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体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导语】⽆忧考从⼭东省聊城市教育局了解到,⼭东省教育招⽣考试院关于做好⼭东省2022年普通⾼等学校招⽣考试报名⼯作的通知,具体如下: ⼀、报名时间 2022年普通⾼校招⽣考试报名分为上填报信息、上资格审核、上确认并缴费等3个阶段。
(⼀)春季⾼考。
填报信息:2021年11⽉11⽇⾄17⽇(每天9:00-18:00)。
报考“3+4”转段考⽣及“3+4”转段兼报春季⾼考考⽣的填报时间为2021年11⽉24⽇。
资格审核:2021年11⽉18⽇⾄12⽉2⽇,具体时间由各市或县(市、区)招⽣考试机构确定。
确认缴费:2021年12⽉3⽇⾄12⽉7⽇(每天9:00-18:00),缴纳报名费、春季⾼考技能考试费⽤。
其中仅报考“3+4”转段考⽣只缴纳报名费。
2022年4⽉18⽇-20⽇(每天9:00-18:00),缴纳春季⾼考知识考试费⽤。
(⼆)夏季⾼考。
填报信息:2021年11⽉11⽇⾄17⽇(每天9:00-18:00)。
资格审核:2021年11⽉18⽇⾄12⽉2⽇,具体时间由各市或县(市、区)招⽣考试机构确定。
确认缴费:2021年12⽉3⽇⾄7⽇(每天9:00-18:00),缴纳报名费、外语听⼒考试费、体育专业测试费和艺术类专业统考费,其他考试费在等级考试科⽬选报时⼀并缴纳,时间另⾏通知。
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报名条件 (⼀)春季⾼考。
1.遵守中华⼈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体健康; 3.具有⼭东省户籍的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含普通中专、职业⾼中、职业中专、成⼈中专、技⼯学校)和社会⼈员,其中社会⼈员应取得⾼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东省户籍的就业⼈员随迁⼦⼥(含进城务⼯⼈员随迁⼦⼥)应为具有⼭东省⾼中阶段学校学籍及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或结业⽣(其中应届的毕业⽣、结业⽣须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的毕业⽣、结业⽣)。
“3+4”对⼝贯通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学⽣转段报考条件为符合转段条件的⾸次和第⼆次参加转段的毕业⽣。
山东普体测试办法及标准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考试内容、标准与办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目录总则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招生改革方案》的精神,结合我省体育教育专业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招生体育考试项目定为三项身体素质和新《招生改革方案》规定的专项技术项目,三项身体素质与专项技术考试均执行新评分标准。
一、身体素质考试项目100米跑、立定跳远、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后抛铅球、800米跑。
考前由招生部门选择其中三项进行测试。
二、专项技术考试项目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体操、武术。
考生任选一项进行考试。
三、体育考试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的各测试内容、动作规格、测试方法和评分标准等详见各项规定。
考试中要按规定严格执行。
违者不予评定成绩和计分。
评分办法:身体素质测试项目和专项技术测试的达标项目考试均按评分表评分。
其中:计时项目,采用电动计时,按田径运动竞赛规则计算成绩。
非计时项目(包括计次数和丈量高度、远度的项目),须有两位以上测试人,成绩方能有效。
技评项目,每项均须有3——4位测试人评定成绩。
成绩计算方法是按3人者2人之间相同成绩,4人者3人之间相同成绩评定;若3人或4人成绩均不相同,其最高与最低成绩不计,3人者计中间成绩,4人者计两个中间成绩的平均成绩。
四、体育考试总成绩评分办法体育考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其中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两部分成绩。
身体素质三项总分为60分,每项满分为20分;专项技术一个项目满分按40分计算(田径项目以一个单项成绩评分,体操、武术、球类等项目按其达标和技评项目评分百分率计分之和评分)。
两者在体育考试总成绩中的百分分配为:身体素质占60%,专项技术占40%。
体育考试总成绩的评分方法,将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的总分相加即得总成绩。
各项测试成绩分值超过满分者,均按其满分计算。
身体素质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与办法一、测试项目与测试细则(一)100米测试细则:按田径运动竞赛规则全能项目100米跑的规定进行测试,采用电动计时,按田径规则计算成绩。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5.23•【字号】鲁教学字〔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0〕2号各市教育(教体)局,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比例,促进教育公平和区域平衡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20年我省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报考条件(一)高校专项计划。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我省2020年夏季高考;(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招生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二)地方专项计划。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四项基本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我省2020年夏季高考;(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及居住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的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高考成绩达到我省2020年夏季高考普通类一段线。
二、招生学校及实施区域(一)高校专项计划。
招生学校由教育部确定。
面向我省省级财政困难县、长岛县及中西部地区和沂蒙革命老区的部分县(市、区)招生(名单见附件1)。
(二)地方专项计划。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4.27•【字号】鲁教外函〔2020〕18号•【施行日期】2020.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留学管理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外函〔2020〕18号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7〕6号)和全国及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程建设及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要求,为加强我省高层次、国际化教学和科研队伍建设,现就2020年度教育系统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实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资助类别、期限及标准(一)资助类别:访问学者。
(二)资助期限:6个月或12个月。
(三)资助标准:留学期限为6个月的,资助人民币5万元;留学期限为12个月的,资助人民币10万元。
“省校联合培养计划”出国留学人员留学期限为12个月,每人资助人民币5万元,项目学校应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标准给予出国留学人员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的资助。
资助经费由出国留学人员包干使用。
