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灭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示范文本
矿井防灭火安全措施3篇

矿井防灭火安全措施3篇【第1篇】矿井防灭火的平安措施一、矿井火灾的分类与危害:矿井火灾按其发生缘由可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外因火灾是因为外部的高温热源引起可燃物的火灾。
内因火灾是因为煤炭在空气中氧化并聚积热量而引起的火灾。
矿井火灾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火灾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是一氧化碳和烟雾,严峻地威逼着井下人员生命平安。
2、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急的矿井中,火灾还能启发瓦斯和煤尘爆炸。
3、火灾会使国家财产和煤炭资源遭遇巨大损失,造成停工停产。
4、火风压可能造成井下风流紊乱。
二、人体感官可以察觉到煤炭自燃的征兆:1、巷道浮现雾气或巷道壁“挂汗”。
2、风流中浮现火灾气味,如煤油味、松香味、臭味等。
3、从煤炭自燃地点流出的水和空气较正常的温度高。
4、煤炭从自热到自燃阶段会放出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人感觉不舒适,如头痛、头晕、精神疲惫等。
三、预防矿井火灾的普通规定:1、矿井应制订地面与井下的防火制度和措施,配备须要的消防器材。
2、矿井必需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上、下必需设置消防材料库。
3、井口房和通风机房不得采纳可燃性材料建造,其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井下和井口房,严禁用可燃性材料搭设暂时操作和歇息间。
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
4、井下巷道和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
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需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需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不准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5、井下禁止使用汽油和柴油机,严禁吸烟和烤火。
严禁使用灯炮和其它电器取暖,严禁明火明电照明。
6、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各种焊接工作,假如必需在主要进风巷、主要硐室和井门房内举行焊接工作,每次必需制订符合《规程》要求的平安措施。
7、井筒、平硐与各水平的衔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平道与主要运送巷、回风巷的衔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都必需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生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井防灭火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包括火灾防范、消防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员工的培训等。
第三条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防灭火管理制度、职责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火灾防范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矿井的所有人、经营者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火灾防范第五条矿井必须建立火灾风险评估制度,对火灾风险进行评估和排查,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预防。
第六条矿井必须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定期检测和维护火灾报警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矿井必须设置火灾隔离设施,对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等进行分隔,防止火灾的蔓延。
第八条矿井必须建立火灾疏散和逃生通道,保证员工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撤离。
第三章消防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第九条矿井必须建立消防设备安装和使用标准,确保消防设备的合理配置和有效运行。
第十条矿井必须按照规定设置、配备和维护灭火器、灭火器具和其他消防设备。
第十一条矿井必须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试验和维护,确保其性能正常。
第十二条矿井必须建立消防设备使用操作规程,培训员工掌握正确的消防设备使用方法。
第四章员工培训第十三条矿井必须组织员工进行防灭火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能力。
第十四条矿井必须定期进行火灾应急演练,让员工熟悉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流程。
第十五条矿井必须建立防灭火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学习情况和培训效果。
第五章灭火应急预案第十六条矿井必须建立灭火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应急组织架构、指挥调度和协调处置的职责。
第十七条矿井必须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
第十八条矿井必须保持与当地消防部门的紧密合作,建立灾害事故报警和协助救援机制。
第六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九条矿井必须接受政府部门和行业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检查,配合进行相关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第二十条矿井必须建立健全内部检查制度,自行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和措施范本(2篇)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和措施范本一、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1.矿井防火安全责任制度(一)矿长是矿井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矿井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二)各级管理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规程,确保矿井防火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员工对防火安全工作要有责任心,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2.矿井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矿井要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新员工要进行入职培训,了解矿井的防火安全制度和规定。
