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企业进青备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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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入青企业登记流程和注意事项

青海入青企业登记流程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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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施工企业进区施工登记备案需知

外地施工企业进区施工登记备案需知

一、办理依据《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二、办理程序申请一一受理一一审查一一备案三、办理地点:镇海区城河西路151号四楼建管站四、申报材料1、书面申请报告;2、业主的投标邀请函或公开招标信息;3、建筑业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人工工资支付函: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150万元;二级企业120 万元;三级企业8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50万元。

(附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所使用务工人员决不恶意拖欠工资的承诺)5、本区内银行开户证明原件;6、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外地建筑企业,需在镇海区行政区域内设置办事机构,有相对独立固定办公经营场所的自有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住宅房不得作为办公经营场所,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机构设备活单。

凡进区外地企业均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驻镇海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须公证机关公证原件)企业法人对驻镇海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营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原件;7、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驻镇海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必须提供三类人员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五大员上岗证(劳务分包企业不需提供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但应提供劳务人员初级以上技工证书),驻镇工程技术人员、经济人员活单、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企业注册地出具社保证明;(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8、由注册地市级(外省企业必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进镇海施工并在近两年有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市场违规行为和企业重合同守信用诚信证明;9、办理备案证时,各办事处与区建筑安装管理站签订流动人员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10、如实填写《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区施工备案证》一式二份;五、备案登记时间:首次外地企业进区备案,镇海区建设与交通局每月下旬以建工例会形式集中办理一次。

如遇特殊工程或其它情况报请主管局长临时审批。

六、外地进区企业备案年检每年3月1日至3月30日集中办理。

山东省青岛市建筑管理局关于使用《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

山东省青岛市建筑管理局关于使用《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

山东省青岛市建筑管理局关于使用《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备
案登记证》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青建管建字[2003]12号
【发布部门】青岛市建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3.06.18
【实施日期】2003.06.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青岛市建筑管理局关于使用《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的通知
(青建管建字[2003]12号)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根据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换发〈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的通知》(青建管建字[2003]3号)文件要求,新的《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近期开始发放。

现就使用《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以下简称《备案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筑施工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应具备较强竞争实力,企业管理行为规范有序,有固定办公场所和较高资质条件。

凡在其他地区有违反建筑市场秩序行为的建筑业企业不予备案。

二、新的《备案证》(硬面、暗紫色)自6月20日起使用,原发旧《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备案证》(硬面、绿色)同时废止。

三、已取得《备案证》的外地入青。

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项目备案材料清单【模板】

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项目备案材料清单【模板】

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项目备案材料清单(施工、监理、设计、勘察、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
一、申请材料
1、经办人员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2、《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项目备案申请表》一式三份;
3、《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
4、建设工程承包或者委托合同;
5、中标通知书(仅限招标工程);
6、工程项目部组成人员任职文件,项目负责人、主要经济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清单及有关的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及身份证明;
7、按计划应配备的相关机械设备清单(仅限监理、施工企业)。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材料除第3条为原件外,其他材料原件经核对后退回留复印件;
2、附件材料一律使用A4型纸;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3、职称证书复印件在页面的上半部,下半部为该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项目备案申请表》,请登陆**市住建局(******/)“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填写。

关于进入青海从事水利建设活动的省外企业进行登记备案的公告

关于进入青海从事水利建设活动的省外企业进行登记备案的公告

关于进入青海从事水利建设活动的省外企业进行登记备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5-10 浏览次数:1149 次〖字体:大中小〗下载附件
附件1、省外企业进入青海从事水利建设办理备案登记所需资料
1、省外企业进入青海从事水利建设申请登记表(/网上下载)
2、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省介绍信及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证明。

3、《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在我省设立分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该企业驻青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驻青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等原件。

6、驻青分公司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培训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等原件(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7、驻青分公司在青固定办公场所的房屋租凭合同或服务产权证原件。

8、公司近三年的经营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不少于3项)。

注:需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1、2为原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外地建筑业等企业入并备案所需材料

