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市场中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宏观调控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在近年来呈现出火爆态势。
然而,过快的房价上涨导致居民购房压力增大,社会矛盾日益突出。
为稳定房地产市场,XX市政府于2016年出台了《XX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旨在通过宏观调控手段,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保障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暂行办法》规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
此外,还规定了对投机性购房行为的限制,如外地人在XX市购房需提供至少一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
然而,在《暂行办法》实施过程中,部分开发商和购房者为了规避政策限制,采取了一系列违规操作。
例如,开发商将房屋拆分为多个小面积进行销售,规避首套房首付比例限制;购房者通过伪造购房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手段,骗取购房资格。
这些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二、案情简介2017年3月,XX市居民李某(以下简称李某)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投诉,称其于2016年5月购买了一套位于XX市某开发商开发的商品住房。
购房时,李某支付了全部房款,但开发商并未为其办理产权登记。
经调查,李某发现开发商将房屋拆分为多个小面积进行销售,其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房屋面积仅为实际面积的三分之一。
李某认为,开发商的这种行为违反了《暂行办法》关于首套房首付比例的规定,要求住建局依法查处。
住建局经调查核实后,认定开发商的行为构成违规销售,但未对李某的投诉作出处理。
李某不服,于2017年6月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住建局履行查处职责,并对开发商进行处罚。
三、法院审理XX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李某的诉讼,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在庭审中,李某提交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开发商违规销售的证据等材料。
开发商辩称,其拆分房屋销售是为了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并非故意规避政策。
住建局则辩称,其已对开发商进行了调查,但需要进一步核实相关证据。
正确认识与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

正确认识与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我们在思想领域和实践中都在不断探索并逐步厘清市场与政府的关系。
标签:政府功能;市场;市场经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言外之意就是让政府最大限度的退出市场。
改革开放之前,政府控制了所有经济活动,所以根本没有市场,邓小平改革开放的实质就是压缩政府权力,开放市场。
一、梳理历史我们发现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都是对市场与政府关系的思想大解放。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中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
“让地方和工农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1979年2月19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代表中国政府官方立场的社论,文中强调“当务之急是扩大企业的自主权”。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指出:“正确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是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
我们要正确划分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各自的范围和界限,在保持物价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有步骤地改革价格体系和价格管理办法,改革劳动制度和工资制度,建立起符合我国情况的经济管理体制,以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明确提出了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的主辅关系,即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改革计划体制,首先要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认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决定》被邓小平赞扬为“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这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房地产市场中政府的作用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房地产市场中政府的作用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复杂的市场,参与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多方参与的市场,除了开发商,消费者,还有一个重要的部门,那就是政府。
为了了解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的作用,需要先认识房地产市场本身以及房地产市场与政府的关系。
所谓房地产市场就是从事房产、土地的出售、租赁、买卖、抵押等交易活动的场所或领域。
房产包括作为居民个人消费资料的住宅,也包括作为生产资料的厂房、办公楼等。
所以,住宅市场属于生活资料市场的一部分,非住宅房产市场则是生产要素市场的一部分。
房产也是自然商品,因而建立和发展从事房产交易的市场是经济运行的要求。
根据房地产流通顺序分为:1房地产一级市场又称土地一级市场即土地出让市场,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市场,即国家通过其指定的政府部门将城镇国有土地或将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后出让给使用者的市场。
2二级房地产市场。
又称增量房地产市场。
是指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把新建、初次使用的房屋向消费者转移,主要是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行为。
