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信息公开--中级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四章讲义7

合集下载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分章节讲义 第07讲_增值税法律制度(2)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分章节讲义 第07讲_增值税法律制度(2)

第四单元增值税法律制度二、经典试题【案例6】(2017年综合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电冰箱的生产和销售,2018年6月发生如下事项:(1)购进一批生产用钢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80万元,委托某运输企业将该批钢材运回,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10万元。

(2)进口一批钢材,支付给国外的购货款120万元(人民币,下同)、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运输装卸费11万元、保险费13万元。

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后,开具了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将一批压缩机销售给某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7.84万元。

(4)将一批A型电冰箱赊销给乙公司,双方在书面合同中约定6月15日付款。

6月15日甲企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040万元;乙公司于6月30日支付货款,当日还依约支付了5.8万元的违约金。

(5)将自产的10台A型电冰箱(总成本为3.5万元)赠送给当地的敬老院。

(6)将新试制的2台B型电冰箱用于本企业的职工食堂,每台成本1万元,市场上无B型电冰箱的销售价格。

已知:甲企业进口钢材的关税税率为7%;A型电冰箱当月平均不含税售价为每台0.75万元;A型电冰箱和B型电冰箱的成本利润率均为10%;甲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在当期均已通过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计算事项(1)中甲企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事项(2)中甲企业应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3)计算事项(3)中甲企业的销项税额。

(4)计算事项(4)中甲企业的销项税额。

(5)事项(5)中甲企业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说明理由。

(6)事项(6)中甲企业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说明理由。

【案例6答案】(1)事项(1)中甲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80×16%+10×10%=45.8(万元)。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各章节详解_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三)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各章节详解_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三)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考点24:票据的种类(一)从票据当事人角度分类(二)从付款期限角度分类【提示1】纸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提示2】我国的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支票有效。

(三)银行汇票的特殊之处1.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者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四)本票的特殊之处1.我国的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见票即付。

2.本票的出票人即为付款人,因此,本票出票时的绝对记载事项不包括“付款人名称”。

(1)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2)背书连续主要是指背书在形式上连续,如果背书在实质上不连续,付款人仍应对持票人付款;但是,如果付款人明知持票人不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则不得向持票人付款,否则应自行承担责任。

(3)对于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如税收、继承、赠与等)取得汇票的,不涉及背书连续的问题;只要取得票据的人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就可以享有票据上的权利。

(四)非转让背书1.委托收款背书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可以代为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2.质押背书(1)记载事项①以票据质押,应当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但如果在票据上记载质押文句表明了质押意思的(如“为担保”、“为设质”等),也应视为其有效。

②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票据质押。

(2)效果记载“质押”文句后,其后手再背书转让或者质押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的前手的票据责任。

2024中级经济法PPT讲义

2024中级经济法PPT讲义

CHAPTER010405060302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是国家为了调整经济关系,规范经济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作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调整经济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经济法定义及作用宏观经济调控法调整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包括财政法、税法等。

规范市场监管行为,保障市场秩序,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市场行为法调整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包括合同法、担保法等;经济法体系的概念经济法体系是指由各种经济法规范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市场主体法规范市场主体的组织和行为,包括企业法、公司法等;经济法体系结构平等原则市场主体在法律地位上平等,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自愿原则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自愿选择交易对象和条件,不受非法干预;公平原则市场交易应当公平合理,禁止欺诈、胁迫等不公平行为;诚信原则市场主体应当诚实守信,履行约定义务,维护市场信誉。

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市场主体的设立条件和程序,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合同制度规范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合同自由和合同秩序;产权保护制度保护各类产权的合法权益,促进产权的流转和优化配置;税收制度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关系,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和纳税人合法权益。

CHAPTER合同类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合同要素当事人信息标的物描述数量与质量价格与支付方式履行时间与地点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式01合同订立02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与联系03要约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力1 2 3承诺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力合同履行履行原则:全面履行、诚实信用、协作履行等履行顺序同时履行、顺序履行等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等01合同变更02协议变更与法定变更的情形与程序03变更后的合同效力及履行问题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与应用构成要件违约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等•免责事由: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等适用于非金钱债务等特定情形下的救济措施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损害赔偿金修理、重作、更换等适用于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下的救济措施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计算方式及限制条件等030201违约责任与救济措施CHAPTER包括股东人数、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公司名称和住所等要求。

