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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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风险清单及防范措施

合同风险清单及防范措施

合同风险清单及防范措施合同是商业活动中最基本的法律文书之一,它规定了交易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提供了保护双方权益的法律依据。

然而,由于商业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签订合同时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避免和减少合同风险,下面是一份合同风险清单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1.条款不明确或模糊条款不明确或模糊可能导致双方在执行合同时产生争议。

为了避免这种风险,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关键概念和术语进行清晰的定义。

2.合同违约合同违约是双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为了减少这种风险,应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违约的后果,并约定相应的赔偿方式。

3.知识产权纠纷知识产权是现代商业活动中至关重要的资产之一、为了防止知识产权纠纷,应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对知识产权的权利和使用方式,并进行相应的保护措施,如签订保密协议或知识产权转让协议。

4.竞业限制违反竞业限制是合同中常见的条款之一,它禁止合同双方在合同期限内从事与合同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为了防止竞业限制违反,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范围、期限和违反的后果,并约定相应的制裁措施。

5.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外部力量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

为了应对不可抗力风险,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双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的权利和义务,并约定相应的处理方式,如暂停合同履行、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

6.法律法规变化法律法规的变化可能对合同的履行产生重大影响。

为了防止法律法规变化带来的风险,合同中应该考虑到可能的法律风险,并约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如变更合同条款、合同解除等。

7.交付延迟或质量问题交付延迟或质量问题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引起纠纷。

为了防范这种风险,应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并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8.支付问题支付问题可能包括付款延迟、付款拒绝或支付失误等。

为了防范支付问题,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签订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有哪些

签订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有哪些

签订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有哪些合同中的条款⼀般分为纯商业上的条款和法律条款,商业条款是规定双⽅交易的条件,是双⽅对纯商业上的事务作出安排,法律条款则主要规定双⽅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以及⼀⽅出现违约时的处理。

签订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有哪些?请阅读下⾯由店铺⼩编整理了内容进⾏了解。

签订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有哪些签订合同中存在的风险:⼀、主体没有订⽴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能⼒。

在现实经济⽣活中,经常出现的合同风险就是订⽴合同的主体没有订⽴合同的资格,根本没有履⾏能⼒,即通常所说的⽪包公司利⽤出卖⼈的轻信,骗取出卖⼈的货物。

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以法⼈及其他组织为⼀⽅当事⼈之间订⽴的合同。

⼆、代理⼈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名义签订合同债务。

在合同债务的签订中,经常有代理⼈以被代理⼈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在被代理⼈授权范围内,代理⼈所签订合同的权利义务应由被代理⼈承受。

但代理⼈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授权期限已届满后所订⽴的合同,未经被代理⼈追认,由⾏为⼈承担。

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可能会给合同另⼀⽅当事⼈造成损失。

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果对⽅是加盖分公司、部门的印章或者是部门经理、业务⼈员等都需要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三、合同债务的内容中出现漏洞导致权利得不到保护。

四、在合同债务中的恶意履⾏。

签订了⼀份内容齐备、详尽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没有任何风险,在实际履⾏中有可能出现恶意履⾏的情况,⼀般有:1、⼝产品质量差⽽拒付货款。

2、品有质量问题⽽故意不告知。

3、发⽣多交货时不予通知。

4、对⽅履⾏不符合约定时,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

5、卖⼈⼯作⼈员收货后以⼯作⼈员⾮本企业员⼯为由拒绝⽀付货款。

五、虚开⽀票,套取货物。

虚开⽀票是近年来增长较快的⼀种欺诈⾏为。

主要形式是开具不实⾯额的⽀票即空头⽀票,这样当收票⼈将⽀票交给⾃⼰的开户⾏转账时会被出票⼈的开户⾏拒付⽽使⽀付额不可兑现。

也有买受⼈在星期六或星期天去提货,以⽀票形式付款,因银⾏有时周六⽇不上班,出卖⼈周⼀去银⾏时发现是空头⽀票。

合同中的法律陷阱与风险防范措施

合同中的法律陷阱与风险防范措施

合同中的法律陷阱与风险防范措施在现代社会中,合同是人们在各种交易与合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工具之一。

然而,合同中可能存在法律陷阱与风险,一旦被忽视或者利用,将给交易双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因此,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应该了解这些法律陷阱,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以确保交易的公正、合法和可行性。

一、法律陷阱1. 合同解释漏洞在合同中,合同条款的解释非常重要。

但是,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可能表述不清晰或者存在歧义,导致双方对该条款的理解有差异。

