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政教处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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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政教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政教处安全工作,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政教处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政教处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原则,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第二章安全工作职责第四条政教处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协调、监督学校安全工作。

第五条政教处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以下安全工作:1. 开展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 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3. 安全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地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安全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4. 安全应急处理: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学校安全应急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5. 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

第三章安全教育第六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师生遵守交通规则,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2. 防火安全教育:教育师生掌握火灾逃生技能,提高防火意识。

3. 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师生增强防溺水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 防盗防骗安全教育:教育师生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

5. 网络安全教育:教育师生正确使用网络,提高网络安全意识。

第七条安全教育形式应多样化,包括课堂教育、讲座、演练、宣传等。

第四章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第八条定期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以下内容:1. 校舍建筑安全:检查校舍结构、设施设备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 交通安全:检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 防火安全:检查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 防盗安全:检查校园监控、报警系统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 防溺水安全:检查校园周边水域、游泳场所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政教处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政教处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政教处工作制度范文一、背景概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政府对于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指导学校的宗教事务,政府设立了政教处,负责协调宗教和教育的关系,保证学校宗教事务的有序发展。

二、职责分工1. 制定和调整学校宗教事务管理方针政策,确保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要求;2. 指导学校宗教教育工作,合理规划宗教课程和活动,推进宗教教育的科学、健康发展;3. 协助学校处理宗教纠纷,解决师生间出现的宗教冲突和矛盾;4. 开展宗教交流与合作,促进不同宗教团体之间的互动和沟通;5. 监督学校宗教场所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宗教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工作机制1. 机构设置政教处设立学校宗教事务管理小组,由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统筹学校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2. 会议制度政教处每月召开1次全体会议,讨论学校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

此外,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及时调整工作策略。

3. 日常工作(1)监督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确保场所的安全和卫生,并指导学校加强宣传,提高宗教场所利用率。

(2)制定宗教课程和教育活动方案,确保宗教教育的内容符合学校的教育目标和教学要求。

(3)加强与宗教团体的沟通合作,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指导,协助解决宗教纠纷,维护宗教和谐。

(4)组织宗教文化交流与庆典活动,丰富学生的宗教知识和体验,增进文化互鉴和相互理解。

四、工作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宗教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确保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提高政教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定期组织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不断更新理论知识和管理技能。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学校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 积极宣传和落实国家的宗教政策和教育方针,引导广大师生正确理解和对待宗教。

五、工作成果1. 学校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要求,保证了宗教事务的有序进行。

政教处日常管理制度

政教处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政教处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教处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职责1. 政教处主任负责全面领导政教处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工作等。

2. 政教处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具体分工,协调各部门工作。

3. 政教处成员负责具体执行政教处各项工作,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家校联系等。

三、工作制度1. 考勤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2)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提前向主任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3)请假期间,应确保手机畅通,以便随时接受工作安排。

2. 会议制度(1)政教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总结政教处工作。

(2)会议时间、地点由主任确定,政教处成员应按时参加。

(3)会议期间,政教处成员应认真听取报告,积极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2)定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思想觉悟。

(3)加强对学生社团、班级活动的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学生管理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关注学生生活、学习、心理健康等方面。

(2)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3)对学生违纪行为,及时处理,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5. 心理健康教育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建立心理健康档案,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3)加强与家长、班主任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6. 家校联系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积极与家长沟通,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2)定期召开家长会,加强家校合作,共同促进学生成长。

四、考核与奖惩1. 政教处成员应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工作,定期进行考核。

2. 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政教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工作不力、违反工作纪律的政教处成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政教处一日常规管理制度

政教处一日常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政教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政教处主任负责全面领导政教处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

2. 政教处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具体事务。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各项规章制度。

4. 各部门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工作职责1. 政教处主任职责:(1)全面负责政教处工作,制定政教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定期召开部门会议,总结工作,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教处整体素质。

2. 政教处副主任职责:(1)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具体事务。

(2)组织实施主任交办的工作任务。

(3)负责部门内部管理,提高部门工作效率。

(4)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

3. 各部门负责人职责:(1)负责本部门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水平。

(3)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4)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 各部门工作人员职责:(1)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领导安排。

(3)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4)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四、工作制度1. 上下班制度:(1)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请假需提前向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 请假制度:(1)工作人员因事请假,需提前向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请假时间应尽量控制在工作时间内,特殊情况需报请主任批准。

3. 工作交接制度:(1)工作人员离职或调离部门,应提前向领导报告,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2)交接内容包括工作总结、资料整理、工作交接清单等。

4. 信息报告制度:(1)各部门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情况,遇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2)信息报告应真实、准确、及时。

5. 工作记录制度:(1)工作人员应做好工作记录,包括工作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

小学政教处日常管理制度

小学政教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学政教处的日常管理,提高政教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学校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政教处全体工作人员及与政教工作相关的教师、学生。

第三条政教处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坚持以学生为本,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3.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4. 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政教处是学校德育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德育工作,协调全校德育工作,保障学校德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政教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干事若干名。

其主要职责如下:1. 主任职责:(1)主持政教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政教工作计划、总结;(2)协调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政教工作的顺利进行;(3)负责政教处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4)定期向校长汇报政教工作情况。

2. 副主任职责:(1)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政教处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学校德育活动;(3)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4)负责学生纪律、安全、卫生等工作。

3. 干事职责:(1)协助主任、副主任完成政教处日常工作;(2)负责学生档案管理、信息统计、宣传报道等工作;(3)负责学生德育活动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4)负责学生违纪处理、心理健康咨询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七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九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

第十一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第十二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定期向主任汇报工作,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学校政教处的管理制度

学校政教处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了加强学校政教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政教处全体工作人员及学生。

3. 政教处是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二、政教处工作职责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

