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计量改革相关问题(8[1].24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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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建筑分户供热计量方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行业标准《供热计量技术规 程》规定了四种分户供热计量方式,《北京市供 热计量应用技术导则》对其进行了细化: 通断时间面积法
散热器热分配计法
户用热量表法
流量温度法
散热器恒温控制阀
居住建筑: 新建居住建筑:通断时间面积法、散热器热分配
计法或户用热量表法。
围护结构改造 室内采暖系统计量及温控改造 热源及管网改造

热源和管网节能改造
分区 分时 段供 热技 术
应用技术
锅炉集 中控制 技术
烟气余 热回收 技术
气候补 偿技术
变频泵 技术
管网水 力平衡 技术
暖气片
暖气片
暖气片
暖气片
天然气 锅炉 锅炉房
一 次 网
水泵
暖气片 换热器
暖气片
二 次 网
水泵
目前北京市执行的供热计量相关地方标准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11-602-2006)

新建居住建筑必须在锅炉房出口及热力站换热器的二 次水出口设置热量表,在各楼栋设置楼栋热量表,设 置分户热量分摊装置(或方法)。 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在每栋公共建筑热力入口安装热计 量装置。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2009)

目前供热计量收费存在问题

热量表质量问题
故障率高:表的质量、施工、水质 售后服务不到位 供热单位没有决定权,没参与竣工验收


人工抄表量大
供热单位人工负担大 无法远传

落实供热单位收费主体责任

落实供热企业责任:赋予选购、安装权,验收权, 管理权
在新建建筑规划设计阶段,开发单位确定供热单 位,并与其签订《民用建筑工程供热计量装置专 项合同》,计量装置由供热单位采购,费用由开 发单位负担。 建筑竣工验收时,供热单位参加采暖节能工程分 项验收,并签署意见。未有供热单位签署意见的, 住建委在节能验收备案时不予备案。



《新建集中供暖住宅分户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 (DBJ01-605-2000) 《供热采暖系统水质及防腐技术规程》(DBJ01619-2004)
供热计量收费与供热节能

供热系统存在的问题
失调:水平失调、垂直失调、系统不均匀损失 系统过量供热 :气候补偿 用户个性化调节:偏离设计工况


供热计量的节能潜力
新建建筑安置室温调控装置 既有建筑的室温调控改造 行为节能(计量收费)

供热单位如何开展改造


供热单位是供热计量收费的责任主体、实 施主体 加强运行调节
热源(热力站):气候补偿、水泵变频、烟气 余热回收、 管网及热力入口:楼栋解决水平失调 楼栋内:分户调节,解决垂直失调和过量供热
Tk
TL
Qz GL
GZ
供热计量系统的远传问题

远传的必要性 远传组网的内容
热费结算(楼栋热量、分户热量) 楼栋热量表(流量、供回水温度、耗热量) 分户计量装置 室温调控装置 室温监测 热源热力站监控(燃气和电消耗、温度流量) 楼栋热力入口的监控


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改造内容:
节能 50%
节能 65%
耗 热 15 量 指 10 标
5 0
非节能居住建筑
12.4kg/m2 8.8kg/m2
一步节能居住建筑 二步节能居住建筑 三步节能居住建筑
建设年代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占全部居住建 筑百分比
1988年以前 9630 26% 88年以前
1988-1998年 6500 17% 88-98年
我市已经出台的政策文件
一个方案,两个办法,一个导则,三项合同:
《北京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综合工作方案》
(京政发〔2010〕25号)
《北京市公共建筑供热计量管理暂行办法》
(京政容发〔2010〕19号)
《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
(京政容发〔2010〕98号)
《北京市供热计量应用技术导则》
暖气片
暖气片
热力站
新建小区燃气锅炉房的节能技术应用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于燃气锅炉 房的节能设计进行了要求
烟气余热回收 、气候补偿、锅炉群控、水泵变频 锅炉房出口安装热量表


但大量新建燃气锅炉房未按要求配备节能 设备,仍需进行二次改造。 设计审查环节把关,验收环节把关
谢谢!


供热计量技术路线

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
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 既有二步、三步节能居住建筑 新建三步节能居住建筑


楼栋热量表应安装超声波或电磁式热量表。
住宅分户热计量应采用以楼栋计量、每户热分摊 的方式。分户热分摊方法有通断时间面积法、散 热器热分配计法、户用热量表法、流量温度法。 公共建筑应根据供热单位与热用户之间的协议, 将热量结算点位置确定在楼栋的热力入口或热力 站,并在此设置热量表。公共建筑同一热量结算 点范围内如存在多个用户时,可采用分户热计量 方法,也可按建筑面积分摊用热量。
北京市现行供热价格
2、热计量收费价格:
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基本热价×建筑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
计量热价 (元/kwh) 原价格 调整后
基本热价 (元/m2·采暖季) 非居民
热力集团 居民 燃气、燃油、电锅炉
18
12 18
0.16

