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doc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doc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1黑龙江东方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考勤管理,加强教职工组织性和纪律性,建立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教职工利益,结合我院近年来公布实施的《黑龙江东方学院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等相关政策规定,对2009年起公布实施的《黑龙江东方学院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进行认真总结、修改和补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考勤制度及管理规定(一)全院教职工(包括党政管理干部、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辅助等各类人员),一律实行签到坐班制度。
(二)实行签到坐班制的教职工,须严格遵守学院作息时间,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党政管理干部、教学辅助人员等,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院教学管理相关规定,服从学院教学计划安排,完成本人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工作,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也不得无故擅自调课、停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
(三)教职工因公外出或因事、因病等原因不能按时到岗或不能参加集体活动,应及时向本部门领导或活动组织者请假。
(四)人事处负责全院考勤管理工作。
教师上课由各学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学院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室进行抽查;党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等,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人事处进行抽查;全院教职工大会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考勤,其它会议和活动由组织部门负责考勤。
(五)各学部、各部门应备有签到簿,签到必需由本人于当日签名,不能代签到,不能提前签到,否则签到无效。
因特殊原因不能签到的教职工要由各基层单位考勤员登记,如:上课、开会、出差、事假、病假等。
(六)教师除上课外,可以在教研室看书、备课,或去图书馆、资料室等处查阅资料,或深入学生班级、寝室等辅导、答疑、从事班主任工作等。
(七)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因教学计划安排,必须在休息日或晚上为学生上课或开实验课的,管理干部如遇有节假日必须安排加班加点的,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可适时安排补休或串休。
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范本

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范本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的考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请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以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营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一、考勤时间和地点安排1. 教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学校将安排教职工在校期间的具体工作时间表,并公示于各办公区域。
2. 教职工无特殊情况应按照工作时间表准时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考勤方式和要求1. 教职工应使用学校提供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退,包括刷卡、指纹识别等方式,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2. 教职工在签到和签退时应确认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现错误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报告,以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3. 教职工签到后应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私自带外事进入教学区域。
4. 教职工离职期间应填写请假条并提交至行政办公室,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5. 教职工参加会议、培训等外出事宜应填写外出申请表,并经领导或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外出,同时应随身携带工作证件进行备案。
三、考勤管理1. 学校设立考勤管理员,负责考勤软件维护、数据管理和教职工考勤情况的监督与统计。
2. 考勤管理员应定期对教职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迟到早退、私自离岗等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上报学校领导。
3. 教职工应配合考勤管理员的检查工作,如实说明原因,积极纠正不良行为,确保工作纪律的严肃执行。
四、考勤数据使用1. 考勤数据严格保密,只用于学校管理和统计分析之用,不得向外界透露。
2. 教职工可以通过考勤系统查询个人考勤记录,如发现错误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申诉,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五、惩罚措施1. 对于教职工迟到早退、私自离岗等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将进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2. 对于教职工多次违反考勤制度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学校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降职、停薪留职、开除等。
2024年小学教师考勤管理制度例文(四篇)

2024年小学教师考勤管理制度例文为强化学校管理,提升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细则1、全体教职员工应增强工作责任感,以教师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自律,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及考勤规定。
