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管理与人事}洋岩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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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是指对煤矿的各类物资进行规范管理的一套制度。

煤矿物资包括原矿、煤炭、设备、工具、耗材等。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采购管理:明确煤矿物资采购的流程和原则,包括招投标、询价、比选等采购方式的选择和执行;采购合同的签订与履行;采购计划的制定与执行。

2. 入库管理:规定物资入库的程序和要求,包括验收、检验、计量、安全入库等环节;建立相应的入库登记制度,记录物资的数量、规格、批次、来源等信息。

3. 库存管理:建立物资库存台账,及时更新物资库存的数量、金额、品种等信息;根据需求预测和生产计划,合理控制物资的库存量,避免库存过多或过少。

4. 出库管理:确立出库的申请、批准和执行流程,制定出库单和领用单,管理物资的出库事务,防止物资的浪费和滥用。

5. 盘点管理:定期进行物资盘点,核实库存数量是否与库存台账相符,发现并及时处理物资的差异和损耗,确保物资账实相符。

6. 报废管理:建立物资报废的程序与标准,对过期、损坏或不再使用的物资进行及时报废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废手续。

7. 维修管理:规定设备和工具的维护保养制度,制定维修计划,并及时对设备和工具进行维护、保养或维修,延长其使用寿命。

8. 安全管理:确保煤矿物资的安全使用和储存,建立安全警示标识,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推行安全文化,预防和避免物资的事故和灾害。

9.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检查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提升物资管理水平。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规范物资的采购、入库、出库、库存和维修等管理工作,保障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浪费和损耗,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2篇)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2篇)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满足煤矿生产和经营需求,合理、高效地管理和利用煤矿的各类物资,并确保物资的合理配置、有效管理和及时供应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1. 物资采购制度:规定了煤矿物资采购的程序、权限和要求,包括编制采购计划、制定招标文件、进行招标和评标等环节。

2. 物资入库管理制度:明确了物资入库的程序和要求,包括验收、查账、登记等环节,确保物资的准确入库,并及时更新库存信息。

3. 物资领用管理制度:规定了物资领用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包括领用申请单、领用单的填写和审批,确保物资的正确、合理使用。

4. 物资库存管理制度:明确了物资库存的管理要求,包括定期盘点、分类整理、库存安全和防火防盗措施等,确保物资的安全和保管。

5. 物资报废处理制度:规定了物资报废的程序和要求,包括报废申请、审批和销毁程序,确保废旧物资的合理处置。

6. 物资供应商管理制度:建立了物资供应商的评估和管理机制,包括供应商的资质审核、信用评价和合同履行监管等,确保物资供应商的质量和服务。

7. 物资使用监督制度:建立了对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包括对物资使用情况的定期检查和巡查,确保物资的合理利用和避免浪费。

以上是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健全的物资管理制度,能够提高煤矿物资的利用率和管理效果,保障煤矿的正常生产和经营。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二)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煤矿物资的管理,保证煤矿物资的有效利用和安全保管,以满足煤矿生产和经营的需要。

适用于所有煤矿的物资管理工作。

二、责任主体1. 煤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煤矿的物资管理制度,并监督各部门的物资管理工作;2. 各部门负责指定专门的物资管理人员,负责物资的采购、接收、保管、入库、出库等工作;3. 物资管理人员负责执行物资管理制度,确保煤矿物资的安全、准确、高效管理。

三、物资采购1. 煤矿根据生产和经营需要,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购方式;2. 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尽量避免单一供应商,并严禁收受贿赂、行贿等违法行为;3. 物资采购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要求进行,并及时进行验收。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4篇)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4篇)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一、总则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煤矿物资管理工作,保证煤矿正常运营和生产,提高煤矿物资的利用率和管理效益。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物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采购、入库、出库、库存盘点、报废等物资管理流程;2. 物资分类、规格、型号、编码等管理方法;3. 采购合同、送货单、收货单、库存账务等物资管理文书;4. 物资领用、借用、归还、保管等管理事项;5. 物资的保管措施、防火、防爆等安全管理规定。

三、物资管理流程1. 采购流程(1) 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并编制采购计划;(2) 部门向物资采购部门提供采购需求和计划;(3) 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需求和计划进行供应商选择、招标、谈判等采购准备工作;(4) 物资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提出相关支付要求;(5) 供应商按合同要求交付物资,并提供送货单和质量保证书;(6) 部门验收物资,确保数量和质量无误;(7) 物资采购部门审核验收结果,并进行付款。