(三)各类教育培训活动要有实效性,员工参与积极性要高。
3.矿井火灾风险评估制度(一)矿井要定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评估结果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二)针对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矿井火灾防控设施管理制度(一)矿井要建立火灾防控设施管理台账,记录设施的安装、维护和检修情况。
(二)矿井要定期对火灾防控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5.矿井火灾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一)矿井要制定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二)矿井要进行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二、矿井防灭火管理措施1.加强火灾监测和报警系统(一)矿井要配备火灾监测设备,及时监测矿井内的火灾风险。
(二)火灾报警系统要联动其他灭火设备,确保及时报警和处置。
2.加强矿井消防设备的配备和维护(一)矿井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器材,确保灭火设备的齐全。
(二)矿井要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
3.加强矿井内火源的管理控制(一)禁止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明火或进行高温作业。
(二)矿井要建立火源管理制度,对潜在的火源进行监控和控制。
4.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一)矿井要建立完善的通风管理制度,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矿井要定期对通风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预防火灾氧气供应不足。
5.加强员工的火灾防护培训(一)矿井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火灾防护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救逃生能力。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每年初各矿必须编制井下的防灭火措施,并报公司安全生产中心备案。
第二条矿井必须做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管路和阀门及消防水池的设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定期检查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第三条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定期进行检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反风演习结束后要在一个月内将井区反风演习报告公司生产中心。
第四条各矿井必须设置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
库内配备的消防材料和备品工具符合有关规定,具体品种和数量由井长根据井区实际情况决定(至少要保证发生火灾时有五套消防斧、消防楸、消防桶、消防铲、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建两道正常巷道断面密闭墙的砖、沙、灰等材料以及不同管径的消防软管各____米),并由专职队伍负责管理、定期更新补充,消防器材和设备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条生产矿井相关煤层都必须由公司组织送省级有资质的部门进行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鉴定结果由公司生产中心备案。
生产矿井延伸新水平和新采区时,必须对所开采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如果煤层具有自燃倾向性,必须采取联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报公司,所采取的防灭火措施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设计和实施。
第二章管理要求(一)外因火灾管理第一条进风口必须安装防火铁门;井口房和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和用火炉取暖;暖风道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装有2道防火门。
第二条井桶与各水平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____米范围内都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建临时操作间、休息间;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第三条煤一矿井必须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
每一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扦衣服;严禁将失爆矿灯带入井下,严禁随意敲打、磕碰、拆卸矿灯;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下井。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和措施范本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和措施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矿井火灾事故的防控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是对矿井防灭火的管理和实施进行规范和指导,适用于各类矿井,为矿井防灭火的管理提供依据。
二、防灭火责任1. 矿井负责人是矿井防灭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实施防灭火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2. 矿井防灭火工作由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科学制定防灭火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矿井防灭火工作的落实。
3. 矿井各部门、班组和员工要严格按照防灭火管理制度的规定,落实各项防灭火措施,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三、防灭火措施1. 火灾隐患排查与治理(1)每月定期组织对矿井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对潜在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2)加强火灾隐患巡查,严禁违规用火、乱堆乱放、乱扔烟蒂等行为。
