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科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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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教科工作制度范文(3篇)

医院科教科工作制度范文(3篇)

医院科教科工作制度范文一、工作目标科教科的工作目标是加强医学教育和科研工作,提高医院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促进医院的发展。

二、工作职责1.负责医院的教学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医学教育计划。

2.组织和开展医院的科研工作,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科研项目。

3.开展医学教育和科研交流活动,促进不同医学专业领域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4.提供科研及教育资源支持,为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研究设备和资料。

5.组织和管理医学教学实践基地,确保医学教育的实际效果。

6.进行教师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

三、工作流程1.制定医学教育计划,包括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内容,并提交医院领导审核。

2.根据医学教育计划,安排医学教学活动,包括讲座、实践教学等。

3.组织医务人员申报科研项目,并进行评审,确定优秀的科研项目予以支持。

4.建立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对科研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成果评估。

5.组织医学教育和科研交流活动,包括学术研讨会、学术报告等。

6.搜集和整理医学教育和科研相关信息,建立医学教育和科研数据库。

四、工作标准1.医学教育:按照医学教育计划进行教学活动,根据医学教育质量评估指标评估教学效果。

2.科研工作:根据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按时完成科研任务,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3.交流活动:组织一定数量的学术交流活动,并邀请专家进行学术指导。

4.数据库建设:及时整理和更新医学教育和科研数据库,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

五、工作保障1.提供必要的教学和科研设备支持,确保教学和科研活动的顺利进行。

2.合理安排科教教师的工作时间,确保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完成。

3.为医学教育和科研交流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4.建立和完善医学教育和科研人员的激励机制,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六、工作评估1.定期评估医学教育和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改进。

2.根据医学教育和科研工作的成果,评选优秀科教教师,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医院科教管理制度

医院科教管理制度

医院科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科教管理工作,提高医院的技术水平,推动医院的科研和教学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医院科教管理机构设置为科教部,科教部下设科研处、教学处和学术交流处。

科研处主要负责医院科研项目的立项、管理和指导;教学处主要负责医院教学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学术交流处主要负责医院学术交流和合作交流活动的组织。

科教部的领导由医院分管科教工作的领导牵头,下设科教部主任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三、工作职责1. 科研处1.1 负责医院科研项目的申报、审批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查核项目进展情况。

1.2 组织开展科研成果的鉴定和评审工作,推荐优秀成果申报奖励。

1.3 健全科研激励机制,促进科研人员的科研工作积极性。

2. 教学处2.1 负责医院临床医学教学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建立临床教学基地,保证教学质量。

2.2 健全教学考核机制,对师生教育教学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推动教学质量的提升。

2.3 组织举办临床技能培训、学术讲座等教学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

3. 学术交流处3.1 组织医院学术交流和专题讲座,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进行学术交流,推动医院学术氛围的建设。

3.2 策划组织医院专业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医院的学术影响力。

3.3 开展医护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科研能力。

四、管理制度1. 科研管理1.1 医院设立科研项目管理委员会,制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申报、审批和管理的程序和规定。

1.2 对科研项目进行严格的经费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规范。

1.3 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价和奖励,并及时撰写相关科研成果报告。

2. 教学管理2.1 制定医院临床医学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建立教学督导机制,保证教学质量。

2.2 健全师生管理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培训,规范学生管理行为。

2.3 定期开展教学检查和评估,及时整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3. 学术交流管理3.1 制定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明确活动主办流程和程序。

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制度

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制度

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推动医院科教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卫生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参与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做好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的计划、组织、领导、协调、监督、评估。

推动医院科教科教学工作有序开展,促进医院临床工作和科研成果的良性循环。

第五条医院科教科应根据医院的整体战略和规划,制定相应的科教科教学发展规划,为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提供指导。

第六条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应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第七条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应注重教师、医学生和研究生的发展,建设学习型医院,提高科教水平。

第八条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应体现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依法治理,保证科教科教学工作的稳定、有序、高效开展。