二、选派学科教育系统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重点资助能源、环保、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海洋综合开发利用、先进制造技术、高科技农业、医药卫生、金融、财会、经贸、法律、现代管理等专业领域的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重点学科、新兴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以及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研究开发项目、产学研结合项目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出国留学;适当倾斜支持从事“一带一路”沿线非通用语种专业教学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别区域研究、老年医养护理相关学科专业教学与研究的人员出国留学。
继续实施“省校联合培养计划”,专项资助国家和省“一流学科”建设、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建设和学校特色优势学科建设相关学科和专业教学科研人员出国留学。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9.06•【字号】鲁教财函〔2020〕37号•【施行日期】2020.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教育(教体)局: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14〕3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以下简称补偿)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请人员范围按照鲁财教〔2014〕37号文件规定,以下两类高校毕业生可申请补偿:一是2009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二是2014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财政困难县是指高校毕业生就业上年进入省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补助范围的县(市、区),具体名单可在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站(/)查询。
今年主要接收2017届高校毕业生申报,往年符合政策条件的毕业生在受理期内未申报的,也可一并补报。
其他未尽事项可登陆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查看《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办法政策解读》。
二、申报程序(一)符合补偿条件的毕业生在9月30日前将《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表》和其他申请材料提交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于10月15日前将《申请表》和《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经费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1)上报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本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填写《汇总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于10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教育厅,同时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数据报送系统基层就业模块报送电子版。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9.21•【字号】鲁教学函〔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各普通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高校办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省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教育公平公正高校考试招生涉及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寄托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关系国家长远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重大民生问题。
考试招生公平关乎教育公平、社会公平。
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是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是推动高校招生体系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的必要举措,对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和教育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各高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
各高校党委、行政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教务、招生、学生、纪检监察和院系等部门联合复查及协调机制,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完善工作责任制、责任倒查制和申诉处理机制,坚决防范、严肃查处冒名顶替、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等行为。
二、严防冒名顶替,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一)及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实际录取报到学生进行新生学籍注册,严禁将所有录取学生未经核对就全部注册。
录取新生要按照招生章程和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学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或未有足够证据证明为不可抗拒原因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体育局•【公布日期】2018.06.04•【字号】鲁教体发〔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各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体育局,各高等学校:现将《山东省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体育局2018年6月4日山东省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27号文件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53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理念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作为学校体育的基本目标,深化学校体育教学改革,提高学校体育质量,增强学校体育育人功能,培养意志坚强、体魄强健、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到2018年底,各级各类学校全部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体育课程, 全部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到2020年,学校全部配齐配足体育教师,体育场馆设施和器材配备全部达到省定办学标准,所有学校均建有特色体育项目,业余训练水平显著提高,在全国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取得优异成绩。
