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临空经济区总体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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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航空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航空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航空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8.14•【字号】鄂政办发〔2015〕57号•【施行日期】2015.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航空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航空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8月14日湖北省航空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航空产业是大国崛起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证,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引擎和支撑。

大力发展航空产业,对深化军民融合发展,带动和促进区域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协同发展,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增强国防建设后备力量等,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为充分发挥我省航空产业发展优势,引导和推进航空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把航空产业加快培育成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制定本规划。

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一)机遇。

——中国等新兴国家将成为未来航空产业发展的重要市场。

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航空产业已成为成熟大产业。

美国拥有通用飞机224万架,机场19100个,飞行员30万人,而我国通用飞机仅1975架,机场286个,飞行员2万多人,航空产业发展的空间和市场潜力巨大。

我国人均GDP已达到7575美元,国民对通用航空潜在需求将转化为有效需求,公务航空、通勤航空、航空运动、私人飞行、观光飞行等将迎来爆发性增长。

未来10年,全国各类通用航空飞机需求达12万架,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0%,通用航空市场规模将超万亿元。

目前,波音、空客等国际知名航空企业已进军中国航空制造业市场,塞斯纳、西锐等通用飞机主力厂商在中国各地布点设厂,国际合作加速推进将为我们承接航空产品研发制造创造良好机遇。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开发区新型工业用地(M0)发展的意见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开发区新型工业用地(M0)发展的意见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开发区新型工业用地(M0)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17•【字号】武政规〔2020〕19号•【施行日期】2021.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土地资源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开发区新型工业用地(M0)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20〕1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武政规〔2020〕15号)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开发区要素保障和资源集约利用,加快推进高新高端产业和创新型企业、科创机构再集聚,提高产业用地土地利用效率,经研究,现就支持开发区新型工业用地(M0)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内涵新型工业用地(M0)是指主要用于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检测、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及其配套设施的用地。

新型工业用地(M0)项目用房包括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

产业用房是指直接用于项目生产、研发、设计、测试、小试、中试、勘察、检验检测等功能用房。

配套用房是指为满足职住平衡、新型工业配套等需求修建的食堂、超市、配套公寓及员工倒班房等服务功能用房。

新型工业用地(M0)是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规定的“工业用地(M1、M2、M3)”类下,增设“新型工业用地(M0)”。

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备注为新型工业用地。

二、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新区及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的管理范围。

三、规划管理(一)新型工业用地(M0)分为新供应和已供地调整两种类型。

新供应新型工业用地(M0)原则上应规划布局在开发区的产业功能区范围内。

(二)规划工业用地(M1、M2、M3)转为新型工业用地(M0),由开发区管委会结合本区产业发展要求提出方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控规维护程序办理,其中涉及市级审查事项委托所在开发区管委会办理;其他用地转新型工业用地(M0),按照《规定》中的控规修改程序办理。

城市规划-东西湖区暨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城市规划-东西湖区暨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一 规划背景、战略定位及发展策略
一 部 分
1.1、 东西湖战略定位和发展策略
一是自主创新、强化集聚,打造武汉市制造业发展的引擎。充分利用台商投资和临空经济两大优
势,突出产业的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强化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形成“2+2+3”的产业发展模式,即, 继续做强食品、机电两个主导产业,大力发展通讯信息、航空航天产业等2个临空产业,积极培育新能源、 节能环保、生物等3个战略新兴产业,成为武汉市四大工业板块之一。2015年,工业总产值占到全市的 13%。
拉动作用,加大引进国际国内知名的企业总部,积极强化保税物流的区域聚散,全面提升高端商务服务功 能,大力发展马彩和文化旅游产业,实现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的融合互动发展,着力打造集聚城镇 发展的城市副中心,加快促进武汉市“一主四副多中心”现代服务中心体系的形成。

