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施工综合管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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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运工段综合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铁运工段综合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铁运工段综合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为确保铁运工段安全生产,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制定本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铁运工段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并包括铁路安全、施工安全、环境安全和职业卫生等方面的管理。

3.铁运工段综合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二、铁路安全管理1.铁运工段应建立安全生产月报告制度,每月向上级报告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2.铁运工段负责人应确保工段内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并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考试。

3.对机电设备应加强维护管理,建立设备台账,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

4.严禁私拉电线和乱接电源,发现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并处理。

5.机器设备等应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瞎摆放乱用。

6.对于变电设备、接触网等高电压设备,应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并进行操作人员培训和考核。

三、施工安全管理1.铁运工段应建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施工前应组织全员安全培训,了解工作内容、安全风险和应急预案。

3.临时施工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保持灯光明亮,确保人员能够清晰看到周围环境。

4.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作业防护设备,如安全帽、护目镜、耳塞等。

5.不得违规使用劳动力,临时工应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技能,并接受安全培训。

6.对建筑材料和设备应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四、环境安全管理1.铁运工段应建立环境保护制度,制定有关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要求。

2.在工作现场,应采取措施减少噪音和粉尘污染,确保周围环境的安全与舒适。

3.严禁擅自排放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储存和处理。

4.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工作,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并进行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5.环保设施和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和有效性。

五、职业卫生管理1.铁运工段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环境的卫生安全。

2.工段内应进行职业卫生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防护设施。

涉及铁路、公路、航道等的施工安全制度

涉及铁路、公路、航道等的施工安全制度

涉及铁路、公路、航道等的施工安全制度涉及铁路、公路、航道等施工安全的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制度:在施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工程施工方案,并进行施工方案安全评价。

施工单位要明确各个工种的责任分工,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

此外,必须进行现场勘测,研究工程地质和地下设施情况,评估施工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2.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准入制度,任何非施工人员必须获得授权方可进入。

施工单位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规定施工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

施工单位还需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爆、通风等安全措施,并对施工区域进行划分、标识和隔离,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3. 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责任追究和奖惩机制。

施工单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安全意识和技能,了解工作环境中的安全风险,并能采取预防措施。

此外,还要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紧急情况。

4. 紧急救援和应急管理制度:对于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和相应的应急措施。

同时,施工现场要设立急救站点和紧急救援队伍,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5. 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施工现场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同时,项目监理部门要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安全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通过以上制度的运行,可以有效保障铁路、公路、航道等施工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时进行及时的救援和处理。

铁路信号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铁路信号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铁路信号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铁路信号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施工过程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按照规定时间和质量完成。

2. 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的铁路信号工程施工项目,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参与人员。

3. 责任分工3.1 施工单位负责提供施工计划和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施工工作。

3.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工程进展和安全情况。

3.3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各方的工作,在项目中实施安全管理制度。

3.4 施工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遵守相关安全规范。

4. 安全管理措施4.1 施工前需要进行安全交底,明确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4.2 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设置合理的防护措施,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3 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4 施工现场要进行定期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5. 紧急事件处理5.1 发生紧急事件时,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5.2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件,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6. 安全记录和事故报告6.1 施工单位要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

6.2 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要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和报告,落实事故处理措施,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7. 审核和修改本安全管理制度需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定期审核和修改,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以上是铁路信号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需要根据具体项目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铁路大型临时工程管理制度

铁路大型临时工程管理制度

铁路大型临时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铁路大型临时工程施工的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工程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铁路大型临时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桥梁、隧道、车站、轨道等工程项目。

二、项目管理1. 项目立项所有铁路大型临时工程必须经过严格的立项程序,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程序。

项目立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工期和预算,并经有关部门审批才能正式启动。

2. 项目组织每个铁路大型临时工程项目都必须设立项目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工程管理计划和工作方案。

项目组织机构应包括项目经理、设计主管、质量监督员、安全员等岗位。

3. 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项目计划编制、进度控制、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等方面。

项目经理应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达到要求。

三、施工管理1. 施工准备施工前必须组织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施工图纸审核、材料采购、设备准备等。

施工前应进行安全会议,明确工程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2. 施工作业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对于工程中的关键节点,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操作规范,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 施工验收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工程量、工程安全等方面。

验收结果应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方可移交使用。

四、安全管理1. 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确保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都具备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对于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安全。

2. 安全检查施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整改,直至消除安全隐患。

3. 安全记录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安全记录,包括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

对于因安全事故导致的损失,必须进行事故分析,并做好事故记录,以便总结经验教训。

铁路工程综合管理制度内容

铁路工程综合管理制度内容

铁路工程综合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1.1本综合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铁路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施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1.2本综合管理制度适用于铁路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工作。