当发生争议时,法院或仲裁机构可能根据相关法律对合同条款做出解释,这可能与当事人的本意不一致,从而导致交易双方产生损失。

2. 合同漏洞和缺陷合同中的一些重要细节可能被忽视或者存在漏洞,这可能为一方提供了利用的机会。

例如,某些合同可能没有规定明确的违约责任或违约惩罚措施,使得另一方在发生违约时难以维权。

此外,一些条款可能会被故意模糊表述或隐藏在复杂的措辞中,以迷惑对方,在利益不对等的情况下获取更多的利益。

3. 不可抗力条款的滥用合同通常会包含不可抗力条款,用于解决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合同履行困难。

然而,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故意滥用不可抗力条款来逃避合同责任,从而给另一方带来严重损失。

这种情况下,不可抗力条款可能被视为一种法律陷阱,对合同的完整性和可执行性构成威胁。

二、风险防范措施1. 明确合同条款的表述为了避免合同解释的漏洞,双方应该尽量确保合同条款的表述具备明确性和准确性。

避免使用模糊或歧义的措辞,而是使用具体、清晰的语言来规定各项条款的义务和权益。

双方可以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合同条款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 全面考虑合同条款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应该仔细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并全面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

特别是要关注违约责任、违约赔偿、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条款。

如果发现缺陷或不妥之处,应进行合理的修改或补充,以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 寻求专业法律援助对于重要且复杂的合同,双方可以考虑寻求专业法律援助,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浅谈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浅谈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浅谈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合同法律风险是现代商业活动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尤其在国际贸易中更为突出。

遇到合同法律风险不但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还会影响企业形象和信誉。

因此,如何防范合同法律风险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必须要关注的问题。

一、合同签订流程中的防范措施1、合同的签署人员应当是具有代表资格的人员,要求签署人员为公司高层领导或授权代表,签订人应当是熟悉业务的专业人士,否则会导致合同无效。

2、在签署合同之前,应当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避免合同中存在不合法或不实用的条款。

合同条款应尽量详细和清晰,避免模棱两可、歧义的条款,减少合同纠纷的产生。

3、合同签署后,应当维护好签署合同的记录和原本,起到证据保全的作用,当出现问题时可以方便地解决纠纷。

1、注意履行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如合同期限、质量要求、交货期限等,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对方商谈,避免漠视问题导致纠纷加剧。

3、当合同无法履行时,要及时通知对方并寻求妥善解决,如协商、仲裁等手段,避免因此产生更大的商业损失。

三、解决合同纠纷的防范措施1、当合同纠纷发生时,应当及时与对方商谈解决问题,避免问题扩大化。

2、权衡利弊,如需要诉讼解决问题时,要拉拢专业的律师进行诉讼辩护,减少经济损失,避免陷入合同风险泥潭。

3、当发生合同纠纷需要赔偿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制定赔偿方案,避免因赔偿未能到位导致争议继续,加大损失。

总之,合同是商业活动中重要的法律文件,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不仅是商家社群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企业保证经济效益和信誉的重要手段。

在加强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更加放心地开展商业活动。

合同风险清单及防范措施

合同风险清单及防范措施

合同风险清单及防范措施一、征信风险1. 买方或卖方在过去曾经违约的记录或信用不良的情况- 防范措施:- 进行征信调查,了解对方的信用记录和信用状况。

- 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征信报告或信用证明。

- 如果对方没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可以要求提供担保或要求提前支付部分款项。

二、合同解释风险1. 合同条款模糊或存在多种解释的可能性- 防范措施:- 在签订合同之前,明确定义合同中各个条款的含义,并达成一致。

- 对于关键条款,可以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定义或解释。

- 对于模糊的条款,可以双方协商明确解释或细化细节。

三、适用法律风险1. 合同中未明确定义适用的法律和管辖法院- 防范措施:-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的法律和管辖法院。

- 可以选择国际上通用的相关法律作为适用法律。

- 对于不同国籍或跨国合作的情况,可以选择一个第三国的管辖法院。

四、合同履行风险1. 买方或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未按照约定履行- 防范措施:-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约期限和履约条件,并规定违约责任和救济措施。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严格的监督和跟踪,确保各方按时履约。

- 对于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可以约定相应的违约金或惩罚措施。

五、不可抗力风险1.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正常履约- 防范措施:-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可抗力事件的定义和范围。

- 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约定相关的应对措施和解决方案。

- 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豁免条款,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的违约责任。