【优质课件】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课件--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优质课件】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课件--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考点01: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
5.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1)单独转让土地使用权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 (2)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如桥梁、隧道、水坝)时一并转 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考点02:销售服务(★★★) 1.交通运输服务 (1)交通运输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 管道运输服务。 (2)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 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3)航天运输服务,按照“航空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4)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5)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6)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3.电信服务 (1)电信服务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2)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缴纳 增值税。
4.建筑服务 (1)建筑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 筑服务。 (2)“其他建筑服务”包括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平整土地、园 林绿化、搭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 (3)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 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 缴纳增值税。
本章基本情况
在最近3年的机考中,本章分值在20分左右。不论 考生参加哪个批次的考试,在三个不定项选择题中,涉 及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题目必占其一。
本章共计40个考点。大多数考点需要准确理解,需 要死记硬背的考点并不多。
2020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新增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抵扣 政策”; (2)调整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的抵扣政策”; (3)调整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 (4)调整了“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政策”。

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四章课后练习题:证券法律制度

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四章课后练习题:证券法律制度

心之所向,所向披靡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股票和公司债券法律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D】。

A.股票和公司债券都属于有价证券B.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公司破产时,优先于股票持有人得到清偿C.发行股票和发行公司债券有不同的法律要求D.公司债券持有人和股票持有人均与公司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公司债券持有人与公司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股票持有人与公司之间形成股权关系。

[该题针对“证券与证券市场”知识点进行考核]2.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是【C】。

A.股东大会决议B.董事会决定C.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D.证券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确定【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票发行采用溢价发行方式的价格确定方式。

根据规定,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该题针对“证券发行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3.根据《证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的条件之一是【C】。

A.最近1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B.最近2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C.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D.最近5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的条件。

根据《证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的条件之一是: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该题针对“股票的发行条件”知识点进行考核]4.2006年5月某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了3年期公司债券1200万元,1年期公司债券800万元。

该公司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的净资产额为8000万元,计划于2008年10月再次发行公司债券。

根据有关规定,该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B】万元。

A.3200B.2000C.1200D.1000【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的次数没有限定,但是发行公司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总额的40%,即3200万元,但应减去未到期的债券1200万元。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章节练习-第7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章节练习-第7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均属于居民企业B.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D.依法在我国境内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外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所得来源地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C.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D.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不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3.某商场采用买一赠一的方式销售商品,规定购买一部价值1500元(不含增值税,下同)的手机的客户可获赠一个价值200元的电饭锅;当期该商场销售该手机100部,取得收入150000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该商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确认手机的销售收入为()元。

A.150000B.132352.94C.17647.06D.170000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是()。

A.财政拨款B.国债利息收入C.接受捐赠收入D.债务重组收入5.某食品生产企业201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800万元,已计入成本费用中实际发放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为36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6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拨缴工会经费5万元。

此外,上年度结转至本年度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3万元。

假设企业除此外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A.822.8B.816.8C.808.6D.811.66.境内某居民企业2018年取得销售货物收入2000万元,出租闲置厂房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收入1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00万元,当年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120万元。

公司法的基本理论--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四章讲义1

公司法的基本理论--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四章讲义1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 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四章讲义1公司法的基本理论一、公司的概念特征及分类(一)公司的概念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指股东依法以投资方式设立,以营利为目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公司的特征1.公司是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企业法人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3.公司是以股东的投资行为为基础设立的社团法人4.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公司财产最初由股东出资形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2)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①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相互独立,公司债务不及于股东。

②公司责任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责任相互独立。

③公司责任与下属企业或其他组织责任相互独立。

(3)公司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例题·单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是500万元,甲公司对乙企业负有1000万元的合同债务。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仅以500万元注册资本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B.甲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C.如果甲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由全体股东清偿D.如果甲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公司解散[答疑编号3945040101]『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不仅仅是“注册资本”,所以选项A 错误。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选项C 错误。

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不是公司解散的原因,所以选项D 错误。

5.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1)以收购方式实现对企业控股的,被控股企业的债务仍由其自行承担。

但因控股企业抽逃资金、逃避债务,致使被控股企业无力偿还债务的,被控股企业的债务则由控股企业承担。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四章讲义7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四章讲义7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四章讲义7股份有限公司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一)设立条件1.发起人条件发起人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2.财产条件(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如:上市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2)缴纳注册资本的方式和期限。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公司全体发起人可以一次缴足,也可分期缴纳。

分期缴纳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出资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方式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相同。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控股股东投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应独立完整、权属清晰。

控股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应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明确界定该资产的范围。

上市公司应当对该资产独立登记、建账、核算、管理。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支配该资产或干预上市公司对该资产的经营管理。

(4)注册资本的表现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划分为股份,且各股金额应为均等。

(5)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安规定缴纳出资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责任相同。

3.组织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需要有相应的名称、住所,这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相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
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四章讲义7
持续信息公开
(三)持续信息公开
1.定期报告
2.临时报告
(1)情形: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

①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②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③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④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⑤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⑥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注意】关键词:“重大”
⑦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NOT所有高管)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⑧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⑨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注意】只包括“减资”,不包括“增资”
⑩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⑾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⑿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⒀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⒁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个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⒂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⒃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⒄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⒅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⒆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⒇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2)要求(新增):
①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