第九条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应树立以人为本、尊重人的价值的理念,关心和支持医院科教科教师资格和技术能力的提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医院科教科设科教科,下设教学管理、科研管理、教学实践、教师发展、学科建设等职能部门。

第十一条科教科设立专门的教学管理岗位,定期举行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例会,总结工作经验,分析问题,研究解决问题措施。

第十二条医院科教科科教学管理委员会是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科教科教学管理规划制定、重大科教科教学改革方案的审议、科教科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等工作。

第十三条科教科科主任是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领导者,具体负责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医院应该建立科教科教学管理机构与临床部门和研究部门相互配合的联系机制,共同推动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十五条科教科教学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和拟订医院科教科教学工作的发展规划;研究和制定科教科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审批科教科教学工作的分配计划。

医院科教工作相关管理制度

医院科教工作相关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科教工作管理,提高医院整体科教水平,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科教工作人员及与科教工作相关的部门。

第三条医院科教工作坚持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学科建设为基础,全面推进医院科教事业发展。

第二章科教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科教处,负责全院科教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科教处主要职责:1. 制定全院科教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2. 组织实施全院科研项目申报、评审、管理和成果转化;3. 负责全院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三基培训考核管理工作;4. 组织全院学术活动,包括举办院内和院际间学术交流、学术讲座和有关学习班等;5. 负责全院学术论文的管理,定期做好登记、统计、评优推荐和汇编整理工作;6. 组织安排医、技、药、检实习生和下级医院进修生的带教工作,负责与各高等医学院校进行教学和业务交流;7. 制定医务技术人员年度进修学习计划,根据全院业务开展需要,联系、安排、审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8. 协助院领导审批安排医务技术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交流和各级医学会会议,派遣医务技术人员外出讲学,并做好学分登记;9. 制订医务技术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统筹安排和具体实施;10. 负责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医师轮转调配工作;11. 负责与相关院校在科研教学工作方面进行沟通和联系。

第三章科教工作管理制度第六条科研项目管理制度1. 科研项目申报:科研项目申报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科教处负责组织;2. 科研项目评审:科研项目评审由科教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结果报院领导审批;3. 科研项目管理: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科教处负责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七条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1. 继续医学教育计划:科教处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制定继续医学教育计划;2. 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科教处负责组织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实施,确保教育活动质量;3. 继续医学教育考核:科教处对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医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医院科教管理制度

医院科教管理制度

医院科教管理制度一、引言医院科教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内科教工作而建立的一套管理规范。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促进医院科教工作的高效运行,提高医院科教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以适应现代医学教育的需求。

二、目的和意义科教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医院内科教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科教环境,提高医院科教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具体意义有以下几点: 1. 提升医院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2. 促进医院内部科教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共享。

3. 加强科教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提高科教质量。

三、科教管理制度的内容1. 科教组织和领导1.设立科教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科教发展规划和制度,协调解决科教工作中的问题。

2.设立科教部门,负责具体的科教管理工作,包括科教资源的管理和调配,科教项目的组织和评估等。

2. 师资队伍建设1.制定师资梯队建设计划,设立不同级别的职称,激励医院内部教学团队的建设。

2.建立师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师资培训活动,提高医院师资队伍的教学能力。

3. 教学管理1.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明确科教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2.组织开展各类教学活动,包括教学讲座、学术交流会等,并建立教学评估和反馈机制。

3.完善教室设施和教学资源,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

4. 科研管理1.鼓励医院全体科教人员积极参与科研项目,推动科教与科研的有机结合。

2.设立科研项目评审制度,对科研项目进行评估和筛选,确保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可行性。

3.加强科研成果的宣传和交流,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

5. 质量监控和评估1.建立科教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科教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

2.设立科教质量评估标准,用以对医院的科教工作进行排名和评比。

四、科教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科教管理制度由科教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委员会成员应定期召开会议,对科教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2.科教部门负责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对科教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科教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执行情况应定期上报给医院领导层,接受领导的监督和指导。

