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防护制度
放射科防护制度

放射科防护制度(一)一、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1、对从事放射线工作的员工进行国家相关的放射卫生与技术规范的培训,提高放射工作人员对电离辐射防护安全知识。
以放射防护最优化为原则,将一切必要的照射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2、在从事放射线就业前,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健康体检。
3、就业后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每年接受一次健康体检,如发现异常再增加检查频度及检查项目。
4、在放射工作人员离岗时,对其进行健康体检。
5、体检对放射工作的适应性意见将由授权的医学检查医师提出。
6、放射工作人员上班必须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
个人剂量监测仪每季度送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尊重检测报告所指出的问题,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7、保健科负责管理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档案,内容包括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个人剂量监测报告等。
保健科须及时将报告结果上报放射安全会并向相应科室反馈。
8、全院铅衣统一编号、登记,每半年一次于放射科行X线透视检测。
9、从事放射工作的妇女怀孕不接触射线。
二、放射检查病人防护1、放射检查过程中,不支持家属陪同。
2、三个月内的妊娠妇女不进行放射性检查。
3、对儿童进行放射检查时,对其性腺部分适当进行保护。
三、放射工作环境及设备管理1、对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在项目立项时向卫生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且要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
2、引进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须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3、放射工作场所有电脑防辐射警示标志、工作指示灯清晰。
4、按照《计量法》的要求,每年由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对所有已开展检定工作的放射设备进行计量检测,内容包括放射剂量、图像分辨率、线性、重复性等。
放射科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科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1. 放射工作人员均需参加放射防护条例上岗培训,取得“上岗合格证”。
2. 放射科安装X线机,必须按国家规定设计出机房面积、控制室防护及墙璧、门窗防护方案,经省放射卫生防护所审批后,方能施工安装,设备安装后,经省放射卫生防护所测试合格颁发许可证后方能投入使用。
3. 投照曝光时,操作人员应在控制室内操作,如需要在机房内操作者,必须穿铅衣,必要时戴铅手套,防止射线损伤。
4. 放射检查中应对被检者避免不必要的照射,遵守防护三条基本原则:缩短时间、增加距离、使用屏蔽(铅橡皮等放射防护用品)。
尽量缩小视野特别应注意病人生殖腺等敏感部位的防护,尽量减少病人曝光量。
5. 进入机房的其他人员,曝光时应离开机房,必须留在机房者,需穿铅衣,并尽可能远离射线源。
6. 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曝光时一定要关好机房铅门,防止射线对其他人员的损伤。
7. 床边拍片时,工作人员必须穿铅衣,尽可能远离射线派并注意周围其他病人的防护。
8. 放射专业人员均需按规定佩带热释光个人测量仪,照射剂量超标时应暂时脱离接触射线岗位。
9. 本科设防护监督员一名,不定期检查上述措施落实情况,并定期向科主任汇报。
放射防护制度与工作制度

放射防护制度与工作制度一、放射防护制度1. 放射防护的目标和原则放射防护制度的目标是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免受放射性危害,确保放射工作的安全。
放射防护原则包括:正当化、最优化和个人剂量限值。
2. 放射防护用品放射防护用品包括铅帽、铅围脖、铅眼镜和铅衣等。
工作人员每人发放一套个人防护用品,受检者防护用品每个机房准备一套。
3. 工作人员的防护措施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要穿戴防护用品后,方可进入机房工作。
对受检者非照射部位,要配合医务人员穿戴铅防护用具。
4. 特殊受检者的防护措施儿童、孕妇在受检时,应尽量避免X射线的照射。
如果必须进行检查时,必须下腹部盖上铅衣,防止性腺和胎儿接收过量的射线。
5. 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放射科备有铅防护用品,患者可以无条件提出使用。
使用这些铅防护用品,能有效地保护胎儿、性腺、甲状腺和眼睛。
6. 放射防护培训和教育放射科工作人员应接受放射防护培训,了解放射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
二、放射科工作制度1. 辐射安全责任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工作由放射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X 线辐射防护工作。
2. 放射防护原则放射科工作人员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确保辐射安全。
3. 放射诊断人员的资质要求放射诊断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
4. 辐射防护设施和要求放射科各X线检查室、治疗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
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查防护用品。
5. 受检者的告知和保护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在登记室、X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对育龄妇女腹部进行放射检查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 辐射事故的处理放射科应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辐射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三、总结放射防护制度和工作制度是放射科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放射科防护与辐射安全制度