2、教学人员应恪守职责,坚守岗位,未经批准擅自缺勤,不授课、不辅导、不参与学校会议及教研活动等视为旷课。
二、考核措施1、学校实施领导值日制度。
值日领导需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状况,并依据考勤细则对教师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记录。
每日签到表经审阅签字后交校长,每周汇总并公布于下周工作例会及宣传栏。
2、考勤结果将按周公布、月小结、学期汇总,并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一)作息时间要求:1、上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全体教师应于7:50前到校,签退时间不得早于11:30;下午:应于13:30前到校,签退时间不得早于16:10。
2、教师工作例会定于周二下午第三节课开始,临时会议将另行通知。
(二)请假规定:1、请假需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教师公假、事假、病假应提前向校长申请,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请假期间所缺课程应在请假后补上。
2、教师病假超过一天者,需持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限遵照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3、未经事先申请,或事后补办手续的请假,学校不予认可。
4、旷课次数按实际缺勤计算。
5、因事、因病请假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其他学校要求参与的活动,按实际课时计算,累计达到一定课时视为请假一定天数(例会请假按半天计算)。
6、经学校批准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办理请假手续,相关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婚假、丧假、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办理请假手续,超假者按旷工或事假处理。
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8、教师因公出差(如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相关的活动),不计入缺勤。
四、教师值班制度为保障学校正常秩序及安全,特制定以下值班制度: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值班,应提前请假,以便安排替班人员。
教职工规章制度考勤

教职工规章制度考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职工日常管理和考勤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在职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行政人员、实验室人员等。
第三条教职工应当认真遵守本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校考勤工作,确保办学秩序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教职工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提前向所在单位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五条教职工在工作期间应当维护学校形象,注意仪容仪表,不得穿着不得体的服装或有损形象的行为。
第六条教职工在工作期间应当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纪违纪行为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第七条学校领导有权对教职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管,对出勤情况不良者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八条教职工的考勤主要包括上下班考勤和请假考勤两种方式。
第九条教职工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及旷工的情况均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教职工请假应当提前向所在单位请假并得到批准,未经批准擅自请假将被视为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教职工请假需填写请假申请表,并在事后由所在单位审批确认。
第十二条教职工请假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核,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教职工请病假须出具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否则将按无病假处理。
第十四条教职工因事假需要离开学校,应提前报备所在单位,并得到批准方可离去。
第十五条教职工因私事需要请假,应提前向所在单位申请,待批准后方可离去。
第十六条教职工有临时事务需要处理导致不能正常上班,应提前通知所在单位并说明情况。
第十七条教职工因公事需要出差,可向单位申请出具出差证明,不得私自出差。
第十八条教职工在请假后应按规定的时间返回学校,迟归将按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学校将对教职工的考勤情况进行定期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学校将对教职工的考勤情况进行奖惩,对优秀教职工将给予表扬奖励,对违规教职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幼儿园考勤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教职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幼儿园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保育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幼儿园考勤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打卡签到制度。
第二章考勤时间与工作制度第四条教职工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包括上班、下班、午休等。
第五条教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第六条教职工每周工作五天,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第七条教职工请假需提前向园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八条教职工因特殊情况需加班,需经园长同意,并按规定给予加班费。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九条教职工每日上下班,需在规定时间内打卡签到。
