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1467-2017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实验室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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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农产品快速检测制度

市场农产品快速检测制度

市场农产品快速检测制度一、为规范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加强市场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保障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经营食用农产品的各类专业市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以及兼营食用农产品的商场、超市等综合性市场。

上述市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三、本市场建立农产品快速检测机构(以下称检测室),配备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建立健全检测制度,依照工作程序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

四、市场检测室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维护好检测点环境,保持整洁、卫生、安静,禁止摆放与检测工作无关的物品。

检测室内的各种连接线要科学排列,各种工具要摆放整齐有序,用完及时归位。

每次检测工作结束后,应对检测室卫生进行打扫;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保证检测室安全。

五、检测室内仪器设备要专门登记造册,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及时保养,定期检修,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检测仪器设备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避免人为损坏。

六、检测人员一般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强的业务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熟悉检测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并遵守检测工作规范,对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七、检测人员对每次检测都必须如实做好检测记录。

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检测品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等,并有至少2名检测人员的签名。

八、检测样品应专人保管,放置可靠、安全的场所,确保不丢失、不变质,保持样品正常状态。

对鲜活商品要特殊保存,及时检测,防止变质和失效。

九、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主要包括:蔬菜水果中有毒农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水产品、水发产品甲醛检测,畜禽鲜肉中的水分含量检测,熟肉制品、酱菜中亚硝酸盐检测,面粉、面条、腐竹中“吊白块”检测,干货、蔬菜、水果中二氧化硫检测,农产品中保鲜剂、添加剂检测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规程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规程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规程随着社会的发展与人民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变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制定一套可行的检测技术规程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目的、基本原则以及具体检测技术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检测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目的在于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并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作为政府监管、企业自查和消费者选购的重要参考依据。

这些数据可以帮助农民和企业了解农产品的生产环境、加工工艺、食品添加物以及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含量。

二、基本原则1.科学性与准确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规程应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确保检测方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检测方法必须符合科学规范,并经过多次重复实验、数据统计和比对验证,以获得可靠的结果。

2.全面性与综合性检测技术规程应基于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面了解,考虑到各种可能出现的危害因素,并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法与标准。

同时,综合运用多项检测技术,确保对农产品从不同维度进行全面检测。

3.规范性与可操作性检测技术规程应以明确、详细的操作步骤为基础,确保检测方法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规程中的操作指南应尽量避免术语和表述的模糊性,以确保检测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并执行。

三、检测技术1.快速检测技术快速检测技术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迅速、准确评估的重要手段。

在检测中,可以运用光学、电化学、生物学和物理学等技术,通过仪器设备进行快速检测,提高检测效率。

2.微生物检测技术微生物污染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

微生物检测技术可以通过培养、分离、鉴定和计数等步骤,对细菌、霉菌、病毒等微生物进行检测,以及进行致病菌的快速检测。

3.农药残留检测技术农药残留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指标之一。

农药残留检测技术可以通过高效液相色谱、气相色谱和质谱等技术手段,对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量进行精确检测,并确保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4.重金属检测技术重金属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2017年修订)-农业部令第8号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2017年修订)-农业部令第8号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2017年修订)正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2007年12月12日农业部令第7号公布,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第8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管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考核,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条件与能力评审和确认的活动。

第三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经考核和计量认证合格后,方可对外从事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产地环境检测工作。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鼓励检测资源共享,推进县级农产品综合性质检测机构建设。

第二章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第六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依法设立,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活动相适应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经所在机构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八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应当不少于5人,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的人员比例不低于40%。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规程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规程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规程第1章总则 (5)1.1 范围 (5)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1.3 术语和定义 (5)第2章检测机构与人员 (6)2.1 检测机构资质要求 (6)2.1.1 检测机构应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相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资质。

(6)2.1.2 检测机构应具备与其检测任务相适应的场所、仪器设备、人员等条件。

(6)2.1.3 检测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检测活动的科学、公正、准确、高效。

(6)2.1.4 检测机构应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

(6)2.1.5 检测机构应定期参加能力验证活动,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2.2 检测人员资质要求 (6)2.2.1 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背景和学历要求,熟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6)2.2.2 检测人员应取得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具备独立开展检测工作的能力。

(6)2.2.3 检测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6)2.2.4 检测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检测活动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6)2.2.5 检测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保证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6)2.3 设备与设施 (6)2.3.1 检测设备应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具备较好的稳定性和准确度。

