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协会会员管理条例
书法协会章程

书法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和管理书法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益、会务活动和管理制度等事项,保障书法协会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1.2 本章程适用于所有书法协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机构会员。
二、组织结构2.1 书法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理事会是书法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2.2 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长等职位组成,每个职位由会员选举产生。
2.3 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任期为两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三、会员权益3.1 书法协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包括书法展览、讲座、培训等。
3.2 会员有权参与协会的会员大会,并对协会的管理和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
3.3 会员有权获得协会提供的各类服务和资源,包括书法教材、学习资料等。
3.4 会员有权参与协会的评选活动,并享有评选结果的权益。
四、会务活动4.1 书法协会定期举办书法展览,展示会员的作品,提升会员的艺术水平和知名度。
4.2 协会组织各类书法讲座和培训活动,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提升会员的专业技能。
4.3 协会积极参与社区和社会公益活动,推广书法艺术,传承中华优秀文化。
五、管理制度5.1 书法协会会员应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声誉。
5.2 会员应按时交纳会费,并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
5.3 协会会员在参与协会活动时应遵守相关的规定和安排,保持良好的行为和纪律。
5.4 协会设立纪律委员会,负责对会员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并提出相应的处罚措施。
六、章程修改6.1 本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会员大会的讨论和表决,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6.2 章程的修改应及时向会员公布,并在协会的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七、附则7.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替代之前的任何有关章程和规定。
7.2 对于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项,可由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修改。
7.3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书法协会理事会所有。
书法协会章程

书法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书法协会的组织和活动,加强书法事业的管理和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书法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以推广和发展书法艺术为宗旨,自愿组成的公益性组织。
第三条书法协会的名称为“XX书法协会”,下称协会。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宗旨是:加强书法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书法艺术的繁荣与发展,提高广大书法爱好者的书法水平和艺术修养。
第五条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书法艺术交流、展览、培训、研究、出版等。
第六条协会的活动宗旨是:团结广大书法爱好者,加强交流与合作,促进书法艺术的繁荣与发展。
第七条协会的活动形式包括:书法比赛、展览、讲座、培训班、研讨会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协会设有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
第九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选举理事会成员。
第十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组成。
第十一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二条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十三条个人会员应具备一定的书法水平和艺术修养,愿意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
第十四条单位会员应为书法相关的机构或组织,愿意支持和参与协会的活动。
第十五条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均需缴纳会费,具体数额由理事会决定。
第十六条会员享有参加协会活动、参与决策、享受协会服务等权益。
第十七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和纪律,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利益。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协会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会费、赞助、捐款等。
第十九条协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第二十条协会应定期进行财务报告,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协会的财务由财务长负责管理,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会计师进行审核。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
书法协会会员证管理细则

书法协会会员证管理细则一、指导思想贯彻上级文联精神,切实履行协会“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等职能,引领广大会员自觉肩负起使命任务,为建设XX贡献力量。
二、目标根据协会章程第三章(会员)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促进广大会员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夯实协会基础,激发组织活力,提升创作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三、具体细则(一)、会员入会自愿,自觉接受组织管理。
(二)、本会会员实行五级管理,具体如下:1、新加入本会会员,授予五级。
2、参加本会二年一次相关培训的会员,授予四级。
3、某市书法家协会会员,授予三级。
4、某省书法家协会会员,授予二级。
5、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授予一级。
(三)、对协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会员,经理事会讨论,授予荣誉会员。
(四)、协会实行积分制1、参加本级展览。
单项(专题)展,投稿积1分,入展积1分。
届展,投稿积1分,入展积2分,获奖积3分。
2、市级及以上展览入展积1分,获奖积2分。
3、其他可积分的,具体见征稿通知。
4、5年内,会员积分10分及以上,才能参加5年等级审核换证。
(65周岁及以上可酌情减分)5、本积分将做为年度评优的主要依据。
(五)、会员证实行时效管理(五年一审核)。
1、会员证为一、二级的长期有效,必要时及时更换。
2、会员证为三、四、五级的,时效为五年,五年后需重新审核或换领新证。
当年不参加审核或换领新证的,会员证自动失效,会员将视为自动退会。
3、65周岁以上的会员持证长期有效。
必要时及时更换。
(六)、持有审核有效证书的方为本会会员。
每五年审核后,及时公布当年会员名单,制作通讯录,以便联络交流。
(七)、审核或换证当年,协会将通过协会公众号予以公告,请大家注意关注公众号消息。
四、本细则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书法协会章程

