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货运十二项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4篇)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提高车辆运输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机构1.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委员会是负责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机构,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制定、修改和推行本制度。
2. 具体执行和监督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三、车辆管理1. 所有经营公路货运的车辆必须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验和年检。
2. 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超载或超限。
3. 车辆必须定期进行维修养护,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车辆,需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整修。
4. 车辆必须配备应急设备和安全标志,且车辆驾驶员必须掌握其使用方法。
5. 车辆行驶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超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四、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且要求具有一定的道路驾驶经验。
2. 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且参加相关考试评估。
3. 驾驶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并在驾驶过程中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4. 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驾驶要求。
五、货物管理1. 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运输违禁品或危险品。
2. 货物必须进行合理的包装和固定,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会造成损坏或危险。
3. 货物运输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改变目的地或转卖货物。
六、安全检查1.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有权对车辆、驾驶员和货物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责令整改。
2.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进行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3. 驾驶员应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整改。
七、事故处理1.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保障事故现场的安全,并及时报警和组织人员救助伤员。
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运输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培训和考核;(三)开展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四)组织货物运输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五)负责货物运输车辆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六)负责货物运输车辆的保险理赔工作;(七)负责货物运输车辆的环保和节能工作;(八)负责货物运输车辆的信息化管理;(九)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履行安全驾驶职责,确保运输安全。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七条公司应当对货物运输车辆进行统一编号和管理,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第八条公司应当定期对货物运输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安全要求。
第九条公司应当为货物运输车辆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备,如灭火器、急救箱等。
第十条公司应当定期对货物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对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驾驶员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驾驶员档案,记录驾驶员的驾驶经历、安全记录等信息。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驾驶员身体状况符合驾驶要求。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驾驶员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驾驶员进行处罚。
第五章运输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制定货物运输计划,合理安排运输任务,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对货物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掌握车辆运行状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2024年道路货运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篇)

2024年道路货运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货运经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运输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道路货运经营的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道路货运经营企业和个人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四条道路货运经营企业和个人应当及时了解并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五条道路货运经营企业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完善管理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道路货运经营企业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测和报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事故。
第七条道路货运经营企业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能力,迅速处置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八条道路货运经营企业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第九条道路货运经营企业和个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第十条道路货运经营企业和个人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一条道路货运经营企业和个人应当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安全检查制度、驾驶员培训制度、货物安全装载制度等。
第十二条道路货运经营企业和个人应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三条道路货运经营企业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通报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事故扩大。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四条道路货运经营企业和个人应当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状况、制动系统、安全带、灯光等。
第十五条道路货运经营企业和个人应当确保驾驶员具备合法有效的驾驶证件,并进行定期的驾驶技能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道路货运经营企业和个人应当加强货物装载管理,确保货物安全、稳定、合理装载,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该制度是为了规范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道路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可靠,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所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都必须遵守该制度。
二、安全责任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力,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从业人员应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按规定操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隐患。
三、安全管理制度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车辆管理、从业人员管理、运输管理等方面,确保相关工作有章可循。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单位应定期评估和审查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车辆管理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单位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并按时进行维修和保养。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单位应建立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到位、功能正常。
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单位应建立车辆违章处理制度,对发现的违章行为及时处理。
五、从业人员管理1.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单位应制定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安全措施。
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从业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六、运输管理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单位应制定运输计划,合理安排运输车辆和时间,确保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单位应建立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对危险品货物的运输进行严格管控。
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单位应建立运输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及时进行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
七、应急管理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单位应建立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确保在突发事件下能够及时做出应对。
货运安全管理制度

货运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货运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货物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货运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货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驾驶员、装卸工等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2. 货运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 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
4. 装卸工应当遵守装卸操作规程,确保货物装卸安全。
5. 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三、车辆管理1. 货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2. 企业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稳定。
3. 企业应当为车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警示标志,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能。
4. 企业应当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货物装卸管理1. 货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货物装卸管理制度,确保货物装卸安全。
2. 企业应当对货物进行分类管理,确保货物装卸符合安全要求。
3. 企业应当为装卸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装卸工的人身安全。
4. 企业应当对装卸作业进行现场监督,确保装卸作业的顺利进行。
五、事故处理1. 货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处理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事故情况。
2. 企业应当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3. 企业应当加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 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六、监督检查1. 货运企业应当接受交通、安全生产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2.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3. 企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道路货运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

