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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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一、前言建筑施工合同是指建筑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是合作的基石。

因此,建立合理的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对于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各方的利益都至关重要。

下面就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进行一些探讨。

二、制定1.明确制度制定的目的和适用范围,明确制定该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

2.明确管理制度的主体,明确责任和任务。

制定管理制度需要牵涉到相关部门或人员,需要明确每个人或部门的职责和对该管理制度的执行程度,避免由于责任不清而产生的不必要的争端。

3.建立标准化的合同形式,明确合同的基本条款、内容等。

为了制定常规、标准化合同,建筑施工单位应该准备好合同样本,在实际合同中尽可能多地采用样本中规定的条款,达到合同的标准化,减少后续合同纠纷的产生。

4.针对不同的施工模式,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

目前建筑施工模式比较多样化,有的是单项承包,有的是总包,还有的是设计施工一体化,不同的施工模式对于合同内容和管理上的要求也不一样。

为了制定更实际、具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与不同的施工模式相匹配。

5.相应的制度贯彻落实与完善性追踪。

制定管理制度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相应的制度管理工作也需要持续追踪、落实。

要实现这个目标,建筑施工单位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合同管理流程,通过制度的不断完善,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三、实施1.严格执行签订合同时的规定。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筑施工合同之前,应认真阅读合同的内容,理解并确认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并在合同中尽可能明确、详细地描述要求。

2.严格执行对合同的承诺。

合同一旦签订,施工单位必须根据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承诺,若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业主协商,获得业主的同意。

3.建立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

为保证合同内容的实施效果,建筑施工单位需要对合同的管理工作进行规划,制定合理的合同管理模式,以及相关的标准操作流程。

4.建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系统。

在大型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显得尤为重要,可以通过在系统中建立各类合同的档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信息,从而达到方便管理、快速查询和掌握合同执行情况的目的。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1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履约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三、职责1、公司总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及重大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批准签订。

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档案管理;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员)负责各类合同的审查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公司有关示范文本的编制和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负责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洽谈;负责监督、检查各分公司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物资设备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负责公司各类合同备案工作;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

4、公司业务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谈工作。

5、公司采购部负责材料设备采购、设备租凭合同的洽谈工作。

6、项目经理部负责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7、项目经理部经理(或分管副经理)负责建设工程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具体履行工作。

四、合同的签订1、合同主体的审查订立合同前,应当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重点审查业主的项目立项文件、招标文件,以确定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审查项目资金落实程度及业主以往合同履约情况,以确定业主的履约能力。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保障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和工期,制定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工程合同签订1. 工程合同签订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工程合同签订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工程的工期、质量、报酬等内容。

3. 工程合同签订应当由公司签约人和项目负责人共同参与,确保合同的执行与监督。

4. 工程合同签订应当注明各方的联系方式,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沟通与协调。

5. 工程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存档备查,方便日后的查找和审核。

四、合同履行1. 合同的履行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不得私自修改或违约。

2. 在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合同。

3. 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形式的违约行为将被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如工程项目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按合同要求履行的,双方应当及时进行协商,商定解决方案。

五、合同管理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合同管理档案,对公司所有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2. 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对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各方合同的履行情况。

3. 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时,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协助解决问题。

4. 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对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5. 相关部门应当密切合作,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六、违约责任1. 对于涉及工程合同违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取消资质等。

2. 违约责任的判定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不得私自处理。

3. 违约行为严重的责任人将被列入公司黑名单,并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七、附则1. 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由公司领导审定,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 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如需修改或完善,应当经过公司领导审议后方可进行。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模板(四篇)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模板(四篇)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模板一章总则一条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有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条我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等,均适用本管理制度。

三条公司法务部是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在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能: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各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2、负责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3、负责组织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4、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5、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6、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7、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8、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章合同的签订四条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

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

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五条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签订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六条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七条属投标中标的项目,经办人要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业主招标文件,确定我方投标书主要条款。

八条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gf-999-00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所有合同均应约定以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为合同成立要件。

九条经办人应将准备签约的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交公司法务部。

工程施工单位合同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单位合同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单位合同管理规定一、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应当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建设方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沟通,明确工程的基本要求、质量标准、工期限制、安全责任等关键条款。

