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生产能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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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网上填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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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网上填表规范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第一篇: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第二篇: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第三篇:办理加工贸易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指南第四篇:表一加工贸易企业经营情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第五篇:加工贸易企业经营情况及生产能力证明更多相关范文第一篇: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1、加工贸易企业登录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网站,下载“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相应表格,按有关说明认真填报表格内容;企业完成书面填报后,送所在地加工贸易主管部门审核(提供材料:加工能力证明一式三份及用工、厂房、设备的相关资料);所在地加工贸易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签章予以确认,一份存档备查,一份供企业上网填报电子表格。

2、“证明”分为三个表格:表一由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经营型企业填报,表二由各类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型企业填报,表三由无进出口经营权、承接委托加工业务的企业填报。

3、如企业生产能力审核单位为加工贸易业务审批机关,企业可在网上直接录入申报材料,审批机关对网上数据审核并经实地核查后,按要求在"商务部门审核意见"签注批准意见后打印,由审批机关和企业盖章。

如企业的生产能力审核机关(如县外经贸局)和加工贸易业务审批机关(如省级)分属不同级别的外经贸管理部门,按"69号"文件精神执行。

4、“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数据库与“加工贸易电子联网审批系统”相关联,没有填报并通过《生产能力证明》的企业,审批机关将不能对其申报的加工贸易合同进行审批操作;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超过一个月的,将在数据库中自动删除。

5、《生产能力证明》自填报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参考文件:1、关于开展全国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核查的通知(商贸字[20XX]69号)2、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使用新《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格式的通知第二篇: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证明分为三种表格:表一、《加工贸易经营状况》由进出口经营企业填写;表二、《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由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型企业填写;表三、《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由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加工企业填写。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1、加工贸易企业登录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网站,下载“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相应表格,按有关说明认真填报表格内容;企业完成书面填报后,送所在地加工贸易主管部门审核(提供材料:加工能力证明一式三份及用工、厂房、设备的相关资料);所在地加工贸易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签章予以确认,一份存档备查,一份供企业上网填报电子表格。

2、“证明” 分为三个表格:表一由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经营型企业填报,表二由各类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型企业填报,表三由无进出口经营权、承接委托加工业务的企业填报。

3、如企业生产能力审核单位为加工贸易业务审批机关,企业可在网上直接录入申报材料,审批机关对网上数据审核并经实地核查后,按要求在"商务部门审核意见"签注批准意见后打印,由审批机关和企业盖章。

如企业的生产能力审核机关(如县外经贸局)和加工贸易业务审批机关(如省级)分属不同级别的外经贸管理部门,按"69号"文件精神执行。

4、“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数据库与“加工贸易电子联网审批系统”相关联,没有填报并通过《生产能力证明》的企业,审批机关将不能对其申报的加工贸易合同进行审批操作;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超过一个月的,将在数据库中自动删除。

5、《生产能力证明》自填报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参考文件:1、关于开展全国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核查的通知(商贸字[2014]69号)2、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使用新《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格式的通知第二篇: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证明分为三种表格:表一、《加工贸易经营状况》由进出口经营企业填写;表二、《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由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型企业填写;表三、《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由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加工企业填写。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为一年。

生产能力证明范文

生产能力证明范文

生产能力证明范文办理《生产能力证明》受理资料清单:新办企业:1、已填好数据的生产能力证明表格(表格在jmsa.ec../jmdc/HomeIndex.html 下载或到外经办办事窗口领取)2、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3、《劳动年审合格证》原件;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5、《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原件;6、“三来一补、内资”企业提供生产设备清单,设备是进口的提供进口报关单复印件,国内购买的提供发票复印件;“三资”企业提供批准证书复印件、批文复印件、验资复印件;“内资”企业提供协议书(协议书在受理时在办事窗口领取),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还须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7、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续期企业资料清单:1、已填好数据的生产能力证明表格(在上年度生产能力证明复印件上修改即可);2、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3、《劳动年审合格证》原件;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5、《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原件;6、“来料”企业提供上年度12月份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及《三来一补企(业结汇情况申报表》《三来一补企业结汇情况申报表》在大朗政府公众网上可下载);“三资”企业提供历次批文复印件、审计报告复印件;“内资”企业提供协议书(协议书在受理时在办事窗口领取),上年度12月份的会计报表复印件。

7、上年度至今增加设备的进口报关单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

办理流程:“三资”、“三来一补”企业办理《生产能力证明》:企业提交资料(新厂需下厂核查,3个工作日)→初审、录入、打印→企业取回表格→企业法人签名、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表格交回外经办窗口→收费窗口交工本费→提交发票→外经办签章→办结取回表格。

民营企业办理《生产能力证明》企业提交资料(新厂需下厂核查,3 个工作日)→初审、录入、打印→企业取回表格,领《协议书》→企业法人签名、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表格交回外经办窗口→收费窗口交协作费、工本费→提交发票→外经办签章→办结取回表格。

