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江苏修缮定额(加固)
2009江苏修缮定额(加固)

第一章原结构表面处理说明本章包括人工剔槽等,共4个子目。
一、在作业时,如需要脚手架,执行相应抹灰脚手架定额子目,其中脚手材料费乘0.6系数,其他不变。
二、其他说明参照《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人工剔槽按设计图纸,以槽实际长度按米计算。
二、表面清洗及刷界面剂按设计旧混凝土构件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总说明一、为满足我省抗震加固工程的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抗震加固工程规、规程及规定,我厅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原《省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1992)》进行修订,编制了《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表》。
本计价表与《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配套使用。
二、本计价表修编依据:1、《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1999);2、《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3、《省施工机械台班2007年单价表》;4、《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5、《省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1992);6、国家与本省现行房屋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标准、规、规程及标准图;7、新工艺新材料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技术参数表;8、2009 年地区建筑材料指导价及信息价。
三、本计价表的主要作用是:1、编制抗震加固工程概、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的依据;2、确定抗震加固工程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3、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造价纠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4、施工企业、部经济核算及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
四、本计价表适用于具有专业结构加固(补强)资质的单位承接的各类房屋建筑、构筑物和附属设备的抗震加固及改造工程。
不适用于新建、扩建、房屋修缮及二次装饰工程。
本计价表适用于地基和基础、砌体结构、混凝土结构加固;涉及到多种类型结构的工程时,套用相应章节子目。
五、本计价表中所称抗震加固工程是指为增强建筑物抗震性能、保证使用安全、延长使用年限所进行的结构加固等施工作业。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苏建价〔2009〕107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默认分类2010-12-13 09:17:16 阅读304 评论1 字号:大中小订阅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江苏省建设厅二○○九年四月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9〕107号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江苏实际情况,由我厅组织人员编制的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业经审查,现予颁发,并决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
原颁发的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二○○九年四月七日主题词:建设工程造价定额通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各有关厅、局、各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目录一、总则二、工程费用的组成三、工程类别的划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规定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四)规费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五)税金计算标准及规定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苏建价〔2009〕107号.doc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苏建价〔2009〕107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江苏省建设厅二○○九年四月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9〕107号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江苏实际情况,由我厅组织人员编制的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业经审查,现予颁发,并决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
原2003年颁发的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二○○九年四月七日主题词:建设工程造价定额通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各有关厅、局、各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目录一、总则 (1)二、工程费用的组成 (3)三、工程类别的划分 (15)(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15)(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18)(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18)(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21)(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24)(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26)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27)(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 (27)(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29)(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32)(四)规费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32)(五)税金计算标准及规定 (32)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3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一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等工程,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我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定额)配套使用,原有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三)本定额费用内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其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四)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点工说明: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材料的方式。