2. 入库流程(1) 物资采购部门将验收合格的物资移交给库房管理员;(2) 库房管理员对物资进行入库登记,包括物资编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3) 库房管理员将物资储存在指定位置,并进行分类管理;(4) 入库登记单据和物资信息反馈给物资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

3. 出库流程(1) 部门提出物资领用需求,并填写领用申请单;(2) 部门向库房管理员提供领用申请单,并经过审核确认;(3) 库房管理员根据领用申请单准备物资,并记录出库信息;(4) 部门领取物资,并在领用单上签字确认;(5) 出库信息反馈给物资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

4. 库存盘点流程(1) 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和实际数量一致;(2) 库房管理员按照盘点计划进行物资清点,并记录盘点数据;(3) 盘点结果反馈给物资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并进行调整。

5. 报废流程(1) 部门发现物资存在质量问题或无法继续使用时,编制报废申请单;(2) 部门提交报废申请单给库房管理员,并经过审核确认;(3) 库房管理员对报废物资进行处理,并记录报废信息;(4) 报废信息反馈给物资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

2023年煤矿物资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煤矿物资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煤矿物资管理制度范本煤矿在物资管理方面是非常重要的,它涉及到矿井的生产运营和安全管理。

为了规范煤矿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煤矿物资管理效率和质量,制定相应的煤矿物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是一个2023年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煤矿物资管理效率和质量,保证矿井正常生产运营和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物资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民营煤矿和合资煤矿等。

第三条煤矿物资管理应遵循“统一规划、集中管理、科学采购、安全储存、合理使用、精细核算”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物资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煤矿物资管理工作。

第五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物资管理的数字化和信息化。

第六条煤矿物资管理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第二章物资计划与采购第七条煤矿应根据生产需求和安全管理需要,制定物资计划。

第八条物资计划应包括采购数量、品种、规格、质量要求等内容,并明确采购周期和流程。

第九条煤矿采购物资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条煤矿应建立合理的物资供应商库,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合作。

第十一条选定供应商后,煤矿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责和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煤矿应建立物资入库管理制度,对采购到的物资进行验收和登记。

第三章物资储存与出库第十三条煤矿应根据物资的性质和特点,合理规划物资的储存仓库和货场。

第十四条物资储存应按照标准化、分类化、层级化的原则进行,确保物资的安全和易管理。

第十五条物资储存应定期进行清点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六条煤矿应建立严格的物资出库制度,对出库物资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四章物资使用与维护第十七条煤矿物资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禁滥用和浪费物资。

第十八条煤矿应建立物资使用记录和消耗统计制度,实现物资的合理使用和精细核算。

第十九条煤矿应对物资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物资的正常使用和延长使用寿命。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物资管理工作,确保煤矿物资的有效管理和使用,提高经济效益,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物资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物资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物资管理遵循合理、规范、节约和公平原则。

第四条煤矿物资管理包括物资计划、采购、仓库管理、使用和报废等环节。

第二章物资计划管理第五条煤矿应根据生产运作需要制定物资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条物资计划的编制依据包括煤矿生产计划、运输计划和维修保养计划等。

第七条物资计划应包括物资种类、数量、规格及需要采购的时间和地点等。

第八条煤矿应按照物资计划进行采购,并及时报告计划执行情况。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九条煤矿采购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十条根据物资计划,煤矿应制定采购方案,并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采购方案应包括采购方式、采购方式选择依据、招标方式以及招标公告等内容。

第十二条煤矿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采购,采购活动应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三条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采购的物资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章仓库管理第十四条煤矿应建立健全仓库管理制度,确保物资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第十五条煤矿应建立物资入库的登记、验收和入库手续流程。

第十六条煤矿应规范物资的出库流程,确保物资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七条煤矿应进行定期盘点,核实仓库物资的数量和质量,并做好盘点记录。

第十八条仓库应做好防火、防潮、防震等安全措施,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

第五章使用和报废管理第十九条煤矿应按照物资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和维护物资。

第二十条物资使用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

第二十一条物资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做好报废程序,报废物资应进行合理的处理和清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物资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

第二十三条煤矿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煤矿的物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3篇)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3篇)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处置报告,盘活资产。

