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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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6】3001号)

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6】3001号)

京财教育〔2016〕3001号附件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并加强北京市属高等学校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改革创新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方式,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号)、《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办发…2016‟36号)、《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高等学校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高校主管部门立项、下达,经费主要来源于北京市财政拨款,用于支持高校开展科学技术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科研创新能力建设。

等项目。

第三条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及使用原则——坚持需求导向。

以充分激发和调动高等学校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和创造性为出发点,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结合国家及北京市科技创新发展要求,紧扣科技发展重大需求,确定财政经费重点支持方向。

——坚持突出绩效。

以促进出成果、出人才为目标,将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与应用相结合,将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相结合,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

——坚持遵循规律。

根据科学技术活动特点,把握好科学研究的探索发现规律,实行专项管理,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支持方式。

——坚持规范管理。

财政科研经费纳入高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建立全过程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公开透明。

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财政科研经费信息全公开,建立既符合科学研究的客观规律又契合预算绩效管理的绩效考评机制,强化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会同高校主管部门共同制定财政科研经费预算总体投向,根据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整体要求,负责批复年度科研经费预决算,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16.11.11•【文号】财科教[2016]7号•【施行日期】2016.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为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现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财政部教育部2016年11月11日附件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和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以下简称补助经费),是指中央财政设立的用于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的转移支付资金。

本办法所称城市、农村地区划分标准:国家统计局最新版本的《统计用区划代码》中的第5-6位(区县代码)为01-20且《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中的第13-15位(城乡分类代码)为111的主城区为城市,其他地区为农村。

第三条补助经费管理遵循“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客观公正、规范透明,注重实效、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补助经费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重点确定支持内容。

现阶段,重点支持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所规定的内容。

第五条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主要包括:(一)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执行。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12.09•【字号】教师〔2015〕1121号•【施行日期】2015.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教师〔2015〕1121号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2015〕920号)要求,在学校开展校级立项的基础上,经过学校遴选申报、网络评审和专家终评,依据全省规划和高校申报的总体情况,2016年我厅对河南师范大学李洪河教授的《基于河南省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建设研究》等385项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予以立项建设。

其中,重点项目89项(含委托项目),一般项目216项,指导性立项项目80项。

对于省财政直供高等学校,省教育厅对每项重点项目给予3万元经费资助,对每项一般项目给予8000元经费资助,学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项目资金。

对于非省财政直供高等学校,立项的课题研究经费由承担单位或同级财政主管部门配套安排。

按照《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重点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2年,一般项目和立项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

各校要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经费管理和绩效评价,保证相关配套经费投入,确保专款专用,要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师范生培养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培训之中,并以此为依据,要聚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前培养、入职教育和职后培训等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问题研究上,注重培育一批教师教育和面向基础教育服务的重大成果,着力深化教师培养模式的改革,着力推动高等师范教育的转型升级,着力提升师范生的培养质量。

各课题组要立足实际,围绕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突出实践研究、行动研究的价值取向,突出解决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所面临的重点、难点和实际问题,经过实践检验,力争在实现教师培养目标、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上有新的突破,产生积极的影响,形成一批优秀成果。

关于公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研

关于公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研

关于公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经各部门申报、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论证评审,学院批准设立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45项,其中重点项目8项,一般项目26项,指导项目11项。

为保证所有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质性的研究与实践成果,学院经研究决定资助各类别研究项目相应的支持经费,具体项目类别及支撑金额如下表所示:
学院资助的项目研究经费从2017年1月开始使用,按照金城学院《关于规范各类教育教学建设项目经费使用的管理办法(暂行)》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学院教务处将分别在2017年6月、2017年12月对1年期教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2年期教改项目(重
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学院将对部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的性质进行重新认定和资助经费额度变更。

南航金城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南航金城学院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一览表。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16.12.05•【文号】财科教〔2016〕28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28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为规范和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规定,财政部、教育中修订了《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12月5日附件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薄改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薄改补助资金是由中央财政设立、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资金。

第三条薄改补助资金由财政部和教育部共同管理。

财政部负责薄改补助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会同教育部分配及下达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评价;教育部负责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规划编制,指导和推动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实施工作,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项目管理,会同财政部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条薄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遵循"总量控制、突出重点,奖补结合、省级统筹,公平公正、规范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地方各级财政要结合自身财力,增加对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经费投入。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第六条薄改补助资金支持范围以中西部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地区薄弱学校为主,适当兼顾部分东部省份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

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6.06.13•【文号】教高[2016]2号•【施行日期】2016.06.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2号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高等教育的核心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是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

近年来,高等学校特别是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以下简称中央高校)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大幅提高,创造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国高校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

