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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2009学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质量评估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2009学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质量评估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2009学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质量评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3.19•【字号】京教函[2009]115号•【施行日期】2009.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2009学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质量评估的通知(京教函[2009]115号)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事业统计管理,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推进统计队伍建设,促进统计创新发展,提高统计工作水平,根据《北京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质量评估办法》(京教计〔1997〕016号),2009年市教委将继续开展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质量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本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07〕28号),鼓励全体教育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适应教育改革、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创造性地完成各项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本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水平,为首都教育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科学管理和宏观决策依据,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引导社会舆论作用,为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统计信息服务。

二、评估范围2008年从事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以及上述单位的统计人员。

三、评估重点随着首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入,教育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多变,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已经成为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

为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的基础信息作用,提高统计分析水平,推动统计工作创新。

(一)健全和完善统计规章制度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统计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切实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具有机构健全、制度完备、基础扎实、管理规范、队伍整齐的特点,按时、保质报送统计报表和相关数据库,确保统计报表的完整性。

职称评选条件200819号文件

职称评选条件200819号文件

豫人职[2008]19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人事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对《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3]20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总则一、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其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为中小学教师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三、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教学、幼儿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分则一、申报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三)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担任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1年以上的,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

(五)小学教师(不含厂、矿所属小学)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经审验合格。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5.15•【字号】京教函[2008]256号•【施行日期】2008.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的通知(京教函〔2008〕256号)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市教委直属直管单位:根据《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自5月16日起启动2008年度课题申报评审工作,同时通过市教委、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现代教育报》等媒体发布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

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编制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围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主题,以教师专业化发展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重点,以本市教育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以服务北京教育改革与发展实践、服务北京教育宏观决策、服务北京教育现代化建设为宗旨,准确把握教育理论、教育政策和教育实践发展的基本趋势和基本需求,组织全市的研究力量开展研究。

二、本年度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设立重大课题、重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一般课题。

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设立经费资助和自筹两个类别。

一般课题为经费自筹课题。

重大课题由评审组从重点课题中提名,经领导小组投票确定。

三、课题申报者根据《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填写《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选报课题。

北京市2008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北京市2008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附件北京市2008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时间安排4月中旬公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

4月下旬各区县教委将经过区县政府同意的本区县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方案和招生部门具体实施意见报市教委备案。

市、区县共同宣传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意见和方案。

区县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信息公开和网上公布,向学校和学生家长深入宣传。

5月9--10日(10日为公休日)区县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县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5月10--11日(公休日)文体科技传统项目校受理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报名。

5月17--18日(公休日)对报名的小学毕业年级文体科技特长生进行特长测试。

5月24日始各区县进行本区域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工作。

5月26日始民办学校进行小学入学登记。

6月14--15日(公休日)公办小学进行入学登记。

6月16--18日小学举行毕业考试。

6月21--22日(公休日)盲人学校、聋人学校、培智学校进行入学登记。

6月27日前初中校向区县招生部门上报学校招生名单。

6月29--30日各区县招生部门办理回户口所在区县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学生档案交接事宜。

7月7日前区县教委将各初中校录取名单审核下发。

7月11日始各中小学(含接收小学毕业生的盲人学校、聋人学校、培智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7月25日前区县教委向市教委报送小学、初中入学快报表。

9月15日前小学完成新生数据录入工作,初中完成新生持卡入学注册工作。

10月25日前区县教委向市教委报小学、初中入学工作书面总结。

765-京教基办[2008]3号附件1

765-京教基办[2008]3号附件1
初中组
韩菊
7
传递
姜子嫣
昌平区第五中学初一年级
初中组
申英
电脑动画(13)
序号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作者所在学校及年级
组别
指导教师
1
早晨的故事
谭展博
东城区府学小学六年级(11)班
小学组
张翼
2
三不猴新传
王子乾
顺义区天竺中心小学校六年级(2)班
小学组
冯文学
3