书法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旨在规范和管理书法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益、活动安排等方面的事项,以促进书法事业的发展和推动书法文化的传承。
1.2 本章程适合于所有书法协会的会员,并具有法律效力。
二、组织结构2.1 书法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2.2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组成,他们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3 协会设立多个分会,分会的设立需经理事会批准,分会的组织结构和职责由分会会员自行制定。
三、会员权益3.1 书法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3.2 普通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益,并有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力。
3.3 荣誉会员是对书法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士,享有协会特殊待遇和荣誉称号。
四、会费管理4.1 书法协会会员需按照规定缴纳会费,会费金额由理事会根据协会的经济状况和活动需求进行调整。
4.2 会费收入主要用于协会的日常运营、活动组织和奖励会员等方面。
4.3 会费的缴纳方式和时间由财务长负责管理和监督。
五、活动安排5.1 书法协会定期举办各类书法比赛、展览、讲座等活动,以提升会员的书法水平和促进交流。
5.2 活动的具体安排由秘书长负责,包括场地预定、邀请佳宾、物资采购等。
5.3 会员可以提出活动建议,并有权参预活动策划和组织。
六、会务公告6.1 书法协会会务公告是协会预会员之间的重要沟通方式,用于发布活动通知、会费缴纳提醒、会员权益变动等信息。
6.2 会务公告应当及时、准确地发布,并通过协会官方渠道进行传达,确保会员能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七、章程修改7.1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由会长签署生效。
7.2 章程修改应当充分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在理事会会议上进行讨论和决策。
7.3 章程修改的内容应当合法合规,符合协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八、附则8.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以前的任何协会规章制度。
8.2 书法协会会员应当遵守本章程的规定,如有违反,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校书法协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书法协会的管理,提高书法水平,弘扬传统文化,培养同学们的书法兴趣,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书法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
2. 书法协会下设办公室、培训部、活动部、宣传部、外联部等部门。
三、会员制度1. 凡我校学生,热爱书法,愿意为书法协会服务,均可申请加入书法协会。
2. 会员需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
3. 会员享有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书法活动、培训和交流的权利。
4. 会员应自觉维护协会声誉,不得利用协会名义从事违法活动。
四、培训制度1. 书法协会定期举办书法培训班,邀请专业书法家授课。
2. 会员可免费参加协会举办的书法培训班。
3. 培训班结束后,协会将组织考核,对优秀学员给予表彰。
五、活动制度1. 书法协会定期举办书法展览、比赛、讲座等活动。
2. 会员需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展现自己的书法才华。
3. 活动期间,会员应遵守纪律,保持活动现场整洁。
六、宣传制度1. 书法协会设立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
2. 宣传部定期在校园内张贴书法协会的活动海报、通知等。
3. 宣传部利用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书法协会的活动和成果。
七、财务管理1. 书法协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部定期公布协会的财务状况,接受会员监督。
3. 协会经费主要用于书法培训、活动举办、宣传推广等。
八、纪律处分1. 会员如有违反协会章程、纪律的行为,协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撤销职务等处分。
2.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书法协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书法协会章程

书法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和管理书法协会的运作,促进书法事业的发展,维护会员权益而制定的。
二、组织机构2.1 书法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组成,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2 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一次。
2.3 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包括字体研究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等,由会员自愿组成,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三、会员权益3.1 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书法活动的权利。
3.2 会员有权参预协会的决策和管理,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
3.3 会员有权享受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和资源。
四、会费管理4.1 会员每年需缴纳会费,具体数额由理事会根据协会运作需要确定。
4.2 会费收入主要用于协会的日常运作、活动组织和资源建设。
4.3 会费的使用和管理需经过理事会审批,并向会员大会报告。
五、活动组织5.1 协会每年举办书法比赛、展览、讲座等活动,旨在提升会员的书法水平和艺术修养。
5.2 活动组织由专业委员会负责,协会会员可以自愿参预组织工作。
5.3 活动的具体安排和执行由理事会和专业委员会共同商议确定。
六、会员义务6.1 会员需遵守本章程和协会的相关规定,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
6.2 会员应积极参预协会的各项活动,提升自身的书法水平。
6.3 会员应保护协会的利益,不得伤害协会和其他会员的利益。
七、章程修改7.1 对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会员大会的审议和表决,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7.2 对本章程的修改应提前通知会员,确保会员有足够的时间了解和讨论。
八、附则8.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8.2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书法协会理事会所有。
以上为书法协会章程的内容,旨在规范协会的运作和管理,促进书法事业的发展。
协会将通过组织各类书法活动、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等方式,为会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和交流平台。
会员需遵守本章程和协会的相关规定,积极参预协会活动,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
书法协会章程

