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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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管理规定

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管理规定

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管理规定国家基本药物管理规定,简称基本药物目录,是指国家对药物进行分类管理和适用范围划定的重要法规。

根据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要求,基本药物是指用于满足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药物,应当保证其基本安全性、疗效和质量的药物。

基本药物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促进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首先,基本药物目录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保证人民群众基本药物的需求和供应。

依照基本药物目录的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将基本药物列为首选使用的药物,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最基本的药物服务。

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既根据人民群众对药物的需求,又考虑临床对疾病治疗所必需的药物,因此能够保证人民群众在就医过程中能够获得必需的基本药物服务。

其次,基本药物目录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控制药品价格的上涨趋势。

由于基本药物是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国家对基本药物的价格进行了严格监管。

通过将基本药物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限制其价格上涨幅度,国家可以控制药品价格的涨幅,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负担得起基本药物。

再次,基本药物目录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

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将更多的基本药物列为基层医疗机构必备的药物。

这样可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和提高,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药物供应能力,改善基层医疗服务的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就医的便利性和满意度。

此外,基本药物目录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合理使用和规范管理药品。

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严格控制了药品种类和范围,避免了药品过度和滥用的现象。

同时,国家对基本药物的生产和销售也进行了相关的监管,规范了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证了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

综上所述,国家基本药物管理规定的实施对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保证人民群众基本药物的需求和供应,控制药品价格上涨趋势,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合理使用和规范管理药品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应当更加重视基本药物管理规定的建立和实施,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管理制度,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管理规定

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管理规定

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的使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药品遴选时,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和上海市补充基本药物的品种,根据医院临床实际情况进行足量配备,供临床优先选用。

二、药学部应保障基本药品的供应,定期公布基本药物的品种、价格,并做好基本药物信息的维护工作。

三、各科临床医师应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并以《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为用药依据。

四、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所占药品总金额需符合相关规定,医务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临床科室的疾病收治情况,制订每个科室基本药物的使用指标。

五、医务部、药学部应定期对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每季度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通报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

六、医务部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调剂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统计分析,公布不合理处方,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

七、对基本药物使用不达标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诫勉谈话,同时结合科室目标管理责任书扣取相应分值。

八、定期组织医师和药师进行优先用药、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相关知识的培训。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详细完整版)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详细完整版)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一、优先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的原则: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确定的药物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必备的,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其供应。

2.药品采购过程中,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并按需储备合理数量,确保供应充足。

3.药品采购在质量、价格和供应等方面要充分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的特点和需求。

二、国家基本药物的配备与采购: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编制并不定期修订,医疗机构应按照目录进行药品采购。

2.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国家基本药物的配备,建立药物保障制度和合理用药制度。

3.药品采购过程要公开、公平、透明,建立有效的采购评审机制,确保合理价格和质量安全。

三、国家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1.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的库存管理制度,储备充足的合格药品。

2.国家基本药物供应不足时,医疗机构应及时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确保患者的合理用药需求。

3.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和研发工作,提高自主供应能力。

四、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1.疗机构要加强药物治疗的临床监测和评估,推广合理用药的宣传和教育。

2.医生应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指南进行处方,合理选择和使用药物。

3.加强药物的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处方和电子监控系统,提高药物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监督与责任: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的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规定的执行情况。

2.对违反配备和使用规定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罚和追究责任。

3.鼓励社会各方面监督机制的建立,接受公众监督,并及时处理涉及国家基本药物的投诉和举报。

以上是关于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的详细完整版。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国家基本药物的供应充足和合理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药物需求。

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不断加强监督和改进工作。

最新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

最新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

最新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为了规范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权利,本文制定了以下办法:一、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时,需遵循“一品两规”的原则,即基本药物应作为首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少于药品总使用金额的70%。

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增加规定数量的自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药品总使用金额的30%。

二、药房应定期公示基本药物价格,并接受公众监督。

对参保人员按购进价实行零差率使用。

三、基本药物的保管、购进和不良反应监督管理应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属于基本药物目录中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计划生育药具以及免费治疗的传染病用基本药物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行处方点评制度,按照《处方点评规范》对处方内容进行点评,对评定为不合理处方和超常处方进行经济处罚。