(3)定期组织火灾隐患治理演练,确保各部门、班组人员熟悉应急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进口安全控制(1)设立进口安全检查岗位,对进入矿井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记录。
(2)建立进口安全控制措施,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明火等进入矿井,严禁吸烟。
(3)进口安全检查不合格人员、车辆不准进入矿井。
3. 电气火灾防控(1)加强电气线路的巡查和维护,确保电气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2)严格执行电气设备的巡视检修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定期开展电气设备维护培训,提高员工的电气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防火检测与报警(1)安装烟雾报警器、温度报警器等火灾检测设备,定期维护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2)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建立火灾报警响应机制,确保能够及时发出警报并启动应急预案。
5. 灭火器材的配置和维护(1)根据矿井规模和特点合理配置灭火器材,确保足够的灭火能力。
(2)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6. 灭火逃生通道与标志(1)明确矿井内灭火逃生通道的设置要求,确保通道的畅通和疏散能力。
(2)设置清晰明确的疏散标志,指示疏散方向,避免人员迷失。
矿井防灭火制度范本(三篇)

矿井防灭火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井火灾防控工作,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火灾防控工作。
第三条矿井应当建立完善的火灾防控体系,包括明确的责任分工、科学的预防措施、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条矿井负责人应当履行矿井火灾防控的主体责任,确保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五条矿上员工应当认真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做到火灾防控工作无差别、零容忍。
第六条矿井应当定期组织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第二章火灾防控组织与责任第七条矿井应当设立专门的火灾防控部门,负责矿井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八条矿井负责人应当确保火灾防控部门的合理运作,配备足够的防火设施和器材。
第九条火灾防控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修改火灾防控规章制度;(二)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防火检查;(三)组织开展防火宣传和培训;(四)组织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五)督促矿井员工遵守火灾防控规章制度。
第十条矿井负责人应当明确火灾防控组织的责任分工,确保各相关岗位的职责明确、任务清晰。
第十一条矿井负责人应当定期召开火灾防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二条矿井负责人应当定期对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完善防控措施。
第三章火灾隐患排查与防火检查第十三条矿井应当定期组织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火灾隐患的及时发现和整改。
第十四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应当由专人负责,包括对矿井各部位、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查。
第十五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应当保持定期性和针对性,发现问题应当立即整改。
第十六条矿井应当建立防火检查制度,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定期的防火检查。
第十七条防火检查应当包括矿井各部位、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
第四章防火宣传与培训第十八条矿井应当定期组织防火宣传和培训,提高矿工的火灾防控意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防火宣传应当广泛开展,包括宣传资料的发布、宣讲会的召开等多种形式。
第二十条矿井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防火培训,确保各员工具备基本的防火知识和技能。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本(4篇)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每年初各矿必须编制井下的防灭火措施,并报公司安全生产中心备案。
第二条矿井必须做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管路和阀门及消防水池的设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定期检查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第三条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定期进行检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反风演习结束后要在一个月内将井区反风演习报告公司生产中心。
第四条各矿井必须设置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
库内配备的消防材料和备品工具符合有关规定,具体品种和数量由井长根据井区实际情况决定(至少要保证发生火灾时有五套消防斧、消防楸、消防桶、消防铲、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建两道正常巷道断面密闭墙的砖、沙、灰等材料以及不同管径的消防软管各____米),并由专职队伍负责管理、定期更新补充,消防器材和设备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条生产矿井相关煤层都必须由公司组织送省级有资质的部门进行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鉴定结果由公司生产中心备案。
生产矿井延伸新水平和新采区时,必须对所开采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如果煤层具有自燃倾向性,必须采取联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报公司,所采取的防灭火措施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设计和实施。
第二章管理要求(一)外因火灾管理第一条进风口必须安装防火铁门;井口房和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和用火炉取暖;暖风道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装有2道防火门。