六、知识产权风险1. 合同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使用和保护问题- 防范措施:-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知识产权的使用范围、权利和义务。

- 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约定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 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要求提供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或文件。

七、争议解决风险1. 合同发生争议时,无法有效解决或达成一致意见- 防范措施:- 在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可以选择仲裁、诉讼或调解等方式。

- 对于国际合作,可以选择国际商会仲裁或其他第三方机构的仲裁方式。

合同中的法律陷阱与风险防范措施

合同中的法律陷阱与风险防范措施

合同中的法律陷阱与风险防范措施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确保各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权益和责任。

然而,合同中常常存在着一些法律陷阱,可能给当事人带来潜在的风险。

因此,在签署合同之前,各方必须了解这些陷阱并采取适当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合同中的模糊条款合同中存在模糊、含糊不清的条款是一种常见的法律陷阱。

这些条款可能导致签约方在解释和执行合同时产生歧义,从而产生争议和纠纷。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签约方应当确保合同中的每一条款都清晰明确,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排除任何可能导致歧义的语言。

另外,签约方应该特别关注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过于宽泛或不明确的免责条款可能导致对方在遭受损害时难以获得赔偿。

因此,在签署合同时,双方应仔细审查免责条款,并确保其范围和内容明确,以避免可能的争议。

二、合同中的法律适用和管辖权合同中的法律适用和管辖权是另一个需要注意的法律陷阱。

当合同中对适用法律和管辖权的规定不明确时,当事人可能会面临司法管辖区域和适用法律的不确定性。

这可能导致争议的解决变得困难和复杂。

为了规避这一问题,签约方应明确合同中适用的法律体系,并约定争议解决的管辖权。

这样,在发生争议时,双方就能够明确知道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并适用哪个法律体系进行解决。

三、合同中的隐含条款合同中的隐含条款是指法律在合同中认可的但未明确写入合同的规定。

这些隐含条款可能对合同的解释和执行产生重要影响。

然而,由于其并未明确表达,隐含条款可能容易被误解和争议。

为了防范此类风险,签约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表达其意图,并避免任何对隐含条款的错误暗示。

同时,签约方还可以采取写入合同的方式,明确排除某些隐含条款的适用,以减少争议的可能性。

四、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一种重要的法律陷阱。

当一方违反合同条款时,另一方通常有权寻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损失。

然而,在合同中未明确规定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受害方可能面临证明损失和追偿的困难。

为了规避此类风险,签约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包括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方式和期限。

合作协议签订中的法律风险及对策

合作协议签订中的法律风险及对策

合作协议签订中的法律风险及对策合作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式,通过与他人共同合作,可以丰富资源,提升竞争力。

然而,在签订合作协议的过程中,存在着法律风险。

本文将从合同解释争议、违约责任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探讨合作协议签订中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合同解释争议在合作协议中,合同解释争议是常见的问题之一。

双方对于合同某个条款的理解可能存在分歧,导致解释的争议。

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应该明确合同的解释原则,即合同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进行解释。

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对合同条款作出明确解释,以避免后续的争议。

另外,当解释争议无法得到妥善解决时,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二、违约责任在合作协议中,双方应当约定违约责任。

一旦一方或双方违反协议约定而造成损失,违约责任的约定将对各方的权益产生重要影响。

为避免法律风险,合作协议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包括违约方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违约方应采取的补救措施等。

此外,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违反法律的约束。

三、知识产权保护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可能会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使用或共享。

这涉及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为减少法律风险,合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双方对于知识产权的权益保护措施。

双方应当明确各自的知识产权归属,并约定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此外,合作协议还可以明确约定知识产权的转让或许可方式,以及违约时的补救措施。

四、保密义务在合作协议中,保密义务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为保护各自的利益,双方应当约定明确的保密义务。

合作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对于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的保护措施,包括保密期限、接触人员的限制、违约责任等。

保密义务的约定可以有效避免商业机密的泄露,减少法律风险。

合作协议签订中的法律风险是不可忽视的。

为降低法律风险,双方在签订合作协议前应明确各项约定,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相关的法律风险和对策。

合同需要规避的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

合同需要规避的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

合同需要规避的风险有哪些_如何防范合同需要规避的风险有哪些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在商业活动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风险,如下所示:1.法律风险:合同条款可能不合法或不合规,如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等。

2.经济风险: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或市场情况的波动,合同可能产生亏损,例如市场价格变化、汇率波动等。

