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厂区门卫消防制度

厂区门卫消防制度一、门卫职责1. 门卫负责厂区进出口的安全管理,确保无火灾隐患物品进入厂区。
2. 门卫需熟悉厂区消防设施的位置及使用方法,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响应。
3. 门卫应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出入管理1. 严格执行访客登记制度,对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厂区。
2. 门卫应监督进出车辆,确保车辆不携带任何可能引发火灾的物品。
3. 门卫应确保所有进出人员遵守厂区消防安全规定。
三、消防设施管理1. 门卫负责检查并维护厂区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栓、灭火器、报警器等。
2. 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失效时,应立即报告并协助维修。
3. 门卫应熟悉消防设施的检查周期,确保按时进行检查。
四、应急处置1. 门卫应熟悉厂区消防应急预案,了解紧急疏散路线和安全集合点。
2. 发生火灾时,门卫应迅速启动报警系统,通知厂区人员,并协助疏散。
3. 门卫应协助消防部门进行火灾现场的初步处置,并提供必要的信息。
五、日常巡查1. 门卫应定期巡查厂区,检查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
2. 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是否被堵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等。
3. 巡查记录应详细记录巡查时间、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六、宣传教育1. 门卫应参与厂区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 门卫应定期向员工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包括火灾预防、初期火灾扑救、疏散逃生等。
七、记录与报告1. 门卫应记录每日的消防检查、巡查、培训、应急处置等情况。
2. 所有记录应详细、准确,并定期归档保存。
3.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门卫应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八、制度更新1. 门卫应定期参与消防制度的修订工作,确保制度内容与厂区实际情况相符。
2. 制度更新后,门卫应组织学习并传达给所有相关人员。
九、其他1. 门卫应遵守厂区其他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 门卫应积极配合厂区其他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队门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队的门卫管理,确保消防队内部安全,维护消防队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消防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消防队所有门卫工作人员及进出消防队的人员。
第三条消防队门卫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门卫职责第四条门卫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 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门卫工作;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第五条门卫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 严格检查进出消防队的人员、车辆及物品,确保消防安全;2. 接待来访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3. 维护消防队内部秩序,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4. 对可疑人员、车辆及物品进行盘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5. 配合消防队进行日常巡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6. 做好消防队内部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消防队内部信息的安全;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门卫管理制度第六条进出管理1. 人员进出消防队必须接受门卫工作人员的询问和登记,如实填写来访登记簿;2. 进出消防队的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3. 外来车辆进入消防队,需登记车牌号、驾驶员姓名、目的地等信息,并接受门卫检查;4. 未经批准,任何人员、车辆及物品不得擅自进入消防队。
第七条车辆管理1. 消防队内部车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驾驶员需出示驾驶证、行驶证;2. 外来车辆进入消防队,需按照规定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3. 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
第八条物品管理1. 进入消防队的物品必须接受门卫工作人员的检查,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2. 严禁私自带入或带出消防队内部物品,如有特殊需要,需经领导批准;3. 门卫工作人员对可疑物品有权进行查封,并报告领导处理。
消防安全保卫管理制度(6篇)

消防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管理程序,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的治安保卫、防火、防交通事故等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班组。
第三条保卫管理规定: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治安防范第一责任人。
2、员工不得将公、私款及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存放办公桌或其它文件柜内,否则责任自负。
3、财务部门的保险柜要严格执行存款规定,不得超存。
财务人员下班前应将保险柜密码打乱。
4、各部门人员在下班前,应将门窗锁好、切断各类电器电源。
非工作需要,下班后不得在办公室内滞留。
5、值班干部、门卫工作人员要加强责任心,适时对本单位办公楼及周围环境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
6、值班人员要确保公司的安全,要加强巡视,要注意防火、防盗,不准陌生人进入公司。
7、外单位人员来公司联系业务或会客,要与接待部门联系,接待部门同意接待后方可放行。
对于不认识的外来人员要进行询问,以防无关人员进入办公楼内和厂区。
8、提前做好信访排查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各类信访问题化解在内部,坚决杜绝防止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以维护企业稳定的大局。
第四条消防管理规定:1、建立健全并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岗位职责和责任人。
2、公司综合办公室为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贯彻下达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器材台帐,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公司消防管理人员每季度或重大节日前组织防火巡查,有权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4、公司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专职人员需持证上岗。
5、各部门应建立健全保障消防安全的各项操作规程,建立消防档案,随时掌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6、各部门消防器材放置要布局合理,由防火干部定期检查,负责组织维护、保养、卫生、更换,确保完好有效。
学校保安门卫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保安、门卫、消防工作人员以及参与学校安全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学校保安、门卫、消防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第二章保安管理第四条保安人员应持证上岗,佩戴统一标识,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第五条保安人员负责校园内的人流、车流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
第六条保安人员应熟悉校园布局,掌握学校周边环境,对可疑人员、车辆及时进行排查和制止。
第七条保安人员应定期对校园进行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确保设施完好、通道畅通。
第八条保安人员应配合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第三章门卫管理第九条门卫人员应24小时值班,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校园安全。
第十条门卫人员应严格核查出入校园的人员、车辆,做好登记工作。
第十一条门卫人员应加强对校园内部车辆的管控,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第十二条门卫人员应保持与保安人员的密切联系,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第四章消防管理第十三条消防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第十四条消防工作人员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五条消防工作人员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消防工作人员应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第五章奖惩第十七条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学校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门卫室消防管理制度

门卫室消防管理制度一、为了做好门卫室的消防管理工作,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责任1、门卫室消防责任由门卫室全体工作人员共同承担,门卫室主任负有具体责任。
消防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常见火灾隐患和危险品的特性,及时有效地处置发生的火灾危险。
2、门卫室全体员工应参加定期的消防培训,熟练掌握灭火器材和应急疏散逃生技能,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迅速有效地处置。
三、组织机构1、门卫室设立一名专职消防员,负责门卫室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2、门卫室全体员工应当参加定期的消防演练和培训,提高消防应急处理能力。
3、门卫室应当安排专人定期对门卫室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可用。
四、消防设施和器材1、门卫室应按照消防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确保设施和器材完好,并开展定期检查和维护。