(6)2.3.2 检测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校准和期间核查,保证设备功能的稳定性。

(6)2.3.3 检测设施应包括样品接收室、样品处理室、实验室、仪器室等,布局合理,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

(6)2.3.4 实验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温湿度等条件,保证检测环境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6)2.3.5 检测机构应建立健全设备与设施的管理制度,保证设备与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合理使用。

(6)第3章样品采集与制备 (7)3.1 样品采集 (7)3.1.1 采样原则 (7)3.1.2 采样方法 (7)3.1.3 采样工具与设备 (7)3.1.4 采样记录 (7)3.2 样品运输与保存 (7)3.2.1 运输 (7)3.2.2 保存 (7)3.3 样品制备 (8)3.3.1 制备方法 (8)3.3.2 制备工具与设备 (8)3.3.4 样品编号 (8)第4章检测方法 (8)4.1 物理检测方法 (8)4.1.1 外观检测 (8)4.1.2 硬度检测 (8)4.1.3 重量检测 (8)4.1.4 容积检测 (8)4.2 化学检测方法 (8)4.2.1 农药残留检测 (8)4.2.2 重金属检测 (9)4.2.3 营养成分检测 (9)4.2.4 污染物检测 (9)4.3 生物检测方法 (9)4.3.1 病原微生物检测 (9)4.3.2 真菌毒素检测 (9)4.3.3 植物生长调节剂检测 (9)4.3.4 基因检测 (9)第5章农药残留检测 (9)5.1 检测项目 (9)5.1.1 常规检测项目 (9)5.1.2 特殊检测项目 (9)5.2 检测方法 (10)5.2.1 样品前处理 (10)5.2.2 检测技术 (10)5.2.3 检测仪器与设备 (10)5.3 结果判定 (10)5.3.1 定性判定 (10)5.3.2 定量判定 (10)5.3.3 结果报告 (10)第6章兽药残留检测 (10)6.1 检测项目 (10)6.1.1 兽药残留检测范围:针对肉类、禽蛋及其制品等农产品中残留的兽药进行检测。

农业行业农产品质量检测规定

农业行业农产品质量检测规定

农业行业农产品质量检测规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农产品质量检测的重要性显而易见。

农产品作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

为了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各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规程和标准,以确保农产品质量检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一、农产品质量检测的目的和原则农产品质量检测旨在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根据农业生产的特点,注重科学性和实用性。

检测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农产品中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质,确保农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要求。

农产品质量检测的原则包括科学性、准确性、可操作性、综合性和及时性。

二、农产品质量检测的基本要求1.检测项目的确定:根据农产品的特点和生产环境,确定适用的检测项目。

包括对农产品的外观、形态、成分、营养价值、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微生物污染等方面的检测。

2.检测方法的选择:选择适用的检测方法,包括传统的物理、化学、生物学方法以及现代的光谱分析、色谱分析、质谱分析等。

3.样品采集和保存:正确采集样品,避免污染和变质,并采取适当的保存方式保持样品原有的特性。

4.仪器设备和实验室条件:确保检测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实验室的环境条件进行要求,防止因实验室条件导致检测结果的偏差。

三、农产品质量检测的流程和要点1.检测前的准备工作:制定检测计划和流程,准确地确定检测项目和方法,并保证仪器设备的良好状态。

2.样品的采集和处理:根据农产品的特性和检测项目的要求,正确采集样品,并进行适当的处理,以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稳定性。

3.实验室检测:严格按照检测方法进行样品的检测分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结果分析和判断: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和判断,结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要求,判断样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5.报告和溯源:根据检测结果生成相应的检测报告,包括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判定结论等,并建立完善的溯源系统,确保农产品的可追溯性。

四、农产品质量检测的标准和规范农产品质量检测的标准和规范是保障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重要依据。

农产品质量检测规范

农产品质量检测规范

农产品质量检测规范农产品质量检测是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农产品质量检测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和标准。

本文将介绍农产品质量检测的规范要求,包括样品采集、检测方法、结果评价等方面。

一、样品采集样品采集是农产品质量检测的第一步,对于不同的农产品,样品采集的方法和要求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样品应该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农产品的整体质量。

在采集样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样品数量:样品数量应根据检测的需要确定,一般情况下,样品数量应符合统计学要求,能够保证结果的可靠性。