1.3本综合管理制度由公司领导班子负责,所有部门、岗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1.4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综合管理制度的规定,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二、工程项目立项管理2.1工程项目立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并明确项目的建设目标、投资规模和时间计划。

2.2工程项目的设计和规划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工程质量。

2.3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设计方案,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2.4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进度应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2.5工程项目竣工后,应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

三、工程项目资金管理3.1工程项目资金应按照投资计划执行,严格控制成本。

3.2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应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资金安全。

3.3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应按照预算执行,避免超支和漏报。

3.4工程项目资金的监管应由专门机构负责,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理。

3.5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四、工程项目风险管理4.1工程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风险评估和管理方案,及时应对潜在风险。

4.2工程项目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4.3工程项目应建立健全的变更管理制度,避免工程变更对项目造成不利影响。

4.4工程项目应建立健全的供应链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进度不受供应链问题影响。

4.5工程项目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定期检查。

5.1工程项目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保存。

5.2工程项目的信息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管理和保密。

5.3工程项目的信息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及时性。

5.4工程项目的信息管理应做好数据备份和恢复工作,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5.5工程项目的信息管理由专门机构负责,确保信息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铁路线路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铁路线路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铁路线路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线路工程施工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路线路工程施工管理。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管理组织结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施工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施工单位负责制定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第二章施工准备阶段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包括人员、材料、设备等准备工作。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勘察,了解地质情况、水文条件等,提前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各阶段的重点任务和进度计划。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施工过程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日志,对施工过程和工作量进行记录。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质量管理,对材料、设备等进行严格检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施工现场整洁。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与监理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章施工验收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完成后,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结果进行评估,及时纠正问题。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向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提交施工验收报告。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夯实基础--提升项目管理能力—浅议如何加强铁路施工项目管理

夯实基础--提升项目管理能力—浅议如何加强铁路施工项目管理

夯实基础提升项目管理能力——浅议如何加强铁路施工项目管理摘要:项目是施工企业整个工作的中心,也是管理重心和成本中心,项目管理的成败决定着施工企业的成败.通过深化“法人管项目”,抓好项目前期策划,优化资源配置、有效防范风险,加强内部管控,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效益水平等具体基础工作来夯实提高铁路施工项目的管理能力。

关键词:三化管理施工进度劳务管理现场管理成本管控项目经理日益激烈的铁路市场竞争给各铁路施工企业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要想提高铁路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关键在于加强对所承揽的铁路工程的项目管理,项目管理的质量,决定了铁路施工企业的施工质量、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

近几年,受国家宏观经济以及铁路投资大环境的影响,大部份铁路施工企业浮现了暂时性艰难,以实体管理与运作为核心的工程项目在施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项目是施工企业整个工作的中心,也是管理重心和成本中心,项目管理的成败决定着施工企业的成败.那末,如何才干加强项目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呢?本文结合铁路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就加强部份项目管理基础要素的角度,来论述如何加强铁路项目管理。

1、深入推行“法人管项目 "工程项目管理是一种典型的分散型管理模式,但从公司一盘棋的大局考虑,还是要对各项目实施集中指挥,这就是法人管项目。

怎么理解法人管项目,即,组织管项目,而不是某个个人管项目,企业的各职能环节按规范化的程序实施对项目的管理控制。

做好法人管项目,至少要做到:必须签订项目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和任务,制订奖惩办法,实行绩效挂钩,建立和完善项目激励机制,真正做到落实承包兑现,奖罚分明,充分调动和刺激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工作中需要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推行“法人管项目”要注意调动和保护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经理的工作积极性,项目经理其领导行为、决策行为都会对项目带来深刻的影响;二是推行“法人管项目”在明晰法人同项目经理部之间的责权利的同时,也要解决好法人层面同项目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管理的关系。

铁道工程施工规范

铁道工程施工规范

铁道工程施工规范一、总则1.1 为了加强铁道工程施工的管理,保证施工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铁路线路、桥梁、隧道、站场、信号通信、电力等工程施工。

1.3 铁道工程施工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科学管理、合理布局、优化施工方案,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二、施工组织与管理2.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环保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施工。

2.2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请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审批。

2.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

2.4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质量、技能等方面的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三、施工质量控制3.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编制施工质量计划,明确施工质量目标和控制措施。

3.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控制体系,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3.3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的质量控制,严格进货检验和试验,确保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3.4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四、施工安全控制4.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编制施工安全计划,明确施工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

4.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控制体系,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4.3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4.4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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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施工综合管理知识1、《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292号)质量管理五条“红线”:⑴结构物沉降评估达标、⑵桥梁收缩徐变达标、⑶锁定轨温达标、⑷联调联试达标、⑸工序达标。

