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总储存容积500—1000立方米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5—15万立方米/日的燃气工程;中压以下的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150万平方米的热力工程
生活垃圾转运站
垃圾处理
各类城市生活垃圾
高度120米以上
高度70-120米
高度70米以下
项目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
项目总建筑面积6-12万平方米
项目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
二、市政工程类
Hale Waihona Puke 工程性质一等二等三等
城市道路工程
各类市政公用工程(地铁、轻轨)
各类城市道路、单孔跨径20—40米桥梁;500—3000万元的隧道工程
城市道路(不含快速路)、单孔跨径20米以下的桥梁;500万元以下的隧道工程
给排水
2—10万吨/日的给水厂;1—5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0.5—3立方米/秒的给水、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的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
2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1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0.5立方米/秒以下的给水、污水泵站;1立方米/秒以下的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的给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的污水管道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一、房屋建筑类
一等
二等
三等
28层以上;36米跨度以上(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
14-28层;24-36米跨度(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0000-30000平方米
14层以下(不含14层);24米跨度以下(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建筑工程是指利用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按照一定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工艺,在地基上建造建筑物的工程。
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是对建筑工程按照不同的特点和用途进行分类,便于管理和施工。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的标准主要包括建筑物的结构形式、用途、规模等方面。
首先,按照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建筑工程可以分为框架结构、框剪结构、框筒结构、框架-筒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筒结构等几种类型。
框架结构是指由柱、梁、墙板等构件组成的骨架结构,适用于多层建筑;框剪结构是指在框架结构中加入剪力墙的结构形式,适用于高层建筑;框筒结构是指在框架结构中加入筒状墙体的结构形式,适用于高层建筑;框架-筒结构是指在框架结构中加入筒状墙体和剪力墙的结构形式,适用于超高层建筑;框架-剪力墙结构是指在框架结构中加入剪力墙的结构形式,适用于高层建筑;框架-剪力墙-筒结构是指在框架结构中加入剪力墙和筒状墙体的结构形式,适用于超高层建筑。
其次,按照建筑物的用途,建筑工程可以分为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办公建筑、工业建筑、文化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建筑、教育建筑等几种类型。
住宅建筑是指用于居住的建筑,包括公寓、别墅、住宅小区等;商业建筑是指用于商业活动的建筑,包括商场、超市、酒店、餐饮等;办公建筑是指用于办公的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楼等;工业建筑是指用于生产的建筑,包括工厂、仓库等;文化建筑是指用于文化活动的建筑,包括图书馆、博物馆、剧院等;体育建筑是指用于体育活动的建筑,包括体育馆、游泳馆等;医疗建筑是指用于医疗活动的建筑,包括医院、诊所等;教育建筑是指用于教育活动的建筑,包括学校、幼儿园等。
再次,按照建筑物的规模,建筑工程可以分为大型建筑、中型建筑、小型建筑等几种类型。
大型建筑是指建筑物的总高度大于100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建筑;中型建筑是指建筑物的总高度在50米至100米之间或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至10万平方米之间的建筑;小型建筑是指建筑物的总高度小于50米或总建筑面积小于5万平方米的建筑。
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有那些分类

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有那些分类建筑工程质量是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等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建设工程质量针对不同的地方和不同工程阶段分类不同,针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那些分类呢,接下来律师365的小编为大家说明如下。
建筑工程质量是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等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建设工程质量针对不同的地方和不同工程阶段分类不同,针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有那些分类呢,接下来的小编为大家说明如下。
▲一、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分类▲1、按照发布等级可以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按照遵守严格程度可以分为: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相应的标准条文也可以分为:一般性条文、强制性条文)▲2、一般标准的严格程度是:国标是最基本的,地方标准要严格一些,企业标准是最严格的。
标准执行的原则是谁严格执行谁。
▲3、国家标准目前主要有(按照分部工程的划分):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4、地方标准可以见各地方建委网站,以其发布的为准,或上国家建设标准网(建设部标准司发布)。
北京地区有DBJ 和DB11。
▲二、建筑工程质量主要分类▲(一)按施工过程控制分为:1、施工准备控制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2013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2013
2013年,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分类标准》,该标准将建设工程分为五大类,包括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和交通运输工程。
建筑工程是指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及其相关配套设施的勘察、规划、设计、建造、装饰、维修、改造、检测等工程。
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工程、村镇建设、仿古建筑和园林建筑等。
土木工程是指利用各种自然材料和人工材料,进行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的工程。
包括道路、铁路、桥梁、隧道、水利、港口、机场等工程。
水利工程是指对水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的工程。
包括水库、灌溉、排水、防洪、治河、水电站等工程。
电力工程是指与电能的生产、输送、分配有关的工程。