合同文本应详细列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范围、进度计划、变更处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合同的管理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

该部门或人员需负责合同的保管、更新和执行监督。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变更都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予以保存。

三、工程质量与验收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建设方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在工程完成后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报告,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四、工程款项的支付工程款项的支付应遵循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时间节点。

建设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而施工单位则应在收到款项后提供相应的发票或收据。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支付计划,双方应协商一致后作出书面修改。

五、违约责任若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形式和金额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对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中应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以便快速高效地解决争端。

七、其他事项合同还应包括保险、知识产权保护、保密协议等相关条款,以确保项目的全面合规性。

同时,双方可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商定其他必要的条款。

结语:。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制度1. 概述为规范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制定本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2. 合同管理流程2.1 合同签订1.由项目部、商务部门负责与客户沟通商务条款,制定合同草案,并提交总经理审批。

2.经总经理审批后,商务部门负责将合同正式签订并归档。

2.2 合同履行1.项目部门负责与客户进行合同履行,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数量及质量。

2.如果客户需求有变动,经过项目部门与客户协商并签订变更协议。

3.如出现纠纷,需及时向法务部门报告并协同解决。

2.3 合同结算1.项目部门按合同规定时间节点和付款方式提交材料,由商务部门审核后向客户申请结算款项。

2.如出现客户对结算金额有异议的情况,需及时向法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2.4 合同归档1.签订的合同及变更协议需进行归档,并备份在电子文档中。

2.合同及协议归档管理按部门分类,统一交于法务部门管理。

3. 合同文本规范3.1 商务1.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当事人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

2.填写工程工期、价格、施工内容、质量及环保、安全、保险等条款。

3.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解除合同、合同变更等内容进行约定。

3.2 法律1.合同中的条款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合同的效力应该受法律保护。

2.完善施工质量及安全保障制度,明确双方责任,规定违约赔偿条款。

3.如有需求可寻求法务部门协助。

4. 合同管理人员要求4.1 项目部门1.负责签订、履行、结算、归档等工作。

2.遵守合同条款,保障建筑企业合法权益。

3.负责与客户沟通协调相关事宜,尽力达成初步协议。

4.2 商务部门1.负责起草合同草案及正式合同。

2.维护建筑企业的利益。

3.审定合同,确保合同条款符合建筑企业标准。

4.3 法务部门1.提供合同法律咨询服务。

2.监督合同执行。

3.协同处理合同纠纷及范本规范。

5. 合同管理制度执行5.1 从现在起,所有新合同必须按照《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5.2 所有旧合同需要逐一进行排查审核并完成归档工作。

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行为,促进合同的有效履行,保障企业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活动,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结算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合同管理,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协调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应根据不同项目的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和流程,确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六条企业在进行工程项目招标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合同签订,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企业应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工程范围、工期和价款等重要内容。

第八条合同签订前,企业应对中标单位的资质、信誉和履约能力进行认真审查,确保中标单位具备承担工程项目的能力。

第九条合同签订后,企业应及时将合同文本归档备查,并妥善保管,以备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时查证。

第十条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与中标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因合同内容不清晰或矛盾导致的争议,确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十一条企业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组织工程项目开展,做好工程进度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十二条企业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并及时履行相应的支付义务,避免因拖欠款项而影响工程项目进展。

第十三条企业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控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企业应加强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第四章合同变更第十五条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必要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进行合同变更。

第十六条合同变更应明确变更原因、内容、方式和影响,避免合同变更引发不必要的争议和法律纠纷。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管理制度一、合同准备阶段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工程的规模、技术要求、施工难度、风险评估以及预算编制等。

同时,应当明确合同双方的资质与责任,确保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法律地位和履约能力。

二、合同签订阶段合同文本应当详细列明工程的范围、标准、工期、价格条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

双方应当在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自愿平等地签订合同。

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严格遵守。

三、合同执行阶段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成本等要求进行施工。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物资支持,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如有变更需求,应当通过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四、合同监督与考核建立合同执行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对于合同执行情况,应当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及时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五、合同变更与调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市场变化、设计调整等因素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双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重新协商确定变更事项,并形成书面文件,作为原合同的补充部分。

六、合同结算与验收工程完成后,应当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量的核算和款项的结算。