3三级房地产市场。
又称存量房地产市场。
是购买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再次将房地产转让或租赁的市场。
也就是房地产再次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场,也包括房屋的交换。
房地产市场无时不刻不与政府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以开发商的角度来分析,开发商要建一个楼盘,首先得选地,地是国家的,那么要建房就得先向国家买来土地,然后是楼盘的设计,建造都要经过政府的监管,房屋建设完毕,还得通过政府的验收,验收合格之后才可以销售给消费者。
房地产市场中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博弈关系分析

房地产市场中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博弈关系分析为了从本质上分析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引入博弈理论与模型来揭示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在房地产调控背后的博弈规律与深层利益关系,以现代博弈理论为工具,分析了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在调控中的策略选择,最后从本质上挖掘出调控中出现各种偏差的深层原因,发现博弈中存在的问题。
标签:房地产市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博弈为了从本质上分析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引入博弈理论与模型来揭示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在房地产调控背后的博弈规律与深层利益关系。
国外学者关于这方面的研究较早,其主要侧重于地产经济与住宅价格的研究;国内学者就房地产市场政府间博弈关系方面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
许多学者借鉴西方的计量经济學模型来解释房价的波动,但房价的上涨并不仅仅是经济规律在房地产市场中的体现,房价的波动还有部分需要通过利益博弈来解释。
一方面是地方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多种政策纷纷出台,另一方面则是开发商不断观望,暗地里抬高房价,使地方政府调控政策的效果大打折扣。
实例证明,地方政府的调控政策效果并不总是有效的。
因此本文利用静态博弈模型研究地方政府与开发商的行为和决策,进一步分析二者关系的最优策略选择,最后解释房价调控政策并不总是有效的原因。
1、基本假设静态博弈模型的基本假设为:第一,主要参与主体为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第二,地方政府的策略集合为“查处、不查处”,开发商的策略集合为“违规,不违规”,而地方政府的调控行为包括政策制定、政策调整、监督实施、奖励和惩罚;第三,双方的博弈都是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第四,博弈双方理性程度相同;第五,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博弈是在静态完全信息的条件下进行。
2、博弈模型的提出在房地产调控当中,地方政府下达指令要求开发商执行,因此开发商一方面要执行地方政府的指令,另一方面在利润的诱导下有可能采取欺骗行为。
在地方政府下达调控指令时,开发商有“违规”或者“不违规”两种选择。
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

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在当今的社会中,市场经济已经成为了社会发展的主力。
市场调节作为一种有效的手段,同时也会出现种种问题。
政府干预,也成为了经济发展的一部分,以保证市场的良性运转。
本文将探究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的关系,分析它们是否必然对立,并针对不同的行业提供相应的思考。
一、市场调节市场调节是有指导和限制市场行为的意义。
在市场竞争中,价格将会随着供需平衡状态而变化,因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行为将会受到调节。
如果市场竞争有效地推动了资源配置,市场竞争将促进更快、更不断地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发展。
在这个过程中,市场竞争都有自己的规律,也有自己发生的问题。
二、政府干预政府干预,可以概括为政府通过政策和法律等方式,影响市场的运行状态。
政府干预的目的是促进公共利益,也就是政府通过政策和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从而保证市场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在理念上,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常常是对立的,每一个都有其道理。
市场调节要求让好的经营者获得更多的利润,同时让不好的经营者面临被淘汰的风险。
而政府干预要求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增加公共福利的包容性,让市场的资源能够优化配置。
但实际上,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并不是天然对立的。
市场调节不应是无政府状态下的放任自流,而政府干预也不应该是全面垄断市场,而要求市场竞争具备公正和稳定性,这就需要政府完善自身,通过积极的政策支持,全方位的监管和维护市场规律的制定和维护,来推动市场竞争的合理化。
另外,政府干预也必须有一定的时机和精准度,以避免扭曲市场,影响经济发展,和强制性干预市场。
三、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在不同行业的应对策略1.金融行业金融行业的特点是与经济紧密相关,且存在较大的风险。
因此,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需要精心构建,并且依据宏观政策指引和规则进行配合。
- 市场调节通过市场调节,可以优先考虑更完善的内部监管制度,强化风险监控,透明账务和信息共享。
这些将使投资者更加自我调节,同时能够防范和限制市场中的违法和不道德行为。
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导向与市场机遇

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导向与市场机遇市场机遇是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所拥有的有利条件,而政策导向则是指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引导政策。
在房地产市场中,政策导向和市场机遇密不可分。
本文将以中国房地产市场为例,探讨政策导向对市场机遇的影响。
一、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导向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对住房需求的增长十分迫切。