申办生产能力证明流程生产能力证明怎么办理

申办生产能力证明流程生产能力证明怎么办理

申办生产能力证明流程生产能力证明怎么办理首先,企业应仔细阅读相关法规和规章,了解办理生产能力证明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根据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

1.申请表。

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包括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信息。

2.企业资料。

准备企业的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设备清单、厂房照片等。

3.产品相关资料。

提供生产企业主要产品的相关资料,如产品规格、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

4.质量体系文件。

如果企业已经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需要提供相关文件,如ISO9001认证证书、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

5.生产能力证明材料。

根据申请部门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企业生产能力的相关材料,如生产线工艺流程图、设备购置发票、合同等。

6.监督检查。

部分地区或部门要求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认其拥有符合要求的生产能力。

7.缴纳相关费用。

根据要求,缴纳相关的申请费用。

8.递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和申请表格递交给相关部门窗口或提交在线申请。

最后,企业须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章,确保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及时更新和提升生产能力,以保持证明的有效性,并经常核对证明的有效期,避免过期失效。

生产能力证明办理

生产能力证明办理

三一文库()〔生产能力证明办理〕*篇一:办理生产能力证明所需资料1、申请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4、税务登记证;5、前一个月的职工工资表;6、养老保险缴费凭证;7、设备清单或固定资产清单;8、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租赁合同;9、房产证或租赁合同;10、环保证明材料或环境评估报告(原件);11、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1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内资企业无需提供);13、海关登记证复印件(内资企业无需提供);14、外汇登记证复印件(内资企业无需提供);1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内资企业无需提供)。

*篇二:生产能力证明办理生产能力证明办理事项名称加工企业办理《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服务对象企业服务对象分类加工企业申办条件加工企业必须具备加工生产能力,外经贸主管部门到加工厂进行验厂,符合条件企业方能承接加工贸易业务。

需提供的资料企业需提供: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3.工厂厂房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4.《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要交付给申请人的材料名称表1加工贸易经营状况(由进出口经营企业填写)或表2加工贸易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由各类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型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填写)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经贸科受理人员初审(一个工作日)-实地验厂(一个工作日)-经贸科科长审核(一个工作日)-窗口告知需下载表格办理时限(工作日)3处理单位办理地点通州区新华北街301号办理形式窗口办理收费标准无相关法律·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授权大兴等区县外经贸委负责办理加工贸易业务的通知事项说明加工企业办理《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类型承诺件备注2原则上由经营企业向加工企业注册所在地外经贸审批机关申领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表格,加工企业根据表格要求填写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后,由经营企业交外经贸审批机关审批。

外经贸审批机关采用书面材料和实地考查办法对加工企业进行查验,严禁“三无”(无工厂、无加工设备、无工人)企业开展加工贸易,防止企业以加工贸易名义进行走私等违法活动。

生产能力证明系统登录生产能力证明系统

生产能力证明系统登录生产能力证明系统

生产能力证明系统登录|生产能力证明系统《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申办须知一、加工企业申办《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须提供下列文件和材料:2、加盖企业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4、企业到资情况的验资报告;5、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6、企业的生产设备清单;7、企业的建设用地许可证书;8、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出具的其它证明文件和材料。

二、审批时限:1、申领《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证明分为三种表格:表一、《加工贸易经营状况》由进出口经营企业填写;表二、《加工贸易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由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型企业填写;表三、《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由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加工企业填写。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为一年。

从事异地加工贸易的加工贸易企业,其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核查实行属地管理。

经营企业填报的《加工贸易经营状况》由经营企业所在商务主管部门审核。

加工企业填报的《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由加工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实行网上申报,加工贸易企业需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网页填报有关数据。

具体操作流程依照《关于开展全国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核查的通知》(商贸字〔2021〕69号)文件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2、申请办理加工贸易业务(一)统一使用加工贸易电子联网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加工贸易企业通过加工贸易电子联网审批管理系统企业段进行合同申请。

系统分为C/S和B/S两种形式,C/S系统在用户电脑中安装程序,特点是用户可随时操作,比较便捷,只需在传送、接受数据时联网,速度相对较快,但技术维护的要求相应较高;B/S系统的特点是,用户登陆INTERNET连接专门的网页即可进行操作,无须安装程序,技术维护简便,使用方式与上普通因特网基本相似,系统功能在后台随时更新,不影响用户使用,但受当地网络环境的影响较大,上述系统均支持拨号、宽带等各种网络接入方式。

生产能力证明系统登录生产能力证明系统

生产能力证明系统登录生产能力证明系统

生产能力证明系统登录|生产能力证明系统《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申办须知一、加工企业申办《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须提供下列文件和材料:2、加盖企业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4、企业到资情况的验资报告;5、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6、企业的生产设备清单;7、企业的建设用地许可证书;8、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出具的其它证明文件和材料。