2、门卫室应当建立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记录和台账,在每次使用后及时更新记录,统一管理。
3、门卫室应在显眼位置张贴火灾报警器和应急电话,确保人员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
五、防火巡查1、门卫室应定期进行防火巡查,对门卫室内的电器、线路、燃气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门卫室应及时公布火灾防范常识和知识,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促进消防安全教育常态化。
六、火灾预案1、门卫室应建立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包括应急逃生通道、应急通讯保障、组织人员疏散等内容,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人员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2、门卫室应保持与外部消防部门的联系,定期进行联合演练,提高门卫室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消防安全培训门卫室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包括消防知识普及、火灾逃生技能、灭火器材使用等内容,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八、制度执行门卫室应建立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执行机制,实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学校门卫室三防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加强学校门卫室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防火安全(1)门卫室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确保器材完好、有效。
(2)禁止在门卫室内吸烟、使用明火,防止火灾发生。
(3)定期对门卫室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2. 防盗安全(1)门卫室值班人员应24小时坚守岗位,确保门卫室安全。
(2)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需进行身份登记,经确认后方可进入。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校园。
(4)定期对校园内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上报。
(5)加强校园监控系统建设,确保监控录像清晰、完整。
3. 防疫安全(1)门卫室值班人员应掌握疫情防控知识,提高防疫意识。
(2)严格执行校园防疫措施,如测量体温、登记信息等。
(3)发现师生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4)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清洁。
(5)做好防疫物资储备,确保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三、责任与奖惩1. 责任(1)门卫室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2)学校领导应加强对门卫室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奖惩(1)对严格执行本制度,表现突出的门卫室值班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保卫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门禁消防管理制度范文(3篇)

门禁消防管理制度范文为了确保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维护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制定门禁消防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门禁消防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一、总则为保障单位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单位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规范单位内部门禁消防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人员。
三、门禁管理1. 所有人员进出单位门禁必须刷卡,不得闯入或擅自开启门锁。
2. 出入单位门禁禁止带入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和其他禁止携带物品。
3. 如有外来访客,必须由接待单位人员陪同进出,并在门禁系统上登记。
4. 门禁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借用、私自调换或出借他人。
5. 遗失门禁卡应及时报告,单位将进行注销原有卡并重新发卡。
四、消防设施管理1. 单位内的消防设施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擅自拆除或影响正常使用。
2. 每天至少进行一次设施巡检,确保设施运行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消防部门。
3. 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阻挡通行。
4. 禁止在单位内部私自使用明火,吸烟时必须到指定吸烟区域,并做好熄灭措施。
五、火灾应急处置1. 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疏散和灭火。
2. 火灾时应按照疏散通道指引迅速撤离,不得乱闯乱逃。
3. 灭火器材和消防器材的使用必须合理有效,不能私自使用或移动。
4. 灭火后应进行善后处理,清理现场并向消防部门报备。
六、责任与处罚1. 对违反门禁消防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按照单位规定进行相应扣分或纪律处分。
2. 违反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并承担相关责任。
3. 对于因违反消防规定而导致火灾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相应追究。
七、监督和改进1. 监督人员对门禁消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2. 对于门禁消防管理制度的调整或改进,单位将组织会议进行讨论,并及时通知所有人员。
3. 对于有关门禁消防管理的投诉或建议,单位将进行认真调查,并做出相应回应。
消防门卫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消防门卫值班人员,以及其他负责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消防门卫值班制度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四条消防门卫值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第二章值班职责第五条消防门卫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1. 严格执行消防法规,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2. 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3. 监督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4. 对进入单位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5. 及时发现和报告火灾隐患,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整改;6. 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单位消防安全;7. 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六条消防门卫值班人员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值班:1. 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脱岗;2. 保持值班室内整洁,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3. 认真记录值班日志,详细记录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4. 接到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并迅速报告上级领导;5. 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连续性。
第三章值班要求第七条消防门卫值班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 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 通过消防安全培训,取得消防安全操作资格证书;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夜间值班。
第八条消防门卫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以下技能:1. 消防安全知识;2. 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3. 灭火器的使用;4. 疏散逃生的方法;5. 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实施。
第四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九条消防门卫值班人员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具体要求如下:1. 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2. 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3. 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测试,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4. 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标识,明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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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门卫安全管理制度1、消防安全例会制度为及时了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会议召开时间每月召开一次,一般为本月中旬,会期半天。
(二)参加会议人员单位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各部门分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
(三)会议要求会议通常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召集,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
会议建立专门台账,主要是:会议记录(专人记录);因故不能到会的要履行请假制度。
(四)会议主要容1、通报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和省外重特大火灾情况。