因此,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房地产政策来引导市场发展。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房地产政策导向:1.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政府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旨在解决过去供给过剩的问题,提高供给结构的质量和效率。
在房地产领域,这意味着不再追求数量的增长,而是注重质量和效益。
政府对于投资项目的审批更加严格,对于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同时鼓励房地产企业进行结构性调整和创新。
2. 限购政策为了控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很多中国城市实施了限购政策。
这一政策限制了购房者的购房数量和条件,以降低投资投机行为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限购政策有效地遏制了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促进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3. 保障性住房政策中国政府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通过购买、租赁、公租房等方式,满足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
这一政策旨在解决城市贫困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二、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市场机遇在政策导向的指引下,中国房地产市场依然存在着巨大的市场机遇。
1. 二线及以下城市的发展机遇随着一线城市房价的高企和限购政策的实施,投资者逐渐将目光转向二线及以下城市。
这些城市发展潜力巨大,房地产市场仍然处于早期发展阶段,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
2. 租赁市场的潜力中国租赁市场仍然相对不发达,但随着年轻人和外来人口的流动性增加,租赁市场的潜力越来越大。
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机构开始将目光投向长租公寓和租赁服务,并致力于提供更加优质的租赁选项。
3. 技术创新与房地产融合的机遇近年来,房地产与科技的融合越来越紧密,如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技术正在推动房地产业的发展。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及其调节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及其调节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和市场都是现代社会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政府在社会经济中扮演着调节、管理、监督的角色,而市场则是经济运行的主体。
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影响整个社会经济长期稳定的问题,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市场失灵与政府调节市场经济在自由竞争的基础上发展,但市场并不完美,存在着市场失灵的情况,如垄断行为、外部性等因素。
在这些情况下,市场无法有效分配资源,影响社会财富的产生和分配。
因此,在这些情况下,政府应当积极采取措施调节市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
三、政府调节市场的措施1.法律法规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行为,保障市场竞争和公正。
这些法律法规包括反垄断法、环保法、劳动法等,它们对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税收政策税收政策是政府调节市场的一种重要手段。
政府通过对税制的调整,实现对市场经济的影响和引导。
例如,减免税收可以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增加就业,提高经济增长率。
3.货币政策货币政策是国家调节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调整利率和货币供给等方式,来影响货币市场和现实经济的关系,进而调节市场需求和供给的平衡。
这有利于确保经济的稳定增长。
4.公共服务政府通过对公共服务的投入,提供一系列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维护市场运转的正常秩序。
例如,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可以提高社会资源的结构合理性,同时也可以缓解市场失灵。
5.微观调控微观调控是指政府针对某个特定市场或某个企业作出的调控措施。
例如,限制房地产行业的投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可以有效地维护市场秩序和公正竞争环境。
四、政府与市场的合作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对市场经济进行调节和引导,使经济更加稳定增长、更加符合社会公正和市场需求。
而市场也可以通过竞争、创新和自我调控来改进自身运转机制,进而为政府在实现经济目标上提供更多保障。
房地产市场中的主要参与者
房地产市场中的主要参与者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复杂而多元化的市场,涉及各种各样的参与者。
这些参与者在整个市场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并对市场的发展与运行起到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房地产市场中的主要参与者,包括开发商、购房者、中介机构以及政府。
一、开发商开发商是房地产市场中最主要的参与者之一。
他们负责购买土地、进行开发与建设,并最终将房产推向市场。
开发商的利润主要来自于房产的销售和租金收入。
他们需要精确把握市场需求和趋势,以便提供符合消费者期望的房产产品。
开发商在市场中扮演着供应方的角色,并通过不断创新和提高房产品质来吸引购房者。
二、购房者购房者是房地产市场中的消费者,他们是整个市场的需求方。
购房者的需求决定了房地产市场中物品的价格和销售状况。
购房者的特点和需求不同,他们会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居住需求和投资意愿来选择适合的房产。
购房者通常会参考房价、地理位置、房产品质等多个因素进行决策。
三、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在房地产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充当了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桥梁,提供各种相关服务,包括房产销售、租赁、评估、法律咨询等。
中介机构通过信息的收集和传递,帮助购房者更好地了解市场和选择房产。
他们还为开发商提供市场调研和销售渠道,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流通和发展。
