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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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管理专业就业方向

民政管理专业就业方向

民政管理专业就业方向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民政事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民政管理专业作为一门涉及社会服务、公共管理和法律等多个领域的综合学科,对于解决社会问题和提供社会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探讨民政管理专业的就业方向,以帮助学生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道路。

一、政府机构政府机构是民政管理专业毕业生最常见的就业方向之一。

政府对于民政事务的管理和推进起着关键作用,因此需要大量专业的民政管理人才。

毕业生可以进入地方、国家、区域性的民政部门,从事社会救助管理、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工作。

他们将参与制定政策、规划项目、执行社会服务计划等,为社会提供高效的社会服务。

二、非营利组织在社会服务领域,非营利组织也是重要的就业机会之一。

非营利组织通常致力于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和支持。

民政管理专业毕业生可以在慈善机构、社会福利协会、残疾人协会等组织中找到就业机会。

他们可以担任项目经理、策划师、执行主管等职位,负责协调组织的社会服务项目,为需要帮助的人群提供实际支持。

三、社区工作社区工作是一个需要密切与居民打交道的领域,也是民政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之一。

社区工作涵盖了社区发展、社区治理、社区服务等多个方面的工作。

民政管理专业毕业生可以成为社区管理者、社区发展规划师、社区服务专员等,负责制定社区服务计划、组织社区活动、解决社区问题等。

四、社会研究机构民政管理专业毕业生也可以进入社会研究机构从事相关工作。

社会研究机构通常致力于研究社会问题、政策评估和社会创新等领域。

民政管理专业毕业生可以成为研究员、政策分析师、项目评估师等,参与社会调查、数据分析和政策建议等工作。

他们的研究成果将为政府和社会提供重要决策参考。

五、教育机构民政管理专业毕业生还可以选择进入教育机构从事相关工作。

他们可以成为高校的教师或研究员,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培训和指导。

此外,他们还可以成为培训机构或社会组织的培训师,为社会工作者、社工实习生等提供专业能力的培养和提升。

民政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民政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政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服务者、受助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民政部门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以及其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的与民政工作相关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民政志愿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助、进步的原则,以服务社会、帮助他人、提升自我为目标。

第四条民政志愿服务活动应当坚持公益性、专业性、规范性和可持续性。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民政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依法登记,取得相应资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第六条民政志愿服务组织应当设立志愿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志愿服务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民政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激励和保障制度。

第八条民政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活动内容和形式。

第九条民政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加强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等部门的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第十条民政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加强对志愿服务项目的评估,确保项目质量。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十一条志愿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自愿从事民政志愿服务;(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四)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或技能;(五)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志愿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志愿者招募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多种渠道进行。

第十三条民政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志愿者服务能力。

第十四条志愿者应当接受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和监督,遵守志愿服务纪律。

第十五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一)获得志愿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和保障;(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决策和管理;(三)对志愿服务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获得志愿服务记录和荣誉;(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志愿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规章制度;(二)认真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三)尊重受助者,维护受助者隐私;(四)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完成志愿服务任务;(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024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2024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2024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嘿,大家注意啦!2024 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可有好多要点得重
视呢!
就说设施设备吧,那可真是安全的基石啊!好比一座大楼,设施设备就是它的钢筋水泥。

咱就说养老院的电梯,要是它出毛病了,老人们上下楼得多不方便,多危险啊!(就像你家房子的大梁要是不牢固,你能安心住吗?)所以必须得定期检查维护,不能有一丝马虎。

人员培训也超级重要啊!工作人员就像是守护安全的卫士。

要是他们都不懂安全知识,那怎么保障大家的安全呢?(这就好比战士上战场,没经过训练能打胜仗吗?)得让他们知道火灾咋应对,突发情况咋处理。

还有安全制度,那就是规矩啊!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如果没有严格的安全制度,那岂不是乱了套?(就像开车没有交通规则,那不得出大乱子啊!)每个人都得严格遵守。