第十条教职工因特殊情况未能打卡签到,需在当日内向园长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教职工请假手续如下:(一)事假:半天以内由分管园长审批,半天以上由园长审批。
(二)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经园长审批。
(三)产假、婚假、丧假等特殊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教职工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等违反考勤规定的行为,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一)迟到、早退1-10分钟,扣除当月工资的5%。
(二)迟到、早退11-20分钟,扣除当月工资的10%。
(三)迟到、早退21-30分钟,扣除当月工资的15%。
(四)迟到、早退31-60分钟,扣除当月工资的20%。
(五)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扣除当月工资的25%。
第十三条教职工连续迟到、早退超过三次,取消当月评优资格,并给予警告。
第十四条教职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幼儿园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范本

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范本一、考勤目的与依据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教职工的出勤行为,制定本考勤制度。
本制度的依据包括《教育法》、《中小学教职工全日制任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考勤范围本考勤制度适用于全校的教职工,包括正式教师、非正式教师、行政人员和辅导员等。
三、考勤时间1. 教职工上班时间:按照学校的上班时间规定执行,其中包括正常的上课时间和公务时间。
2. 请假时间:教职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学校提交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四、考勤方式1. 刷卡考勤:学校将为每位教职工配发一张考勤卡,每天上下班时,教职工需刷卡签到和签退。
2. 班主任考勤:每位教职工与所负责的班级进行对应,每天上下班时需到所负责班级的教室进行签到和签退。
3. 其他方式:对于某些特殊教职工,考勤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在相应的管理规章中明确。
五、考勤的记录与统计1. 学校将建立一套完善的考勤记录与统计制度,及时记录和统计教职工的出勤情况。
2. 学校将定期对教职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和统计,并将结果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六、考勤的奖惩措施1. 迟到:a. 教职工被认定迟到的次数达到一定标准时,将会被记过或警告处分。
b. 学生迟到的原因有正当理由的,可免予迟到处分,但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2. 旷工:a. 教职工擅自旷工超过规定的次数,将会被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扣发工资、记过、警告、甚至开除等。
b. 学生旷工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加班:a. 教职工如需加班,应提前向学校请示,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b. 加班情况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或调休。
4. 请假:a. 教职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学校提交请假申请,并注明请假事由和期限。
b. 请假事由必须属实,否则将视作旷工并给予相应处分。
七、考勤相关监督和管理措施1. 考勤监督:学校将指定专人负责对教职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2024年中学教师考勤制度(七篇)

2024年中学教师考勤制度学校正式实施教师指纹考勤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考勤时间要求1. 早晨考勤:普通教师需在8:00前完成,班主任则需提前至7:35前,值日领导与教师则需在7:30前到位。
2. 下午考勤:普通教师需在4:00后进行,而值日领导与教师则需在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离开。
二、考勤纪律1. 全体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在工作日内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
2. 病假申请需持有指定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急诊除外),并向相关领导请假后方可休息。
急诊情况可在次日由本人或家属补办请假手续。
3. 事假申请应提前办理,经同意后方可离岗(突发情况除外)。
三、请假流程与审批1. 病假、事假在____天以内,需向教务主任请假,并自行安排课务,教务主任需做好记录并每月底上报学校备案。
2. 病假、事假超过____天但不超过一个月的,需由校长批准并自行安排课务。
3. 病假、事假超过一个月的,需经学校同意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自行安排课务。
四、特殊假期规定1. 婚假:____天(晚婚____天);产假:顺产____天、剖腹产____天、人流____天;丧假:____天(路程遥远者可适当给予路程假)。
上述假期需一次性连续休完,不得拆分使用或抵充病、事假。
婚假、产假、丧假不影响当月考勤奖(丧假针对双方上下直系亲属)。
2. 因公外出、开会、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需提前安排好课务。
五、代课与机动假1. 请病、事假前需对调好功课;若无法对调,则需承担误课时的代课金。
2. 每位教师每周享有____个半天“机动假”(无课时间),并允许每周迟到____次。
使用“机动假”需到办公室登记,且不得影响自身课务及参加各类教研活动。
婚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当月“机动假”。
六、考勤奖惩1. 无故缺勤者将按以下标准扣罚:半天扣____元,一天扣____元,连续三天则考勤奖全扣。
病假住院期间不扣考勤奖;病假____天扣考勤奖____元;____天至____天期间,从第____天起每天按____元扣罚;超过____天则扣当月全部考勤奖。
2024年教师考勤签到制度_教师考勤签到制度条例

教师考勤签到制度_教师考勤签到制度条例教师考勤签到制度篇1为了保障教学、科研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院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坐班制人员上下班制度1、凡坐班制人员实行上班签到制度。
2、坐班制人员按学校规定上下班作息时间上班峙到院办签到,上班时间15分钟为签到结束时间。
签到必须由教职工本人亲自签名,他人不得代签。
3、办公室应在签到结束后及时收起签到表,并对未及时签到栏用红笔划去。
4、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
二、教职工会议制度1、院召开教职工大会一般用黑板书面通知,特殊情况由办公室用电话通知到个人。