徐菲
顺义区天竺中心小学校五年级(4)班
小学组
冯文学
4
保护环境创建绿色环保生活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作者所在学校及年级
组别
指导教师
1
Love Me品牌形象设计
梁思靓
崇文区北京市第十一中学高一年级
高中组
李蕊
2
青瓷纪元系列产品设计
卢雨西
朝阳区北京市第八十中高二年级(2)班
高中组
赵辉
3
九零后
钱杰坤
海淀区北京大学附属中学高二年级
高中组
毛华均
程序设计(1)
序号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作者所在学校及年级
高中组
梁正明
电子报刊(7)
序号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作者所在学校及年级
组别
指导教师
1
巧手屋
孙时雨
东城区府学小学六年级(11)班
小学组
金秉慧
2
蝶舞校园
郭安
西城区顺城街第一小学六年级
小学组
曹云丰
3
少儿龙舞
杨博特陈婉莹
顺义区马坡中心小学六年级(4)班
小学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2008]10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2008]10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2008〕10号)各区县教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为依法保障本市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经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2008年第4次书记主任办公会研究,并报市政府专题会、市委常委会审定,现就2008年本市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本区县实际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2008年本市小学、初中入学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通过继续完善小学、初中入学办法,保持政策连续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教育公平。

二、工作原则第一,坚持小学、初中免试和就近入学原则。

第二,坚持以区县为主承担义务教育责任原则。

第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三、入学方式(一)免试就近入学凡年满6周岁(200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就近登记入学。

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由所在区县教委安排其到公办初中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应给予照顾。

按本市户口对待的八类人员子女(持有区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县侨务办公室(侨务科)开具的“华侨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中建二局一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我市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以及持有政府人事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各类人员子女)、企事业子弟以及残疾儿童入学同上操作。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布置2008年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农办经[2008]19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布置2008年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农办经[2008]19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布置2008年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正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布置2008年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农办经[2008]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林、牧)厅(局、委、办):为适应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我部对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报表制度指标进行了调整补充。

现将报表制度随文印发,请各级农经部门按照制度要求,做好2008年农经统计调查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一、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农经统计是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当前,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正处在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各级农经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农经部门准确把握形势、科学制定决策的能力,推进经管事业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经统计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要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二、强化审核、保证质量。

各级农经部门要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质量,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要强化审核责任,落实统计审核与业务审核“双把关”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业务统计报表须经业务处(办、站)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报送。

三、深入调研,搞好分析。

各级农经部门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业务处室会商,围绕农村经济收益分配和各项业务报表进行统计分析,特别是数据异动情况的对比分析,并将分析报告与报表一并上报。

四、提高效能、确保进度。

今年报表布置时间晚,实施时间紧,各地要抓紧布置、抓紧组织实施。

为保证报表质量,今年汇总数据和分析报告实行分阶段上报,农民负担情况统计表(表二)、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表五)、土地承包经营情况统计表(表八)上报时间为2009年2月15日前,其他报表于2009年3月中旬上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中宏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中宏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中宏志奖学金评选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经费与财务
【发文字号】京教函[2015]81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3.17
【实施日期】2015.03.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中宏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15〕81号)
各区县教委:
按照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高中宏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教基〔2009〕1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参照目前市民政局有关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救助标准,根据当前本市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的具体情况,现就做好今年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条件
凡在2012年9月1日以后正式入学,学生在校期间品行良好、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学业成绩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良;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子女、享受社会优
抚待遇的临时救助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儿,以及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子女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可以申请报名参加评选。

现已在北京宏志中学、广渠门中学宏志班及其他区县举办的“宏志班”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不再享受此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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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基〔2008〕19号附件:
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
翱翔计划项目工作方案
(试行)
一、“翱翔计划”工作目标
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是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背景下,充分利用北京丰富的教育、文化与科技资源,突破现有培养方式,建立让学生“在科学家身边成长”的机制,通过在科学研究过程中的熏陶,激发学生对科学的兴趣,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科学素养,逐步养成探索科学、热爱科学的习惯,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科学精神与实践能力,由此探索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后备力量的培养机制。

