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实施方案
法学社会实践细则及要求

法学社会实践细则及要求第一篇:法学社会实践细则及要求法学专业(开放本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实施细则(一)法律实践的目的法律实践的目的是加强学生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
组织学生接受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基本训练,培养学生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
通过法律实践,为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打下基础。
(二)法律实践的内容法律实践的内容应限定在立法、执法与司法实践范围内。
各教学点应根据法学专业的特点,安排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实践。
(三)法律实践的形式法律实践可采取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案例讨论、专题辩论、司法机关及律师事务所实习、社会调查等形式,不得免修。
各教学点宜根据学生的兴趣、需求和自身条件,以小组形式相对集中,安排学生选择实践的形式。
(四)法律实践的时间及学分法律实践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的集中实践环节之一。
法律实践必须在学习法学专业的主干专业基础课程之后进行。
凡已修本专业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60%以上的学生,可参加实践。
法律实践的时间为3周,3学分。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的时间启动,于于毕业论文中期检查之前完成。
(五)指导教师的选聘和任职资格各教学点应聘请指导教师给予法律实践指导。
指导教师必须由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或实际工作经历的教师、法律工作者担任。
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电大教学情况。
指导教师的职责是指导学生认真实践,正确选题,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草拟实践报告的提纲,初稿、提出修改意见,对报告或法律文书写出具体的评语。
指导教师应具有高度责任心,不能使指导流于形式。
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同一届各类各层次的学生:专职教师不超过20人,兼职教师不超过15人。
(六)法律实践的成绩考核法律实践的成绩考核主要以学生提供的书面材料为依据,酌情考虑其实习态度和表现。
法学专业实习计划

法学专业实习计划一、实习总体目标:通过实习,使学生掌握法学专业所需的实践技能,培养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提高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为日后从事法律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习时间及地点安排:实习时间为两个月,从六月份开始,实习地点为本市的法律事务所或法院。
三、实习内容与任务:1.学习法律实务知识。
通过实地考察、法庭旁听、业务学习等方式,学习法律实务知识,包括法律文书的撰写、律师辩护、法官判决等方面的内容。
2.参与法律案件调研。
在导师指导下,与所就业单位的律师团队一起进行法律案件调研工作,了解案件背景、收集相关资料、撰写调研报告等。
3.参与诉讼辩护工作。
在导师指导下,参与所就业单位的实际案件辩护工作,了解辩护的整个流程,磨炼论辩技巧,提高法律思维方式。
4.培养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结合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方式,培养学生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提高解决问题的思维逻辑性和分析能力。
5.学习团队合作与沟通能力。
与其他实习同学一同合作完成实习任务,学习团队合作与沟通能力,培养团队意识和协作能力。
四、实习计划安排:1.第一周:熟悉实习单位,与导师进行初步沟通,了解实习单位的业务情况,并参与一些简单的法律案件调研工作。
2.第二周至第四周:参与实际案件的辩护工作,与律师团队一起工作,了解整个辩护流程和各个环节,磨炼论辩技巧和法律思维方式。
3.第五周至第六周: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实际案件,进行法律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撰写相关报告,并与其他实习同学进行讨论和交流。
4.第七周至第八周:参与模拟法庭,团队合作完成模拟法庭案件,模拟实际法庭环境,进行法律辩护,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法律思维方式。
5.最后一周:进行实习总结,撰写实习报告,回顾整个实习过程,总结实习所获得的经验和收获,提出对于实习单位的建议。
五、实习评估与考核:1.实习单位的评估:由导师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评估和考核,评估实习期间的表现、工作态度、实践能力等方面。
2.实习报告的评估:由实习单位的导师对学生的实习报告进行评估,评估报告内容的完整性、思路的清晰性、分析能力等方面。
法律课综合实践活动方案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素养成为公民必备的基本素质。
为了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法治精神,我校决定开展法律课综合实践活动。
通过本次活动,使学生在实践中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为今后走向社会、服务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活动目标1. 让学生了解我国法律体系,掌握基本法律知识。
2. 培养学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 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4. 提高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培养社会实践能力。
三、活动时间2022年9月-2023年1月四、活动内容1. 法律知识竞赛(1)组织学生参加校级、院级法律知识竞赛,提高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
(2)邀请专业律师为学生讲解竞赛规则,提高竞赛质量。
2. 法律讲座(1)邀请法律专家为学生开展法律讲座,讲解我国法律体系、基本法律知识等。
(2)组织学生撰写讲座心得体会,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
3. 法律咨询活动(1)设立法律咨询台,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邀请律师为学生解答法律疑问,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4. 法律实践(1)组织学生参观法院、检察院等法律机构,了解我国司法制度。
(2)组织学生参与模拟法庭、法律援助等活动,提高学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5. 法律宣传(1)组织学生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如制作宣传海报、宣传册等。
(2)利用校园广播、网络等渠道,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
6. 法律论文写作(1)组织学生撰写法律论文,鼓励学生结合自身专业,探讨法律问题。
(2)邀请专业教师对学生论文进行评审,提高论文质量。
五、活动实施步骤1. 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9月)(1)召开活动动员大会,介绍活动背景、目的和内容。
(2)组织学生报名参加各项活动。
2. 实施阶段(2022年10月-2023年1月)(1)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