2、会议实行签到制度,签到截止时间为上班后10分钟。
3、会议考勤与年终奖挂钩,迟到5次作一次缺到处理,缺到一次扣罚奖金20元。
4、到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会风和秩序,院办公室负责做好会场布置等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教职工请假制度1、教职工因公、因私不能按时上班或参加会议或外出(加外出需书面请假)都必须请假,各系教职工请假应征得系主任、办公室人员请假应征得办公室主任同意后,经院领导批准。
2、教职工因私请假,在请假期间的津贴、奖金等事项,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教职工因公、私请假到期回校后,应及时到院、系领导及时消假。
4、教职工未经请假、无故旷工者按学校有关文件处理。
四、教职工考勤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教师考勤签到制度篇2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勤对象:学校全体教师。
第二条总体要求:服从管理,坚持坐班,积极出勤。
第三条考勤内容:1、全体教师每天要按学校作息时间要求上下班,同时,升旗、集会、教研活动、家长会、年级以上的大型活动及其他紧急情况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的出勤情况纳入学校考勤范围,班主任还要按规定的'时间到班到岗(含用餐、就寝、出操、读报、班谈、集会、组织学生离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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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1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为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强化劳动纪律,全面提高办学质量,特制定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如下:1、坚持全员坐班制,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以营造良好校风,确保教书育人的良好环境和氛围;2、按时参加学校及各组处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以增强凝聚力,形成共识,提高理论、业务水平;3、按时进班上课、进班辅导,保证45分钟的授课时间和自习辅导时间,以确保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4、因病因事不能坚持上班、上课或参加各种会议、活动的要履行请假手续;5、教职工考勤与每月工资、学校补贴及年度的评优、评职、晋级挂勾;6、对老教师(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及确有实际困难(如喂奶、接送子女等)的教师给予适当照顾;7、办公室负责每周考勤通报以确保实施。
实施细则一、根据学校作息时间确定考勤时间。
1、上午:7:40—11:20下午:夏季(5月7日至10月1日) 2:30—5:50冬季(10月8日至次年5月1日)2:30—5:302、接送子女入园教师:上午:8:00—11:10下午:夏季2:30—5:10 冬季2:30—5:004、哺乳期内教师(幼儿一年以内):按有关文件规定每天照顾1小时,请将具体时间安排报办公室。
二、考勤责任:1、日常考勤:全体教职工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由办公室负责当日考勤并作好记录。
2、全校性会议、活动考勤由办公室负责,各组处负责人配合。
3、组处组织的会议、活动的考勤,由各组处负责人检查、记录;教研组活动由教务处负责,年级组会议由德育处负责。
4、课堂考勤、小自习、考勤由教务处负责。
5、日常考勤每周五由办公室汇总,并通报全校。
三、请假:(一)病事假批准权限:1、请假需填写《请假审批表》,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教职工本人将审批表送交办公室备案后,方可休假,上班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一般情况应由本人当面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的,必须委托他人及时代请、代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按日计算,按周由办公室汇总、统计、归档。
3、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1)教学人员由教务主任批准;教辅、职员、工勤人员由所在处室主任批准。
(2)班主任、年级组长、行政兼课人员,必须履行双重请假手续。
4、请假4-6天,由主管副校长批准。
5、请假7天以上,由校长批准;超过一个月的,报市教委人事科备案;副主任以上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
(二)病事假期间相关规定:1、病假在一个月以内的教职工,需带医院诊断结果到校履行请假手续,工资照发,校内课时补贴停发,其它福利照发。
2、病假在一个月以上,二个月以内的教职工,需提供就诊医院病例及各种检查等详细情况,经学校核实后,方可请假继续治疗;准假的,工资照发,校内课时补贴停发,其它福利照发;不准假的按旷工处理。
3、病假在三个月以上,且不能提供相关治疗证明的教职工,从第三个月起停发工资和校内各种福利。
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从第三个月起执行市教委张教人字[1999]54号文件有关规定:(1)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职务工资全额发给,其津贴按以下比例计发:工作年限不满30年的按6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的,按70%计发。
(2)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职务工资全额发给其津贴按以下比例计发:工作年限不满30年的按4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的,按50%计发。
4、事假全年累计一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
5、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的,超过天数发本人工资的60%;超过6个月者,超过天数停发全部工资。
6、凡以病事假为由,到外工作,无论时间长短,一经查实,从当月起停发工资,按有关文件规定劝其辞职或学校将其辞退,并通知本人办理相关手续。
(三)脱产学习人员的相关规定:凡参加学历教育脱产学习人员,需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并与学校签订学习与服务协议,学习回来后在本单位服务时间一般不低于五年。
凡未经批准的脱岗学习人员或未履行服务协议的,不办理调动手续,可报请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辞退或纪律处分。
(四)工作期间外出办事的相关规定:工作期间外出的教职工一律凭条1、工作期间,有事外出的教工,需向办公室请假,事后要履行消假手续。
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外出办事的教职工,根据外出事由(公事、私事)进行详细登记,每星期统计通报一次。