二、“翱翔计划”总体规划
(一)由北京市68所示范高中校分别择优推荐2名优秀高一学生,共计100余位学员,参加首批翱翔计划;拟推荐审批部分示范高中成为翱翔计划基地学校,侧重信息技术、生物、物理、化学等方向,与高校实验室合作,组织落实“翱翔计划”实地研修课程,并负责开设相关选修课程;
(二)挑选40-50个北京高校重点实验室(从事放射性、化学物质、剧毒化合物、病毒等具有危险性研究的实验室除外)参与实施翱翔计划。

每个实验室拟接收2-4名学员;
(三)“翱翔计划”纳入高中研究性学习课程。

自高一年级第三学段至高二年级末,共分3个阶段实施,共计15学分。

原则上,学员每周要在实验室学习3学时,每月安排一次专家报告,参加基地学校组织的相关领域的学习;学员采取双导师制,由高校实验室与基地学校各派一名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学员在上述学习过程中,结合学科领域特点及个人兴趣,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具有一定探索创新意义的研究课题。

(四)“翱翔计划”学员的成就考察,以其参与上述课程的表现和业绩水平作为评估标准。

三、“翱翔计划”实施重点
(一)翱翔计划学员(以下简称学员)的选拔:示范高中校按照选拔标准(详见附件)推荐学员,由项目领导小组认定。

学员采取双导师制,由高校实验室与基地学校各派一名教师作为指导教师(为保证学术水平,实验室指导教师建议由实验室主任担任,基地学校指导教师建议由基地学校指定),学员学习结束后,学员、指导教师要做好评价总结工作。

(二)基地学校的产生:选择部分前期在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方面有一定实践经验,并在某一学科领域有较为坚实基础的学校进入翱翔计划首批基地学校。

基地学校主要职责是配合高校实验室实施研修课程,同时依据学科特点和学员需求,设计提供选修课程。

(三)实验室的产生及工作:挑选40-50个北京高校重点
实验室参加(从事放射性、化学物质、剧毒化合物、病毒等具有危险性研究的实验室除外)翱翔计划。

每个实验室拟接收2-4名学员。

由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确立指导教师,制定相对完整的研修课程方案,并负责具体培训与指导。

四、各方工作职责
(一)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筹建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翱翔计划工作方案,并报市教委审批;
2.制定翱翔计划管理办法和安全协议;
3.召开示范高中校、基地校负责人与高校重点实验室管理部门负责人会议,布置工作要求;
4.审批实验室培养方案及实验室指导教师人选;
5.确定中学指导教师及学员名单,安排学员具体学习的基地学校;
6.组织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启动大会;
7.组织各方签订安全协议;
8.追踪学员学习情况,并定期进行项目工作评估和总结;
9.安排学员专题讲座;
10.落实项目经费;
11.协调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的其他相关事宜。

(二)基地学校职责
1.负责接收10-20名学员,推荐3-4名基地学校指导教师;
2.与相关实验室建立联系,与翱翔计划领导小组共同确定
学员进入实验室名单;负责学员与实验室的培养计划的落实,负责联系学员所在中学;
3.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
4.负责相关领域的专题课程开设及专题讲座;
5.负责全面掌握学员的实验研究过程,协调解决相关实验问题;
6.负责对学员的实验研究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反馈到翱翔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7.负责有关培训及成果的记录及相关档案的建设与管理。

(三)学员所在学校职责
1.确定学员指导教师及学员名单,上报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领导小组;
2.对指导教师和学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实验室签订安全协议;
3.监督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和学员的学习情况;
4.督促指导教师和学员做好总结工作;
5.协助协调翱翔计划的有关事宜。

