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设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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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设立流程
1、名核:湖里网上名核,思明柜台名核(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分公司不用网上设立
3、工商送件材料:设立申请书,负责人任命书,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章程复印件,总公司出租赁合同,无偿使用证明,以上盖总公司章
4、领照:带受理通知书
5、刻章:除财务章外其他跟公司刻章一样,财务章:总公司出刻财务章证明和总公司营业执照
6、取章
7、开户:建行(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兴业(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及章程)
8、国地税开通网上办税:国税接收信息要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领开户许可证签协议
10、完成
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负责人信息
备注:1、移动电话必填。
2、固定电话、电子邮箱选填。
财务负责人信息
备注:1、移动电话必填。
2、固定电话、电子邮箱选填。
联络人信息
注:1、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的规定,商事主体联络人负责向社会公众披露依法应当公开的本商事主体信息,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调查询问。联络人应当提供境内地址及境内移动电话。
2、移动电话必填。
3、固定电话、电子邮箱选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