2.包工不包料:指只承包工程用工的方式。
施工企业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标准执行。
3.点工:适用于在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定额范围内的用工。
4.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五)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二、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性项目的各项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构成。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级)工资、绩效工资等。
江苏修缮定额(加固)

第一章原结构表面处理说明本章包括人工剔槽等,共4个子目。
一、在作业时,如需要脚手架,执行相应抹灰脚手架定额子目,其中脚手材料费乘0.6系数,其他不变。
二、其他说明参照《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人工剔槽按设计图纸,以槽实际长度按米计算。
二、表面清洗及刷界面剂按设计旧混凝土构件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总说明一、为满足我省抗震加固工程的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抗震加固工程规范、规程及规定,我厅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原《江苏省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1992)》进行修订,编制了《江苏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表》。
本计价表与《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配套使用。
二、本计价表修编依据:1、《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1999);2、《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3、《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2007年单价表》;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5、《江苏省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1992);6、国家与本省现行房屋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标准、规范、规程及标准图;7、新工艺新材料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技术参数表;8、2009 年江苏地区建筑材料指导价及信息价。
三、本计价表的主要作用是:1、编制抗震加固工程概、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的依据;2、确定抗震加固工程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3、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造价纠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4、施工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及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
四、本计价表适用于具有专业结构加固(补强)资质的单位承接的各类房屋建筑、构筑物和附属设备的抗震加固及改造工程。
不适用于新建、扩建、房屋修缮及二次装饰工程。
本计价表适用于地基和基础、砌体结构、混凝土结构加固;涉及到多种类型结构的工程时,套用相应章节子目。
五、本计价表中所称抗震加固工程是指为增强建筑物抗震性能、保证使用安全、延长使用年限所进行的结构加固等施工作业。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一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等工程,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我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定额)配套使用,原有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三)本定额费用内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其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四)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点工说明: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材料的方式。
2.包工不包料:指只承包工程用工的方式。
施工企业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标准执行。
3.点工:适用于在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定额范围内的用工。
4.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五)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二、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性项目的各项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构成。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级)工资、绩效工资等。
苏建价〔2009〕107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八年十二月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9〕107号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江苏实际情况,由我厅组织人员编制的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业经审查,现予颁发,并决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