2. 样品保存:采集的样品应尽快送往实验室进行检测,如果不能及时送检,应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保存,以防止样品的变质和污染。

3. 样品标识:每个样品都应有清晰的标识,包括样品的名称、采样地点、采样日期等信息,以便于后续的追溯和分析。

二、检测方法农产品质量检测的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根据不同的农产品和检测项目,可以采用不同的检测方法,包括物理检测、化学检测、微生物检测等。

1. 物理检测:物理检测是指通过观察和测量农产品的外观、形状、大小、重量等特征来判断其质量。

例如,对于水果和蔬菜,可以通过外观检查、硬度测定、密度测定等方法进行质量评估。

2. 化学检测:化学检测是通过检测农产品中的化学成分来评估其质量。

常用的化学检测方法包括pH值测定、营养成分分析、残留农药检测等。

3. 微生物检测:微生物检测是通过检测农产品中的微生物数量和种类来评估其卫生质量。

常用的微生物检测方法包括总菌落计数、大肠杆菌检测、霉菌检测等。

三、结果评价农产品质量检测的结果评价是根据检测结果对农产品的质量进行判断和评估。

评价结果应准确、客观,并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在进行结果评价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结果分析: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包括与标准值的比较、与历史数据的对比等,以确定农产品的质量水平和变化趋势。

2. 结果报告:将检测结果整理成报告,报告应包括样品的基本信息、检测项目、检测结果、评价结论等内容,并以清晰、简洁的方式呈现。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也是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的重要环节。

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不仅有利于督促农产品企业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而且也有利于除弊行政,提升食品质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一、农产品的检测标准1、定性检测:定性检测是指以理论方法来检验农产品的有效成份和污染物的存在,以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定性检测的主要方法有:实验室分析、农药残留检测、病原体检测、有害物质检测等。

2、定量检测:定量检测是指对农产品中有效成分或有害物质进行定量检测,以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定量检测的主要方法有:称量、滴定、色谱、回归分析、质谱等。

二、检测标准的要求1、检测标准要具备一定的公信力,能够充分体现政府有关法规的执行,同时要尊重参与者的意见。

2、检测标准要依据科学的原理,对农产品的具体要求、安全药物的添加量设定合理的标准,并结合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技术,明确检测方法和检测标准,杜绝不良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保证农产品的安全。

3、检测标准要切实完善,使检测结果尽可能准确无误。

三、检测标准的强制执行1、地方政府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的强制执行力度,把检测标准的执行作为行政管理的重要环节,重点把握企业管理和检测标准的执行,不断提高社会的食品安全水平。

2、农产品企业要从供应端和销售端,细化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加强对标准的执行,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及时处理,避免入市。

3、消费者要了解有关检测标准,提高警惕力,避免选择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不安全农产品,同时要注意健康饮食,改变饮食习惯,有助于改善营养,维护自身的健康。

综上所述,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在消费者保障和食品安全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因此,政府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的落实和执行,企业则应加大质量管理力度,严格实施检测标准,同时消费者也要加强警惕,从自身健康角度出发,选择安全农产品,共同创造一个安全的食品环境。

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规程

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规程

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规程第一部分:引言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是农业生产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它涉及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产品市场交易,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详细介绍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的规程及相关事项,旨在提供一些指导原则,确保农产品质量可靠。

第二部分: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的基本原则1.公正性原则: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应保持公正中立的原则,确保检验结果客观且可信。

2.科学性原则: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应基于科学的分析方法和技术,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3.连续性原则: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应进行连续的监测,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追溯性。

4.全面性原则: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应针对各项质量指标进行全面检测,确保不漏检。

5.法律合规原则: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规性和合法性。

第三部分: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的主要内容1.产地检验:对农产品产地进行检验,确认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包括土壤检测、灌溉水检测等。

2.外观检验:对农产品的外观特征进行检验,包括大小、颜色、形状等。

确保产品外观符合市场需求。

3.化学成分检验:对农产品化学成分进行检验,包括营养成分、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等。

确保产品健康安全。

4.微生物检验:对农产品中的细菌、霉菌、寄生虫等进行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卫生标准。

5.理化指标检验:对农产品的理化指标进行检验,包括pH值、含水率、硬度等。

确保产品达到质量标准。

6.品质评价:对农产品的口感、风味等进行评价,确保产品满足消费者需求。

7.安全性评估:对农产品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包括对特定人群的潜在过敏反应等。