环境卫生也不能忽视呀!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能让人心情舒畅,也能减少疾病的传播。

(这不就跟你自己的房间一样嘛,脏兮兮的你会喜欢待吗?)
总之,2024 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每一项都得抓紧、抓好,绝对不能掉以轻心!这是对大家负责,也是我们必须要做好的重要事情!。

民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就业方向

民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就业方向

民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就业方向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民政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就业前景越来越受到关注。

这个专业的就业方向广泛,涵盖了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社会工作等领域。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民政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就业方向,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个专业的就业前景。

一、社会福利领域社会福利是指社会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提供各种社会保障和福利服务的一种社会制度。

在社会福利领域,民政服务与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可以从事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如福利院、养老院、康复中心等。

他们可以负责制定福利政策、组织社会救助活动、开展社会福利项目等工作。

同时,他们还可以为弱势群体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社区服务领域社区服务是指为了满足社区居民的生活需求,提供各种服务的一种社会形式。

在社区服务领域,民政服务与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可以从事社区管理、社区组织、社区发展等工作。

他们可以负责社区规划、社区活动的策划和组织、社区居民的权益保护等工作。

同时,他们还可以为社区居民提供咨询、培训、辅导等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问题,提高生活质量。

三、社会工作领域社会工作是指通过专业技术和方法,帮助个人、家庭、群体和社会解决社会问题的一种社会活动。

在社会工作领域,民政服务与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可以从事社会工作者的工作。

他们可以为个人、家庭、群体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人际关系等方面的问题。

他们可以负责社会工作的策划、组织、实施和评估,同时也可以参与社会政策的制定和社会工作的研究。

四、其他领域除了以上三个领域,民政服务与管理专业的毕业生还可以从事其他与民政服务和管理相关的工作。

比如,他们可以在政府部门从事公共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他们可以在非政府组织从事社会组织、社会调查等工作;他们还可以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社会责任、社会招聘等工作。

民政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就业方向广泛多样,涵盖了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社会工作等领域。

民政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民政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政服务大厅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大厅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政服务大厅的所有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民政服务大厅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二)便民高效,服务至上;(三)严格规范,文明服务;(四)勤政廉洁,团结协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民政服务大厅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大厅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民政服务大厅下设以下部门:(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文秘、档案、保密、宣传、接待等工作;(二)业务科:负责民政业务的政策咨询、受理、审核、审批、发放等工作;(三)窗口服务科:负责大厅窗口的服务工作,包括业务办理、咨询解答、投诉处理等工作;(四)监督检查科:负责对大厅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如下:(一)综合办公室:1.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2. 负责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大厅的秩序井然;3. 负责大厅的对外宣传和接待工作;4. 负责大厅的档案、保密工作;5. 负责大厅的文秘工作。

(二)业务科:1. 负责民政业务的政策咨询、受理、审核、审批、发放等工作;2. 负责业务办理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工作;3. 负责业务办理的进度跟踪和结果反馈;4. 负责业务办理的统计分析工作。

(三)窗口服务科:1. 负责大厅窗口的服务工作,包括业务办理、咨询解答、投诉处理等工作;2. 负责维护大厅的秩序,确保服务对象的安全;3. 负责大厅的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4. 负责大厅的投诉处理工作。

(四)监督检查科:1. 负责对大厅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2. 负责对大厅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3. 负责对大厅的投诉进行处理;4. 负责对大厅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和报告。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七条服务对象进入大厅后,工作人员应主动询问需求,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民政服务机构人员管理制度

民政服务机构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政服务机构人员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机构负责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机构工作,对机构人员管理负总责。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机构人员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人员的管理,确保部门工作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机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章招聘与录用第八条机构人员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九条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通知等。

第十条机构对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一条机构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机构建立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

第十三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服务质量、工作业绩等。

第五章奖惩与晋升第十四条机构设立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给予处罚。

第十五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第十六条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十七条机构建立晋升制度,根据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对优秀员工进行晋升。