医院科教管理制度

医院科教管理制度

医院科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医院科教工作的健康发展,提升医院的科技创新本领和人才培养质量,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科教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包含医院内全部科教人员,涉及科研、教学、培训、学术沟通等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加强科教管理,提高医院的学术水平和科研实力,为医院的发展和患者的就医质量供应有力支持。

第二章科研管理第四条科研项目申报1.科研项目的申报需严格依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申请人需供应项目的目标、研究内容、预期成绩等认真信息。

2.每年定期组织科研项目评审,由专家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依照评审结果对项目进行排名和资助。

3.申请人须依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并搭配相关人员的审核工作。

第五条科研诚信管理1.科研人员在进行科研活动时,应遵守科研诚信的原则,不得抄袭、窜改他人研究成绩。

2.科研人员应及时向医院报告与科研活动相关的重点利益冲突及其解决方法。

3.医院将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对科研人员的欠妥行为进行记录和处理,严重者终身不予资助。

第六条科研成绩管理1.医院鼓舞科研成绩的转化和应用,建立科研成绩推广和转化机制。

2.科研人员应自动向医院报告科研成绩,并参加科研成绩的评估和推广工作。

3.医院将对科研成绩进行评价,并予以适当的嘉奖和荣誉。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七条教学计划订立1.医院应依据学科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订立年度教学计划。

2.教学计划应明确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材选用和教学评估等方面的要求。

第八条教学人员管理1.教学人员应具备相应学术职称或老师资格,并参加教学本领培训。

2.医院应定期评价教学人员的教学本领,对教学表现不佳者进行培训和辅导。

第九条学术沟通管理1.医院鼓舞教学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组织或参加学术沟通活动。

2.学术沟通活动应提前向医院报备,并遵守医院相关规定。

第四章培训管理第十条培训需求调研1.医院应定期组织对科教人员的培训需求进行调研,订立培训计划。

医院科教科管理制度

医院科教科管理制度

医院科教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科教科的管理,提高科教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完善科教科管理制度,促进科教科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科教科,包括科教科的组织管理、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管理程序等内容。

第三条科教科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推动医院科教发展的职责和任务。

第四条科教科的工作原则是科学性、规范性、公平公正、服务医院科教建设。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科教科设置科主任1名,具体职责由医院确定。

第六条科主任需具备医学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领导和管理科教科工作。

第七条科教科下设教学管理组、科研管理组,具体职责由科主任指定。

第八条科教科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由医院院长指定组成人员,负责对科教科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第九条科教科与医院其他科室、相关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合作,促进科教科事业的发展。

第十条科教科及相关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科教科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负责医院科教工作规划的制订,组织实施科教计划;(二)负责医院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工作组织;(三)负责科教科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四)负责科教科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五)协助医院院长处理科教科相关事务。

第十二条教学管理组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负责医院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二)负责教学过程中的教学质量监督和评估;(三)协助医院院长处理教学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第十三条科研管理组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负责医院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二)负责科研成果的评估和推广;(三)协助医院院长处理科研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科教科应根据医院科教发展规划,制定科教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表。

第十五条科教科应做好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等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科教科应定期对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等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并及时向医院领导报告。

医院科教科工作制度(4篇)

医院科教科工作制度(4篇)

医院科教科工作制度医院科教科的工作制度是指确定医院科教科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考核评价等方面的规定和制度。

以下是医院科教科的一些常见工作制度:1. 工作内容:医院科教科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科教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医学教育和培训的组织和管理、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学术会议的组织筹备等。

2. 工作时间:医院科教科的工作时间一般按照医院的工作时间安排,通常是每天上午和下午连续工作,也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加班或出差。

3. 考核评价:医院科教科的工作绩效通常通过定期考核来评价。

常见的考核指标包括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医学教育和培训的效果、学术会议的组织效果等。

4. 绩效奖励:医院科教科的工作绩效优秀的人员通常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荣誉,如绩效奖金、晋升职级、学术称号等。