一 规划背景、战略定位及发展策略
一 部 分
东西 湖区
东西 湖区
总体规划结构图
都市发展区规划图
2010年3月,国务院批复了《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确定武汉的城市性 质为:武汉市是湖北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 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都市发展区形成“以主城区为核、多轴多心”的开放式 城市空间结构,整合新城和与之联动发展的新城组团轴向延展、组团式布局,形成东部、东 南、南部、西南、西部和北部等六大新城组群。
本本次次工汇作报汇的报主的要主内要容内容
一、规划背景、战略定位及发展策略 二、现状基本情况 三、东西湖区远景规划研究 四、东西湖区“十二五”计划简要 五、东西湖区工业倍增计划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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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背景、定位及目标

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介绍

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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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划及进展
定位:集空港配套服务(酒店及住宿、餐饮购物、娱乐、商务、会展等)、总部基地、航空物流、临空加工制造业、 电商物流、科技研发、海关保税于一体的综合性临空产业区。
内部建主干道海 航一号路、海航 二号路,各功能 区以快速便捷的 路网相连,并设 有多个大型集中 式停车场。
项目总规划:总占地面积3000亩,总建筑面积约190 万平米,总投资计划约62亿元 。 项目一期规划:总用地面积984亩,为工业仓储用地,规划建筑面积约90万平米,预估总投资30亿元,分为仓
2016年武汉天河机场安全起降20余万
飞世界四大洲;是华中地区规模最大
架次,旅客进出港2077万人次,货邮
的飞机检修基地、GJ一级民用机场, 华中地区第一个4E级机场。 2020年 计划达成国内通航点80个,国际通航 点40个,驻场飞机150架。
运输17.5万吨,位居中部第一。
武汉天河机场正在进行三期工程扩建, 其总投资计划159.59亿,设计目标是在 2020年旅客吞吐量达3500万人次,货
研 发
器,航空博物馆,航

空产业相关公司,跨

国公司驻汉办公机构
及政务服务中心、商
贸会展中心等。
9
2016年项目进展
工程进展情况
➢ YOHO湾一期职工食堂、研发中心 及展示中心工程已收尾,建设手续合法 化;
➢ YOHO湾二期于上半年开工建设, 目前已完成6栋主体封顶,3栋地下室 顶板建造中,其余6栋将于春节前扫除 高压电杆阻碍进行开工建设;
套相关服务设施,组建空港基地,提供客货集散运输、航空配件仓储等服务。
园区入驻客户(仓储物流区) 比翼云仓、易氏云仓、顶通物流、东方航材、阿尔法特、海洋物流

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与区域规划管理办法

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与区域规划管理办法

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与区域规划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19•【字号】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50号•【施行日期】2014.04.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与区域规划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50号2014年2月1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保障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实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区域内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实施、修改和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特定区域为对象,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的细化安排所编制的规划。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特定区域发展,审批、核准相关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相关政策等,应当将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作为重要依据。

法律、法规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管理委员会,下同)应当加强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实施、修改和相关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编制和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分别负责本区域内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工作。

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实施、修改工作。

第四条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服从本级和上级总体规划;(二)下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服从上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三)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应当明晰功能定位,突出发展重点,坚持差异化发展,尊重地方发展特色,互不矛盾。

航空港区最新规划方案

航空港区最新规划方案

航空港区最新规划方案第1篇航空港区最新规划方案一、前言随着航空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航空港区作为城市的重要功能区,其规划与发展日益受到各方关注。

本规划方案立足于提高航空港区综合竞争力,打造宜居、宜业、生态、智慧的现代化航空港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区域实际,科学制定。

二、规划目标1. 提高航空港区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打造高效、便捷的立体交通网络。

2. 优化空间布局,促进产业集聚,提升航空港区经济发展水平。

3. 构建生态、宜居、智慧的航空港区,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4. 强化航空港区与周边城市的互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三、规划内容(一)综合交通规划1. 优化机场布局,提升机场容量,满足不断增长的航空需求。