3.信用风险:对方可能无力或不愿意履行合同条款,如拖欠货款、违反交货期限等。

4.技术风险:合同涉及到技术或技术咨询时,技术合作方可能无法满足技术要求或技术产生问题。

5.安全风险:由于合同的履行或合同产品或服务的使用可能带来安全隐患或损害,例如产品质量问题、服务满意度等方面。

6.竞争风险:可能存在竞争对手利用合同中的机会获得竞争优势,如技术转让、合作交流等。

在签订合同时要具备风险意识,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充分的审查和讨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风险的影响。

如何防范合同风险合同风险是企业经营中的重要风险之一。

为了避免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风险,以下是一些防范合同风险的方法:1.合同审查:对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重要合同进行审查,以确保合同条款符合公司利益,尽可能减少不利条款的风险。

如果遇到需要修改的条款,需要与客户进行商业谈判达成共识,确保修改后的条款符合双方利益。

2.合同范本:制定内部合同模板来尽量减少合同中出现的错误和风险,并确保制定的合同模板符合公司的法律、商业和风险政策。

3.签约:确保签约时签署的合同是最新版本,避免签署过期或失效的合同。

4.保险:通过保险来减少合同风险。

例如,企业可以购买专门的错误和疏漏保险或责任保险来覆盖可能存在的合同责任风险。

5.记录:保留所有与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和记录,以便在需要时查阅以及减少后期争议的风险。

6.仲裁条款:在合同中加入仲裁条款,以减少争议的风险,避免公司被卷入长期的法律诉讼过程。

合同履行的风险与防范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有各种不利因素影响其顺利完成,以下是一些合同履行的风险及防范措施:1.合同变更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能会出现意见分歧或变动情况,引起合同变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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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对策?
【摘要】:合同陷阱与合同风险无时不在,成为我们订立、履行合同、谋求合同利益的挥之不去的组成部分。

作为合同的当事人,如何做好订立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及状况,防止有人设置陷阱而失足误入其中;如何在合同中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现预期的合同利益,如何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善、不准确、不明确而导致合同纠纷等等,在现实生活中应得到非同一般的重视。

?【关键词】:合同订立,陷阱,缔约过失?
【正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陷阱,而这些陷阱正是那些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当事人制造的。

因此,广大的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一定要做个有心人,认真,心细,多长一个心眼儿,识破隐藏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陷阱,追究对方的缔约过失责任,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识破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陷阱。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
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二、合同订立中的陷阱成因。

、麻痹大意未能洞察对方真实用意。

许多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被对方的花言巧语所蒙蔽,轻信对方所宣称的实力、条件、优势,便贸然订立合同,一旦订立合同后才发现上当受骗,但为时已晚。

实践中许多合同欺诈方也正是利用对方当事人的粗心,精心纺织一套谎言,诱骗对方上当的。

??2、疏于调查了解,轻信对方言语吹嘘、炫耀。

许多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都没有严格按照订立合同应遵循的步骤进行实地调查、了解,而是根据对方的一番吹嘘或不能说明资质、实力的所谓“文件”、“证明”就盲目轻信、草率地签订了合同,导致上当受骗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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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防范意识浅薄,无意中泄露商机。

中商业秘密是商战中克敌制胜的奇招,许多企业视其为企业法宝倍加珍视,严加防范,也正如此,商业秘密也成为不少商战中欺诈者的觊觎对象,不择手段将其获取。

如果作为商业秘密持有人的企业不重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为一纸合同遮住了眼,中了欺诈方“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圈套,就会丧失商业秘密,在商战中处于被动?
三、如何防范合同订立中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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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谨慎、心细,了解对方真实用意。

由于经济生活中许多合同当事人是将合同作为谋求其他目的的幌子,因此,订立合同时一定要察言观色、仔细慎重,通过对方的言谈举止,关注重点,旁敲侧击,了解对方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还是另有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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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腿勤、眼勤,百闻不如一见。

现实合同引发的欺诈中,许多是由于一方当事人贪图便利,不肯亲自对对方的实力、信誉作一番调查了解,而是轻信对方吹嘘所致。

因此,在订立合同时,一定要多走动,多实地考察、了解,眼见为实,将对方隐瞒重要事实真相或虚构夸张事实的可能性降至最低,尽可能地防患未然。

3、增强商业秘密防范意识,加强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应注意处理好保护商业秘密与向对方透露自身实力和优势之间的关系,既向对方展示了自己的实力,使对方感到与自己合作的广阔前景,又有效地防止了商业秘密的泄露。

若涉及在合同中不可避免会向对方透露自己的商业秘密时,则应事先让对方做出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的书面保证,并视该商业秘密的市场价值要求对方提供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最大限度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所造成的损失。