二、主要任务(一)实施体育课程提质计划。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职(专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0〕17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职(专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正文:---------------------------------------------------------------------------------------------------------------------------------------------------- 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职(专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各高等职业院校:为做好2020年度高职(专科)(含各类高等学校及机构举办的专科层次教育)专业设置工作,进一步提升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精神,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经略海洋、脱贫攻坚等重大战略,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积极调整服务面向,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适应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需要,为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提供载体。
二、工作要求(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将专业设置由新增、调整、停招、撤销4类,优化调整为新增、撤销2类,不再设置调整、停招专业。
与此相适应,新增专业申报数量由学校自行确定,并不再限额;不招生的专业,在每年的专业备案中,应提出撤销,未主动提出的视为撤销。
(二)学校要对就业率低的专业予以调整。
连续两年就业率较低的专业,除个别关乎国计民生的特殊专业外,学校一般应调减招生计划直至撤销。
各地所属高等职业院校设置专业应加强与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对接。
(三)各学校要坚持专业数量服从于办学质量的原则,科学控制专业增长数量。
原则上不新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职业院校预警类严控类和限制类专业目录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51号)公布的专业。
(四)设置教育类专业、本科高校设置专科专业,须分别先行征求我厅教师工作主管处室、本科高校主管处室意见,进行前置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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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体各市教育(教体)局,有关高等学校:为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生须参加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夏季)(以下简称夏季高考)报名、缴费且符合体育专业报考条件。
未按时缴纳体育专业考试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体育专业资格,不能参加体育专业考试。
二、考试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和高考文化考试。
(一)体育专业考试。
体育专业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管理、山东师范大学负责组织实施。
1.考试工作人员选聘与培训。
考试工作人员包括考评员、纪检员、计算机操作员等,均实行聘任制并进行考前培训。
(1)选聘条件。
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胜任考试工作;为相关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考试。
考评员须为我省体育类考试评审专家库中人员,且个人未举办相关专业的培训班或参与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有关培训和指导工作。
选聘人员5月19日—6月2日期间不得离鲁,无疫区接触史。
(2)选聘办法。
考评员从我省体育类考试评审专家库中随机选定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签发聘书。
聘书一旦签发,人员组成不允许变更。
纪检员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从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中选聘,其他工作人员由山东师范大学统一选聘。
(3)考前培训。
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均需进行考前相关业务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2.专业考试时间。
2020年6月3日—18日。
考生以市、县为单位分4批,具体安排见附件1.5月30日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考生推送短信,告知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请考生保持高考报名时确认的电话畅通。
同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应届生考试时间安排情况发给各有关中学,将往届生考试时间安排发给考生报名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收到短信的考生可前往相关地点查询,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由于部分考生兼报体育单招,考试时间重叠,为便于兼报考生能兼顾考试,将所有兼报考生安排在第一批进行考试。
3.考试内容。
包括基本素质考试和专项考试。
基本素质考试项目为3项:100米、立定跳远和原地推铅球;专项考试项目为1项:考生可在田径(不包含100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等项目中选择。
4.计分办法。
专业考试成绩由专项考试成绩和基本素质考试成绩相加得出,满分为100分,其中,专项考试成绩满分为40分,基本素质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
5.考试工作流程。
(1)考生报到。
考生须在规定的专项考试时间的前一天下午2点至5点30分到山东师范大学西门内报到(历山路在文化路口和经十路口之间路段的东侧,山东师范大学体育场看台西侧)。
报到时,须携带以下相关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山东省2020年参加体育专业测试诚信表》(见附件2)、《体温测量登记表》(见附件3),经考点核对确认后领取考试号码。
(2)考前准备。
考点应做好考试设备以及监控录像设备、计算机等硬件设施的准备调试工作;对考试场地及相关器械进行维护;将考试场地、考生通道与学校其他区域进行物理隔离;组织考评员、纪检员、计算机操作员等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考试实施流程、评分标准等。
(3)考试分组。
考点根据各市报名人数进行合理分组并编制秩序册;根据各项目特点抽签确定各组考评员、纪检员及计算机操作员,并于考试当日公布。
(4)考试实施。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考试号码入场参加专业考试。
考试过程中的数据显示、打印、传输、保存等环节均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完成;考试过程实行全程监控录像,所有考试项目和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均有实况录像,录像资料保留4年。
(5)成绩确认。
每项考试结束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考生现场按手印确认自己的成绩,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应在成绩确认时向考点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当日全部项目考试完成,成绩经汇总、核对无误后张贴公布,接受监督。
(6)统分。
考点将经考生确认无异议的考试成绩,按照规定格式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考生各个项目考试成绩检查、核对后,汇总合成考生最终成绩。
(7)成绩公布。
7月14日12时起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体育专业考(二)文化科目考试。
体育专业考生须参加我省2020年夏季高考。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
三、分数线的划定(一)体育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考生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按合格人数不超过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2倍的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本专科专业合格分数线相同。
7月14日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