安全管理三条“红线:”⑴高风险工点安全专项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开工;⑵既有线施工方案未经批准、各种程序未履行不得开工;⑶隧道安全步距超标和擅自改变开挖方法的必须停工。

2、《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168号)1)安全方面: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围岩量测、安全步距、开挖支护;桥梁支架排架及挂篮稳定、模板强度刚度及支立牢固、高空作业、深基坑防护,路基防排水;铺架运输及架梁、工程线运输安全;以及防洪、防火、火工品和既有线施工安全等。

2)监理单位应重点做好一下安全管理工作:(1)监理单位应按照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规定,组建标准化监理项目部,按合同约定配齐具有相应资格的安全生产监理人员,配备适合铁路建设项目特点的设施、设备等,建立监理工作标准,编制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细则。

(2)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监理实施细则实施安全监理,查验相关参建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等,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执行情况,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参加设计交底和重大方案的安全交底,检查现场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及实施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发出监理指令并提出整改要求。

(3)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图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涉及结构涉及安全性、工程风险评估、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安全设施等设计完善情况。

(4)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安全检查。

检查机械设备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情况,检查在施工限产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单位资质、安装验收记录,以及施工起重机洗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等检验检测记录等。

(5)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按规定实施旁站监理,发现存在生产安全隐患的,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应及时发出监理指令,督促限期改正;情况严重的应立即下达工程暂停令,责令立即整改,并同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执行停工整改指令的,监理单位应立即向建设单位报告。

监理单位应将安全监理实施情况记入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安全监理资料按规定立卷归档。

(6)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配置安全生产防护设施,保障监理人员安全。

3、关于邻近营业线基坑开挖相关要求(上铁建函【2014】2235)1)邻近营业线基坑开挖实行许可制度的范围及规定各类建设工程临近营业线基坑包括桥梁(涵洞)基坑、电气化支柱基坑、临近营业线路基填筑前的开挖基坑以及其他建筑物基础的基坑开挖遇下列情况时,均要实行基坑开挖施工许可证制度。

(1)基坑开挖范围在营业线既有路基边坡上的。

(2)临近营业线基坑开挖深度大于3m的。

(3)临近营业线在软土或粉砂土地段基坑开挖。

(4)临近营业线基坑开挖地表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

(5)临近营业线其他明显影响既有线路基边坡稳定的。

每一处营业线(临近)基坑开挖施工前必须由监理单位签发“临近营业线基坑开挖施工许可证”,电化立柱基坑开挖可根据既有地基(路基)的实际地质状况分区段签发,区段划分一般不大于既有线的一个区间。

“临近营业线基坑开挖施工许可证”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委托授权的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发。

2)“临近营业线基坑开挖施工许可证”必须确认的几项要素(1)临近既有线基坑施工方案是否经过路局审查批准,施工现场是否按照原定方案做好各种料具准备。

(2)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员及驻站联络员是否经过路局培训。

(3)施工单位完成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完成与设备管理单位现场交底和对既有设备状况的确认。

(4)基坑开挖地段的现场管线是否已迁改或保护措施已经按照原定方案实施到位。

(5)基坑围护桩是否已经按原定方案实施到位,围檩等支护材料准备到位。

(6)临近营业线基坑开挖对既有线路基沉降观测基点是否已设置完成。

(7)施工单位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的安全协议是否签订完成。

(8)临近营业线基坑开挖及回填的具体时间是否明确。

(9)设备管理单位人员是否到场监督。

3)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邻近营业线基坑开挖许可证签认在保障营业线施工安全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自检工作,许可前由施工单位现场进行自检,按许可证内容逐条检查确认,填写检查结果。

经自检符合开挖条件后,由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签署自检意见,报监理单位申请签发开挖许可证。

申请基坑开挖施工许可时要明确基坑回填时间,确保基坑回填之前的安全稳定及各项监控措施的有效落实。

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建立内部施工许可证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具体管理施工许可证书,项目经理对基坑开挖施工许可证签认工作负责。

4)监理单位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办理邻近营业线基坑开挖许可证,按现场实际及时检查验收、填写签发开挖许可证。

在接收到施工单位申请后,要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对照验收要素逐条填写验收结果。

经现场验收符合开挖条件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监理工程师立即签发“邻近营业线基坑开挖施工许可证”,同时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

