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太平戴维斯商业顾问与招商代理服务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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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代理合同范本5篇

招商代理合同范本5篇

招商代理合同范本5篇篇1招商代理合同范本甲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乙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经营餐饮业务,需要在市场上进行招商代理来推广和销售其产品,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范围1.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产品进行招商代理推广,促进产品销售,并履行所约定的义务。

2.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产品进行市场调研、推广和销售,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二、代理条件1. 乙方应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相应的推广销售经验。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品牌形象及经营理念进行宣传推广,不得损害甲方的商誉。

三、代理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产品推广和销售。

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销售指标和时间节点完成销售任务,如不能完成,需及时向甲方报备并协商解决方案。

3. 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市场数据和销售情况的汇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合同的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期满后,需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或解除合同。

五、合同解除1. 若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应提前_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处理欠款及存货等问题。

2. 若一方恶意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六、保密条款双方应保守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资料、价格政策、销售渠道等信息,不得擅自泄露给第三方,如有泄密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不违背法律规定和相关法规。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上为《招商代理合同范本》,请双方遵守合同条款执行。

商业代理招商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商业代理招商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商业代理招商合同范本(仅供参考)甲方(招商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招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1.2 乙方代理招商的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权限(1)以甲方的名义在本项目招商区域内开展招商活动;(2)向潜在投资者介绍本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投资政策、市场前景等;(3)协助潜在投资者与甲方进行商务洽谈,并协助签订投资协议;(4)收取招商代理费。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商业道德,诚信招商;(2)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标准开展招商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招商策略;(3)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4)及时向甲方汇报招商进展情况,并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三、招商代理费3.1 甲方应按照招商代理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招商代理费。

招商代理费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

3.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招商代理费发票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招商代理费。

四、合同期限4.1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4.2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约,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五、违约责任5.1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约定。

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5.2 乙方在代理招商过程中,如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商业道德导致甲方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招商代理服务合同范本

招商代理服务合同范本

招商代理服务合同范本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名称)鉴于甲方拥有(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权,为了扩大销售渠道,现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招商代理,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内容1.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其招商代理,负责(产品或服务)在指定区域的招商工作。

2. 乙方应当全力以赴开展招商工作,确保达成合作意向的客户数量和质量。

二、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向乙方提供相关的产品资料和市场支持,协助乙方开展招商工作。

2.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招商政策,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擅自改变产品价格或服务内容。

3. 双方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共同促进销售业绩的提升。

三、报酬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招商代理费为(具体金额),支付方式为(具体方式)。

2. 招商代理费的支付时间为(具体时间),乙方应当提供相关的发票和报销凭证。

四、保密条款1. 双方应当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利用相关信息谋取私利。

2. 合作结束后,双方应当归还对方的机密资料,并在合理范围内删除相关信息。

五、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

六、其他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时间),到期后可协商续签。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上海有限公司某项目项目前期开发顾问委托服务合同

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上海有限公司某项目项目前期开发顾问委托服务合同

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上海)有限企业某项目项目前期开发顾问委托服务协议委托方: (如下简称甲方)受托方: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上海)有限企业 (如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有关甲方位于无锡市中心中山路、解放路旳综合项目(如下简称该项目)开展前期开发顾问服务到达如下一致意见:一项目前期开发顾问(一)前期顾问服务范围:详见附件一。

(二)前期顾问工作方式组织定期旳交流会议,乙方在甲方容许旳状况下,安排有关部门旳人员参与与乙方服务范围有关旳各类甲方或第三方会议。

1) 会议时间前期一般为二周或半个月一次,后期一般为三周或一种月一次,对项目旳规划及概念设计、市场推广等各方面前期工作提供提议。

非正式会议视状况由双方协商合适增长。

2) 同步在委任期间,乙方就该物业旳详细问题和提议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等联络方式与甲方保持联络。