第七条各煤矿计划采购员的职责一、负责本矿各类物资的计划申报、货物提取、入库验收;二、负责本矿物资仓储、领用发放的管理,做到出入库准确无误;三、负责对保管员的管理和监督;四、负责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在本矿的落实与执行;五、负责本矿供货信息的沟通和反馈,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六、负责管辖范围物资仓库内的卫生与安全工作。

第八条物资采购遵守的原则一、未经审核批准的申购物资一律不得采购;二、库房内备用品及闲置物资应首先使用;三、凡本地区能采购的物资,在无价格和质量优势的情况下不得到外地采购;四、大宗物资和设备的采购,必须签订购销合同,按程序交财务部和法律顾问(必要时)进行合同评审,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签字后执行;五、在大宗物资和设备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货比三家”的原则,做到同类的企业比质量,同样的质量比价格,同样的价格比服务,协助供应部择优确定采购单位;六、对于试用后的物资,是否采购必须征求矿上生产技术部门的同意后再行采购,不得在试用鉴定前采购。

第三章物资采购的管理第九条为优化供应渠道,降低采购成本,公司在各矿所在地通过比选或招标的方式设立物资固定采购点,由公司统一负责物资采购(除炸材外)和货款结算,各矿计划采购员负责到指定地点提货和收货。

石粉、石料、日杂、农资产品等零星物资以及生产急件的采购,由供应部审定价格后,委托各矿计划采购员在当地采购。

第十条各单位物资采购计划要按程序申报,每月____日前向公司供应部申报下月的采购计划。

具体申报程序为:使用部门申请,部门主管签字后必须交由各矿保管员签字(证明库房有无备品,是否需要购买),再由矿长或分管矿长签字,综合科统一编制采购计划以书面传真或邮件的方式上报公司供应部。

供应部汇总各矿采购计划,交由公司分管生产和供应的副总签署意见后统一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各单位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计划,造成因计划漏报物资掉缺,重复申购物资积压,由此造成对生产的影响所发生的经济损失,由所在单位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

洋岩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洋岩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洋岩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洋岩煤矿的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矿区生产效益,规范物资采购和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洋岩煤矿的物资采购和使用。

第三条物资管理工作贯彻“财务管理、按需供应、分类管理、责权明确、限额消费”等原则。

第二章采购第四条洋岩煤矿的物资采购可以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比价、直接采购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物资采购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采购管理规定。

第六条采购预算由财务部门根据矿区的实际需求和财务状况编制,经领导审核后执行。

第七条采购合同由负责物资采购的部门与供应商或者生产单位签订。

第八条物资采购应当按照质量、价格、交货期等要求进行评定,确保采购的物资质量合格、价格合理、交货及时。

第三章存储和管理第九条洋岩煤矿的物资存储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防止火灾和事故发生。

第十条物资应当按照品种、规格、批次等分类存储,标明保存期限和负责人。

第十一条物资存储地点应当干燥、通风良好,并配备相应的防潮、防尘设备。

第十二条对易损物资,应当进行仓库管理,并定期进行盘点。

第四章使用和报废第十三条洋岩煤矿的物资使用应当按照计划和规定使用,不得浪费。

第十四条物资使用应当按照程序办理领料手续,并填写领料单。

第十五条物资领用申请应当明确用途和数量,并经负责人审核后签发。

第十六条物资报废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经财务部门核准后可以进行报废处理。

第五章监督第十七条监督部门可以随时对矿区的物资采购和使用进行检查和督促。

第十八条物资采购和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并纠正。

第十九条物资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矿区领导的监督,确保物资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第六章处罚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于严重违反物资管理纪律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设备和物资的管理细则由洋岩煤矿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洋岩煤矿所有,并由矿区负责人负责解释。

矿业物资管理制度

矿业物资管理制度

矿业物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矿业企业的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物资利用率,降低运营成本,保障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所有物资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设备、工具等。

三、物资采购1. 采购管理(1)物资采购应当有统一的采购计划,根据生产运营需要和相关部门的需求,制定物资采购计划。

(2)采购计划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执行,对于大额采购需进行公开招标或者询价比较,确保采购的物资质量和价格的合理性。

2. 供应商管理(1)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2)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交付时间、价款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并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物资入库管理1. 入库登记(1)对采购回来的物资进行验收,确认物资的品种和数量,填写入库单,对接收的物资进行登记,确保入库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入库记录应当包括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来源、验收人员等信息。