由分管院长组织基本药物药事委员会和相关专家,按季度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调剂指标进行评估。

六、药剂科应加强药事行政管理,完善医师处方、药师调剂监督检查和药师审核处方制度。

医务科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临床医师和药师进行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鼓励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为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提供保障。

七、医师和药师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开具和调剂所需药品,并对药品的有关情况有告知义务。

患者有权知悉处方所列药品的相关信息,有优先选择治疗效果相同或相近基本药物的权利。

八、医务科应加强合理用药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提高公众合理用药意识,普及公众合理用药常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提高城乡居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形成有利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九、执业医师若有故意不使用基本药物、不按照处方管理规定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以及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相关要求开具处方、不能正确引导患者接受基本药物治疗,故意制造医患矛盾和纠纷等行为之一,将被给予通报批评,两年内不得晋升职称或职务。

十、医院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若有下列行为之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两年内晋升职称、职务资格,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公职或解聘。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等基本药物方面相关政策的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女全、有效、经济,结合我院临床用药实际情况,现制定我院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及措施如下:一、国家基本药物的概念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二、指导思想国务院《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文)、河南省《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卫药政【2019】1号文)以及驻马店市《关于认真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驻卫药政【2019】4号文)等文件明确要求,各类医疗机构要将国家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达到一定使用比例。

各科室要统一思想,扎实做好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工作。

确保达到二级医院要求的使用比例,即我院的国家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50%o三、组织管理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我院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管理。

日常工作由药剂科全面负责:组织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及监管,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供应、基础数据的维护。

药剂科人员负责国家基本药物的处方点评,对科室是否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把考核结果与科室质控相结合报质控办。

并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时间,定期在河南省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系统网站进行网络直报我院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临时性上报上级部门要求的其他数据。

四、具体措施和规定1 .加强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培训药剂科负责整理我院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目录及相关资料,每年定期组织对医务人员进行基本药物合理应用培训教育工作。

2 .加强处方点评药剂科每月对医师处方(医嘱)是否优先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进行检查、分析、反馈、上报。

3 .实行科室负责制临床优先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实行科室负责制,并与科室质量考核挂钩,将国家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分解到每个临床科室。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一、前言药品管理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国家基本药物是维护国家公共卫生的重要保障,是参保人群及医疗服务机构必备的药品,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对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的水平和保障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本文根据我国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和其所面临的问题,着重阐述了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二、基本药物的定位及选取基本药物是指公认疗效确切、安全有效,临床必需,常用药物。

传统药物需要基于病情进行选用,现代药物则会有不同适应症,无法一概而论。

国家基本药物的定位是为保障广大参保人民和医疗服务机构在医疗需求中得到及时、规范、合理的药物服务,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关键保障之一。

国家基本药物的选取是依据疾病谱、患病率、治疗效果、药物安全性、合理用药等因素进行选取,经过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

在选取时应综合考虑疾病的严重程度、患病率以及药品的疗效、安全性、价格、全国范围内的应用情况等因素。

同时,基本药物的选取还需与药品组合和基础医保制度结合,更好满足全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求。

三、优先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1. 监测药品的供应状况各级医疗服务机构应及时掌握基本药物的供应状况,遇短缺及时向上级医疗服务机构馈报,由政府部门采取措施并统筹协调,保障基本药物的供应,提高基本药物及医疗服务的保障水平。

2. 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积分制对于医疗服务机构和医生,通过使用基本药物获得积分,积分可以用于提高基本药物的供应量。

同时,积分高低也会影响到医疗服务机构及医生的绩效评价,对于确诊、规范、标准化开具处方的医生及医疗服务机构,积分将得到提高,从而提高基本药物的使用率。

3. 建立基本药物使用审核制度为保障国家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各级医疗服务机构需建立基本药物使用审核制度,对于非基本药物的使用要进行审查,如果确实需要使用,需经过多名医务人员的会诊后方能开具。

同时,通过严格的审核制度,也能针对非基本药物的使用进行控制,降低基本药物使用成本。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药物的需求,提高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加强药物的管理和监管,国家制定了。