(2)组织学生参观法律机构、参与模拟法庭、法律援助等活动。
法学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实施方案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实施方案综合实践环节是教育管理专业(专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学生理论知识向实践能力转化所必需的教学环节,也是学生完成专业学习、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的实践性课程,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保证本环节的顺利实施,落实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法学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一般包括法律实践和毕业论文两部分。
一、法律实践(一)法律实践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专科的综合实践环节之一。
法律实践必须在修完法学专业80%的主干专业课程之后进行。
法律实践为3学分。
(二)法律实践的目的是加强学生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并为撰写毕业论文打下基础。
(三)法律实践的内容应限定在立法、执法与司法实践范围内。
各试点单位应根据法律专业的特点,结合毕业论文的选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实践。
(四)法律实践可采取司法实践、模拟法庭、法律咨询、专题辩论、社会调查司法机关及律师事务所实习等形式,不得免修。
各分校、工作站单位应根据条件建立模拟法庭或采取其他方式建立固定的教学实践基地,为学生的法律实践提供条件。
(五)法律实践的成绩考核以学生提供的书面材料为依据,书面材料的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
(六)法律实践的成绩评定标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具体要求如下: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七)法律实践书面考核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给予相应的学分。
没有参加法律实践、未交法律实践书面考核材料者或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学分。
(八)参加法律实践的学生应当填写法律实践鉴定表,写明有关参加法律实践时的基本情况,由法律实践活动的组织单位或接受单位签署意见。
司法实践教学方案(3篇)

第1篇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司法实践教育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为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特制定本司法实践教学方案。
二、方案目标1. 培养学生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2. 增强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3. 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4. 提高学生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实践教学体系1. 实践教学环节(1)课堂实践教学:结合课程内容,开展案例分析、模拟法庭、法律文书写作等实践活动。
(2)实践教学课程:开设《法律文书写作》、《法律实务》、《律师实务》等课程,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3)实习实训:组织学生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践部门进行实习实训。
(4)模拟法庭:定期举办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程序和技巧。
(5)法律援助:组织学生参与法律援助活动,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2. 实践教学方式(1)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引导学生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思维能力。
(2)模拟法庭:组织学生模拟法庭审判过程,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3)法律文书写作:指导学生撰写法律文书,提高学生的法律写作能力。
(4)实习实训:组织学生到法律实践部门进行实习实训,让学生在实践中提高法律职业素养。
(5)法律援助:组织学生参与法律援助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援助能力。
四、实践教学内容1. 法律基础知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国际法等。
2. 法律实务:诉讼法、仲裁法、律师实务、法律援助等。
3. 法律文书写作: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代理词、法律意见书等。
4. 模拟法庭:审判程序、证据规则、辩论技巧等。
5. 实习实训: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践部门的工作流程、工作方法等。
五、实践教学评价1. 学生评价:通过学生自评、互评和教师评价,对学生的实践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学专业作为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其教学目标不仅在于培养学生的法学理论素养,更在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法律职业素养。
实践教学环节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思维和实际操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实践教学环节的目的、内容、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实践教学环节的目的1. 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通过实践教学,使学生深入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
2. 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实践教学有助于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严谨的法律思维。
3. 增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通过模拟法庭、实习实训等实践活动,使学生熟悉法律实务操作,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4. 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实践教学环节需要学生相互协作,共同完成任务,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
5. 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实践教学环节使学生具备一定的法律实务经验,提高就业竞争力。
三、实践教学环节的内容1. 模拟法庭:通过模拟真实案件,让学生亲身体验法庭审判过程,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2. 法律文书写作:指导学生撰写起诉状、答辩状、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培养学生严谨的法律写作能力。
3. 实习实训:组织学生到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等法律实践部门实习,了解法律实务,积累实践经验。
4. 法律讲座:邀请法律专家、法官、检察官等开展法律讲座,拓宽学生的法律视野。