确保产品无潜在安全隐患。

第四部分: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的操作程序1.样品采集:按照规定的方法和要求,采集符合要求的农产品样品,保证样本的代表性和完整性。

2.样品处理:对采集的样品进行处理,包括去皮、切割、研磨等步骤,确保样品能够符合检测要求。

3.实验参数设定:根据不同的检验项目,设置相应的实验参数,包括温度、时间、浓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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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01
B 09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467—2017
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实验室基本要求
Basic requirement for rapid testing laboratory for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2017-09-14发布2018-01-01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建设要求 (1)
5 仪器设备 (2)
6 人员 (2)
7 工作要求 (2)
附录A(资料性附录)仪器设备基本配置表 (4)
附录B(资料性附录)工作流程图 (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农业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江、温雅君、高景红、肖志勇、黄宝勇、闫建茹。

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实验室基本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要求、仪器设备、人员和工作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的快速检测实验室的建设。

农产品生产和/或销售组织或个人建设快速检测实验室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352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产品 agri-products
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3.2
快速检测实验室 rapid testing laboratory
采用酶联免疫、酶抑制、胶体金等快速检测技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测的实验室。

4 建设要求
4.1 建设原则
4.1.1 应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和标准,因地制宜、经济合理、使用方便和管理规范。

4.1.2 实验室建设结构设计,抗震、防火等要求应符合GB 50352、GB 50011和GB 50016的相关规定。

4.1.3 实验室节能、节水要求应符合GB 50189的相关规定。

4.1.4 实验废液、废渣、废气的排放应符合环保的相关规定。

4.2 检测能力
4.2.1 应以农产品中农(兽)药残留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快速检测为主。

DB11/T 1467—2017
4.2.2 应满足本辖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基本需求,年检测能力不低于1万项次。

4.3 功能分区
4.3.1 应根据本辖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量,确定其建设规模,应满足实验室功能分区的基本要求。

4.3.2 应进行功能分区,各功能区的基本要求见表1。

表1 实验室的功能分区及基本要求
功能分区用途及基本条件
实验区用于实验样品前处理、保存及检测。

办公区用于样品的接收、核对、登记、出具检测结果、存档及信息通讯等。

4.3.3 实验区应能满足安放相关检测仪器设备及人员操作的条件要求。

4.3.4 对互有影响、可能干扰检测结果的相邻区域应有效隔离。

4.4 实验室环境
4.4.1 实验室的采暖、通风、空调、照明等,应满足仪器设备运行和检测方法对环境条件的要求。

4.4.2 对互有影响、可能干扰检测结果的相邻区域应有效隔离。

5 仪器设备
5.1 配备原则
应具备与快速检测能力相适应的检测仪器设备,优先选择国产仪器设备。

5.2 配备要求
5.2.1 仪器设备基本配置参见附录A中表A.1。

5.2.2 实验室的实验台、药品柜、档案柜及办公设备等应按需配备。

6 人员
6.1 实验室应有熟悉检测技术的专职检测人员和负责审核签发检测结果的人员。

6.2 检测人员应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基础知识。

6.3 检测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7 工作要求
7.1 开展本辖区日常性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应即时检测,及时上报。

7.2 应承担本辖区农产品、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抽样工作,并协助调查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性事件。

7.3 应制定实验室工作制度,包括人员岗位责任、抽样、样品管理、仪器设备、试剂供应品、样品检测、记录保存、结果保密、安全卫生与管理等制度。

DB11/T 1467—2017
7.4 应制定检测工作流程,包括接收任务、样品采集、样品登记、样品预处理、样品检测、结果上报和资料存档等全过程。

检测工作流程参见附录B中图B.1。

7.5 抽样应符合规定要求。

抽样记录内容齐全、信息准确。

检验结果和相应的原始记录应独立归档,保存期不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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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仪器设备基本配置表
表A.1为仪器设备基本配置表。

表A.1 仪器设备基本配置表
数量序号仪器设备名称
台(套)
1 电子天平a1~2
2 速测仪1~2
3 酶标仪 1
4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
5 pH计 1
6 冷藏冷冻设备b 2
7 离心机 1
8 振荡器 1
9 恒温生化培养箱 1
10 均质器 1
11 移液器 3
12 玻璃器皿若干
注1:a 百分之一天平。

注2:b 冷藏箱和冰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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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工作流程图
图B.1为检测工作流程图。

图B.1 检测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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