2. 入库保管(1)根据物资的性质,合理分配仓储库位,做好物资的分类和保管。

(2)对于贵重物资或者易损耗的物资,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物资的安全。

五、物资领用管理1. 领用审批(1)领用物资前,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经过批准后方可领用。

(2)领用审批应当根据生产运营需要进行,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

2. 领用记录(1)领用物资后,应当填写领用单,记录物资的品种、数量、领用时间等信息。

(2)领用记录应当由领用人员和库管员共同签字确认,以确保领用记录的真实性。

六、物资库存管理1. 库存盘点(1)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核对库存数量和实际数量,确保库存记录的准确性。

(2)发现库存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填写库存异常处理记录。

2. 库存管理(1)对于存放时间过长或者过期的物资,应当及时处理,防止造成浪费。

(2)对于季节性或者供需变化较大的物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库存量,防止库存积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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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人事)洋岩煤矿物
资管理制度
洋岩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物流管理工作,使物资管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达到节支降耗,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有物资的计划提报、采购、入库、保管、领用、回收再利用以及报废处理等全过程管理.
第二节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三条成立物资管理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党委书记经营助理任副组长,成员为矿助理以上领导以及物资管理科、企管办、审计科、政工科、工会、劳资科、物资采购科、生产科、机电科、矿办等单位负责人.办公室设在物资管理科,负责矿使用物资全过程管理的具体事宜.
第三节物资计划管理
第四条物资计划的提报与审批。

(一)计划的提报
计划提报实行网上提报,根据资金卡类别确定提报权限.资金卡分为专卡和分卡,实行分卡管理的材料计划由各使用部门提报;实行专卡管理的材料计划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归口管理部门提报.
工区及归口管理部门的月计划应在每月25日至月底期间集中提报.
(二)计划的审批
计划审批权限;(见《物资计划审批流程表》).
(三)计划的变更与撤消
因实际工作需要,计划需要变更或撤消时,可由计划提报部门通知物资管理科,物资管理科计划员予以更改或撤消;同时,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有权根据生产需要对各部门提报计划进行合理更改.
若物资计划已平衡到物资采购科,变更或撤消计划,需经物资采购科负责人签字同意,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方可予以变更或撤消.
第五条计划提报的要求
(一)各单位提报计划要遵循节约、确有需要的原则,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库存数量,合理确定计划提报数量,充分利用物资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不得多报、重报.
(二)各单位计划员提报计划时,要本着超前考虑的原则,考虑物资的审批和采购周期,提前一定的时间提报计划,避免影响生产.
(三)各单位提报计划应详细注明物资名称、用途、使用地点、使用时间。

不注明使用时间的计划由归口管理部门或物资管理科令提报单位注明或发回重报.
(四)严格控制急计划的提报,各单位提报的急计划不能超过当月正常计划数量的3%.
(五)因生产实际需要,急需购买,按正常程序提报计划可能影响生产的物资,可由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详细注明型号、规格、数量、用途、时间要求等),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经营助理矿长签批.
(六)若提报物资在物资管理系统中找不到相应的物资名称和编码
时,使用部门要列出物资清单,注明用途、数量,提交给物资采购科,由物资采购科调研确定物资规格、型号、价格,然后通知物资管理科计划员,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据此在物资编码表中加入该物资的规格、型号、价格.
第六条计划审批的要求
(一)物资管理系统中审批路径上的各级审批人员,对于提报的物资计划应于2天内审批,最长不得超过3天.因不符合物资提报要求或其他原因需发回重报的计划,审批人员要及时电话通知计划提报单位,以便其及时调整.
(二)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接到计划后,应在3天内进行计划平衡,生成采购计划移交物资采购科.物资采购科应在3天内对需调研物资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厂家、价格、规格、型号等,并生成申购计划提报给审计科.审计科应在3天内对申购计划进行全面审查,确认后报经营助理、矿长审批.
第四节物资采购管理
第七条矿所需物资均由物资采购科采购.其他单位无权采购.
第八条物资采购方式
(一)所有物资采购均采取招标、比价的方式进行.由矿招标办公室组织招标、比价.
(二)每批次、台套采购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必须进行招标采购;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物资实行比价采购,由物资采购科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进行调研比价(厂家调研至少应3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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