一学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视为全勤。
(1)经办公室批准,外出办私事的教职工累计10次(含10次)以上者。
(2)不与办公室请假、擅自出入中途离岗有通报记录者。
(3) 既不办理请假手续、又不与办公室打招呼,擅自半天以上(含半天)不到校,经核实补办请假手续的。
2、工作期间,因家里有事或本人身体不适,只能上课不能坚持坐班的教工,在考勤上不视为全勤,按以下规定执行:(1)按有关规定发放课时费。
(2)因事不能坐班只上课的教师,请假一天按半天事假对待,因本人身体不适只上课不坐班的教师,请假一天按半天病假对待。
因事、因病能坚持上课,但不能坐班,需提前离岗或晚到的教师,按次数记录,并按本规定第(三)项第1条执行。
(3)需接送子女入园、入学(小学一年级)的教工,请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表有关规定执行。
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请与办公室联系,可申请照顾,但不视为全勤。
(四)旷工及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1)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自行休假;超过请假天数而未续假;无正当理由缺课;不服从工作安排而造成缺课者。
视情节轻重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无故缺课一节,按旷工一天论处。
并按市教委张教人字[1999]54号文件按日扣发日工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3)旷工15天以上的,从当月起停发工资,并按有关文件规定劝其辞职或学校将其辞退,并通知本人办理相关手续。
四、考勤奖惩办法1、每学期学校对全勤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以办公室月通报为准)。
2、迟到、早退,每次扣2元。
会议、活动缺席,每次扣2元(特殊情况须经主持人许可)。
每学期累计超过10次(含10次)的,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
3、病假一天扣5元;事假一天扣10元。
直至扣完本月量化小工资。
4、旷工:扣发学校补贴和全部慰问金,本年度不予评优、评职、晋级。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本学期慰问金的三分之一,一学期内连续或累计请病假超过1个月不足2个月的;连续或累计请事假1个月(含1个月)的;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本学期慰问金的二分之一,一学期内连续或累计请病假在2个月(含2个月)不足3个月的;连续或累计请事假在2个月(含2个月)的。
7、超过以上病事假天数的,扣除本学期全部慰问金。
8、不视为全勤的教职工,年终考核不能申请评优、评先,同等条件下晋级、评职时不得优先于全勤者。
五、女教工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的有关规定1、女教工怀孕,从第7个月起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不坐班,按正常出勤对待。
2、女教工怀孕在7个月以前,如不能正常出勤的,可以申请照顾,但不视为全勤;如不能正常上班需休假的,则视为病假。
3、女教工休产假时间为90天,晚婚晚育(24周岁)奖励45天,独生子女奖励30天,剖腹产另加15天。
4、产假期间工资、各种福利照发,校内课时补帖停发。
5、产假期间的假期属于正常休息,不作产假计算。
6、幼儿在一周岁以内的女教工,每天有1小时的哺乳时间。
7、因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女教工,每天补助20元,其它补贴照发。
本规定从2003年3月起执行附:申请照顾人员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职代会讨论通过,对在考勤管理中需要照顾的人员和其它事宜作如下补充规定:一、申请照顾人员范围:1、经医院确诊有疾病(属大病统筹范围),不能坚持正常坐班的教工。
2、经学校确认家庭确实有困难,不能坚持正常坐班的教工。
3、女教师在50岁(含50岁)以上,男教师在55岁(含55岁)以上的教工(不含行政、教辅、工勤人员)。
4、女教工在怀孕七个月(含七个月以上)者。
5、女教工在哺乳期一年以内的,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正常坐班的。
二、不能申请照顾人员:1、班主任、年级组长、中层以上领导。
2、毕业班教师。
3、其它不符合申请照顾范围人员。
三、相关待遇:1、符合申请照顾范围的教工,经本人书面申请,学校研究同意可以不坐班,但在申请照顾期间不享受全勤奖,其它福利待遇执行正常的80%。
2、经学校批准照顾的教工,在本学年年终考核时不能申报评优、评先,在本学年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不能优先于未申请照顾的教师。
3、其它不符合申请照顾范围人员,如不能正常坚持坐班的教工,按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但在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未到会累计3次(含3次)以上,在一个学期内累计10次(含10次)以上者,一律不能申报评优、评先、聘任时不能优先于未申请照顾的教师,其它福利待遇执行正常的80%。
四、其它情况:1、接送适龄子女入园,上学前班和小学一、二年级的教工。
经本人书面申请,学校研究同意,可以按学校考勤管理规定的时间执行,但不享受全勤奖,时间规定如下:(1)送子女入园的教工:早晨8:00以前到校,下午其它时间正常坐班,不能提前离岗。
(2)送子女上学前班和小学一、二年级的教工:早晨、下午正常到校,中午11:00可提前离校。
下午4:00可接子女但必须返校,否则视为早退。
本规定从2005年3月起执行也是毋庸置疑的。
(3)暖通空调在设计使用的过程中会自动调换室内外的空气新鲜度、温度、湿度等诸多内容,但是这种调换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减人体在建筑工程室内居住时的相关抗性,尤其是在炎热的夏季,建筑工程室内外温度有着非常高的差别,这种情况很容易造成人体在建筑内外环境中产生身体不适的现象,对人体的抵抗力以及免疫力造成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
2 建筑环境与暖通工程的节能设计2.1 暖通空调的设计首先,暖通空调的设计必须遵循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内容,保证暖通空调设计内容的合法性以及合理性。
具体来讲,暖通空调设计内容中的计算参数指标必须符合GB50189-2005 对建筑工程客房空调设计的计算参数的相关规定内容,严禁出现随意提高暖通空调设计参数的现象。
同时暖通空调的设计过程中,暖通空调必须根据建筑工程的投资成本、实际情况以及具体需要,针对建筑工程的不同级别以及不同工程进行分别设计;其次,暖通空调设置方式的设计过程中,应该充分的考虑到暖通空调的冷源以及热源的供应温度。
一般来讲,暖通空调会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作为暖通空调的主要运行系统,而暖通空调的冷源在夏季供回水温度应为7℃/12℃,同时暖通空调的热源在冬季供回水温度应为60℃/50℃。
暖通空调的冷热空气供应应该尽量集中在客房的暖通空调设计中,同时针对客房还应该设置独立的新风系统,将新风经风管送至客房内,而针对卫生间则设置排风扇的相应排风方式,针对建筑工程内的走到、楼梯、电梯等相关位置则可以根据其具体的设计要求,设置相应的空调,而建筑工程内的公用卫生间也可以采取设置暖通空调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