一、概述基本药物是指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疾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服务需要,临床使用广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的选择和配置是基于人民群众的疾病谱、临床需求和经济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科学确定的。

二、基本药物的确定和更新1. 基本药物的确定要兼顾疾病的流行状况、可治愈率、病残率、疾病负担以及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等因素。

2. 基本药物的更新要定期进行,及时调整或替换失效的药物,增加创新药物,促进优质药物的进入市场,不断提高基本药物的质量和疗效。

三、基本药物的配备1. 医疗机构要优先采购和配备国家基本药物,合理配置药物库存,确保药物供应充足。

2. 药品生产企业要保障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供应,不得垄断、虚假宣传或提高价格。

3. 市场监管机构要加强对基本药物市场的监管,查处违法行为,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价格。

四、基本药物的使用1. 医疗机构要按照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和基本药物目录的要求,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不得滥用抗生素和其他易滥用的药物。

2. 医师要遵守医学伦理规范,准确诊断,合理用药,提倡临床路径的应用,降低药物的使用风险和费用。

3. 患者要按照医嘱正确使用药物,不滥用、不超量使用,遵守药物的使用说明书,咨询医师和药师的建议。

五、基本药物的价格和支付1. 基本药物的价格应根据成本合理确定,不得擅自涨价,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2. 支付机制要建立和完善,保障基本药物的支付能力,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

3. 基本药物的医保支付政策要科学合理,鼓励患者使用基本药物,降低医疗费用。

六、基本药物的监管和评价1. 国家药监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2. 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要进行定期的评价和反馈,收集患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改进。

充分发挥基本药物制度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和促进公共卫生服务中的重要作用,需要有相关管理规定的支持和监管。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 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 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为了保障公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加强国家基本药物的配备和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药物的定义和范围国家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基本药物目录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并定期更新,包括预防、治疗、诊断各类疾病的药物。

二、优先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的原则1、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的功能定位和服务范围,优先配备国家基本药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比例配备基本药物。

2、优先配备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安全可靠的基本药物,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基本的治疗药物。

3、结合疾病谱和本地区的疾病特点,有针对性地配备基本药物,满足当地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需求。

三、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要求1、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诊疗规范使用基本药物,遵循合理用药原则,优先选用基本药物进行治疗。

2、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基本药物的认识和合理使用能力,掌握基本药物的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等知识。

3、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对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用药行为。

四、采购与供应管理1、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渠道和程序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2、建立基本药物储备制度,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紧急情况下基本药物的供应。

3、加强与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基本药物采购和供应中出现的问题。

五、绩效考核与监督管理1、将国家基本药物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2、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3、建立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六、宣传与教育1、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提高公众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引导公众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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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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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人们群众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医生和药剂人员要执行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原则。

二、对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基本药物的遴选原则是:所选药品种数必须超过我院药品品种总数的35%,使用金额必须超过药品总使用金额的30%,并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情况逐步调整。

三、对于国家和四川省动态调整新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和临床新需求的再次新增品种,在满足一品两规的情况下,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品种及数量达标情况和医院及科室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意见,交主管业务院长批准执行。

四、凡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目录药物必须全部在“四川省药品采集监督管理平台”上采购,采购价不得高于网上最高价限。

五、药剂科要定期公示基本药物价格,接受公众监督。

六、各科室应首先选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的基本药物,使用品种数不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品数的35%,使用金额不得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金额的30%。

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对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实施监控,按季度通报各临床科室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基本药物
用药品种比和用药金额比。

八、实行处方点评制度,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调剂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统计分析。

定期公布不合理处方与药品调剂以及超常预警,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

对使用比例不达标的科室和严重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由业务院长对医师和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九、药剂科应定期组织对临床医师、药师进行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相关知识培训。

十、加强临床药师的培养,发挥临床药师在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促进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基本药物。

十一、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情况列入科室绩效考核范围,并对不达标科室进行相应的处罚。

科室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基本药物品种数比例未达标的,每低1%扣减科室绩效200元人民币;使用金额比例为达标的,每低1%扣减科室绩效300元人民币.由于特性情况或特殊病人等因素影响为达标者,结合处方点评酌情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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