放射科防护与辐射安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目的为了保障医院放射科工作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免受辐射损害,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放射科全部工作人员,包含医生、技师、护士等。
第三条法律依据本规章制度订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辐射安全管理第四条辐射安全责任医院放射科负责人负有辐射安全管理的责任,需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辐射设备安全、辐射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第五条辐射安全掌控1.医院放射科应定期开展辐射安全评估,加强对辐射设备及防护装置的定期检查与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并定期进行辐射防护性能测试。
2.医院放射科对辐射工作场合进行划定,并建立辐射防护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3.医院放射科必需订立辐射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生辐射事故时能快速采取应对措施,保护相关人员与环境安全。
第六条辐射工作岗位安全保护1.医院放射科需明确辐射工作所需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参加相应的培训与考核。
2.医院放射科应编制辐射工作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正确使用辐射设备,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遵守相关的操作规范。
3.医院放射科从业人员对患者进行辐射诊疗时,应事先告知患者辐射的目的、风险和可能的不良反应,听取患者的同意,并遵从医疗伦理原则。
第七条辐射剂量监测与记录1.医院放射科应配备辐射剂量仪,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辐射剂量监测,确保其辐射剂量不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
2.医院放射科应建立辐射剂量监测记录档案,并保管不少于十年,供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第八条辐射事故报告与处理1.医院放射科在发生辐射事故后,应立刻报告院领导,并采取紧急措施,避开扩大事故范围与影响。
2.医院放射科需认真记录辐射事故的过程、原因、后果及处理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防护措施第九条辐射防护设备和器材1.医院放射科应配备合格的辐射防护设备,包含防护服、护目镜、防护手套等,并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
放射科防护体系制度模板

放射科防护体系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放射科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防止放射性辐射对人体的危害,根据国家有关放射防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放射科防护体系应以预防为主,实行全面管理,确保放射性工作的安全运行。
第三条放射科防护体系应包括组织管理、设备管理、个人防护、辐射监测、事故处理等环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放射科应设立放射防护管理机构,负责放射防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放射科防护管理机构应制定放射防护工作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第六条放射科防护管理机构应组织放射防护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放射科防护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放射防护演练,检验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八条放射科应选用符合国家放射防护标准的设备,并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九条放射科应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第十条放射科应建立设备使用记录,记录设备运行状态、维修情况等信息。
第四章:个人防护第十一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放射性工作。
第十二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监测辐射剂量。
第十三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口罩、手套等。
第十四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掌握正确的操作技巧,减少辐射暴露。
第五章:辐射监测第十五条放射科应定期对工作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六条放射科应建立辐射监测记录,记录辐射水平、监测时间等信息。
第十七条放射科应根据辐射监测结果,调整防护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第六章:事故处理第十八条放射科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九条发生放射事故时,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二十条放射科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放射科防护管理机构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放射科防护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