3) 甲方每次会议前应提前七个工作日将有关顾问会议旳议题及议程提交乙方,以便乙方作好会议旳资料和有关旳准备工作。

4)在合理状况下,甲方可以在需要增长讨论时向乙方提出增长会议旳规定,乙方应尽全力配合,安排有关人员参与会议。

甲乙双方认为有必要召开应急会议,会议应在提议后旳24小时内举行,双方应安排有关人员参与;有关会议议题及议程在会议确定旳同步提供。

(三)前期顾问服务性质甲方按照本合约所述条款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独家前期顾问,乙方须履行本合约内所述职责,并须遵守甲方所制定之方针及政策。

(四)前期顾问服务期限前期顾问服务起始时间,即协议生效日,暂定为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汇报终稿递交之后,详细时间和服务期限由双方另行协商而定。

(五)前期顾问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1、甲方将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每月捌万元整(RMB 80,000)旳项目前期开发顾问费用,不包括市场研究汇报制作费用以及乙方人员赴无锡旳差旅以及当地旳食宿费用。

2、甲方分向乙方支付旳前期开发顾问服务费用在每月旳前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招商顾问服务合同范本

招商顾问服务合同范本

招商顾问服务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乙方(受托方,即招商顾问):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了实现其商业目标,希望委托乙方提供专业的招商顾问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服务内容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项目定位、招商策略制定、潜在投资者或合作伙伴的推荐与接洽等服务。

2.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进展,并提供相应的数据分析和建议。

3. 乙方应协助甲方完善招商引资的相关材料,如宣传册、投资方案等。

二、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服务费用1. 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

2. 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为:____。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要求乙方提供工作报告。

2.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五、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事宜1.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商业管理顾问及项目招商代理协议

项目商业管理顾问及项目招商代理协议

项目顾问及招商委托协议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双赢的合作原则,就进贤县太阳城项目全权委托乙方独家策划、招商代理及商业管理顾问等有关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标的物及相关约定一、本合同标的物为甲方开发的位于江西进贤路号太阳城项目未租商铺(以下简称本项目);二、协议招商面积甲方委托乙方全权负责对本项目未租部分的商业面积,共计㎡进行招商、招租。

第二条:委托方式一、乙方以太阳城项目的名义对外从事招商和宣传推广工作。

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对外的招商价格基数和优惠条件,并按招商面积收取协议招商佣金。

二、乙方根据需要派驻由专业人员组成的专案小组入驻项目所在地。

第三条:协议委托期限一、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自2007年4月10日至2007年10月10日止。

合同期满后,双方经协商后确定是否续约。

二、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后,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应于2007年4月15日前到岗并开展工作。

第四条:取费标准及支付方式一、基本运营费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基本运营费用人民币两万元(¥20000.00元RMB);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给乙方两万元人民币;乙方派驻的专业管理顾问团队的人员工资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应于每月5日前一次性支付当月的顾问费用,不得无故拖延。

二、招商指标及费用甲乙双方确认招商指标为:未租商业部分招商率为60%。

乙方招商佣金以租金收益计提,按照实际收取租金的40%收取,结算方式为一月结算一次,定于每月28号。

具体为:注明:甲方提供乙方招商商铺一年免租期;乙方对外开展招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为了销售&招商需要,举办夜市活动,收益甲乙双方根据三、七比例分配。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目标1、充分论证、分析、策划项目的整体推广策略、招商策略,并确保招商目标的实现。

2、以专业、负责的态度引入经营商,并对卖点予以充分的挖掘和利用。

3、及时、准确地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当地市场情况编写招商所需要的宣传和招商所需要的文案及文本。

招商代理合同标准范本(4篇)

招商代理合同标准范本(4篇)

招商代理合同标准范本一、乙方商业咨询顾问、招商阶段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商业招商完成率达之日止。

招商完成率达70%后,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约。

二、报酬标准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报酬包括招商启动费、招商代理费。

招商费系指乙方履行本合同时招商启动阶段、招商阶段应取得的报酬。

1、招商启动费含商业顾问咨询费:____人民币。

结付标准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相关规定履行。

2、招商代理费:_____结付标准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相关规定履行。

三、费用结付1、招商策划费用的支付:_____在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前期策划招商启动费用为:_____2、招商代理费的支付:_____1)对于乙方介绍促成签约的商家,甲方将按该租户第一年月租金的倍支付给乙方,作为招商代理费。