5. 岗位职责:医院科教科的人员需要按照岗位职责进行工作,具体岗位职责可以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常见的岗位职责有科研项目申报和管理、教育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学术交流和合作的促进等。

总之,医院科教科的工作制度主要是为了规范科教科的工作,提高科研和教学水平,促进医院的科教事业发展。

不同医院根据自身情况可能会有一些差异。

医院科教科工作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科教科的管理,提高科教科的工作效率和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科教科是医院内部的一个职能部门,负责医院的科研、教学、学术交流等工作。

第三条医院科教科的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和管理医院的科研项目,指导医院科研人员的科研工作,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2. 设计和组织医院的教学计划,培训医院的教学人员,推动医院的教学工作的改进和创新;3. 组织和指导医院的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医院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和交流;4. 积极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医院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医院科教科的工作原则包括:1. 紧密结合医院的发展战略,服务医院的发展需求;2. 坚持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的原则;3. 充分发挥科研、教学和学术交流的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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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教管理制度医疗证明管理制度1.医疗证明包括疾病证明、病假证明和死亡证明。

2.本院各科执业医师仅限于出具本人执业范围内的医疗证明书,并按病情诊断如实书写,所写内容必须有客观依据,不得推论。

3.进修、实习、轮转医师开具的证明书须有上级医师审核并签字。

4.原则上证明书必须由被证明人本人前来办理,特殊情况可由证明人直系亲属持我原就诊卡及委托书代办,经门诊办公室审核、盖章后生效。

5.病假时间原则上应按疾病诊断的性质来确定病假时间的期限,其中一般疾病3~5天,严重、慢性疾病一个月以内,严重影响日常生活或生活不能自理的疾病(如大手术、晚期癌症、严重脑外伤、中风等)可酌情延长至2~3个月。

6.对于患者要求补办的证明书,主管医师须凭本院原始病历及有关部门证明方可办理,并经门诊办公室批准盖章。

7.病人死亡后由病人的主管医师负责填写死亡证明,并由医务科盖章备案。

医保病人操作规定1.根据省、市、县有关医保政策,在县级劳动社保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

2.医保门诊病人挂号时,应出示本人的医保病历本和医保卡,门诊收费处据此确定病人类别。

3.门诊收费处收费时,应核对卡证,将列入医保的费用刷卡记账,自费、自理、自负等收费。

4.门诊医生根据病人病情合理检查、治疗、用药,并详细记载医保病历卡。

对需审批的项目及药品,按病人类别的不同填写审批单和医院检查申请书,交病人或家属到医院医务科审批。

对限制药品应注意掌握用药适应症,自费用药须先告知病人。

5.医保病人配药量一般为门急诊不超过3天量,慢性病7~15天量,规定病种的疾病、高血压、冠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慢性肝炎及其他需终身服药的慢性疾病不超过1个月。

6.门诊药房核对处方,有医保特别限制的药品请医务科审批。

7.医保病人办理住院时,住院部根据病人出示的医保病历本和医保卡、住院凭证、转院介绍信等确定病人类别,核对证卡、身份证,收取预交款。

8.医保病人出院时,住院部核对医疗费用、审批单,按医保规定结账。

将列入医保的费用记账,自费、自理、自负等收费。

9.经治医生应根据医保病人的病情合理检查、治疗、用药。

对于须审批的项目及药品,按病人类别的不同填写《审批单》和医院检查申请单,交病人或家属到医院医务科审批,自费项目告知病人。

掌握医保药品的用药,对限制药品应注意掌握用药适应症。

10.经治医生须在医保病人的病程录中详细记载病人情况。

11.医保病人出院时,经治医生填写出院小结、医疗证明书,交病人或其家属到门诊办公室盖章,同时出院带药量按门诊处方规定执行。

关于参加学术活动及论文发表管理的规定一、参加学术会议的范围1.参加学术会议的范围1)全国(中华医学会、护理学会、中医学会、药学会)、四川省、成都市医学会及其专科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