包括发电厂、输电线路、变电站、配电线路等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是指利用各种运输方式,实现人员和物资的运输。
包括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和管道等工程。
该分类标准的制定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推进建设工程管理现代化,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秩序,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促进建设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也为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建设工程是指为了满足人类生产、生活和社会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活动。
建设工程的分类标准对于规范行业发展、提高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工程实践中,建设工程的分类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按照建设规模分类。
按照建设规模的大小,建设工程可以分为大型工程、中型工程和小型工程。
大型工程通常具有较大的投资规模、工程量大、工期长、技术难度高等特点,如大型水利工程、大型桥梁工程、大型建筑工程等;中型工程一般介于大型工程和小型工程之间,如中型道路工程、中型水利工程等;小型工程则规模较小,工程量少、工期短、技术难度低,如小型建筑工程、小型道路工程等。
二、按照建设性质分类。
按照建设性质的不同,建设工程可以分为民用工程和军用工程。
民用工程是指为满足人们日常生活和生产需要而进行的工程建设,如住宅小区建设、商业综合体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军用工程则是为了满足国防需要而进行的工程建设,如军事设施建设、军事基地建设等。
三、按照建设内容分类。
按照建设内容的不同,建设工程可以分为土建工程和装饰工程。
土建工程是指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基础工程,如房屋建筑、桥梁建筑、隧道建筑等;装饰工程则是指建筑物的内部装饰和装修工程,如室内装修、外立面装饰、园林景观等。
四、按照建设技术分类。
按照建设技术的不同,建设工程可以分为传统工程和现代工程。
传统工程是指采用传统施工工艺和技术进行建设的工程,如砌体结构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等;现代工程则是指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技术进行建设的工程,如钢结构建筑、预制构件建筑等。
五、按照建设用途分类。
按照建设用途的不同,建设工程可以分为工业工程、民用工程、农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
工业工程是指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工程建设,如工厂厂房建设、生产线建设等;民用工程是指为居民生活服务的工程建设,如住宅小区建设、商业综合体建设等;农业工程是指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工程建设,如农田水利工程、农业设施建设等;交通运输工程是指为交通运输服务的工程建设,如道路建设、桥梁建设、港口码头建设等。
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主要是按照标准的性质来区分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制定或批准的,适用于全国范围
内统一的标准。
包括对工程建设中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安全要求等做出统一规定的标准。
2.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指由行业协会或其他行业组织制定或批准
的,适用于某个行业的标准。
行业标准是对国家标准的补充和完善,针对某一行业的特殊情况和需求,制定更加具体和针对性的标准。
3.地方标准:地方标准是指由地方政府制定或批准的,适用于某个
地区的标准。
地方标准是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更加具体和针对性的标准。
4.企业标准:企业标准是指由企业自行制定或批准的,适用于本企
业的标准。
企业标准是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更加具体和针对性的标准。
5.另外,从标准的层级来看,工程建设标准还可以分为强制性标准
和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是必须执行的标准,而推荐性标准则是鼓励企业自愿采用的标准。
总的来说,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是为了满足工程建设中的各种需
求,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和使用性能。
在实际工作中,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标准进行执行和管理。
19.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2016建设工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分享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又可以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注意】强制性标准(违法),推荐性标准(违约)。
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范围和类型1.属于强制性标准的国家标准:(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2)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3)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4)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5)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6)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通用标准。
2.属于强制性标准的行业标准(1)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综合性标准和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质量标准;(2)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3)重要的行业专用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等标准;(4)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5)重要的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标准;(6)行业需要控制的其它工程建设标准。
(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制订原则和程序制定程序分为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
(三)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审批发布和编号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号;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发布。
【注意】GB 50300-2001;GB/T 50430-2007。
(四)国家标准的复审与修订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一)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范围和类型【提示1】行业强制性标准与行业标准范围的区别就是加上“重要”两个字(第2条完全相同,不需要加);【提示2】行业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抵触。