2. 负责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

3. 制定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 协调各部门开展学生工作,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5. 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问题。

6.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7. 处理学生违纪违规事件,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8. 负责学生奖惩、学籍管理、毕业生就业指导等工作。

三、政教处工作制度1. 工作计划制度:政教处应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制定年度、学期、月度工作计划,并报学校党委、行政批准后实施。

2. 考勤制度:政教处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 信息公开制度:政教处应及时公开学生工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

4. 会议制度:政教处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 考核评价制度:政教处应定期对工作人员和学生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6. 沟通协调制度:政教处应加强与学校各部门、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四、学生管理制度1. 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

2. 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 学生应自觉维护校园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4. 学生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参加课程学习,不得旷课、迟到、早退。

5. 学生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初中学校政教管理制度细则

初中学校政教管理制度细则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初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细则。

二、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政教处,负责全校政教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2. 政教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三、政教工作职责1.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关于青少年学生的教育政策法规。

2. 制定学校政教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

4. 指导班主任开展班级德育工作,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

5.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 加强学生社团管理,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

7. 负责学生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和通报。

8. 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预防和减少心理问题。

9. 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四、政教工作制度1. 思想政治教育制度(1)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参加升国旗、唱国歌、升旗仪式等活动,增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

(2)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组织学生参加爱国主义读书活动、红色旅游等活动,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情怀。

2. 品德教育制度(1)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

(2)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引导学生诚实守信。

(3)开展“感恩教育”,培养学生关爱他人、回报社会的意识。

3. 心理健康教育制度(1)设立心理咨询室,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3)加强对班主任和心理辅导教师的培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4. 行为规范教育制度(1)制定《初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明确学生行为准则。

(2)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3)加强学生宿舍、食堂、教室等场所的管理,确保学生生活有序。

五、政教工作考核1. 学校对政教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学校政教处内部管理制度

学校政教处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政教处的内部管理,提高政教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教处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校德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本制度适用于政教处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政教处内部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善性:制度内容全面,覆盖政教工作的各个方面;2. 实用性:制度内容具有可操作性,便于执行;3. 系统性:制度内容相互关联,形成有机整体;4. 动态性:制度内容适应学校德育工作的发展变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政教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各职能科室。

第五条政教处主任负责全面领导政教处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六条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由政教处主任任命,负责本科室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政教处主任职责:1. 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 协调各部门开展德育工作,确保德育工作落到实处;3. 指导各年级、班级开展德育活动;4. 负责德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5. 负责政教处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第八条政教处副主任职责:1.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2. 负责分管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3. 负责德育工作的协调和沟通;4. 负责德育工作的宣传和推广。

第九条各职能科室职责:1. 学生教育管理科: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等工作;2. 德育活动科:负责组织、策划、实施德育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3. 家校合作科:负责协调学校与家长的关系,促进家校共育;4. 德育评价科:负责德育工作的评价、考核和总结。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条工作计划制度:1. 政教处每年初制定德育工作计划,经学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2. 各科室根据政教处工作计划,制定本科室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会议制度:1. 政教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德育工作;2. 各科室定期召开科室会议,研究、落实科室工作。

第十二条信息报送制度:1. 政教处各科室应及时向政教处主任汇报工作情况;2. 各科室应按时向学校领导报送德育工作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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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政教处
工作管理(考勤、检查)制度(暂行)
一、升旗制度
1、全体师生听到集合信号后马上集合,队伍整齐、有序。

3、班主任站在本班队伍后面,其余老师站在教师队伍里参加升旗仪式。

4、迟到扣5分,未到扣10分。

5、班级队列讲小话扣班级分1分/人,纪律差的班级视情节扣3-5分。

二、早操、课间操制度
1、所有班级听到集合信号后马上集合,队伍整齐。

以1分/人计。

2、进场队列整齐、有序。

以1分/人计。

可视情节扣3-5分。

3、学生做操积极、有活力,懒散无力或大闹、聊天者扣1分/人。

无故不参加两操者扣1分/人。

4、两操期间,班主任必须到场组织、监督,不到扣5分/次。

三、卫生制度
1、教室、公共区卫生做到每天两扫(早上、下午)、一周一大扫。

1、教室内桌凳整齐,地面干净无纸屑,工具摆放有序。

2、教室窗台、走廊、楼梯打扫彻底,保持干净。

3、卫生区打扫干净,无果皮纸屑等垃圾。

4、卫生检查扣分明细:①未打扫:日常5分/次;大扫除10分/次。

②有明显垃圾,2分/次。

③垃圾未倒2分/次。

④打扫不彻底,1分/处。

四、午休制度
1、午休铃响后,所有住宿生进教室或寝室午休。

无故在外走动、玩耍的扣1分/人/次。

2、在教室或寝室吵闹或追打的视情节扣1-3分/人/次。

3、午休期间出校的扣2分/人/次。

班级超过3人次出校的扣10分/次。

五、晚就寝制度
1、无特殊原因,熄灯铃响后,所有学生进寝室就寝。

无故在外走动、玩耍的扣1分/人/次。

2、班主任组织学生就寝并检查学生人数和就寝情况,班主任未到的扣5分/次。

3、在寝室吵闹或追打的视情节扣1-3分/人/次。

六、值日制度
1、教师值日、班主任值日必须到岗到位,并配合政教处和值周领导做好学校日常检查。

2、未到岗的扣5分/次,15分/天。

3、值日老师对当天的安全、纪律、卫生负有一定责任。

七、检查
1、学校日常的考勤、纪律、卫生检查由值周领导和政教
处具体负责,值日老师协助检查。

2、政教处在校务会上对各班级的卫生、纪律等检查情况进行每周一通报,每月一评比。

****学校政教处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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