(四)高校科技处(或实验室处)职责
1.指导实验室确定指导教师名单和培养方案,并上报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领导小组;
2.指导实验室与学员所在学校、学员、指导教师签订安全协议;
3.监督指导实验室及指导教师的培养工作;
4.督促实验室及指导教师做好阶段总结工作;
5.协助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实施的有关事宜。

(五)实验室职责
1.确定实验室指导教师名单和培养方案;
2.对学员进行安全培训,与学员所在学校、学员、基地学校指导教师签订安全协议;
3.督促实验室指导教师按培养方案指导学员学习;
4.督促实验室指导教师做好阶段总结工作。

(六)实验室指导教师职责
1.制订学员培养方案;
2.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学员的实验安全;
3.指导学员学习,带领学员进行科学研究,完成相对完整的实验过程;
4.做好总结工作。

(七)基地学校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学员按培养方案进行学习,具体落实与相关实验室的学生派送工作;
2.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
3.监督学员学习情况;
4.督促学员做好总结工作,及时反馈;
5.根据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领导小组工作部
署,做好总结工作。

(八)学员职责
1.与实验室签订安全协议,遵守实验室安全纪律;
2.按培养方案,认真完成规定学时的跟随实验室指导教师学习、听专家讲座等学习任务;
3.积极探索,钻研科学,努力做出具有一定创新性质的成果;
4.做好总结工作。

附件:
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
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党,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品行端正,思想健康;
◆热爱科学,有理想,有抱负。

2.有扎实的知识基础,具有超越同龄人的学习潜力
◆具有超越同龄人的在数、理、化、天、地、生等门类的知识以及人文社会知识某一方面的较高水平;
◆具有较强的外语、计算机等应用能力;
◆不仅当前显示出超常的学习能力,而且具有超越同龄人的发展潜力。

3.有超常的认知能力
◆能轻松地归纳和形成概念;
◆善于举一反三,能将学到的知识原理主动迁移到新的领域,或用于解决新问题;
◆对批判性和创造性的思维感兴趣;
◆对抽象思维和因果关系感兴趣;
◆思维敏捷、理解力强,对优势学科(方面)反应异常敏捷,学
习表现轻松。

4.有超常的思维能力和较强的好奇心
◆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旺盛的求知欲,乐于探求事物的奥秘,寻找问题的答案;
◆好奇、好问、有洞察力,乐于探讨无确定答案的课题和问题;
◆兴趣广且专,一旦对某门学科或某方面发生了兴趣,能达到专心入迷的地步;
◆对感兴趣的事情能长时间地高度集中注意力;
◆对不寻常的事物有强烈的探究愿望。

5.具有超常的敏感性和创造性
◆有很强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善于概括事物或数量之间的关系,并能发现表面上互不相干的事物和数量之间的联系;
◆观察力敏锐,常能发现一般人没有注意的现象或问题;
◆有较强的动手能力,能根据自己的兴趣或优势自觉地、创造性地自学必要的知识或动手搞创作,力求把自己的想法或操作付诸实现;
◆乐于创新,不喜欢循规蹈矩,在解决问题或完成任务时,能运用新的思想或方法。

6.有超常的学习内在动力
◆在关注、专注等方面显示出超乎寻常的能力;
◆任务明确、目标坚定、自我引导能力强;
◆当专注于某一个问题时,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这个问题上而忽视其它问题;
◆爱独立思考、独立判断,有主见,不从众,敢于向权威思想挑战;
◆追求完美,并愿意为此付出努力。

7.有广泛的交往和良好的交流能力
◆信念十分强烈,为了学会一门学科或完成某项任务,能排除干扰,克服困难,坚持完成;
◆人际交往能力强,对别人的需要较敏感;
◆有影响或控制他人的倾向,能起领导作用;
◆具有与其能力、水平相当者进行交流的强烈愿望。

8.有较为突出的相关领域学科特长或特殊的才能
◆在某一学科有较为突出的潜力;
◆动手实践能力高于同龄学生;
◆研究意识较强,显现出一定的创造能力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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