第六章工作纪律与保密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和机构秘密,不得泄露工作信息和客户信息。

第二十条工作人员应尊重服务对象,不得歧视、侮辱、虐待服务对象。

第七章休假与福利第二十一条机构按照国家规定,为工作人员提供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产假、婚假等。

第二十二条机构为工作人员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民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就业方向

民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就业方向

民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就业方向民政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就业方向主要涉及社会福利、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等领域。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就业方向:
1.社会福利机构:包括各级民政部门、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福利机构等。

在这些机构中,你可以从事社会工作、社会保障、社区发展、福利政策制定等工作,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和支持。

2.非营利组织:许多非营利性机构需要专业人士来管理和组织他们的社会福利项目。

你可以在这些组织中从事项目管理、筹款、政策研究等工作。

3.公共管理部门:民政服务与管理专业的毕业生也可以选择进入政府机构从事公共管理工作,特别是与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和社区发展相关的部门。

这些部门可能包括社会事务局、劳工和社会保障部门等。

4.社会企业和社会创新:近年来,社会企业和社会创新领域的就业机会不断增加。

你可以在社会企业中担任管理职位,同时关注社会责任和社会影响力。

这些企业通常致力于解决社会问题,提供可持续的解决方案。

5.研究与咨询机构:政策研究和咨询机构也需要具备民政服务与管理背景的专业人才。

你可以从事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调查、项目评估等工作,为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提供专业建议和指导。

此外,你还可以考虑进一步深造,攻读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政策等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学位,以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就业竞争力。

综上所述,民政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就业方向广泛,涉及多个领域,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根据个人的兴趣和能力,你可以选择适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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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职业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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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服务与管理专升本对口专业

民政服务与管理专升本对口专业

民政服务与管理专升本对口专业民政服务与管理专升本对口专业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涵盖了广泛的内容,旨在培养具备民政工作实践能力和管理能力的专业人才。

本文将从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和就业前景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专业设置民政服务与管理专升本对口专业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设立的。

在专业设置上,主要包括民政学、社会工作学、社会管理学、公共事务管理学以及法律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技能。

通过系统学习这些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培养学生在民政服务与管理领域的综合素质。

二、培养目标1.掌握民政服务与管理领域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具备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熟悉社会工作、社会管理、公共事务管理等方面的操作方法和工作流程。

3.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各种社会资源,推动社会事业的发展。

4.具备一定的创新思维和领导能力,能够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独立思考和决策。

三、就业前景民政服务与管理专升本对口专业的毕业生可以在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公益机构、社会工作机构等单位从事民政服务与管理相关工作。

具体的就业方向包括社区管理、社会工作、社会组织管理、公共事务管理等。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对民政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就业前景较为广阔。

在社会工作领域,民政服务与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可以担任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管理人员等职位。

他们可以在社区中开展社会调查、社会服务、社区治理等工作,帮助解决社会问题,提升社会发展水平。

在社会组织管理领域,民政服务与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可以担任社会组织的管理者、项目经理、公关专员等职位。

他们可以负责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策划和组织社会公益项目,推动社会组织的发展。

在公共事务管理领域,民政服务与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可以担任政府机构的公务员、公共事务管理人员等职位。

他们可以参与政府决策、政策制定和公共事务管理工作,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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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民政保障管理服务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了进一步规范基层民政工作,确保各项民政法规政策在基层切实得到落实、各项民政业务在基层有效得到开展,使民政工作更好的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现就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民政保障管理服务所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乡镇(街道)民政保障管理服务所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把民政工作作为改善民生、保障民生、解决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连续推出多项惠民举措,大力推进各项民生工程,全市民政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

2007年,全市78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民政保障管理服务所,进一步健全了基层民政组织,强化了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夯实了基层民政工作基础。

从去年以来的运行情况看,各民政保障管理服务所能够按照工作职责,有效开展各项民政业务,但还存在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工作人员兼职过多、工作经费严重缺乏等问题。