(二)综合成绩分段线。
在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综合分数划线,综合分数折算办法为:综合分数=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综合分数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体育类一段线;按照体育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体育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四、志愿填报体育类分为提前批和常规批两个录取批次。
提前批包括省属公费师范生等类型的本科招生,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达到体育类一段线的考生可以填报提前批志愿。
常规批包括未列入提前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分段填报、分段录取。
五、投档及录取(一)投档办法。
提前批在我省体育类一段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关联体育专业合格成绩,以综合分排序,按规定的比例进行投档。
常规批在综合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我省要求的考生范围内,按照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二)录取办法。
在投档范围内,各招生高校依据招生章程,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因招生章程与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或不严格执行招生章程造成的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处理。
凡是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已经确定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普通高校体育专业录取。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是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考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专业考点及有关招生高校要高度重视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关键环节,严守招生工作纪律,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二)强化疫情防控。
考点要成立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机构,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要备足备齐防控物资,开展防疫教育培训宣传,做好考试场地、场所及设施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
要对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体温监测、登记,切实做好考试现场考生和工作人员防护。
为避免考生聚集,严格按照考试批次安排考生进入考点,非当日批次考试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请考生依照《山东省2020年体育专业考试各市考生报到及考试时间安排表》、《秩序册》(报到时领取)中明确的考试批次,合理安排赴考时间。
考试区域实行封闭管理,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考点。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在参加考试期间,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注意个人卫生和休息,增强体质,提升免疫力。
考生在参加考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医务人员报告,按突发应急预案妥善处置。
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自觉出示健康卡(码)、接受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核验身份或考试过程中除外),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工作安排,考点内不得随意走动。
候考时,考生之间应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离开考点,减少人员聚集。
(三)规范考试实施。
1.体育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考点和考试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体育专业考试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认真学**家及我省各项政策规定,强化责任担当,严格遵守程序,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体育专业考试安全平稳有序。
2.考点应加强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
考评员从我省体育类考试评审专家库中随机选定,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放聘书;纪检员从各市招生考试机构中选聘;计算机操作员等工作人员由考点统一聘用。
要对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警示教育,并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与诚信评价承诺书,建立违规考评员黑名单通报制度。
3.考点要制定详细的考试实施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工作程序,健全监督制度。
实施方案应包括考点机构设置及职责、人员选聘办法与分工、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实施流程、偶发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成绩记录及公布办法、成绩异议处置流程等。
疫情防控方案应包括组织机构设置及分工、防控规范要求、突发疫情处置程序等。
4.切实加强成绩信息的安全管理。
考试项目尽量采用电子设备进行计量,客观反映考生的考试成绩;人工计分环节要由专人负责对所有考生成绩进行逐一审核,并须设置双人双岗负责所有成绩的录入及核对。
(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各地、高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参加体育考试期间的食宿、交通等防疫教育培训,指导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在考试期间尽量采取错峰就餐、分散就餐的方式,减少人员聚集用餐,考生赴考遵守“两点一线”出行模式,“点到点”往返住所和考点,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自觉减少社会接触,考试结束即返回当地。
教育行政部门、生源学校、考点要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培养考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考生意外伤害处置和救护能力。
(五)强化诚信考试和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本辖区考生的诚信教育,让诚信考试成为学生的内在动力、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从源头上杜绝考试违纪作弊行为。
通过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违纪舞弊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诚信考试和考试纪律专题教育,让考生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试规则,清楚认识到考试违纪作弊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和危害,做到诚信应试,自觉拒绝和抵制考试违纪作弊行为。
(六)严肃考风考纪。
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要加强考试管理,采取多种监测手段严把考场入口关,加强考生身份验证,严禁考生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严防替考及其他作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