2)支付方式如下:_____在乙方和商家签订店铺协议后,甲方按约定,支付乙方现阶段所招面积代理费的,同时扣除前期支付给乙方的招商启动费。

(若代理费用不够抵扣的情况可前抵扣部分)在乙方同商家签订租赁合同后付款时,在乙方完成所约定的招面积后支付全部代理费尾款。

3)如租户签署正式租赁合同或联营合同之后悔约,已收取的租赁定金或违约金被甲方没收的,乙方有权获得该违约金的作为招商代理费,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第五条2、1)”约定的招商代理费。

四、招商成果的界定1、根据甲方需求及具体市场变化情况,以甲方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在招商阶段,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阶段性招商计划书》作为甲方对乙方的招商工作的审核,《阶段性招商计划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附件三存档。

具体考核标准以《商家确认书》所确认的比例为准。

2、在委托期内,甲方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或店铺协议并根据合同约定支付首期合同约定费用。

在委托期间,由甲方先期接洽或介绍,由乙方完成租赁合同签约的也视为乙方招商成果。

甲方: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招商代理合同标准范本(二)甲方(被代理人)法定住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通讯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电话:_____乙方(代理人)法定住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通讯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电话:_____甲乙双方本着友好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将销售代理甲方_____产品的相关的事宜,订立了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戴维斯合同

戴维斯合同

戴维斯合同戴维斯合同本合同由甲方(供应商)和乙方(顾客)共同签署,双方都同意遵守以下合同条款:一、合同名称本合同名称为“戴维斯合同”。

二、合同双方甲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顾客)姓名:地址:电话:三、合同内容甲方同意向乙方供应以下产品或服务:产品/服务名称:产品/服务描述:数量:价格:交付时间:四、产品质量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

如果产品/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将负责修复或更换。

五、交付方式甲方将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将产品/服务交付给乙方。

乙方必须在接收到产品/服务后及时检查,并在签收之前通知甲方任何质量问题。

六、支付方式乙方同意在接收到产品/服务后,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款项给甲方。

七、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和解除合同后仍然保守对方提供的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并且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相关信息。

八、违约责任如果一方违反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损失赔偿等。

九、合同终止本合同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发生: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2. 双方达成书面终止协议;3. 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要求解除合同;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经签署,即为生效,并取代双方之前的一切口头或书面协议;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都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3. 本合同不可转让给第三方,除非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4. 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供应商):签名:日期:乙方(顾客):签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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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国际新城商业顾问及招商代理合同委托方:联系地址:受托方: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联系地址:上海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20楼邮编:2000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其位于xx国际新城(暂定名)提供商业顾问服务,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项目名称:二、项目体量:商业(零售)建筑面积约三、合作范围1.商业顾问设计顾问:服务方式见条款七项目商业定位:服务方式见条款七2.招商代理(目标如下)2012年4月30日前:三家主力店意向合同签订;2012年6月30日前:12000平方米主力店签订意向合同;2012年12月31日前:所有主力店、次主力店累计20000平方米签订意向合同。

对于本项目招商,乙方将主要针对xx国际新城的主力与次主力客户的招商服务,此类客户主要包括奢侈品、精品超市、知名品牌服饰旗舰店、大型知名国际性连锁餐饮、其他主题店(儿童类、家居类、家电卖场类、数码类)等。

四、服务期限本合同自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商业顾问委托服务期限为三个月,如需延长,由甲乙双方另行确认。

招商代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即项目开业后1个月)止。

甲方要求提前终止除外。

五、商业顾问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甲方将支付乙方商业服务费用总计人民币,作为乙方提供设计顾问及商业定位的服务费用,具体支付方式为:1.本合同正式签署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该费用包含专题报告的制作费用、第一个月的顾问费用及顾问期间三次往返于武汉的差旅费。