二、审批时限:1、申领《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证明分为三种表格:表一、《加工贸易经营状况》由进出口经营企业填写;表二、《加工贸易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由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型企业填写;表三、《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由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加工企业填写。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为一年。

从事异地加工贸易的加工贸易企业,其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核查实行属地管理。

经营企业填报的《加工贸易经营状况》由经营企业所在商务主管部门审核。

加工企业填报的《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由加工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实行网上申报,加工贸易企业需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网页填报有关数据。

具体操作流程依照《关于开展全国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核查的通知》(商贸字〔2021〕69号)文件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2、申请办理加工贸易业务(一)统一使用加工贸易电子联网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加工贸易企业通过加工贸易电子联网审批管理系统企业段进行合同申请。

系统分为C/S和B/S两种形式,C/S系统在用户电脑中安装程序,特点是用户可随时操作,比较便捷,只需在传送、接受数据时联网,速度相对较快,但技术维护的要求相应较高;B/S系统的特点是,用户登陆INTERNET连接专门的网页即可进行操作,无须安装程序,技术维护简便,使用方式与上普通因特网基本相似,系统功能在后台随时更新,不影响用户使用,但受当地网络环境的影响较大,上述系统均支持拨号、宽带等各种网络接入方式。

生产能力证明系统

生产能力证明系统

生产‎能力‎证明‎系统‎生‎产能‎力证‎明系‎统‎‎生产‎能力‎证明‎系统‎《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申办‎须知‎‎‎‎一‎、加‎工企‎业申‎办《‎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须‎提供‎下列‎文件‎和材‎料:‎‎‎2、‎加盖‎企业‎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4、‎企业‎到资‎情况‎的验‎资报‎告;‎‎‎5、‎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6‎、‎企‎业的‎生产‎设备‎清单‎;‎‎‎7、‎企业‎的建‎设用‎地许‎可证‎书;‎‎‎8‎、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出‎具的‎其它‎证明‎文件‎和材‎料。

‎‎‎‎二‎、审‎批时‎限:‎企‎业提‎‎‎‎一‎、申‎领《‎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证‎明分‎为三‎种表‎格:‎表‎‎‎‎一、‎《加‎工贸‎易经‎营状‎况》‎由进‎出口‎经营‎企业‎填写‎;‎表‎‎‎二‎、《‎加工‎贸易‎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由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型‎企业‎填写‎;‎表‎‎‎三‎、《‎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由‎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加工‎企业‎填写‎。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为一‎年。

‎从‎事异‎地加‎工贸‎易的‎加工‎贸易‎企业‎,其‎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核‎查实‎行属‎地管‎理。

‎经‎营企‎业填‎报的‎《加‎工贸‎易经‎营状‎况》‎由经‎营企‎业所‎在商‎务主‎管部‎门审‎核。

‎加‎工企‎业填‎报的‎《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由加‎工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实‎行网‎上申‎报,‎加工‎贸易‎企业‎需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网‎页填‎报有‎关数‎据。

‎具体‎操作‎流程‎依照‎《关‎于开‎展全‎国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核查‎的通‎知》‎文件‎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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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生产能力证明》受理资料清单:
新办企业:
1、已填好数据的生产能力证明表格(表格在
/jmdc/HomeIndex.html 下载或到外经办办事窗口领取)
2、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劳动年审合格证》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5、《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原件;
6、“三来一补、内资”企业提供生产设备清单,设备是进口的提供进口报关单复印件,国内购买的提供发票复印件;“三资”企业提供批准证书复印件、批文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内资”企业提供协议书(协议书在受理时在办事窗口领取),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还须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7、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续期企业资料清单:
1、已填好数据的生产能力证明表格(在上年度生产能力证明复印件上修改即可);
2、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劳动年审合格证》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5、《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原件;
6、“来料”企业提供上年度12月份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及《三来一补企(业结汇情况申报表》《三来一补企业结汇情况申报表》在大朗政府公众网上可下载);“三资”企业提供历次批文复印件、审计报告复印件;“内资”企业提供协议书(协议书在受理时在办事窗口领取),上年度12月份的会计报表复印件。

7、上年度至今增加设备的进口报关单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

办理流程:“三资”、“三来一补”企业办理《生产能力证明》:企业提交资料(新厂需下厂核查,3个工作日)→初审、录入、打印→企业取回表格→企业法人签名、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表格交回外经办窗口→收费窗口交工本费→提交发票→外经办签章→办结取回表格。

民营企业办理《生产能力证明》
企业提交资料(新厂需下厂核查,3 个工作日)→初审、录入、打印→企业取回表格,领《协议书》→企业法人签名、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表格交回外经办窗口→收费窗口交协作费、工本费→提交发票→外经办签章→办结取回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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