABCD岩土爆破①一次爆破药量 Q /tt 100≤Q 10≤Q <100 0.5≤Q <10 Q <0.5拆除爆破高度 H ②/mm 50≤H 30≤H <50 20≤H <30 H <20 一次爆破药量 Q ③/tt 0.5≤Q 0.2≤Q <0.5 0.05≤Q <0.2Q <0.05 特种爆破④单张复合板使用药量 Q /tt0.4≤Q0.2≤Q <0.4Q <0.2注:①表中药量对应的级别指露天深孔爆破。

其它岩土爆破相应级别对应的药量系数:地下爆破 0.5;复杂环境深 孔爆破 0.25;露天硐室爆破 5.0;地下硐室爆破 2.0;水下钻孔爆破 0.1,水下炸礁及清淤、挤淤爆破 0.2。

②表中高度对应的级别指楼房、厂房及水塔的拆除爆破;烟囱和冷却塔拆除爆破相应级别对应的高度系数为 2 和 1.5。

③拆除爆破按一次爆破药量进行分级的工程类别包括:桥梁、支撑、基础、地坪、单体结构等;城镇浅孔爆破 也按此标准分级;围堰拆除爆破相应级别对应的药量系数为 20。

④第 12 章所列其他特种爆破都按 D 级进行分级管理。

(2)B 、C 、D 级一般岩土爆破工程,遇下列情况应相应提高一个工程级别。

——距爆区 1000m 范围内有国家一、二级文物或特别重要的建(构)筑物、设施; ——距爆区 500m 范围内有国家三级文物、风景名胜区、重要的建(构)筑物、设施; ——距爆区 300m 范围内有省级文物、医院、学校、居民楼、办公楼等重要保护对象。

爆破工程分级与管理

爆破工程分级与管理

爆破工程分级与管理4.1 爆破工程分级4.1.1爆破工程按工程类别、一次爆破总药量、爆破环境复杂程度和爆破物特征,分A、B、C、D四个级别,实行分级管理。

工程分级列于表4-1。

表4-1爆破工程分级表4.1.2 B、C、D级岩石爆破工程,遇下列情况应相应提高一个管理级别;小于D级下线药量的按D级管理。

——距爆区1000m范围内有国家一、二级文物或特别重要的建(构)筑物、设施;——距爆区500m范围内有国家三级文物、风景名胜区、重要的建(构)筑物、设施;——距爆区300m范围内有省级文物、医院、学校、居民楼、办公楼等重要保护对象。

4.1.3 B、C、D级拆除爆破工程,遇下列情况应相应提高一个管理级别。

——距爆破拆除物5m范围内有相邻建(构)筑物或需重点保护的地表、地下管线;——爆破拆除物倒塌方向安全长度不够,需用折叠爆破时;——爆破拆除物处于闹市区、风景名胜区时。

4.1.4各类爆破工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实行分级管理。

——凡属矿山内部、水电封闭施工区域等且对外部环境无安全危害的爆破工程;——小于D级下限总药量,或虽达到D级但距爆破区400m范围内无任何保护对象的岩石爆破工程;——虽达到D级药量,但距爆破物200m范围内无任何重要保护对象的拆除爆破工程;——除爆炸复合工程外的其他特种爆破工程。

4.1.5 爆炸复合工程遇表4-2所列情况时,按表4-2调整管理等级。

表4-2 爆炸复合工程管理级别调整表4.2 爆破作业单位4.2.1爆破作业单位应向有关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活动。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4.2.2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不实行分级管理,不得从事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不得从事本单位以外爆破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得从事超越本单位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资质和作业范围的爆破项目的设计和施工。

4.2.3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可承接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业绩等条件,分为A级、B级、C级、D级资质;按单位资质等级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从业范围承接相应等级和范围的岩石爆破、拆除爆破与特种爆破。

爆破工程安全管理

爆破工程安全管理

3.5爆破安全评估的依据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爆破安全规程》 3、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法规和设计标准; 4、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包括(1)安全评估单位及建设单 位签订的安全评估合同;(2)工程立项批文或有关文件; (3)合法有效的爆破施工合同;(4)爆破设计、施工单 位及主要人员资质材料;(5)工程爆破设计方案及设计施 工组织设计;(6)与爆区周边相关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 (7)其他有关资料。 5、爆破施工现场踏勘得到的资料。

设计内容
1、工程概况、环境与技术要求,包括爆破工程质量、工 期、安全要求。 2、爆破区地形、地貌、地质条件,被爆体结构、材料及 爆破工程量计算。 3、爆破技术方案,即方案比较,选定方案的钻爆参数及 相关图纸。 4、起爆网路设计及起爆网路图。 5、安全设计及防护、警戒图。 6、施工机具、仪表及器材表。 7、爆破施工组织。
3.4爆破安全评估的内容
1、爆破作业单位和涉爆人员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2、爆破作业项目的等级是否符合《爆破安全规程》中的有关 规定; 3、设计所依据的资料是否完整可靠; 4、设计方法、设计参数是否合理; 5、起爆网路是否可靠; 6、设计选择方案是否可行; 7、存在的有害效应及可能影响的范围; 8、保证工程环境安全的措施是否可行; 9、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预防和对策和事故应急方案是否适当; 10评估是否需要爆破安全监理。