但一些高校仍存在教育教学理念相对滞后、机制不够完善、内容方法陈旧单一、实践教学比较薄弱等问题。

经商财政部,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实施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继续推动和支持中央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

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在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进程中,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全面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切实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主要原则——因校制宜,自主实施。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本校教育教学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确定改革重点和领域,按规定自主安排资源和经费。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整体设计改革方案,注重改革的系统性、集成度,明确目标任务,聚焦重点难点,力争在关键领域尽快取得标志性成果。

——注重绩效,示范引领。

激发改革活力,建立自我评价机制,注重改革成果的推广应用,推动我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持续提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16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16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1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决策部署,推动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一、充分认识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重要意义义务教育是公共财政重点保障的领域,自2006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我省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学生字典等,有力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2013年,全省90个县(市、区)提前两年全面实现“双高普九”目标。

但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学生流动性加大,现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惠民政策,存在政策不统一、携带性不强、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

建立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教育领域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利于推动地方政府优化教育布局,推动我省城乡义务教育在更高层次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人力资源强省。

二、主要任务及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主要任务是构建城乡一体、资源配置均衡、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管理规范有效的新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河南工业大学教务处便函

河南工业大学教务处便函

河南工业大学教务处便函处便函[2016] 09号河南工业大学2016年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各教学单位:为适应学校推行校院两级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学校、学院开展教学改革、专业建设的工作职责与内容,完善管理机制,发挥好教学专项建设经费使用效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紧扣学校“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主要任务指标,紧跟高等教育发展新趋势,把握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新要求,利用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思想,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专业建设,培育高层次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项目成果,着力解决我校人才培养过程的突出问题,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与资助(一)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学校全额资助项目、校院共同资助项目两类,各立15项左右,采取招标和自由申报相结合形式,学院遴选申报,学校组织评审,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

学校全额资助项目资助经费3万元/项。

校院共同资助项目,学校根据项目内容和实际需要资助经费1万元/项,学院按不少于1:1比例配套项目资助经费。

2、院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院全额资助项目,由学院自行组织评审立项,立项数量不限,项目经费资助额度由学院自行确定,上报学校备案。

院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可参与学校组织的项目验收和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3、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从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遴选。

获得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面向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进行重点建设培育。

(二)质量工程项目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类型将根据国家、省“十三五”期间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要求适时调整。

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采用招标形式立项,项目经费采取校院两级共同资助形式。

1、校教学改革创新示范学院教学改革创新示范学院是我校“十三五”期间启动的一项校级质量工程,与高教研究项目联动,开展教学改革实践,旨在推进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推进专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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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经费资助教学建设项目情况汇总2016年度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地震科学系:根据《防灾科技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教务处负责汇总教学专项经费“一上”预算,“二上”经费由各部门分别预算。

因教务处组织立项的历年质量工程项目经费预算按照年度分期预算,且同一类型的项目涉及多个项目负责人,为便于各项目经费支出,切实推进项目相关建设工作。

现将2016年度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额度明细进行说明,具体包括如下:1. 2014年度、2015年度本科专业质量提升计划项目;2. 各类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试点项目;3. 2013年度、2015年度教学团队建设项目;4. 2014年度、2016年度精品建设课程基金项目。

5. 2015年度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6. 2015年度省级实验示范中心(配套经费)项目。

项目明细见附件。

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系(部)留存,一份由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地震科学系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明细表2016年度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预算情况说明防灾工程系:根据《防灾科技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教务处负责汇总教学专项经费“一上”预算,“二上”经费由各部门分别预算。

因教务处组织立项的历年质量工程项目经费预算按照年度分期预算,且同一类型的项目涉及多个项目负责人,为便于各项目经费支出,切实推进项目相关建设工作。

现将2016年度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额度明细进行说明,具体包括如下:1. 2014年度、2015年度本科专业质量提升计划项目;2. 各类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试点项目;3. 2013年度、2015年度教学团队建设项目;4. 2014年度、2016年度精品建设课程基金项目。

5. 2015年度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6. 2015年度省级实验示范中心(配套经费)项目;项目明细见附件。

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系(部)留存,一份由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附件:下拨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明细表2016年度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预算情况说明防灾仪器系:根据《防灾科技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教务处负责汇总教学专项经费“一上”预算,“二上”经费由各部门分别预算。

因教务处组织立项的历年质量工程项目经费预算按照年度分期预算,且同一类型的项目涉及多个项目负责人,为便于各项目经费支出,切实推进项目相关建设工作。

现将2016年度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额度明细进行说明,具体包括如下:1. 2014年度、2015年度本科专业质量提升计划项目;2. 各类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试点项目;3. 2013年度、2015年度教学团队建设项目;4. 2014年度、2016年度精品建设课程基金项目。