2. 完善航空、地铁、公交、长途客运等多种交通方式的换乘接驳,实现无缝对接。

3. 构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级道路体系,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4. 增加停车场、充电桩等配套设施,满足不同出行需求。

(二)空间布局规划1. 依据功能分区,合理布局居住、商业、产业、教育、医疗等用地。

2. 加强产业园区建设,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形成产业集群。

3. 提高绿化覆盖率,构建生态廊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4. 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高居民生活便利性。

(三)生态环境保护规划1. 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加强生态修复,提升生态功能。

2. 强化水环境治理,保障水系连通,提高水环境质量。

3. 推广绿色建筑,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4. 加强垃圾分类处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环境污染。

(四)智慧城市建设规划1. 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5G网络全覆盖。

2. 构建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3. 发展智能交通、智能安防、智能家居等智慧应用,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4. 加强网络安全保障,确保信息安全。

四、实施保障1. 完善政策体系,为规划实施提供法制保障。

2.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本规划是武汉市第7轮总体规划,上一轮是1996-2020。

由市规划院完成,2004年就开始编制了,这个版本也不算是最终版本,毕竟发展形势太快,比如轨道交通又重新修编了。

最终版本应由市人大通过,再报国务院通过。

文中的黑体字是强制性规划。

总则一、编制背景1.《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以来,对武汉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主要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

为落实新时期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建设部批准,武汉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规划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2.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国际国内制造业加快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区域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战略机遇,全面落实“五个统筹”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武汉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城乡统筹,建设最适宜创业和居住的城市。

3.总体规划本着延续历史,面向未来,立足武汉城市发展的新形势、新格局和新挑战,突出按照“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法制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原则,确定规划的主要任务是:(1)突出城市发展重点和方向,拉开城市空间发展框架,调整优化主城区空间布局,建立开放式城市空间结构体系。

(2)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积极促进工业化发展,提高城市综合实力。

(3)培育和提升金融商贸、科教文化、交通物流和通信信息产业功能,形成系统完整、特色突出、集聚力强、辐射面广的现代服务功能体系,增强中心城市多元化服务能力。

武汉城市圈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2019-2035年)

武汉城市圈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2019-2035年)

武汉城市圈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2019-2035年)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12月目录第一章发展背景与基础 (5)第一节发展背景 (5)第二节发展基础 (7)第三节发展不足 (9)第四节发展意义 (9)第二章总体发展思路 (12)第一节指导思想 (12)第二节发展定位 (12)第三节发展愿景 (13)第四节发展目标 (14)第三章构建全球领先的航空客货双枢纽 (18)第一节提升武汉天河国际机场中部国际枢纽地位 (18)第二节打造鄂州国际物流核心枢纽 (20)第三节实现客货双枢纽联动发展 (22)第四章推动临空产业高质量发展 (25)第一节强核产业 (25)第二节促带产业 (27)第三节兴城产业 (28)第四节产业协作 (31)第五章建设生态智慧航空都市区 (35)第一节规划范围划定 (35)第二节总体空间布局 (36)第三节武汉空港核心区产业空间布局 (49)第四节鄂州空港核心区产业空间布局 (54)第六章搭建“三网络四体系”综合交通网络 (60)第一节完善“三网络”交通组织 (60)第二节促成“四体系”多式联运 (62)第七章实现实验区绿色生态发展 (65)第一节构建生态管控框架体系 (65)第二节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评价 (65)第三节落实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 (66)第四节营造美好生态发展环境 (66)第八章体制机制创新 (68)第一节构建平台管理机制 (68)第二节优化双机场运行机制 (68)第三节创新开放合作机制 (69)第九章规划保障措施 (70)第一节支持政策 (70)第二节保障措施 (71)前言航空港经济是以航空枢纽为依托,以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支撑,以提供高时效、高质量、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为特征,集聚临空属性产业和提升城市功能布局的一种新动能经济。

为更好地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湖北省委、省政府依托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和湖北鄂州民用机场两大空港,统筹空港周边发展要素,共同推进武汉城市圈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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