5. 案例分析:组织学生分析典型案例,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分析能力。
6. 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检验学习成果。
四、实践教学环节的方法1. 案例教学:通过分析典型案例,让学生了解法律实务,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分析能力。
2. 模拟教学:模拟真实案件,让学生亲身体验法庭审判过程,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3. 实习实训:组织学生到法律实践部门实习,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法律,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4. 小组讨论:将学生分组,围绕某一法律问题进行讨论,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2024年法律专业实习计划(二篇)

2024年法律专业实习计划一、实习目的通过在实习基地的实地调研、咨询、参与案件处理、法院旁听、处理案卷等具体法律实务操作,培养学生初步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法律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对法律职业的感性认识;认识到自己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存在的不足,加深对课堂教学内容的理解,增强学习的主动性、针对性、创造性,激发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热情,为今后创造性地从事专业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实习过程中,通过虚心接受法学实务工作者的指导和帮助、诚心学习法学实务工作者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经验,全面提高学生综合法律素质和法学修养。
二、实习内容1、法院旁听;2、担任助理书记员;3、协助法官整理文件、案卷;4、法律文书实习;三、实习要求1、通过实习,了解法院受理、审理案件的所有程序和法院工作的流程和步骤。
2、初步掌握和运用已学法学理论知识,学习文书档案管理的基础知识,培养一定的实践操作能力、文书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速记能力、运用现代办公设备和方法的能力等。
3、结合实习内容及课堂教学内容写出不少于____字的实习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实习单位概况,实习岗位职责的内容,实习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效果分析以及对学院基础理论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实习报告要求材料真实,过程真实,文字写实。
四、实习纪律实习期间必须遵守以下纪律: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院的实习安排。
2、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尊重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的其它工作人员。
3、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
因故需要请假时,必须事先获得指导老师的准许;不履行请假手续及超过批准期限不归者,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论。
4、自觉维护学校声誉,不在任何场合以任何形式散布不利于学校的言论,也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5、切实注意自身安全。
五、实习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六、组织领导法学院成立专业实习领导小组:组长:江合宁副组长:包哲钰史正保张发德指导老师:包哲钰史正保张桂芝韩东七、成绩考核与评定综合实习鉴定和实习报告两个方面最终,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评出实习成绩。
法学专业实习计划

法学专业实习计划法学专业实习计划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和实践需求进行调整,以下是一个具体的法学专业实习计划示例:1. 明确实习目标:确定想要获得的实习经验和技能,如法律研究、法律实务、法律规范解读等。
2. 寻找实习机会:通过就业宣讲会、招聘网站、人际关系等途径寻找符合自己实习需求的机会,如律师事务所、法院、政府机构、公司法务部等。
3. 提前准备简历和求职信:准备一份详细的简历和针对实习职位的求职信,突出个人的法律学习经历、法学成果、实践经验等。
4. 面试准备:针对实习岗位的面试常见问题进行准备,如个人介绍、法律知识、案例分析等,展现自己的独立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 实习安排:与实习单位确定实习时间和任务安排,了解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实习相关要求。
6. 积极参与工作:在实习期间,积极配合实习单位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学习和运用法学知识和技能,提高实践能力。
7. 多方面学习:除了完成实习任务,还可以主动参与相关会议、研讨会、培训等活动,与同事一起交流学习,了解法律实务和业界动态。
8. 实习笔记和总结:在实习过程中,及时记录实习体验、学到的东西和遇到的问题,然后进行总结和思考,为今后的学习和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9. 与导师沟通:保持与导师的有效沟通,及时反馈实习的进展和困难,寻求实践经验和发展建议,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10. 实习报告和评估: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单位的要求,撰写实习报告,并接受实习单位的评估和反馈,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竞争力。
总之,法学专业实习计划需要合理安排实习目标、寻找实习机会、积极参与工作,及时记录实习笔记和总结,与导师沟通并接受评估,最终为个人的学习和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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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专科)
综合实践环节实施方案
综合实践环节是教育管理专业(专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学生理论知识向实践能力转化所必需的教学环节,也是学生完成专业学习、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的实践性课程,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保证本环节的顺利实施,落实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法学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一般包括法律实践和毕业论文两部分。
一、法律实践
(一)法律实践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专科的综合实践环节之一。
法律实践必须在修完法学专业80%的主干专业课程之后进行。
法律实践为3学分。
(二)法律实践的目的是加强学生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并为撰写毕业论文打下基础。
(三)法律实践的内容应限定在立法、执法与司法实践范围内。
各试点单位应根据法律专业的特点,结合毕业论文的选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实践。
(四)法律实践可采取司法实践、模拟法庭、法律咨询、专题辩论、社会调查司法机关及律师事务所实习等形式,不得免修。