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到,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民政部门工作职能不断拓展,服务领域覆盖到城乡各个层面。

“民政工作的对象在基层,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民政工作的优势在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效也体现在基层。

”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各项民政法律法规有很多都需要通过基层组织去落实,人民群众的疾苦、呼声又需要通过基层组织反映到上层进行研究解决。

强化基层民政组织建设,构建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新格局,已成为新形势下民政工作发展的迫切需要。

各县(区)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总结经验,寻找不足,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确保各项民政业务规范、高效、科学运行。

二、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民政保障管理服务所规范化建设(一)规范款物管理。

各乡镇(街道)务必将所有民政款物的发放管理工作统一移交给民政保障管理服务所,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民政专账,做到科目清楚、收支清晰、账务健全。

要严格执行《白银市救灾款物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办发〔2007〕227号)关于民政专项资金、物资发放管理规定,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切实加强民政资金、物资在分配、使用、拨付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保证每一分钱都要用到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身上,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要坚持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足额划拨,全面推行社会化发放制度,确保各项款物安全高效运行。

(二)严格救助程序。

各类民政救助对象及救助数额的确定和发放,必须坚持以下程序,否则,均视为违规:1、本人申请;2、村(居)民小组、村(居)民委会入户调查、评议小组评议、审查;3、乡镇(街道)民政保障管理服务所入户抽查、审核;4、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载入会议记录;5、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审批、审核、审查结果按照三榜公示的原则在政务公开栏和村(居)务公开栏内进行张榜公示;6、乡镇(街道)民政保障管理服务所发放。

发放时必须由救助对象本人领取,不允许代领代取。

领取时必须由救助对象本人签字和盖手印,不允许用印章代替签名。

对确实无能力前往领取的老弱病残人员,由乡镇(街道)民政保障管理服务所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上门服务。

要健全和完善民政款物发放档案,做到会议记录、公示内容、救助对象花名册、发放凭证、救助卡及“数字民政”信息的内容必须相符。

(三)加强“数字民政”。

“数字民政”系统建设是“数字白银”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委、市政府从资金、硬件设施、工作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了重点关注和扶持。

“数字民政”公共服务管理平台软件已通过省级科技成果技术鉴定。

各县(区)、乡镇(街道)要按照各项民政业务的相关内容,及时录入和更新数据,确保录入数据和实际业务相一致,保证数据完整和准确,切实把各项民政业务纳入信息化管理。

要把精通民政业务、熟悉计算机应用的民政干部确定为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数字民政”系统的操作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保证基础数据按时录入和网络安全运行。

切实抓好“数字民政”系统的应用,提高使用效率,通过“数字民政”这个平台,全程跟踪监督本地区各项民政工作的开展情况。

充分利用“数字民政”系统进行综合分析、寻找不足、研究办法、解决问题,为当地党委、政府保障民生、社会管理出谋划策,提供决策依据。

(四)健全工作制度。

要根据基层民政部门的主要职能,制定和完善工作值班、信访接待办理、行政效能建设、民政干部包村联系民政工作、民情登记、民政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为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三、切实加强乡镇(街道)民政保障管理服务所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民政保障管理服务所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乡镇(街道)民政保障管理服务所必须接受市、县(区)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不折不扣的把各项民政政策和民政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保证队伍稳定。

按照市委书记袁占亭在全市民政工作暨城乡低保工作总结表彰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的“民政保障管理服务所干部的配备调整,要事先征求县(区)民政局长的意见,保证干部的稳定和业务的连续性”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

各县(区)要按照市上的统一要求,切实把政治可靠、文化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民政事业的工作人员确定为专职民政干部,不再安排民政工作内容以外的其他工作,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基层民政干部队伍。

(三)落实工作经费。

从今年开始,市政府决定给每个民政保障管理服务所每年列支一定的工作经费,同时要求各县(区)按照1:1的比例配套列支。

各县(区)要保证工作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并建立工作经费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基层民政工作正常运转。