7、为本单位后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承接的爆破作业项目 进行安全评估、安全监理; 8、承接同一爆破作业项目的安全评估、安全监理; 9、扣押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10、爆破作业人员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爆破作业单位。
3.6.3安全评估的权威性
1、凡属安全聘雇界限范围之内的工程爆破设计,必须进行安 全评估,无安全评估的爆破设计,任何单位不准审批,施工 单位不准实施。 2、经安全评估审批通过的爆破设计、施工时不得任意更改; 3、安全评估否定的爆破设计,应重新设计,重新评估; 4、经安全评估审批通过的爆破设计,无论因何原因进行重大 修改时,其修改部分应重新上报进行安全评估; 5、为保证安全评估工作的质量,《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经 安全检查评估通过的爆破工程设计,如果因安全评估疏漏和 错误而发生事故,安全评估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

安全爆破规程

安全爆破规程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发布时间:2008-07-24《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本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3年09月12日发布,2004年05月01日正式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工程爆破协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铁道科学研究院铁建所、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旭光、徐天瑞、张正宇、王中黔、刘殿中、于亚伦、王树仁、陈积松、李晓飞、王红汉、霍永基、林学圣、周家汉、郭子庭、章士逊、刘宏刚、绍丙璜、周豪、徐德毅、吴子骏、顾毅成、郑炳旭、金骥良、黄吉顺、张永哲、陈绍潘、韩茂瑗、赖志成、薛培兴。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6722—1986——GB 13349—1992——GB 13533—199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爆破作业、爆炸加工和爆破器材的贮存、运输、加工、检验与销毁的安全技术要求及其管理工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民用工程爆破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从事的非军事目的的工程爆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098 工业炸药爆炸后有毒气体含量测定GB 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 50154 助下及藉十火药炸药座设计安个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爆破 blasting利用炸药的爆炸能量对介质作功,以达到预定工程目标的作业。

3.2 爆破作业人员 personals engaged in blasting operations ,blasting personnel指从事爆破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和押运员。

拆除爆破的分级

拆除爆破的分级

1.6.2拆除爆破的分级(1)爆破工程分级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03)规定,拆除爆破工程分级示于表1—1。

拆除爆破工程分级表1—1分级A级B级C级装药量(t)≥0.5 0.2~0.5 <0.2高度楼房层数>10层5~10层<5层厂房高度>30m 15~30m <15m 烟囱高度>80m 50~80m <50m 塔高>50m 30~50m <30m水利水电工程一级、二级水利水电枢纽的主体建筑、围岩、堤岸和挡水岩坎三级水利水电枢纽的主体建筑、围岩、堤岸和挡水岩坎四级、五级水利水电枢纽的主体建筑、围岩、堤岸和挡水岩坎环境条件环境十分复杂环境复杂环境不复杂(2)表1-1与原《拆除爆破安全规程》(GB 13533—92)比较的变更①拆除爆破等级对应的药量作了调整,以适应发展情况及当前技术水平。

②加入了厂房的内容。

③正式将水利水电主体建筑、围堰、堤坝和挡水岩坎的爆破工程列入拆除爆破。

④一次用药量小于200kg,爆破周围500m无建筑物和其他保护对象的拆除爆破工程不纳入分级管理。

不实行分级管理应理解为:设计单位无等级要求,按一般岩土爆破编制设计文件;施工单位无等级要求;不要求进行安全评估和施工管理;设计书或说明书只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

(3)《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03)具体规定根据爆破工程的复杂程度和爆破作业环境的特殊要求,《规程》规定应由设计、安全评估和审批单位商定,适当提高相应爆破工程的管理级别。

原《大爆破安全规程》(GB 13349—92)只提及“根据爆破工程的复杂程度可适当提高级别。

”新《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03)作了以下变更:①提高管理级别的依据是工程的复杂程度和爆破作业环境的特殊要求;②由设计、安全评估和审批单位商定后变更级别,即设计提出,安全评估认定,审批单位批准。

(4)《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责任做了明确的规定①明确了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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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表中高度对应的级别指楼房、厂房及水塔的拆除爆破;烟囱和冷却塔拆除爆破相应级别对应高度系数2和。
c拆除爆破按一次爆破药量进浅孔爆破也按此标准分类;围堰拆除爆破相应级别对应的药量系数为20。
d第12章所列其他特种爆破都按D级进行分级管理。
根据该工地岩石的坚硬程度(f=6~8),和周边环境决定采用浅孔爆破,本爆破施工根据爆破安全规程6722-2014如下表本设计一次爆破药量在Q<属于D级爆破。
根据《爆破安全规程6722-2014》爆破工程分级管理列表
作业范围
分级计量标准
级别
A
B
C
D
岩土爆破a
一次爆破药量Q/t
100≤Q
10≤Q<100
≤Q<10
Q<
拆除爆破
高度Hb/m
50≤H
30≤H<50
20≤H<30
H<20
一次爆破药量Q/tc
≤Q
≤Q<
≤Q<
Q<
特种爆破d
单张复合板使用药量Q/t
≤Q
≤Q<
Q<
a表中药量对应的级别指露天深孔爆破。其他岩土爆破相应级别对应的药量系数:地下爆破;复杂环境深孔爆破;露天硐室爆破;地下硐室爆破;水下钻孔爆破,水下炸礁及清淤、挤淤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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