原颁发的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二○○九年四月七日目录一、总则二、工程费用的组成三、工程类别的划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的标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及说明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四)规费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五)税金计算标准及规定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等工程。
2009年江苏省费用定额(清晰版)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9〕107号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江苏实际情况,由我厅组织人员编制的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业经审查,现予颁发,并决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
原2003年颁发的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二○○九年四月七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各有关厅、局、各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九年四月目 录一、总则二、工程费用的组成三、工程类别的划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的标准及说明(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规定(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的标准及说明(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的标准及说明(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的标准及说明 (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规定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四)规费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五)税金计算标准及规定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一、总 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是投资项目确定招标控制价(工程标底)、投标价、招标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是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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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原结构表面处理说明本章包括人工剔槽等,共4个子目。
一、在作业时,如需要脚手架,执行相应抹灰脚手架定额子目,其中脚手材料费乘0.6系数,其他不变。
二、其他说明参照《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人工剔槽按设计图纸,以槽实际长度按米计算。
二、表面清洗及刷界面剂按设计旧混凝土构件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总说明一、为满足我省抗震加固工程的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抗震加固工程规范、规程及规定,我厅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原《江苏省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1992)》进行修订,编制了《江苏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表》。
本计价表与《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配套使用。
二、本计价表修编依据:1、《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1999);2、《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3、《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2007年单价表》;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5、《江苏省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1992);6、国家与本省现行房屋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标准、规范、规程及标准图;7、新工艺新材料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技术参数表;8、2009 年江苏地区建筑材料指导价及信息价。
三、本计价表的主要作用是:1、编制抗震加固工程概、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的依据;2、确定抗震加固工程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3、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造价纠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4、施工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及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
四、本计价表适用于具有专业结构加固(补强)资质的单位承接的各类房屋建筑、构筑物和附属设备的抗震加固及改造工程。
不适用于新建、扩建、房屋修缮及二次装饰工程。
本计价表适用于地基和基础、砌体结构、混凝土结构加固;涉及到多种类型结构的工程时,套用相应章节子目。
五、本计价表中所称抗震加固工程是指为增强建筑物抗震性能、保证使用安全、延长使用年限所进行的结构加固等施工作业。
六、本计价表与其他定额的关系:抗震加固工程在执行本计价表时,对于本计价表中未包含的子目,可执行《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费率标准按单独加固工程调整。
《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中仍未包含,可移植现行其他计价表子目使用,费率标准按单独加固工程调整;但考虑抗震加固工程的特殊性,移植子目的人工含量调增20%,机械含量调增5%(加工厂制作预制构件子目除外)。
本计价表费率标准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中的单独加固工程执行。
其中措施项目因09费用定额中未单列单独加固工程,按修缮土建标准执行。
七、本计价表中的人工工资标准按现行工资标准执行。
机械台班单价按《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计价表》(2007)中标准取定,但机械台班中人工工资单价已按苏建价〔2008〕66号文标准调整。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中单独加固工程标准执行。
八、本计价表已按抗震加固工程特点,综合考虑了使用施工机械、垂直运输机械与人工代机械的不同作业因素,实际施工使用机械不同时不调整。
单层建筑高度在3.6米以下的工程不得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