外地建筑业等企业入并备案所需材料

外地建筑业等企业入并备案所需材料一、外地(省外)建筑业等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外地(省外)建筑业等企业入并信息登记表2份(二)太原市入并建筑业企业工会组织登记表1份(省外入并建筑业企业、设计与施工企业、园林绿化企业)(三)附件材料1份:1、山西省省外建设类企业入晋备案证;2、山西省省外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省外入并建筑业企业、设计与施工企业、园林绿化企业);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省外入并建筑业企业、设计与施工企业、园林绿化企业);6、驻并办公场地租赁(或产权)证明;7、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入并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

以上附件材料中,山西省省外建设类企业入晋备案证、山西省省外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驻并办公场地租赁(或产权)证明需审核原件。

二、外地(省内)建筑业等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外地(省内)建筑业等企业入并信息登记表2份(二)太原市入并建筑业企业工会组织登记表1份(省内入并建筑业企业、设计与施工企业、园林绿化企业)(三)附件材料1份:1、诚信守法承诺书(省内入并建筑业企业、设计与施工企业、园林绿化企业);2、企业注册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本企业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省内入并建筑业企业、设计与施工企业、园林绿化企业);6、驻并办公场地租赁(或产权)证明;7、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入并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

以上附件材料需审核原件。

三、有关要求(一)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胶装成册,封皮用白色,有目录和分目录,分目录页用彩纸。

(二)申报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受理后不再退还。

(三)外地入并建筑业等企业的入并信息登记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住建委建筑管理处(102房间),咨询电话:5625671。

主项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外地入并建筑业企业的入并信息登记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住建委基础设施建设处(212房间),咨询电话:5625686。

(完整版):省外设计单位进青海省备案

(完整版):省外设计单位进青海省备案

(完整版):省外设计单位进山东省备案1.《省外进青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备案申请表》(详见附件);2.省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省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所在省、市、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函;5.拟参与进青承揽业务的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和近三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以上要求报送的原件经查验后当场退回,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均应加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公章),所提供资料须按要求装订成册。

附件省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青办理项目登记应提供的资料1.持《青海省省外进青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手册》(企业信息备案审核通过后颁发);2.企业信息备案审核意见书;3.批准的立项或可研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4.工程勘察合同或工程设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注:合同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标准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完整);5.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6.参与项目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备案表(并提供电子版备案表,注:企业信息备案人员变更时须重新提交相关申报资料);7.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且符合法定要求)。

以上要求报送的原件经查验后当场退回,复印件留存,所提供资料需按要求装订成册。

注:省外进青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须在合同签订30日内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登记。

省外进青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备案申请表申请企业(公章):填表日期: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单位声明我企业已承担了青海省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任务,现申请核发《企业信息备案审核意见书》,本申请表所列的信息及提交的有关附件材料均真实有效,承担在青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勘察、设计人员均与我企业拥有合法的劳动用人关系,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给予的处罚。

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备案申请

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备案申请

附件1
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
入晋备案申请表
( 企业)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备案申请表》(此表适用于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及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从山西建设信息网()下载,信息填写完整后用A4纸打印,不得手写、涂改。

所有填写内容应为全称,不得简写。

二、备案企业需提供填写完整的《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备案申请表》二份分别胶装成册,备案附件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驻晋负责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办公场所、房产证明)一份单独胶装成册,所提供证件和资料统一用A4纸按1:1复印,复印件必须清晰、易认,每页应加盖企业印章,并用白色软质封皮胶装成册。

三、备案企业情况发生变化,应在30日内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四、《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备案基本信息表》应用EXCEL制作电子文件一份,用U盘拷贝,随其它材料一同报送。

五、监理、勘察、设计企业、招标代理机构企业无需填安全许可证编号。

企 业 变 更 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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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青海省省外进青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省外进青建筑业队伍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之前,应当持有关证照在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建管办)进行备案,并接受管理。

其备案的条件、程序和管理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备案的条件
凡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外成建制建筑业队伍,都可以在办理进青年度备案后,进入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其资质等级和范围相符的工程投标和建设工程活动。