书法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旨在规范书法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益、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以促进书法事业的发展和提高书法爱好者的素养水平。
1.2 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加入书法协会的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二、组织结构2.1 书法协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职位,由会员通过选举产生。
2.2 会长是书法协会的最高领导职位,负责协调协会内外事务,代表协会向外界发表意见和声明。
2.3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负责协会文件的起草和管理,财务长负责协会财务的管理和监督。
三、会员权益3.1 书法协会会员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书法展览、讲座、培训等。
3.2 会员享有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培训课程和活动的权利。
3.3 会员有权参与协会的决策和选举,对协会的发展和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3.4 会员享有公平、公正、透明的待遇,不受歧视。
四、会费管理4.1 书法协会会员需按照规定缴纳会费,会费的数额由协会理事会根据协会运营的需要进行制定。
4.2 会费的缴纳方式可以是现金、转账或其他方式,会员必须按时缴纳会费,否则将影响其会员权益。
4.3 协会财务长负责会费的收取和管理,必须保证会费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五、协会活动5.1 书法协会将定期组织书法展览、讲座、比赛等活动,以提高会员的书法水平和推广书法艺术。
5.2 协会活动的组织和安排由秘书长负责,包括场地预定、活动宣传、嘉宾邀请等工作。
5.3 协会活动的费用由协会财务长进行预算和管理,必须保证活动经费的合理使用。
六、协会管理6.1 书法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以及其他相关职位组成。
6.2 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会议由会长主持,根据需要定期召开。
6.3 协会管理人员必须履行职责,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不得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七、章程的修改7.1 书法协会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理事会的讨论和表决,会员可以提出章程修改的建议。
7.2 章程的修改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会成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书法协会章程

书法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书法艺术的发展和传承,加强书法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特成立本书法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的名称为“书法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书法爱好者,推动书法艺术的繁荣与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书法爱好者进行书法创作、展览和交流活动;2. 举办书法培训班、讲座和研讨会,提升会员的书法水平;3. 开展书法比赛和评奖活动,鼓励会员积极参预;4. 发布书法资讯,推广优秀的书法作品和书法家;5. 组织书法公益活动,用书法艺术传递夸姣与温暖。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五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第六条普通会员的条件及权益:1. 年满18周岁,热爱书法艺术;2. 缴纳年度会费,并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3. 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享受相应的权益。
第七条荣誉会员的条件及权益:1. 对书法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者单位,经协会会员大会表决通过;2. 荣誉会员享有协会提供的特殊待遇和荣誉称号。
第八条会员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1. 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书法创作、展览、交流等;2. 参加协会组织的培训班、讲座和研讨会,提升书法水平;3. 参预书法比赛和评奖活动,获得奖项和荣誉;4. 接收协会发布的书法资讯,了解最新动态;5. 参预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传递书法艺术的夸姣与温暖。
第九条会员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 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2. 积极参预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扬书法艺术精神;3. 守信用,尊重他人的权益和创作成果;4. 缴纳年度会费,并按时参加会费清算。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十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和监事会。
第十一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审议和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2. 选举和罢免协会的主要负责人;3. 审核和批准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4. 监督协会的日常运作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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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学院书法协会会员
管
理
制
度
铜仁学院书法协会
2015年12月20日
第一章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凡是热爱书法艺术,作风正派,遵守协会章程。
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按期缴纳会费并且由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申请入会
第二条申请入会要报名,并参加本社团的面试,交纳会费,即为本会会员
第三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权利
1.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2.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3.拥有从本协会获得相关知识,了解并参加相关活动的权利。
4.拥有向协会提交积极、合理、创新性建议的权利。
5.有维护自身正当利益的权利。
6.有了解内部财务状况的权利。
7.有退会的自由权利。
8.有参加省市举办的书法比赛的书法比赛书法作品展览和交流的权利
(二)会员义务
1.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本会章程
2.必须为本会发展和扩大影响里献力献策
3.积极参加协会的每周的书法练习活动
4. 服从团委领导,接受本章程;
5. 积极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
6 维护本协会各项合法权益;
7. 服从本协会内部决议;
8. 高效完成本协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凡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劝其退会或开除会籍
1.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破坏白呢会声誉损坏本会利益不听劝告者
2.违反本会活动规则,三次以上迟到。
早退或不参加练习、开会者
3.违反国家法令受惩罚者、违反我院纪律被开除或劝退者
第二章协会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适用协会所有成员,包括所有负责人,有针对性要求的会另作标注。
第一条凡协会成员都必须热爱协会,始终维护协会荣誉。
第二条爱护协会的财务,不损坏协会的物品。
第三条不在协会高声喧哗、嬉戏打闹。
第四条在协会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
第五条在协会不得抽烟,喝过酒的也禁止到协会写字。
第六条保持协会卫生干净舒适,洒掉的墨水要及时清理干净。
第七条节约用纸、用墨,倒墨一次倒少一点,用完再倒。
第八条协会会员练完字,必须把所在班级的卫生打扫干净,桌子抹干净。
第九条卫生间洗笔之后不要甩笔,谨防污渍甩到墙上。
第十条写完的纸对折一次放在指定位置,也可以带回去自己保留
铜仁学院书法协会
201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