2)四川省卫生厅、成都市卫生局、金堂县卫生局举办的学术活动。

3)由挂靠的高等医学院校、挂钩单位邀请的讲学、讲课及协作活动。

凡外省、市(地区)区域性学术活动及个别单位、民间团体或杂志社(核心杂志社除外)举办的学术活动原则上不与参加。

2.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手续1)由本人提出申请,科(室)主任在确保完成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前提下参看学术会议的通知书或邀请书,同意后院办审核后报送主管院长批准。

院办办理登记手续。

2)各科(室)正、副主任(学科带头人)不可同时外出参加同一学术会议,二人以上同时参加同一学术活动时,须由主管院长审批,科教科登记备案。

3)外出参加学术活动人员在学术活动结束后需及时返院,并将学术活动情况及会议交流论文,在科室(院内)传达,会议资料属科室所有。

4)为了学习新技术开展新项目而必须参加的脱产学习班、培训班,需由科室提出申请,院办审核,主管院长审批。

二、邀请来院的学术活动1.邀请单位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来院讲学、科研协作等,须由科主任报院办,院长批准后,由医院发出邀请。

凡事先未经审批,或以私人名义发出的邀请,医院不予接待。

费用自理。

2.邀请范围,应以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学科、边缘学科、短线项目为主,事先必须对被邀请者的业务专长、学术水平和造诣有所了解。

外出进修管理制度1.根据医院总体目标、科室发展、新项目开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进修计划。

2.由进修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个人表现等情况,择优选拔,制定培训目标和计划,报医务科。

3.医务科汇总科室申请,按照重点学科、业务骨干优先的原则,审核上报申请材料,经院办会议研究批准后,作为年度计划予以落实。

4.进修人员外出进修前到医务科、院办备案,进修期间须遵守学习医院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参加医院的各项获活动,服从管理。

5.进修人员须按照进修计划完成学习任务,不得擅自延长或提前结束进修时间。

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进修时间,则需本人提出申请,报科室主任、医务科并经医院批准。

6.外出进修人员应定期向科室汇报进修情况。

7.进修学习一年以上者,应写出进修专业学术论文及返院后开展工作计划,交科室和医务科,纳入个人档案。

8.进修结束时,进修人员要做出书面鉴定,经学习医院签字、盖章后,交医务科备案。

9.医务科不定期跟踪了解进修人员的进修情况、个人表现,如不能达到预期目标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或撤回进修人员并做相应处理。

医药卫技人员继续教育制度1.医务科负责对各层次、各形式的在职教育统一规划和管理,注重医院重点人才的培养。

2.医务科负责根据医院医疗特色积极筹备继续教育医学项目,组织继续教育学习。

继续医学教育采取学分制的管理办法,医务科负责学分造册、分类登记、归档,全面了解医院继续教育开展总体情况,督促医护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3.定期安排组织院内各层次、各专业的讲座,邀请院外专家来院进行学术讲座,医护人员应积极参加相关科目学习。

4.凡经医院批准外出学习、参加学术活动者,返回后应在相应范围内汇报学习内容。

5.医护人员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相关医学知识培训,医务科定期考核并记录。

6.鼓励全院人员参加业余学历教育,但不得影响工作,脱产研究生学历教育人员应签署有关合同,交医务科、人事科备案。

典型手术病历评优制度1.典型手术病历评优活动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医务科作出安排和通知。

2.此处典型手术病例不是指在医学中的创新或者发明,而是目前医院中开展较少的要求高、难度大以及非常疑难并具有示范作用的病例,或者是虽然开展较多,但手术病例本身更有特色、更简练、更能减轻患者痛苦的改良方法等手术病例。

3.手术科室将每季度的手术病例整理好,在此基础上,择优申报参选,参选手术病例须符合下列条件:①难度大、要求高,本院较少开展的手术;②手术效果显著;③具有示范性;④应用前景良好;⑤病例资料完整。