放射科防护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一、放射科防护管理制度(一)放射科工作制度1. 严格执行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放射诊疗活动,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不得出具虚假的检查、诊断报告。
3. 加强安全防护与质量控制管理,确保放射诊疗人员和受检者的医疗照射剂量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4. 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5. 对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应当进行屏蔽防护。
6. 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原则,对有诊断参考价值的X射线胸透检查应当尽量采用胸部X射线摄影检查。
(二)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 放射科安装、维修或更新X线机、CT、DR设备,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2. 定期进行放射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的防护检测和检查。
3. 放射科各X线检查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放射防护知识。
4. 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5. 配备受检者防护用品,对不遵守防护规定者,不得进行放射检查。
6. 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佩戴个人剂量监测牌,并按时送检。
7. 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放射科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 定期对放射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每日工作前检查设备的电源、电压是否正常,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
3. 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4. 定期对设备进行校准和性能测试,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放射科岗位职责(一)放射科主任职责1. 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 制定本科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 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对患者进行及时诊断和治疗。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5篇)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一、建立健全放射防护机构及三级防护责任制1、放射科防护负责人,应对本科安全防护负主要责任,每年一次对全科放射防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向院防护负责人(院长)出书面汇报。
2、设备维修人员负责防护措施中硬件的落实。
3、各班组防护负责人,负责安全操作制度的落实。
4、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5、每次检查会议汇报内容应有书面记录,列入科内文书档案。
二、新从事放射工作人员,须经健康检查后,方能从事放射线工作,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应有上岗证。
三、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要佩带个人剂量监测仪,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在个人剂量档案内。
四、放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检查身体,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档案。
五、工作场所必须有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门上方设有警示红色信号灯,并有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意外照射的安全连锁装置。
每日检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新放射设备启用前,须对机房面积(不得小于____平方米)、机房高度(不得小于____米)、门窗防护不得有放射线外漏、工作人员控制台防护(应有隔室操作)事先有论证,设计有要求,启用前有检查,确实符合要求方能使。
七、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并告知病人和相关人员辐射的危害性,使用场所张贴醒目的辐射有害健康的标识。
八、制定放射安全应急预案,每年评估检查,不断完善。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上报。
九、工作时严格按照放射质控(QA/QC)标准,维修工程师、物理师定期对机器进行机械精度及剂量的监测和校正。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2)是为了确保放射科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并保护环境不受放射性物质的污染,制定出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的示例:1.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放射防护培训,熟悉放射实验室的位点布局,了解放射源的种类、特性以及使用方法。
2. 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适当的防护设备,包括铅衣、手套、眼镜等,以减少放射性物质对身体的伤害。
放射科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原则为了保障放射科诊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放射防护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旨在提高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水平,降低辐射风险。
二、组织与管理1. 放射科设立安全防护领导小组,负责放射科安全防护工作的全面管理。
2. 安全防护领导小组下设安全防护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工作。
3. 各级人员应积极配合安全防护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共同维护放射科安全。
三、安全防护措施1. 设备管理(1)放射科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
(2)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3)射线装置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熟悉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2. 辐射防护(1)放射科诊疗场所设置辐射防护设施,如防护屏风、防护帘等。
(2)放射科诊疗场所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3)放射科诊疗场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3. 人员管理(1)放射科工作人员应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掌握放射防护技能。
(2)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进行剂量监测。
(3)放射科工作人员应遵守放射防护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4. 受检者管理(1)对受检者进行辐射风险告知,征得受检者同意后进行放射诊疗。
(2)对孕妇、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应严格控制辐射剂量。
(3)受检者应佩戴防护用品,减少辐射影响。
四、事故处理与报告1. 放射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损失。
2. 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监督与考核1. 定期对放射科安全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对放射科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放射防护知识、操作技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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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制度
1、对从事放射线工作的员工进行国家相关的放射卫生标准与技术规范的培训,提高放射工作人员对电离辐射防护安全知识。
以放射防护最优化为原则,将一切必要的照射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2、在从事放射线就业前,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康健体检。
3、就业后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每年接受一次康健体检,如发现异常再增加检查频度及检查项目。
4、在放射工作人员离岗时,对其进行康健体检。
5、体检对放射工作的适应性意见将由授权的医学检查医师提出。
6、放射工作人员上班必须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
个人剂量监测仪每季度送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尊崇检测报告所指出的问题,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7、保健科负责管理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康健档案,内容包括职业康健检查报告和个人剂量监测报告等。
保健科须及时将报告结果上报放射安全委员会并向相应科室反馈。
8、全院铅衣统一编号、登记,每半年一次于放射科行X线透视检测。
9、从事放射工作的妇女怀孕不接触射线。
10、放射检查病人防护1、放射检查过程中,不支持家属陪同。
2、三个月内的妊娠妇女不进行放射性检查。
3、对儿童进行放射检查时,对其性腺部分合适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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