5. 2015年度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6. 2015年度省级实验示范中心(配套经费)项目;项目明细见附件。

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系(部)留存,一份由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附件:下拨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明细表2016年度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预算情况说明灾害信息工程系:根据《防灾科技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教务处负责汇总教学专项经费“一上”预算,“二上”经费由各部门分别预算。

因教务处组织立项的历年质量工程项目经费预算按照年度分期预算,且同一类型的项目涉及多个项目负责人,为便于各项目经费支出,切实推进项目相关建设工作。

现将2016年度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额度明细进行说明,具体包括如下:1. 2014年度、2015年度本科专业质量提升计划项目;2. 各类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试点项目;3. 2013年度、2015年度教学团队建设项目;4. 2014年度、2016年度精品建设课程基金项目。

5. 2015年度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6. 2015年度省级实验示范中心(配套经费)项目;项目明细见附件。

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系(部)留存,一份由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附件:下拨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明细表2016年度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预算情况说明经济管理系:根据《防灾科技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教务处负责汇总教学专项经费“一上”预算,“二上”经费由各部门分别预算。

因教务处组织立项的历年质量工程项目经费预算按照年度分期预算,且同一类型的项目涉及多个项目负责人,为便于各项目经费支出,切实推进项目相关建设工作。

现将2016年度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额度明细进行说明,具体包括如下:1. 2014年度、2015年度本科专业质量提升计划项目;2. 各类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试点项目;3. 2013年度、2015年度教学团队建设项目;4. 2014年度、2016年度精品建设课程基金项目。

5. 2015年度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6. 2015年度省级实验示范中心(配套经费)项目;项目明细见附件。

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系(部)留存,一份由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附件:下拨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明细表2016年度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人文社科系:根据《防灾科技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教务处负责汇总教学专项经费“一上”预算,“二上”经费由各部门分别预算。

因教务处组织立项的历年质量工程项目经费预算按照年度分期预算,且同一类型的项目涉及多个项目负责人,为便于各项目经费支出,切实推进项目相关建设工作。

现将2016年度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额度明细进行说明,具体包括如下:1. 2014年度、2015年度本科专业质量提升计划项目;2. 各类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试点项目;3. 2013年度、2015年度教学团队建设项目;4. 2014年度、2016年度精品建设课程基金项目。

5. 2015年度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6. 2015年度省级实验示范中心(配套经费)项目;项目明细见附件。

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系(部)留存,一份由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附件:下拨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明细表2016年度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外语系:根据《防灾科技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教务处负责汇总教学专项经费“一上”预算,“二上”经费由各部门分别预算。

因教务处组织立项的历年质量工程项目经费预算按照年度分期预算,且同一类型的项目涉及多个项目负责人,为便于各项目经费支出,切实推进项目相关建设工作。

现将2016年度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额度明细进行说明,具体包括如下:1. 2014年度、2015年度本科专业质量提升计划项目;2. 各类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试点项目;3. 2013年度、2015年度教学团队建设项目;4. 2014年度、2016年度精品建设课程基金项目。

5. 2015年度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6. 2015年度省级实验示范中心(配套经费)项目;项目明细见附件。

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系(部)留存,一份由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附件:下拨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明细表2016年度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基础课教学部:根据《防灾科技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教务处负责汇总教学专项经费“一上”预算,“二上”经费由各部门分别预算。

因教务处组织立项的历年质量工程项目经费预算按照年度分期预算,且同一类型的项目涉及多个项目负责人,为便于各项目经费支出,切实推进项目相关建设工作。

现将2016年度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额度明细进行说明,具体包括如下:1. 2014年度、2015年度本科专业质量提升计划项目;2. 各类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试点项目;3. 2013年度、2015年度教学团队建设项目;4. 2014年度、2016年度精品建设课程基金项目。

5. 2015年度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6. 2015年度省级实验示范中心(配套经费)项目;项目明细见附件。

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系(部)留存,一份由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附件:下拨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明细表2016年度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预算情况说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根据《防灾科技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教务处负责汇总教学专项经费“一上”预算,“二上”经费由各部门分别预算。

因教务处组织立项的历年质量工程项目经费预算按照年度分期预算,且同一类型的项目涉及多个项目负责人,为便于各项目经费支出,切实推进项目相关建设工作。

现将2016年度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额度明细进行说明,具体包括如下:1. 2014年度、2015年度本科专业质量提升计划项目;2. 各类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试点项目;3. 2013年度、2015年度教学团队建设项目;4. 2014年度、2016年度精品建设课程基金项目。

5. 2015年度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6. 2015年度省级实验示范中心(配套经费)项目;项目明细见附件。

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系(部)留存,一份由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附件:下拨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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