道路货运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道路货运经营安全生产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道路货运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道路货运经营主体及其从业人员,包括货运企业、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物流供应链企业等相关单位和个人。
三、本制度内容包括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生产控制措施、应急管理等方面内容。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一、道路货运经营主体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
二、道路货运经营主体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责任的履行。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权限和责任,做到层层传导压力。
四、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须经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且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五、物流供应链企业应与所属货运企业共同承担道路货运经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对供应链各环节的管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控制措施一、道路货运经营主体应加强车辆和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确保其在良好的技术状态下运营。
二、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安全检查,保证车辆符合交通安全要求。
三、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确保行驶速度在允许范围内,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违规超车等。
四、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应根据货物的性质和运输路线,合理安排载货量、准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并妥善固定货物,确保运输过程中货物不掉落。
五、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应随时保持车辆通行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件和记录的完整和合法性。
第四章应急管理一、道路货运经营主体应建立健全灾害和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在遇到道路交通事故或突发情况时,应及时报警、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三、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急救设备,熟悉常见疾病和常见伤害的急救措施,确保在事故现场及时救治伤员。
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道路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人员和货物的安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及相关人员。
3. 定义运输车辆:指公司所有用于进行道路运输的车辆,包括货车、客车等。
4. 责任分工(1)公司:负责制定和落实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车队负责人:负责车辆的安全管理,包括车辆的维护、驾驶员的培训等。
(3)驾驶员:负责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驾驶,并保障车辆和货物的安全。
二、车辆管理1. 车辆维护(1)每辆车辆每天出车前应进行检查,包括车辆的机械状况、轮胎胎压、燃油油量等,并及时进行维修和加注燃油。
(2)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3)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设备和防盗装置,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2. 车辆驾驶(1)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证照及经验,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2)驾驶员不得疲劳驾驶,每4小时应进行休息,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3)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3. 车辆保险公司对所有车辆进行保险投保,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
并确保保险有效期内及时缴纳保险费用。
三、货物管理1. 货物装载(1)货物装载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货物固定牢固,不会造成车辆的不稳定。
(2)货物应按照规定的载重量进行装载,不得超载。
2. 货物保管(1)货物应妥善保管,防止受潮、损坏等情况发生。
(2)货物应及时妥善交付给收货人。
3. 货物保险公司对所有货物进行保险投保,包括货物损失险、运输责任险等。
并确保保险有效期内及时缴纳保险费用。
四、事故应急处理1. 事故预防(1)公司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防止因驾驶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2. 事故处理(1)驾驶员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警,并告知公司相关负责人。
(2)公司应及时派遣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并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货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货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货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货物顺利运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的货运车辆。
第三条货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货运车辆日常管理第四条货运车辆所有权管理1.公司需建立货运车辆台账,明确车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购置或租赁新车辆时,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并办理车辆备案手续。
3.对于车辆的使用、维修、封存、报废等情况,必须及时记录并报该部门备案。
第五条车辆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驾驶证,并且在岗期间驾驶员的驾驶证有效期不得过期。
2.货运车辆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岗前、在岗培训,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3.货运车辆驾驶员上班之前应进行自我检查,确保车况良好。
4.货运车辆驾驶员不得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影响驾驶安全。
第六条车辆日常检查和维护1.车辆驾驶员在每天上班前应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并记录。
2.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保养记录应详细并保存至少半年。
3.如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需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处理。
第三章货运车辆安全运行管理第七条路线和速度管理1.货运车辆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
2.货运车辆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行驶,不得超速行驶。
第八条货物装载和固定管理1.货运车辆在装载货物前应根据货物性质和重量合理分布货物,并充分考虑货物对车辆稳定性的影响。
2.货运车辆应使用专业的固定装置固定货物,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移位。
第九条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管理1.货运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灭火器等安全设备,并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其功能正常。
2.需要购置或更换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时,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条货运车辆事故应急预案管理1.公司应制定货运车辆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驾驶员熟悉并掌握应急预案的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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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运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录
一、安全生产操作流程............................................................................................
二、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五、安全例会制度....................................................................................................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八、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九、车辆安全资金投入制度....................................................................................
十、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正文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保证行车安全。
2、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1)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2)保持车容整洁。
3、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二、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
规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
事宜。
3、负责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4、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
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5、协助安检员管理所驾车辆的证照,按时参加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
维护、年度审验及投保业务。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2、严格按规定进行装货,并做好途中检查工作。
3、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5、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的资格及聘用。
(1)驾驶员应有与驾驶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2)从业务人员须经相应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有效合格证件方可上岗。
(3)企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查询拟聘用从业人员相关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加盖企业公章。
(4)不与没有固定住所或住所、患有严重疾病、休息时间得不到保证的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本企业从业人员应参加企业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会制度
1、企业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2、例会内容:
(1)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式,会议,文件精神;
(2)对本企业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安排相应的整改措施;
(3)、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3、会议由安检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企业负责人负责组织。
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请假人员事后必须补课。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内容:
(1)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2)事故应急处理及现场自救知识;
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负责记录,对学习资料,培训讲义,试卷及考核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购置车辆应选择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规范产品,积极推广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数高的车辆产品。
2、车辆必须在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合法行驶证,号牌,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营运证照方能正式营运。
3、严禁任何人对车辆改装。
4、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购车发票、登记证、行驶证、营运证、年检记录、综合性能检测记录、二级维护记录、修理记录、事故记录等。
八、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
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3、发生亡人及重大影响的道路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九、车辆安全资金投入制度
1、企业设立车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车辆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运输车辆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费用的提取:企业保证车辆安全费用,专项用于车辆安全生产。
3、费用的使用:车辆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经费支出主要用于: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车辆安全设施的购置、维护、包养;车辆安全隐患整改;车辆安全生产检查;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等。
4、费用管理:由财务部门对车辆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年度车辆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5、车辆安全投入如当年未能使用完,应当转入下一年度的车辆安全投入计划内,不得挪作他用。
6、如当年车辆安全投入不得,由车辆安全管理部门写出计划报企业皮肤。
十、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
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发生道路运输安全死亡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财产损失金额、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5、事故调查: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
调查小组应将调查情况和处理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6、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制定整改措施。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企业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企业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企业或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企业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7、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1)事故快报表;
(2)事故调查报告;
(3)事故现场照片、示意图、亡者身份证、死亡证、技术鉴定等资料;
(4)事故认定书;
(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
(6)整改措施;
(7)其他有关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