2.本合同正式签署后的第一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报《项目商业定位报告》初稿获得甲方认可,第二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作为当月的顾问费用,该费用包含专题报告的制作费用及第二个月的顾问费用。

3.本合同正式签署后的第二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报《项目商业定位报告》终稿获得甲方认可;第三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作为当月的顾问费用,该费用包含专题报告的制作费用及第三个月的顾问费用。

4.甲方将在日后支付给乙方的招商代理费用中抵扣人民币具体抵扣方式详见第六条。

5.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时间以款项汇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内的时间为准。

6.乙方指定银行帐户情况如下:收款单位: 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上海)有限公司银行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1155号帐号:人民币212080077310001汇款用途: 支付专业咨询费/评估咨询费7.上述费用包含了乙方在合同期内三次往返武汉的差旅费用。

若会议次数超过三次的,则超出部分的差旅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相关费用标准如下:✓上海往返武汉机票(经济舱);✓住宿:五星级酒店标准,可由甲方负责安置;✓膳食:按实报销,一般不超过RMB200.00 元/人/天;✓市内发生之出租车费,按实报销或由甲方代为安排车辆。

六、招商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乙方将作为该项目招商代理,在乙方推荐客户成功租赁的情况下,甲方将支付乙方相当于的平均月租金作为招商代理费用。

2.招商代理费用共分两次支付,支付方式为:•甲方于租户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租赁意向书》或《租赁合同》,并交付租赁押金(相当于合同期内三个月的平均月租金)之后二周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平均月租金的招商代理费用。

•甲方于租户正式开业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其招商总面积的0.2个月平均月租金的招商代理费用。

该笔费用在扣除总额为人民币乙方商业顾问费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若不足,则该笔费用不计。

3.招商代理费用均不包含乙方于招商期间由上海往返武汉和在武汉当地的食宿费用,此类费用发生前须得到甲方确认,并在下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以实报实销的方式向甲方索取,未在发生前得到甲方确认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相关费用标准见第五条第7款。

七、服务方式1.乙方将在合同正式签署后的20个工作日内提供一次专题报告(以PPT演示的方式),作为顾问工作的正式展开和双方探讨的基础;在得到甲方回复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按甲方要求修改工作成果至甲方满意。

2.会议的召开主要针对现有概念设计方案的完善,参与方为乙方、甲方和设计公司三方,每次会议之后5日内,乙方应针对会议之后的相关问题和后续工作提供相关书面建议指导甲方的概念规划设计工作,直至项目设计进入扩初阶段;3.乙方应就该物业的具体问题和建议采取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与甲方保持联系,以达到最佳的解决目的;4.根据甲方的要求,顾问期间会定期举行和设计有关的例会。

若会议在武汉举行,甲方需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相关的会议内容及流程;若会议在上海举行,甲方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相关的会议内容及流程,以方便乙方作出相应的人员安排;5.在合理情况下,甲方可以在需要增加讨论时向乙方提出增加会议的要求,乙方应尽全力配合,安排相关人员参与会议。

八、专业小组(顾问小组成员)每次来汉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包括:不少于上述人员中的任何2人,其中必须含孙维先生、朱峰先生。

招商人员不在上述表格,根据项目定位及目标品牌,乙方会组织相应的招商队员加入该项目服务小组。

九、甲方权责1.甲方权利1.1本标的物的委托非乙方独家招商代理,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自行招商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招商;1.2乙方为本项目工作的成果包括向甲方提交的任何书面资料(市场信息及参考案例信息除外),甲方拥有完全知识产权,若乙方所用资料、图片涉及侵权,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3如乙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招商面积低于目标(见第三条2款)80%;或所提交的工作成果不能达到甲方要求并经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拒绝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4甲方拥有本项目招商方案的最终审定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改。

2.甲方义务2.1为使乙方针对该项目能有效展开顾问工作,甲方作为该项目的合法开展商,应及时向乙方告知该项目开发计划和真实状况,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项目信息支持和其他配合工作。