九、本计价表已综合考虑了施工现场至材料堆放中心(或现场仓库)综合运距为250米的场内运输费用。
对于临街建筑、场地狭小等因素导致材料不能直接进入施工现场,需二次装卸、搬运的,二次搬运费按分部分项费的1.1%计取。
十、本计价表各项工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操作均已按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规定考虑。
十一、本计价表已综合考虑了房屋抗震加固工程零星、分散、工程规模较小、连续作业差、施工障碍多等人工降效因素;同时考虑了工程搭接、人员及设备的退场、筛砂、洗石、办理领退料手续、临时停水停电等用工、停工因素,执行时无特殊因素,均不得另行增加费用。
十二、如实际使用的水泥标号与本计价表中各种混凝土、砂浆水泥标号不同时应换算。
十三、本计价表中的钢筋必须按实际翻样计算,模板按构件的模板接触面积计算。
十四、本计价表已综合考虑了檐高在20米内不同高度施工的建筑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垂直运输台班含量。
执行时,檐高在20米以内的建筑物无论施工高度多少均不得调整。
十五、本计价表已包括工程水、电费用,结算时应于税后根据所安装分表的计量乘以预算单价退回建设单位,无条件装表计量时,按定额计算水、电费扣除退还建设单位。
十六、本计价表垂直运输机械和脚手架是按檐高20 米内考虑的,超过20 米部分,可以计算超高费。
檐高指建筑物自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不包括女儿墙、屋顶水箱、屋顶楼梯间等高度。
十七、跨地区施工的远地施工增加费,已包含在企业管理费中,施工企业应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十八、本计价表凡注明“×××以内”均包括“×××”本身,“×××以上”的,则不包括“×××”本身。
十九、本计价表解释权属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第一章原结构表面处理说明本章包括人工剔槽等,共4个子目。
一、在作业时,如需要脚手架,执行相应抹灰脚手架定额子目,其中脚手材料费乘0.6系数,其他不变。
二、其他说明参照《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人工剔槽按设计图纸,以槽实际长度按米计算。
二、表面清洗及刷界面剂按设计旧混凝土构件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二章地基及基础工程加固说明本章包括混凝土基础增大截面加固、锚杆静压桩、地基压密注浆工程计16个子目。
其他说明参照《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混凝土锚杆静压桩以设计锚入基础的实际桩体积按立方米计算。
二、钢管桩制作和压桩以设计压入基础的桩实际重量按吨计算。
三、混凝土基础增大以设计图纸增加体积按立方米计算。
四、接桩按被接桩头以数量(个)计算。
其他计算规则参照《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
第三章砌体及混凝土结构工程加固说明本章包括砌体钢筋网水泥砂浆、钢绞线聚合物砂浆、混凝土结构增大截面、增设混凝土结构构件、混凝土结构加固钢筋、构件包钢、结构凿洞、粘贴钢板、粘贴碳纤维布、构件裂缝处理、钢筋植筋,共11节,计52个子目。
一、本定额中现浇混凝土构件中的钢筋以手工绑扎、部分焊接及点焊考虑,实际施工与定额不符,不调整。
新旧钢筋焊接是以新加的钢筋与原结构的钢筋之间的连接和因工艺需要整体钢筋无法安装而必需拆开后通过焊接完成的连接成型。
二、各种钢筋、铁件损耗率如下:普通钢筋3%,冷轧带肋钢筋4%,铁件1%。
设计图纸未注明的钢筋搭接用量已包括在钢筋损耗率内。
三、加固中所增加的钢梁、钢柱、钢板等执行相应的钢结构子目;钢结构零星焊接加固按铁件执行。
四、加固施工中的托换支撑,根据审核通过的施工方案执行相应的定额子目。
五、混凝土石子粒径的取定:现浇构件采用20毫米内,如设计无要求,不调整。
六、本计价表中混凝土构件均未考虑早强剂、缓凝剂等特殊添加剂费用,如经批准的突击性工程,经允许掺入外加剂,外加剂费用可按实际费用作独立费计算,人工、机械均不调整。
七、现浇柱、梁如室内净高超过8米(8米内的超高人工费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在12米内时,定额内的合计人工乘1.158系数;在16米内时,定额内的合计人工乘1.238系数。
八、新增抗震柱、转角柱均按后加柱子目执行;新增壁柱按柱扩大截面(单面)相应子目执行。
九、本定额场内水平运输是按人力车运输考虑的,实际不符不调整。
十、定额中混凝土强度等级与设计不同应换算。
十一、定额中垂直运输机械是按卷扬机考虑的,如实际使用机械不同或人工代机械时不予调整。
十二、砌体钢筋网加固中,窗间墙(面宽≤1000mm)按柱计算。
十三、聚合物砂浆加固构件中,聚合物砂浆和钢绞线设计与定额不同规格时,单价换算,其他不变。
十四、粘钢加固中的钢板按5mm厚考虑,实际施工中,钢板厚度及粘结剂与定额不同时,钢板含量及粘结剂单价换算,其他不变。
十五、碳纤维按名义厚度0.167(300g/m2)考虑,实际施工中碳纤维及粘结剂材料不同,单价换算,其他不变。
十六、粘钢板、碳纤维布时,被加固体的剔除保护层及表面缺陷修复不包括在定额内容中,发生时另外计算。
十七、钢筋植筋孔深按15d(钢筋最大外径),孔径见下表。
设计孔径、深度不同时,同比例换算。
十八、植筋胶按国产胶考虑,设计要求采用的胶与定额不同时,材料价格换算调整,其他不变。
钢筋价格未包含在内,应并入钢筋子目计算。
十九、定额中钢筋植筋是按垂直向下钻孔的方向综合考虑的,水平方向钻孔植筋其结构胶和人工乘1.1系数;垂直向上方向钻孔植筋,人、材、机均乘1.5系数。
二十、化学螺栓施工按同规格植筋计算,深度与上表不同时,同比例换算。
其中:材料费应扣除植筋胶,但同时加入化学螺栓材料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的各种构件,均需根据图示尺寸以构件的实际体积计算,不扣除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和铁件所占的体积。
二、混凝土柱、梁、墙、板:(一)柱:1、柱基、柱墩的高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图示无明确表示时,可算至基础扩大面。
2、有现浇楼隔层的柱高,按柱基扩大面的上表面(或和楼板上表面)至楼板的下表面计算。
3、有预制板楼隔层的柱高,按柱基扩大面算至梁的上表面计算。
4、无楼隔层框架柱高,按柱基扩大顶面至柱顶面高度计算。
5、依附于柱上的牛腿体积,应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6、后浇柱及原柱扩大按竣工实体积计算,为增加混凝土密实度浇捣后需凿除的混凝土体积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子目含量内。
不另计算。
(二)梁:1、混凝土梁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2、梁与柱交接时,梁长按柱与柱间的净距离计算。
3、次梁与主梁交接时,次梁长度按主梁间净距离计算。
4、梁与墙或砖柱交接时,伸入墙内的梁头、现浇梁垫体积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5、梁高自梁底算至梁顶面。
6、后加梁按上述规则按竣工实体积计算,为增加密实度浇捣后需凿除的体积已综合在定额含量内,不另计算。
(三)墙及板:1、墙及板扩大增大截面(或叠合)加固,以实际加固面积以设计厚度以体积立方米计算。
三、砌体钢筋网水泥砂浆:1、钢筋网墙面加固以单面考虑,如设计有双面加固者,工程量为两面总和。
遇有门窗洞口,应扣除单个面积0.03m2以上孔洞所占面积,其侧壁展开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工程量。
2、工程量计算按墙面间的净长乘楼板与天棚间的净高以平方米计算。
伸入楼板、墙面内的工料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得再计算工程量。
3、墙体、楼面钻孔及凿洞,按设计要求布置,以个计算。
综合了墙厚、板厚及子目内孔径范围,施工中该范围内大小深浅概不调整。
四、粘钢、粘碳纤维布工作量计算,以粘贴物净面积按平方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