第二条井桶与各水平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____米范围内都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建临时操作间、休息间;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第三条煤一矿井必须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
每一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扦衣服;严禁将失爆矿灯带入井下,严禁随意敲打、磕碰、拆卸矿灯;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下井。
2024年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本(3篇)

2024年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本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15条之规定“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
”故针对本矿实际情况,制定井上下综合防火措施如下,审批后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地面防火1、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
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2、不得将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3、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4、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且水池水量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5、副井井口房应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得妨碍运输和人员通行,并每季度维修一次。
6、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7、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应设在井口附近,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
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8、每季度应对井上消防材料库和和其它重要场所的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矿井的所有的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应有防火措施或制度,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二、井下防火1、井下必须建立健全消防供水管路系统。
消防供水管路可与防尘用水管路共用,但在发生火灾时必须保证消防用水,并在矿井的水平、采区、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同时投入使用。
确保送到用水地点时,管中水压不低于0.4mpa,水量不小于0.5m3/min。
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进回风道、胶带运输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掘进巷道、煤仓口、溜煤眼口等地点均应设置消防管路。
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2、井筒、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道、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 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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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灭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矿井防灭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总则1、我矿开采的煤层属Ⅱ级自燃发火煤层。
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减少事故给企业带来的财产损失,避免发生伤亡事故,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等相关的法规、规程、指令、指示精神,特制定《矿井防灭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以此来指导和管理矿井安全生产过程的防灭火工作。
2、公司总经理对全矿的防灭火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对矿井的防灭火工作负技术责任,通防副总对防灭火技术工作负责。
区队长对防灭火工作全面负责,技术负责人防灭火工作负技术责任。
各岗位的工作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灭火工作负责。
3、井下火灾的定义1)明火,井下煤层自然发火。
因生产过程中进行特殊工作,如电焊、放炮引起着火等。
2)井下煤炭、矸石或其他可燃物出现灼热,温度超过70度的。
3)烟雾进入井下,影响采掘工作的。
4)导致瓦斯煤尘爆炸的电火,放炮及其他原因等。
5)井下发生自燃不能直接灭火而加以封闭的区域称为火区。
4、井上、下必须建立消防器材库,并储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库的器材必须做到有消必补,保证足够的材料和器具。
5、火灾处理完毕后一星期内整理火区卡片并分别呈报给分管领导和管理人员。
二、井下火灾的预防1、机电硐室必须设在进风流中,进出口处设置防火铁门,并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和沙包、沙袋、消防铲、消防桶等。
2、井下设备不能超负荷运行,并定期检修,低压电网每条线都要按负荷大小装设漏电、过流、短路等保险装置,当电流增大发热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3、井下进风流中需要电焊或喷灯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经项目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
4、预防摩擦产生火花,如溜煤筒、提升绞车、回柱绞车等机械设备,都必须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洒水装置,防止摩擦火花引燃瓦斯煤尘。
5、放炮施工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糊炮、挑杆炮,严禁用炮崩落卡在溜煤眼中的大块煤矸,炮眼必须使用水炮泥、黄泥封堵,严禁使用粉煤或易燃物代替炮泥,炮眼的封泥量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三、煤层自然发火的预防:1、回采时,应选择丢煤少、回采速度快、采掘切割工程量少、巷道与采空区的密闭性好等原则进行巷道布置和合理的采煤方法。
2、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区段间留隔离煤柱,在隔离煤柱间设置防火门套,防火门套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在煤层发火期内采完。
3、采区隔离煤柱在巷道设计上应力求上下阶段沿倾斜方向一致,在采煤过程中严禁超采、偷采破坏防火煤柱。