4.评委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外请专家等组成。

5.各手术科室每季度第三个月25号前将参选手术病例名称报医务科,同时准备好申报病例的完整照片及病例资料。

医务科会同业务院长对申报病例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进行评选。

6.医务科负责做好召集、主持及记录工作。

7.参选病例以多媒体方式演示和讲解(手术构思、手术程序、经验总结以及优缺点等),参选病例的手术者须回答评委的提问。

8.根据评委最终对打分结果进行分析和审核,评出优胜奖和鼓励奖各一例,并给予相应奖励。

9.每次评审结果在信息栏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则确认评选结果,并予以书面公布。

质量监测、考核和信息反馈制度1.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科室由科主任、护士长、骨干医生、护士组成科室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对科室的质量工作进行监测与管理;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全院医疗质量进行监测并定期检查,对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入考核,并反馈给业务院长、医务科和护理部。

3.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针对医疗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评估落实效果。

4.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

医疗服务过失内部责任追究制度为提高岗位责任意识,减少或避免医疗服务过失的发生,妥善处理医患纠纷,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责任追究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言医疗服务过失:是指医院员工在诊疗与服务全过程中,围绕病人所发生的所有的医疗服务中经鉴定存在的岗位职责过失的行为。

二、本办法设医疗服务过失鉴定小组。

鉴定小组的任务:1.对所发生的医疗服务事件,鉴定是否存在过失行为;2.对鉴定存在过失行为的,确认责任群体名单。

医院层面的鉴定小组,成员由医院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所有经医院鉴定小组鉴定为存在医疗服务过失行为,均需据其鉴定意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岗位责任。

在医院鉴定小组权限范围内鉴定为存在医疗服务过失行为的,由医院按本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在公司鉴定小组权限范围内鉴定为存在医疗服务过失行为的,由公司按本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对过失行为的处理:1.没有引起投诉的过失行为的处理:根据医院的相关制度和有关规定作出扣罚工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处理。

2.引起投诉的过失行为的处理:本办法对因医疗服务过失而引发的病人或家属等的投诉,分内诉和外诉两类。

1)内诉:是指患者向医院内部的投诉,未发展至向行业行政管理机关或新闻媒体投诉,并于内部协商解决处理完结事项。

2)外诉:指患者向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包括县、市卫生局、社保局、消费者协会等)和新闻媒体等投诉的事项。

3.本办法按投诉的不同处理结果,给予不同的追究处理:1)经解释、协商处理或门诊医疗处理,病人及家属基本满意的,责任群体需按当年度岗位量化测评标准扣分。

2)(2)发生医疗费用减免、经济赔偿,责任群体除按当年度岗位量化测评扣分外,还需按责任大小和比例扣回医疗减免费用中药品费用、材料费用+经济赔偿的相应部分。

五、几点说明:1.所有外诉,和预计经济赔偿和医疗减免费用中所用药品费用、材料费用额、或两者合计超过3000元的内诉,均须在接到投诉后的6个工作日内向医院医疗服务过失鉴定小组书面专题报告。

其它医疗服务过失的处理结果每月向公司医疗服务鉴定小组备案一次。

2.医疗费用减免、经济赔偿,或两者兼有的,在支付或处理时:额度在3000元以下,由医院确定,3000元以上,报上级核准。

3.兼职人员以就高岗位承担责任,但属过失行为第一当事责任者除外。

4.相关责任人范围包括:第一当事责任人所在科室(设组的,以组为单位)的主管医师、责任医师、住院医师;第一当事责任人所属护理病区的责任护士(师)、护士(师);以及在诊疗、护理服务过程中存在过失责任人的其他人员(具体名单根据实际情况,由鉴定会的鉴定小组按事件中相关责任人有无过失情况另行确定)。

5.所有扣款视情况能在当月工资和绩效工资中一次扣完的,可一次性扣完;不能一次性扣完的可逐月扣回,直至扣完。

由此离职的,社会保险等手续暂缓办理。

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一、预防预案1.医院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的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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