基坑开挖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5)管内出现未经许可的邻近营业线基坑开挖施工,监理未及时发现制止的,未造成安全后果的,给予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黄牌警告,扣罚总监理工程师安全风险抵押金1000元;管内出现未落实许可证制度擅自进行邻近营业线基坑开挖造成基坑变形、坍塌等不良后果的,一经发现立即清退该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扣罚总监理工程师安全风险抵押金5000元,按照铁路建设项目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有关规定认定一般不良行为一次;管内邻近营业线基坑开挖如因施工许可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路局将在总公司处罚的基础上延长取消责任监理单位在上海铁路局负责建设管理的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资格,清退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提请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取消责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

4、邻营施工其他相关规定1)路局建设系统“431”工作法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抓住技术储备、工艺试验、工序管理、标准化工程评定“四大环节”(技术储备是前提,工艺试验是基础,工序管理是关键,标准化评定是抓手),实施工作制度化、管理程序化、责任具体化的“三化”机制,严格考核追究制度。

(五定:定人、定期、定岗、定责、定点;三统一:统一部署,统一记录,统一分析)2)邻近营业线施工大型机械要做到五个“一”,即:一机一人一证一牌一本。

3)施工单位的“五员一长”必须经符合路局职工教育部门规定的培训。

其中,“五员一长”指的是: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联络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

4)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中所述的“一图四表”指的是:一图:质量安全风险公示图四表:质量安全风险识别分析登记表质量安全风险应对计划责任展开表质量安全风险动态管理监控表质量安全风险处理结果评定表5)邻近营业线施工的有关禁止性规定(586号文)(1)施工方案未按程序审批通过,需办理营业线施工安全审批未办理的(含变更施工方案),未纳入施工计划的,禁止施工。

(2)施工单位未与铁路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单位等单位签定施工安全协议,禁止施工。

(3)规定的施工单位负责人不到现场,安全员、技术员、防护人员未到场禁止施工。

(4)可能发生施工人员、机具、设备和材料侵入铁路限界、供电设备安全的施工,未采取有效物理隔离措施的,禁止施工;邻近营业线大型机械、临时构筑物、起重设备吊臂旋转、索具断裂未采取可控防倾倒、旋转、断裂等措施的,或未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的,禁止施工。

(5)相关施工作业人员未经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新进场的施工队、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未经培训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的,进入电化区段作业、参与施工的作业人员未做好电化安全教育培训的,禁止施工。

(6)路局有关部门、设备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检查发现存在危及营业线安全的问题责令停工的,施工单位未整改并经检查单位确认的,禁止复工。

(7)凡施工单位未将作业计划提前告知监理、设备管理单位的或监理、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未到施工现场的,禁止施工。

(8)施工方案审查明确要求设置现场和驻站防护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应急标牌,标明防护车站应急电话、简明应急防护程序,必须配备对讲机、停车信号和厂制短路铜线,否则禁止施工。

6)邻近营业线施工的相关定义(586号文)距既有线线路中心30m范围内为邻近营业线范围。

邻近营业线施工属于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外委工程建设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线路),有可能影响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

邻近营业线施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进入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内的钻探、勘测和各类施工。

(2)挖掘机、起重吊机、旋挖钻机等自行式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进入铁路安全保护区内作业。

(3)距既有线线路中心30m范围内进行管桩、CFG桩、高压旋喷桩等各类加固地基施工。

(4)距既有线线路中心30m范围内进行桥梁钻孔桩、承台等各种基坑开挖施工。

(5)非自行式施工机械自身高度(或作业时的伸展高度)在机位的水平投影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

(6)利用定向钻、顶管等方法穿越线路的各类管线施工。

(7)下穿铁路立交位于既有线两侧的工作坑、基坑及引道施工。

(8)新建上跨铁路立交桥主体、防护和支架设施搭设以及桥梁附属工程施工侵入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的。

(9)对上跨铁路的立交桥和各种建筑物、构筑物侵入既有线范围上方的部分进行大中修、维修的。

(10)凡是移动设备(含车辆)及施工机械、机具等不足供电设备安全距离的各类施工。

(11)凡是移动设备(含车辆)及施工机械、机具倾倒、吊臂旋转,起重设备索具断裂,物体坠落,液体渗漏等侵入供电设备安全距离的各类施工。

(12)凡是影响供电设备基础稳定和地下隐蔽设施的各类施工。

(13)电力线路跨越既有线的防护和支架设施搭设侵入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的。

(14)其他直接或间接影响行车安全及行车设备安全的邻近营业线施工项目(距既有线线路中心30m范围内)。

7)铁路安全保护区的规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桥梁外侧起算:(1)城市市区≥8m;(2)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10m;(3)村镇居民居住区≥12m;(4)其他地区≥15m。

5、隧道施工安全管理相关要求1)隧道施工采用新奥法施工,其工法的施工原则为少干扰、早喷锚、勤量测、紧封闭;隧道进出洞原则为早进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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