在满足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经过双方验收合格,方可进行最终的工程交付。

七、合同争议解决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档案管理合同执行完毕后,应当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归档保存,以备日后查询和参考。

结语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上述范本,希望能够为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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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正式版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正式版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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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1)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2.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1)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不搞违法活动。

(2)签订合同前,首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其社会信誉,确认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与其签订合同。

(3)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

(4)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为有关文件、资料、国家及各级政府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书。

(5)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重要条款:①工程名称和地点。

②工程承包的性质、范围及内容。

③开、竣工的日期。

④工程造价。

⑤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方法。

⑥业主开工条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提供的时间。

⑦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结算方法。

⑧取费标准。

⑨质量承诺标准及保修条件。

⑩互相协作事宜。

○11 违约责任。

(6)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用语确切、责任明确、字迹工整。

3.合同签订的工作签订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足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评审。

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的方案。

(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

工程项目经理和营销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合同签订活动的全过程。

(4)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手续,由业务部负责办理。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批准后才能签订。

2)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分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要分包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收费标准证书、安全资质证书、劳动队伍资质证书、关于签订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项目经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条件的企业中进行招(议)标工作。

合同管理部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并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3)劳务(专业)分包队伍中标后,征得业主同意,由项目经理部(重大分包合同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与分包方签订分包施工合同。

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门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其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门无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项目部在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文本报公司合同管理部备案。

3)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采购部根据建设工程合同要求与供应方进行洽谈,拟订合同条款,交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部会审后,由采购部签订,合同管理部加盖合同专用章。

重大买卖合同会审后,由总经理批准签订。

4)其他经济合同的签订其他经济合同由主办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部门(项目)经理审批或预审,在部门(项目)经理权限范围内的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批准,由部门(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员加盖合同专用章;内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经济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由合同管理部进行合法性审查,报总经理批准签订。

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相关部门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评审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备案。

5)合同的履行(1)合同及所属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缕析执行情况台账。

(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本、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公司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

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合同付款时应当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帐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违约)报告。

当公司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索赔报告、对账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须确认的,应视具体内容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同意。

(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公司办公室应立即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并将基本情况和法律顾问的处理意见一同上报公司领导。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5)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事的确认:①在重大、复杂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与对方对账,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②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账,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4.合同的变更、解除(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处理。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③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④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

若确须变更或解除时,由合同经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准签订的门或领导审核后,认为已出现了上述规定的情形的,应提出公司法律顾问审查并签发解除合同的函;对方没有违约,应同对方协商,达到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按《合同评审程序》办理合同变更评审,并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

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

(4)对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也应按规定的程序执行。

合同变更引起的索赔,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索赔协议是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是变更后合同的一部分。

(5)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本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责任。

中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

合同的恢复与中止都必须通知合同审批部门或领导。

(6)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5.合同的日常管理(1)所有合同必须交工程管理部备案存档。

(2)一般项目合同由各分公司起草,报公司工程部审核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盖章。

(3)重大工程合同由公司工程部起草,经有关部门会签后,分管领导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方可盖章。

(4)严格履行合同登记盖章手续,核对审批程序,对无签字手续的有权拒绝。

(5)合同的签订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任何人不得越权使用其印章签订经济合同,也不得以行政章代替合同专用章。

(6)建立合同档案,对个单项工程的合同都要有原始记录的签证。

(7)对于登记上账的合同,按月转送统计人员以便按规定上报各有关部门。

(8)建筑施工企业基层单位的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①个基层单位合同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建立档案。

②签订的工程合同必须执行合同的审批手续后由总公司签字、盖章。

③各子公司所洽谈的重大工程项目或因资质需要的工程项目,必须执行合同审批手续后由总公司签字盖章。

④凡到总公司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必须同时报送内部承包合同,一并审核、签字盖章。

⑤严格执行公司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对不能完成生产任务指标的,要按相关合同条款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⑥对于联营协议,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对联营单位的信誉、业绩、资信、施工能力等进行调查,并附有一定的风险抵押,且执行合同审批程序方可签字、盖章。

6.合同与奖惩(1)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给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想责任人追偿损失:①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②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③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①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骗的。

②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的。

③遗失重要证据的。

④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⑤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告和报案。

⑥未履行规定手续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确认书、索赔报告上签字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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