4、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的联络巷道必须随采随封,一般应在15天内封闭结束,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如果回收困难时,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封闭,必须编制防火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
5、采区内通风设施(如风门、密闭)应设置在围岩坚固、地压稳定的地点,并保证严密不漏风。
6、回采、掘进工作面出现CO,有发火征兆时,可以采用均压通风,调节风压等措施,但必须写出措施报项目公司批准方可实施,并做好调压后观察工作,包括调压后的风量、风压、漏风、气样分析等。
7、矿井在编制采掘作业计划的同时,应根据生产采掘作业地点编制防灭火工作计划。
四、井下火灾处理1、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通知风流下方的所有人员按避灾路线迅速撤离。
矿值班调度和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协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
抢救人员在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CO、煤尘、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流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2、矿井火灾处理工作应由矿长担任总指挥,参加处理火灾的人员应服从指挥,任何人不得干预火灾的处理工作。
3、处理火灾过程中应指派专人负责检测火区气体成分和井下风流的变化状态,并将定时定点地观测结果及时报告矿井灭火指挥中心和井下灭火总指挥。
4、井下电气设备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未切断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如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进行灭火,严禁用水直接灭火。
5、井下火灾处理时,工作地点的空气中各种气体成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沼气在1.5%以下时,非救护队人员可在进风侧处理或直接灭火。
6、火灾在处理过程中严禁改变通风系统、风量或风流方向,只能在可能情况下采取降压措施,但必须监视火区气体的变化情况,当瓦斯降到1%时以下时,可恢复正常通风。
7、井下火灾不能采取直接灭火时,应采取封闭方法,封闭火区时,用不燃材料砌筑密闭。
8、封闭火区时,应先封闭火区相关连的供风系统,简化火区系统,然后再由救护队同时封闭火区进回风巷的密闭,并迅速撤离灾区。
9、火区封闭的全过程,必须有救护队待急,救护队施工时,必须一个小队工作,一个井下待急,一个在地面待令(共计三个小队)。
五、火区防爆1、在抢救火灾处理中,严防沼气积聚,要采取措施防止风流变化、倒转,严格控制沼气浓度确保灭火人员安全。
2、尽量减少火区内的人员,参与运料人员,在运完后迅速离开,煤矿要指定专人负责清点人数并向火区指挥领导小组报告。
3、当火势较大,用水直接灭火时,先从火源周围慢慢向火源中心供水,切不可用水直接向火源中心灭火,以免引起火灾气体、瓦斯和水分解氢气爆炸。
4、火区封闭后,24小时以内禁止人员进入灾区工作或检查,只有在24小时后,由救护队人员沿进风侧至回风侧依次对火区封闭进行检查,48小时后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制定恢复工作的计划。
5、火区有爆炸危险时,必须先采取防爆打电话,预先在火区的进回风巷中设立隔爆墙,隔爆墙的长度不小于4米,24小时视火区稳定后,方能设置永久密闭或采取先封进风,后封回风的方法,减少火区的爆炸危险。
6、永久设施的施工必须由救护队进行,永久设施必须安装取样管、注浆管、放水管和反水池,取样管和注浆管安在密闭的中上部,其余安装在密闭下部。
六、火区的管理、启封和注销1、每形成一个火区,都要建立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关系图,由矿井通风部门永久保存。
2、火区封闭后,防火领导小组制定火区密闭观测、注浆等积极措施继续灭火工作,并作好处理和观测记录。
3、井下永久性火区密闭的管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凡属火区永久性密闭前都必须设置栅栏,提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的警示牌。
2)发现密闭质量不好,闭温升高,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封闭的火区必须经常取样化验分析,掌握火区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
5、火区的启封条件:1)火区内的CO绝迹或稳定在0.001%以下。
2)氧气在5%以下。
3)二氧化碳在大量增加。
4)火区内气温低于30度或水温低于25度。
6、火区启封前,应在启封的密闭外侧设置严密的锁封风门,由救护队员在保持封闭渠完好的状态下,进行启封和侦察火区内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气的含量情况以及巷道的完整情况。
7、锁封风门内应备足重新封闭的材料,如果发现火区内有异常变化和复燃现象时应立即重新封闭火区。
8、启封火区的工作由救护队佩带呼吸器在锁封风门内进行,先将回风巷的密闭打开一个小口,进入火区侦察,其余人员应撤离火区。
9、救护队员进入火区检查后,确无问题时,打开封闭风门,让火区气体在主扇负压作用下进行排放,待1小时后,再由救护队员进入火区检查情况,确认无问题时,由指挥小组决定开启火区进风巷密闭。
10、恢复正常通风后的火区,观察三天,三天内都要对火区的气体进行取样分析,火区无复燃迹象后才能恢复火区内的修整和采掘工作,但要采取快采快封的措施。
11、火区面积较大,封闭后火区稳定,要采取措施进行锁封,按启封密闭的方法,由救护队进行锁封。
12、火区经处理以后,通过取样分析,判断火区的火是否熄灭。
未写出火区注销报告的火区,都应该按照火区进行管理,启封后采完的火区,又无复燃即为自然注销的火区。
七、掘进与回采1、预计施工井巷前方有空巷及采空区时,掘进施工前必须先按本矿编制的“探放水及探放有害气体安全措施”要求打超前钻孔,检测CH4、CO、O2浓度与水温和空气温度,只有在各项指标都不超标的前提下才能正常施工,以后每个循环都要规定的探放钻孔超前掘进工作面距离进行施工。
2、穿过空巷及采空区的巷道如果不是砌碹支护且服务期限在5个月以上时,都要进行喷浆,封闭隔绝采空区,以免造成热量积聚和煤层氧化环境,使煤层自然发火。
3、当掘进巷道揭露空巷或采空区时,必须设专人观测风流动态,检测规定的各项气体浓度,只有在各项气体浓度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范围内时才能正常施工。
这项工作一直要坚持到过完空巷或采空区后再掘进10m,检测风流和各项气体浓度稳定且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范围内时才能停止。
4、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
5、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
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6、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
7、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8、生产和施工过程中,要根据现场发现的问题和管理中出现的漏洞,及时修改补充本措施。
千树塔天地项目部通防队20xx年6月1日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