各分校、工作站单位应根据条件建立模拟法庭或采取其他方式建立固定的教学实践基地,为学生的法律实践提供条件。
(五)法律实践的成绩考核以学生提供的书面材料为依据,书面材料的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
(六)法律实践的成绩评定标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具体要求如下: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七)法律实践书面考核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给予相应的学分。
没有参加法律实践、未交法律实践书面考核材料者或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学分。
(八)参加法律实践的学生应当填写法律实践鉴定表,写明有关参加法律实践时的基本情况,由法律实践活动的组织单位或接受单位签署意见。
(九)法律实践书面考核材料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各分校、工作站电大负责审核。
(十)法律实践成绩初评为不及格者,允许补做一次。
二、毕业论文
(一)毕业论文是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专科的综合实践环节之一,是实施法学专业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必不可少的实践性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检验学生学习效果和理论研究水平的重要手段。
毕业论文为5学分。
(二)毕业论文的选题应当在法学专业课程内容范围之内,并符合法学专业的特点。
选题时应
当结合我国司法实践,选择应用性强或当前司法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论文的主要研究方向和主要内容,鼓励学生对我国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探讨。
(三)毕业论文的写作应安排在修完法学专业80%的主干专业课程之后开始进行,修完全部课程后完成考核工作。
(四)毕业论文的形式应为学术性论文,字数应当不少于3,000字。
(五)毕业论文应观点明确、材料充实、结构合理、层次清楚、语言通顺、格式规范。
(六)毕业论文的评分标准实行百分制,分为以下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取得及格(60分)以上成绩者给予毕业论文的学分。
90-100分(优秀):观点明确、新颖,材料翔实、充分,结构完整、谨严,论证深入、有力,语言流畅,格式规范。
从总体上看,文章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和理论性,表明作者确实已经很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80-89分(良好):观点明确,材料翔实,结构完整,论证有力,语言流畅,格式规范。
从总体上看,文章具有一定的新意,表明作者确实已经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60-79分(及格):观点明确,材料较为翔实,结构完整,语言通顺,格式规范。
从总体上看,文章没有明显的漏洞或缺欠,表明作者已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基础和素养,并且能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
59分以下(不及格):观点不明确或明显错谬;内容空泛或材料虚假;结构不完整,缺少层次感和逻辑性;语言不够通顺,病句或错别字较多;格式不够规范,不合乎文体特征;字数少于3000字;有剽窃、抄袭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者;有上述情形之一者便为不合格。
(七)论文组成(学生要将论文填入后面的表中,下面的要与表相适应。
)
1.封面与封底。
毕业论文封面与封底由省电大统一设置。
2.中文摘要。
摘要是论文的内容简短陈述,是对论文内容的高度概括。
摘要应简洁精当,字数以200—300字为宜。
3.关键词。
关键词是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标示论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一篇论文应有3—8个关键词。
4.论文题目(下附署名)。
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具有概括性。
5、正文。
毕业论文正文的内容和结构要比交流论文复杂,为了使文章的脉络更为清晰,毕业论文的主体部分要有章节之分,而且要尽可能加上小标题,标示各个部分的内容要点。
6.注释。
本专业毕业论文的注释,规定一律采用尾注的形式。
注释主要有两种作用:第一,注明引文出处;第二,补充内容(主要是要深入,但与文章的主体关系不大的内容)。
7.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论文作者在研究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是评定论文作者的研究状况及钻研程度的一个重要依据。
常用参考文献的格式:作者(或编者),文章名(或专著名),文章出处或出版社,发表或出版日期。
(八)格式要求
1.毕业论文应完成三稿。
一、二稿存放教学点备查;第三稿(定稿)写在综合实践环节教学评审表中,统一用A4纸打印。
2.毕业论文的装订顺序由上至下依次为:封面、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及封底。
(九)毕业论文工作由各分校电大负责组织。
(十)毕业论文成绩由各分校电大复审,山东电大进行终审。
三、指导教师的资格及职责
指导教师的资格: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应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法学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担任。
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专业修养和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凡未按指定层次和指定专业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成绩无效。
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
指导教师的职责:开题阶段,指导教师主要引导学生确定论文题目,开列参考文献目录,提示研究方法,帮助学生制定写作计划。
经指导教师审阅并签署同意开题后,学生方可进行论文写作。
撰写、修改及定稿阶段,指导教师主要对学生的一稿、二稿进行修改,仔细审阅,提出修改意见,解答疑难问题,评审论文;定稿后,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论文做出初评意见。
四、存档和提交内容
(一)存档内容
所有综合实践环节的组织情况(包括实践环节实施细则、学生提供的社会调查提纲、设计及收回的问卷、查阅和整理的文献资料、座谈会记录、调查内容记录等内容)及论文的一、二稿由教学班存档备查。
(二)提交内容
社会调查和毕业作业完成后,市(县)电大按要求填写“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评审表”(见附表),并提交给省电大。
附: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评审表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评审表
市电大_________________ ____
教学点_________________ 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 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
指导教师_________________ ____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综合实践环节
教师指导记录表
注:题目采用黑体、4号字、居中;级别标题与正文采用宋体、小4号字;行距为固定值18磅;正文排版一律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的顺序为一、(一)、1.(1);左侧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