四、政府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扮演着监管和调控的角色。
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管理土地供应、住房贷款、房地产开发等方面的事务。
政府的政策和举措对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政府还通过土地拍卖和房地产税等方式来调控市场,以防止过度投机和泡沫的形成。
总结:房地产市场中的主要参与者包括开发商、购房者、中介机构以及政府。
开发商负责供应房产,购房者决定需求,中介机构提供相关服务,政府则扮演监管和调控的角色。
这些参与者相互合作,共同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只有当各方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并严格遵守相应规则和法律,房地产市场才能保持稳定和健康的状态。
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的角色分析
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的角色分析◎刘毅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华金融保险学院湖北·武汉430074)擅要本文通过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的角色分析,讨论了现阶段我国房地产市场离不开政府的规范与监管的原因,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扮演协调者,创新者.服务者.监管者的角色。
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是我国房地产市场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关键词政府房地产角色一、我国房地产市场需要政府的介入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到今天,政府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特别是政府的规范与监管,直接关系到房地产市场能否实现健康的、可持续的、平衡而全面的发展。
首先,房地产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既是不动产。
又是一种生活必需品,需求弹性很小,很难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均衡价格,市场自我调节能力很弱。
我国的房地产“涨”声依旧,房地产价格太高、上涨太快,很多普通老百姓只能望房兴叹。
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也成了许多普通市民的一块心病.这样。
只能依靠政府采取措施,迫使开发商想到穷人,打破旧的利益格局。
其次,对普通老百姓而言,房地产是一项大规模的投入,现阶段我国期房交易远远多于现房交易,消费者现付款,开发商后交房,有时甚至连地基还没挖,开发商就收齐了消费者从银行借来的购房款,消费者在购买之前必定会慎之又慎,尽管如此,消费者受骗现象仍旧屡见不鲜。
这样,就要求政府在购房制度上强制采取销售现房的措施,以杜绝欺诈现象,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其三,现在房地产的质量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一些消费者在购买了房产不久,就出现了裂缝、渗漏等质量问题,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均衡各方面利弊,很多时候也只能向开发商妥协。
这样,就要求政府制定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质量标准来要求我们的开发商。
二、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的角色定位现阶段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阶段,一个成熟的房地产市场离不开政府的规范与监管、政策的引导、制度的创新。
要实现这样一个角色定位,关键是恪守依法行政、公平行政、透明行政、高效行政的原则。
浅析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的作用
浅析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的作用浅析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的作用在我国当前的房地产市场中,中央政府授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经营管理和社会管理职能,地方政府的行为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政府政策性行为和城市规划行为都对房地产市场带来了积极的效应。
政府政策性行为有效地抑制了高房价和投资过热现象,使房价进入相对平稳的状态,而政府的城市规划行为对房产性质、房产价格和房产空间结构均产生影响。
因此,必须增强地方政府政策的执行力和有效性,同时合理制定城市规划,提高城市用地的经济效益,从而实现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市场经济的原则是能交给市场做的尽可能交给市场,房企完全可以有效地从事经济活动,市场调节可以实现供求平衡。
因此,在商品房市场里,政府参与的越少,市场越健康越活跃。
一、地方政府角色的现实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流动性增加,我国政治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地方政府的地域性主导力凸显出来,以地区为中心的治理作用正在日益的显现出来。
一是地方政府的权限正在日益的扩大。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共事务越来越繁多,以中央集权方式的政府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这种变化,改革以后地方政府获得了大量的财权、人事权、自主管理权。
这些权力的扩大给地方政府带来了一系列的变化。
过去地方和中央之间的关系是单向命令式的,地方政府遵循着被动执行政策,消极服从命令,不能独立思考,不能独立行事,出了问题不负责任的行为模式。
因此对地方政府的评价标准就是对中央政策落实的好坏,是否紧跟中央走就成了评判地方政府的标尺。
而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利益取代传统的控制手段,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好坏便成了衡量地方政府的当然标准。
于是地方政府就需要动员一切资源发挥自身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本地区及其居民争取最大的福利。
二是地方政府有了一定的推行新的制度的权力。
我国区域广泛,各个地区的情况千差万别,中央政府无法对地方做出统一的规划,权力下放后,使得各个地区可以根据自己各自不同的情况选择最利于自己发展的方式,发展路径等,同时地方政府为了进一步巩固自己的合法性,也会越来越重视本地竞争力的提升,在这种内在需求的激励下,地方政府的创新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