二、备案的程序
省外进青建筑业队伍备案程序包括:投标前的年度备案和中标后
工程项目的逐项备案以及跨年度工程备案表的签证。

三、对省外进青建设队伍管理的具体规定:
(一)年度备案:省外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监理企业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在进入我省从事建设工程活动之前,须持有关证、照到省建管办办理当年年度备案手续后方可参与投标。

驻青企业在青办公地址、驻青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如有更换,须及时到我办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二)项
目备案:省外进青建设队伍在我省承接工程后,在30
个日历天数内,须按承接的工程项目到省建管办逐个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三)跨年签证:省外进青建设队伍在我省承接工程并办理了项目备案后,如该工程当年未完工而跨入下一年度时,则须持办理项目备案时所办的《青海省省外建设队伍进青登记表(二)》到省建管办办理该工程的跨年签证。

(四)日常监管:省建管办和各州、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和我省的相关法规、政策,对进入我省的省外各类建设队伍的综合管理、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遵守法规、企业诚信等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监督和管理。

日常监管所得结论,将作为对省外进青建设队伍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业绩考核:即按年度在每年11月间,省建管办与省建设厅有关处室共同对每个省外进青建设队伍,根据日常监管所得结论、
《业绩考核表》所反映的结果及现场抽查所得结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青海省省外进青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出初步考核结果,报省建设厅批准后公布。

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其中,对不合格的队伍将分别作出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不许在我省承揽建设工程项目、清出我省建筑市场的处理。

(六)考核签章:省外进青建设队伍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公布后,
所有参加当年年度业绩考核的省外进青建设队伍都须在次年的4月
15日至5月底间持《业绩手册》到省建管办建管科加盖上年度的考核结果印章。

附件:
一、省外进青施工企业办理年度备案时须提供的资料
二、省外进青监理企业办理年度备案时须提供的资料
三、办理项目备案所须提供的资料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一、省外进青施工企业办理年度备案时须提供的资料
(一)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省介绍信;
(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证明;
(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截止目前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证明;
(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该企业驻青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七)企业法人、法人代表对该企业驻青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驻青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A)二级以上(含二级)企业进青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二级以下企业进青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劳务分包企业进青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资格(提供相关证照原件)。

(九)与企业主项资质等级相一致的5人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各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十)企业在青固定办公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原件;
(H^一)驻青主要管理人员《花名册》(内容须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或职务、联系电话等),同时还必须留有企业法定代
表人的手机号码和该公司办公室的电话号码。

《花名册》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注:1、驻青负责人必须由本企业指派本公司正式职工担任,不得从我省聘用。

2、办理备案手续时须由驻青负责人前来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3、劳务分包企业除第九项资料不提供外,其它资料均须提供。

二、省外进青监理企业办理年度备案时须提供的资料
(一)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省介绍信;
(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四)企业法人、法人代表对该企业驻青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驻青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五)企业拟定驻青的总监和监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证书原件,其条件如下:
1、甲级监理单位驻青机构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人员不少于5人;
2、乙级监理单位驻青机构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及经济管理
人员不得少于6人,其中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人员不少于3人。

(六)驻青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专业高级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
师,且须提供职称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七)企业在青固定办公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原件;
(A)驻青主要管理人员《花名册》(内容须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或职务、联系电话等),同时还必须留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手机
号码和该公司办公室的电话号码。

《花名册》必须加盖公司公
J章O
注:1、驻青负责人必须由本企业指派本公司正式职工担任,不得从我省聘用。

2、办理备案手续时须由驻青负责人前来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三、办理项目备案所须提供的资料
(一)中标通知书(审原件留复印件)
(二)施工(监理)合同(审原件留复印件)
(三)相关人员证件
1、施工企业须提供的人员证件:
(1)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
(2)担任项目经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现场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监理企业须提供的人员证件:
(1)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现场其他监理人员的相关证件
办理年度备案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
门出具的出省介绍信、无质量安全事故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证明原件;
(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仅限建筑施工企业);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本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和税务部
门颁发的分支机构(分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该企业驻青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驻青负责
人身份证、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
(六)企业进青管理人员、执业人员等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职
称证、培训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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