0.2
0.16
燃煤锅炉
7
居民热计量收费价格分析

计量热费部分(0.16元/kwh):
(建城〔2008〕10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
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
(财建〔2011〕12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标准号:JGJ173-2009 ) 《热量表》( 标准号:CJ128—2007 ) 《
散热器恒温控制阀》(标准号:JG/T 195-2007)
(京政容发〔2010〕115号)
《关于推行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
示范文本的通知》(京政容发【2010】129号)
《关于推行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京政容发【2010】112号)
《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供热计量装置专项合同》
(BF----2010----2719)
暖气 通断控制阀 室温遥控器
—用户j的采暖面积 —楼栋的总供热面积
供水 Q 回水 楼栋热量表
—楼栋入口的热量表计量的热量 —用户j入口阀门的累计开启时间
—楼栋热量表计量时间
26
主要组成部分: 楼栋热量表 热分配计 恒温阀
蒸发式热分配表
电子式热分配表
热分配表法
qi
q mi
q
i1
n
Qz
mi
既有非节能 居住建筑
完成2400万平 方米建筑节能 和供热计量改 造,同步实行 供热计量收费。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国家部委已经出台的政策文件
《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
(建城〔2010〕14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
政部、国家质监总局)
《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
以供热计量改革为抓手, 积极推进供热节能工作
供热系统简图
北京市现行供热价格
1、按面积收费价格:
供暖方式 市热力集团城市管网供热 锅 炉 燃煤锅炉 直 供 间 供
单位: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居民 24 16.5 19
非居民 调整前 30 23.5 26 调整后
33 28
燃气、燃油、电锅炉
30
35
38

公共建筑:
采取楼栋计量用热量的方式,设置在热力站或建
筑物热力入口。
对于一个热量结算点、多个热用户的情况,可参
照居住建筑分户热计量技术分摊用热量,也可暂 按照建筑面积分摊用热量。
热力入口的标准要求
《供热计量应用技术导则》对专用表计小室 和热力入口装置的设置要求如下: 有地下室的建筑,专用表计小室宜设置在 地下室的专用空间内,空间净高不应低于 2.0m,前操作面净距离不应小于0.8m。 无地下室的建筑,专用表计小室宜于楼梯 间下部设置小室,操作面净高不应低于 1.4m,前操作面净距离不应小于1m。 专用表计小室应配备安全照明设施。
当用户耗热量在75.84kwh/㎡时,热费额与按 面积收费额持平。 75.84kwh/㎡ :

相当于 25.28 w/㎡ 相当于二步节能住宅在室温20℃情况下的耗热量 (设计室温为18℃,室外温度-1.6℃)

北京市各类居住建筑构成情况
(kg标煤/m2)
25 20
25.2kg/m2
节能 30% 17.4kg/m2
既有居住建筑:
竖向单管散热器系统:散热器热分配计法或流量
温度法。
竖向双管散热器:散热器热分配计法。
主要组成部分: 楼栋热量表
通断控制器
室温控制器
通断时间面积法

热费分摊方法
qj
j Fj

i 1
n
Q
i
Fi
open,j j O
—分摊给用户j的采暖耗热量 —用户j入口阀门的累计开启时间比
主要组成部分: 楼栋热量表
三通阀
温度采集器
流量温度法
qi qk
k 1
m
Tk q k QL TL
GL QL Qz Gz
qi qk
QL
——分摊给 i 用户的热量(kW•h); ——某立管 k 层散热器分摊热量(kW•h); ——k 散热器所在立管的散热量(kW); ——测量得到的 k 散热器立管所在楼层的供回水温差(℃); ——测量得到的 k 散热器所在立管的供回水总温差(℃); ——楼栋入口的热量表计量的总热量(kW•h); ——k 散热器所在立管的设计流量(m3/h 或 L/s); ——楼栋总设计流量(m3/h 或 L/s)。
1998-2004年 12500 34% 98-2004年
2004年以后 8695 23% 2004年以后
2011-2013年工作目标
居住建筑 阶段 公共建筑
完成公共机构和 大型公共建筑供 热计量改造 完成普通公共建 筑计量改造 ——
既有二步、 三步居住建 筑
完成供热计量 改造(1.5亿平 方米),同步 实行计量收费
qi
qm i
Qz
——分摊给 i 用户的热量(kW•h); ——i 用户散热器热分配计计量的数值; ——楼栋入口的热量表计量的总热量(kW•h);
主要组成部分: 楼栋热量表
户用热量表
恒温阀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qi
q mi
q
i1
n
Qz
mi
式中:
qi
qm i
Qz
——分摊给 i 用户的热量(kW•h); ——i 用户入口热量表计量的热量(kW•h); ——楼栋入口的热量表计量的总热量(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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