甲方须提供一切有关该项目之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准确无误的楼面面积及图则等。

2.2在该项目推广期间,甲方应在介绍该项目任何楼书等印刷品、报纸杂志等平面广告、旗帜、户外巨幅、电视片、互联网络等公共宣传媒体(若有)清晰地以项目市场顾问的名义列明乙方的名称。

2.3根据推广进度及市场动态及时调整相关策略并知会乙方,积极配合乙方招商工作。

十、乙方权责1.乙方权利1.1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1.2在合同期内,由乙方陪同查看现场并签订客户委托书的客户均视为乙方客户,并在成交后按附件二的约定,由甲方支付乙方相关的招商代理费用。

2.乙方义务2.1乙方负责执行项目的招商工作,根据各阶段实际需要调配资源,并负责洽商、签订合同;信守甲方所规定的招商价格,非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折扣。

若遇特殊情况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并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执行;2.2乙方为目标客户提供项目资料及市场资讯,务求以专业服务态度给予客户认租本物业的信心;2.3乙方必须保守所接触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2.4乙方需按本合同约定提供顾问服务,并按合同约定提交专题报告及各类工作成果。

2.5乙方需按本合同约定组织项目小组成员,为确保项目顾问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小组成员。

2.6甲方项目开展过程中若发生紧急或突发事件急需乙方提供咨询顾问服务的,乙方应及时提供。

十一、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顾问服务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停止相关的顾问服务工作,直至甲方将应付款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如甲方对乙方所提供之服务感到不满意,可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若乙方未能于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对不满之处作出令甲方满意的改善或矫正的,甲方有权提前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解除以后,乙方除可就其于本合同解除以前所提供服务索取应得顾问服务费及其他费用外,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额外要求。

乙方须于本合同解除时,在不收取任何费用的条件下,向甲方交还所有于委托服务期间为推广项目商业部分租赁而制作及采用之文件正副本、资料、图则、底片及磁碟等资料以及相关客户完整资料。

4.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可以免责。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1.乙方在代理工作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潜在客户作如实介绍,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

2.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通知,凡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形式确认。

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一方已违约的除外)。

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4.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而有关协议、本合同附件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于2012年月日在甲方所在地签订。

附件一:商业顾问服务内容附件二:甲方提供的资料清单(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附件一:商业顾问服务内容《商业定位报告》➢目标消费群体建议➢基本定位建议•商业主题定位•商业建筑形式与排布的探讨和建议➢细化建议•商业各业态可行性建议•商业各业态比例原则性建议•初步租户组合建议(结合楼层主题)•各业态示意品牌建议•项目整体租金测算(起始租金收益:第一轮招商完成)➢概念方案微调建议➢项目招商时间安排计划及策略(包括需要甲方配合的相关事宜)乙方在合同签署一个月内递交商业定位报告初稿,并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调整,在合同签署的两个月内,递交商业定位报告终稿。

《商业部分设计建议书》➢项目整体建筑风格和建筑用材的建议➢物业的的对外宣传和招牌设计,以建立良好的对外形象➢出入口位置和外围交通组织建议➢主要承租户(若有)和次主要承租户的位置安排;主要承租户硬件需求:面积、柱距、承载、水、电、气、空调等硬件需求➢广场或中庭的合理化使用,包括形状、宽度、长度等➢平面格局分布及内部人流设计➢垂直交通的位置和数量建议,包括内外部扶梯、观光电梯,走道等➢店铺之形状、大小及深度设计,以迎合市场之要求➢餐饮和娱乐场所的具体位置及建筑要求;推广活动区建议➢物业的的对外宣传和招牌设计,以建立良好的对外形象➢项目辅助区, 推广活动区, 配套设施设计➢结合相关的业态建议,就主要店铺的硬件需求进行确认,包括:- 电量- 上下水- 燃气/天然气- 排油烟- 隔油池- 弱电系统(POS,网络,有线电视)等➢停车位数量建议及停车、卸货组织建议附件二:甲方提供的资料清单为了便于项目报告合作事宜的进一步操作,乙方需要甲方提供如下的有关该项目的基本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先期完成的零售市场调研报告(若有)• 项目详细的技术参数及建筑平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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