(四)强化工作监督。

要切实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民政保障管理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

民政保障管理服务所要通过制作刊板和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将政策依据、操作程序、工作标准等内容向群众进行公开,并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注重队伍培养。

要注重提高基层民政干部队伍的素质,使他们在政治上具备为民之德,情感上饱含为民之情,工作上具有为民之能。

要加强以“对人民群众有感情,对党的事业负责任,做本职工作求务实”为核心内容的民政文化教育,用共同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凝聚人心,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要加强学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和掌握民政工作的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尽快承担起民政工作的重任。

要严格要求工作质量,使他们在工作实践中学到真知识、真本领,切实提高工作能力。

要加强廉政教育,切实管好用好民政资金,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干事,认认真真工作,努力创造风正、劲足、和谐的工作氛围,努力形成具有白银特色的民政文化,努力锻造业务过硬的民政干部队伍,为白银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山市民政局政务公开为民解难服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我市民政系统政务公开为民解难服务工作,进一步转变民政部门职能,增强民政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建立和完善民政工作运行新机制,提高民政工作整体水平,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民政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国家和地方有关民政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上级民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为指导。

第三条推行政务公开为民解难服务的核心是“为民、公开、规范、监督、高效”,目的是履行民政部门“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愁”的宗旨。

第二章服务原则第四条坚持为民解难服务与国家和地方法律相统一的原则,既要依法行政,又要热情服务。

第五条坚持现实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为民解难服务的内容、标准和要求,既要按照现有政策、工作基础和服务水平组织实施,又要着眼未来的发展和新的法规政策出台,不断予以丰富、拓展和完善。

第六条坚持公开、公平、求实的原则。

服务内容、标准、程序、时限和监督制约措施要公布于众,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为民解难服务要平等相待,不优亲厚友;要在注重实效上下功夫,不作表面文章。

第七条坚持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原则。

按照各级的管理权限,层层制订政务公开为民解难服务的内容、细则和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保证落实。

第八条坚持领导带头的原则。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爱岗敬业、勤政为民、廉洁自律、无私奉献,以模范行动团结和带领民政干部职工搞好为民解难服务。

第九条坚持言行一致的原则。

凡向社会公开的服务内容,保证公开一条兑现一条,绝不失信于民。

第十条坚持奖惩严明的原则。

政务公开为民解难服务工作,以党和政府满意不满意、民政对象满意不满意、社会各界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严格实施奖惩。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一条民政政务工作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内容应作为政务公开为民解难服务的内容。

第十二条我市民政系统政务公开为民解难服务的具体内容是: (1)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2)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服务;(3)农村“五保”供养服务;(4)临时困难救济和过路救济;(5)40%救济服务;(6)抚恤优待服务;(7)退伍安置服务;(8)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9)婚姻登记服务;(10)收养登记服务;(11)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登记管理服务;(12)社会团体登记和管理服务;(13)殡仪服务;(14)地名命名、更名服务。

第十三条以上服务内容随着形势发展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充实、拓宽。

第四章服务要求第十四条服务宗旨明确。

始终坚持“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愁”的宗旨,热爱民政事业,关心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十五条服务人员素质优良。

干部职工具有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良好风气;具有良好的民政职业道德;具有求真务实,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第十六条服务态度热情周到。

干部职工上岗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做到礼貌待人,耐心周到,文明用语,热情服务。

第十七条服务程序规范。

认真落实服务规定和服务细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给予明确答复或积极办理。

第十八条服务环境整洁。

办公区域要保持清洁卫生,室内办公物品要整齐有序,科室标牌清楚。

第五章服务纪律第十九条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在业务工作中,不准违反党纪、国法和政令,不准使用不文明语言,不准与服务对象吵闹,不准对应提供的服务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或刁难服务对象。

第二十一条严格遵守廉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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