2、通报有关消防新法规、上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
3、听取下属各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
4、总结通报前一阶段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5、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订改进措施,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6、明确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和目标,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和要求。
2、防火巡查制度《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一)巡查人员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周制订巡查排班表,明确巡查人员执勤时间、频次。
(旅馆、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间应至少买2h巡查一次。
大型商店(集贸市场)、医院、养老院及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和幼儿园应组织每日夜间防火巡查,且不应少于二次。
)巡查人员组成:(二)巡查部位等重点部位,容易发生火情部位、高价值部位。
(三)防火巡查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指示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6、下班后,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7、其他需巡查的情况。
(四)巡查情况处置1、巡查时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2、巡查中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3、巡查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补救。
3、防火检查制度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月一次。
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应执行地标《消防安全管理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
(一)检查人员检查人员组成:(消防安全管理人、各部门负责人等)。
(二)检查部位等重点部位,容易发生火情部位、高价值部位、消防设施等。
(三)防火检查容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措施的落实情况;1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12、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1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四)检查情况处置1、检查时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2、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4、消防宣传与培训制度单位应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一)宣传、培训形式1、对公众开放的人员密集场所应通过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2、学校、幼儿园和托儿所应对学生、儿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和启蒙教育,组织参观当地消防站、消防博物馆,参加消防夏令营等活动;3、其他单位宜采取集中上课方式,并宜使用课件、影视等多媒体教学。
注意理论教学与现场讲解、实际操作相结合,巩固教学效果。
(二)培训周期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并应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
(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参加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四)对特殊工种人员(电工、焊工等)应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培训台站培训建立专门台账,主要是:培训记录(专人记录);上课情况(实现上课签到制度);因故不能到课的要履行请假制度。
(六)宣传教育培训容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容、操作程序。
5、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一)疏散设施管理责任责任部门:责任人:每月应定期维护、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完好可用。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2、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4、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5、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6、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7、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围不应设置台阶;8、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9、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卷门;11、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12、在旅馆、餐饮场所、商店、医院、公共娱乐场等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13、举办展览、展销、演出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
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6消防设施管理制度(一)消防设施管理责任责任部门:责任人:消防设施维管中介机构:维管中介机构项目负责人:(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基本原则1、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2、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记制度。
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当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h的,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的同时,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3、设置有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设施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从业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和设施维护保养;4、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和联动检查三种方式;5、消防设施单项检查、联动检查和维护保养应由依法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单位实施;6、维护、检查过程中应采用对讲设备进行联络,完成后立即将各消防设施恢复至正常警戒状态;7、从事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和联动检查的技术人员,应当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8、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应按照地标《消防安全管理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可用。
(三)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2、室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设备应齐全、完好;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围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4、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6、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应做好记录,存档备查;7、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归入消防安全管理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四)消防器材管理: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五)添置、更换消防设备时,应进行消防产品市场准入检查,并按《省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依据GA588进行现场质量检查。
(六)巡查基本要求:l、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可由归口管理消防设施的部门实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巡查的职责落实到相关工作岗位;2、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和容,并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3、建筑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标识开、关的状态;4、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的阀门,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5、消防设施组件、设备的永久性铭牌和按规定设置的标志,其文字和数据应齐全符号应清晰、色标应正确:6、系统组件、设备、管道、线槽、支吊架等应完好无损、无锈蚀,设备、管道应无泄漏现象,导线和电缆的连接等应可靠;7、巡查中应依据《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落实情况。
7、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一)各部门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
1、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2、认定的火灾隐患应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3、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5、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6、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