4、对合同当事人履约能力的审查。

履约能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全面地、正确地履行合同条款所确定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权利得到完全实现的能力。

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标是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和经济利益,这个目标能否实现,其基本的前提是当事人是否具有履约能力,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财产基础、供资能力、技术条件及良好信用。

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一些
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虽然主体资格合法,合同的签约人员也符合法律的要求,但没有履行合同的经济能力,造成合同得不到实际的履行,必然损害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另有一些企业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仍然与其它单位签订合同,以图达到一定的非法目的。

这类行为,实质上具有欺诈的性质。

所以,在签订合同时,有必要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进行仔细审查,以确保所签订的合同得到全面有效地履行,最终实现订立合同的目标。

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财产状况的审查,供货能力的审查,人员、技术及设备条件的审查,履行信用的审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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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案例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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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甲了解到乙有转让餐馆的意图。

甲根本没有买餐馆的想法,但他为了阻止乙将餐馆卖给竞争对手丙,却与乙进行了长期的谈判。

当丙买了另外一家餐馆时,甲中断了谈判,乙后来以比丙出价更低的价格将餐馆转让。

乙要求甲赔偿这两种价格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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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甲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乙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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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合同法》第42、43条规定,缔约过失行为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所谓“假借”就是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与对方进行谈判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

此处所说的“恶意”,是指假借磋商、谈判,而故意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主观心理状态。

恶意必须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并没有谈判意图,二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给对方造成损害的目的和动机。

恶意是此种缔约过失行为构成的最核心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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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类型是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此种情况属于缔约过程中的欺诈行为。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

而且无论何种欺诈行为都具有两个共同的特点:(1)欺诈方故意陈述虚假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

(2)欺诈方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

<民通意见>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事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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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类型是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所谓泄露是指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他人,包括在要求对方保密的条件下向特定人、少部分人透露商业秘密,以及向不正当的手段获取的,其披露当然是违背权利人的意思的。

所谓不正当使用是指未经授权而使用该秘密或将该秘密转让给他人。

如将商业秘密用于自己的生产经营,由自己直接利用商业秘密的使用价值的行为或状态,或非法允许他人使用。

无论行为人是否因此而获取一定的利益,都有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第四种类型是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也即包括除了前三种情形以外的违背先契约义务的行为。

在缔约过程中常表现为,一方当事人未尽到通知、协助、告知、照顾和义务等义务而造成对方当事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失的情形。

?
本案中,甲根本没有与乙订立合同的目的,仅是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以阻止丙购买,因此甲的行为属于恶意缔约行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因甲的恶意缔约行为,使乙失去与丙订约的机会,而造成乙的利润损失,又因甲的恶意谈判行为的目的在于阻止乙与丙缔约,也就是说其明知由第四种类型是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也即包括除了前三种情形以外的违背先契约义务的行为。

在缔约过程中常表现为,一方当事人未尽到通知、协助、告知、照顾和义务等义务而造成对方当事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失的情形。

?
本案中,甲根本没有与乙订立合同的目的,仅是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以阻止丙购买,因此甲的行为属于恶意缔约行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因甲的恶意缔约行为,使乙失去与丙订约的机会,而造成乙的利润损失,又因甲的恶意谈判行为的目的在于阻止乙与丙缔约,也就是说其明知由此会使乙丧失一定的利润,其行为与乙的损失之间具备相当的因果关系。

因此,甲应当向乙赔偿这两种价格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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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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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面对合同陷阱,合同当事人该怎么办?显然,单纯的逃避是不妥当的,也是不足取的。

这一方面是防范合同陷阱的可能性的存在,给合同当事人以及机密不订立合同的漏洞的利益揭示;另一方面《合同法》中的法律漏洞,已经通过行为规则昭明天下,提防陷阱是举手之劳罢了。

因此,面对合同陷阱与合同风险而言,只要你以行为对策来扎紧篱笆,那么,合同陷阱和合同风险这些人造的缺陷、漏洞或不足,自然是难以到处可钻的。

只要不把合同作为谋取法利益的工具,坦坦荡荡签约来,光明磊落履约去,即使再多的“伪装坑穴”拦路,合同当事人也不会掉落其中。

【参考文献】:?
《合同签订规范与技巧一本全》潘艳红,高时月主编。

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9.3(第一章?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第三节?合同订立中的法律责任)?
《合同法学案例教程》郭明瑞,张平华编著。

-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8(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节?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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