(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程序与复审一般也是五年复审一次。
三、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相抵触的地方标准,如抵触自行废止;地方建设标准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备案不得使用;适时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工业建筑单层厂房跨度 m >24 >18 >12 ≤12檐高 m >20 >15 >9 ≤9多层厂房面积㎡ >8000 >5000 >3000 ≤3000檐高 m >36 >24 >12 ≤12民用建筑住宅层数层 >24 >15 >7 ≤7面积㎡ >12000 >8000 >3000 ≤3000檐高 m >67 >42 >20 ≤20公共建设层数层 >20 >13 >5 ≤5面积㎡ >12000 >8000 >3000 ≤3000檐高 m >67 >42 >17 ≤17特殊建筑 I级 II级 III级 IV级构筑物烟囱高度m >100 >60 >30 ≤30水塔高度m >40 >30 ≤30砖水塔筒仓高度m >30 >20 ≤20砖水塔贮池容量m3 >2000 >1000 >500 ≤500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建设工程分类标准是一种按照一定规则对建设工程进行分门别类的方式,目的是为了对建设工程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以便更好地实施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通常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制订并实施,依据不同的项目特点、用途、性质等因素将建设工程划分为不同的分类。
建设工程的分类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物类: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办公楼、厂房、公共建筑等。
2.网络通信类:包括电信、宽带、有线电视等网络设施建设。
3.道路与桥梁类:包括城市道路、高速公路、桥梁及隧道等交通设施建设。
4.水利工程类:包括水库、水厂、污水处理厂、排灌工程等水利设施建设。
5.港口与码头类:包括港口、码头、船坞、航道工程等海洋交通设施建设。
6.矿山与采矿类:包括煤矿、金矿、铁矿等矿山开发与采矿设施建设。
7.电力与能源类:包括发电厂、变电站、石油化工设施等电力与能源设施建设。
8.农林牧渔类:包括农田水利、林业、牧业、渔业等农林牧渔设施建设。
9.基础设施类:包括供水、供电、供热、供气、路灯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0.环保与污水处理类:包括环境保护设施、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环保设施建设。
1.统一管理:通过分类标准可以实现对建设工程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
2.便于监管:分类标准可以为相关部门提供明确的分类依据,使得监管工作更加高效和有针对性。
3.便于统计分析:分类标准可以为相关统计机构提供准确的数据分类,便于编制统计报表和分析建设行业的发展情况。
4.便于法律法规的制定:分类标准可以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依据,有利于建立健全制度和法规体系。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分类标准是对建设工程进行分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工具。
通过明确的分类标准,能够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统计机构提供便利,有利于建设工程的规范发展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建设行业管理的必要手段,也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50359—2010建设工程分类标准(Standard of construction classification)2010-00-00发布 2010-00-00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7]126号文件《2007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要求,由建设部组织同济大学工程管理研究所及其他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工程分类及建设工程分类表。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同济大学工程管理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送交同济大学工程管理研究所(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邮编:200092),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员:主编单位:同济大学中天建设集团参编单位: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上海同济工程咨询公司清华大学重庆交通大学中国煤炭建设协会中国机械工业建设总公司中国安装协会天津大学长沙交通大学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华通路桥集团广东省阳江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缪长江孙继德刘伊生何佰洲王清训贺铭汪诚文刘辉刘哲吴小莎梁岳峰陈建平储祥辉杨卫东王雪青杨瑾峰赵慧珍楼永良蒋金生杨智慧胡庆红白俊锋黎之岳廖前哨姚晓东目录1 总则 (6)2 术语 (7)3建筑工程 (8)3.1 一般规定3.2 民用建筑3.3 工业建筑3.4 构筑物4 土木工程 (9)4.1 一般规定4.2 道路工程4.3 轨道工程4.4 桥涵工程4.5 隧道工程4.6 水工工程4.7 矿山工程4.8 架线与管沟工程5 机电工程 (12)5.1 一般规定5.2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5.3 静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工程5.4 电气工程5.5 自动化控制仪表工程5.6 建筑智能化工程5.7 管道工程5.8 消防工程5.9 净化工程5.10通风与空调工程5.11 设备及管道防腐蚀与绝热工程5.12 炉窑工程5.13 电子与信息通信工程附录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2 Terms3 Building engineering4 Civil engineering5 Mechanical & Electrical engineering Appendix1 总则1.0.1 本标准目的是统一建设工程分类,规范建设工程分类方法和要求,提高建设工程管理的科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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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业建筑单层厂房跨度m >24 >18 >12 ≤12
檐高m >20 >15 >9
≤9
多层厂房面积㎡>8000 >5000 >3000 ≤3000
檐高m >36 >24 >12 ≤12
民用建筑住宅层数层>24 >15 >7 ≤7
面积㎡>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m >67 >42 >20 ≤20
公共建设层数层>20 >13 >5
≤5
面积㎡>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m >67 >42 >17 ≤17
特殊建筑I级II级III 级IV级
构筑物烟囱高度m >100 >60 >30 ≤30
水塔高度m >40 >30 ≤30砖水塔
筒仓高度m >30 >20 ≤20砖水塔
贮池容量m3 >2000 >1000 >500 ≤500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单位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道路工程:车行道宽度m >14 >10 >7
≤7
桥梁工程:单跨m >25 >20 >15 ≤15
隧道工程及地下通道工程全部---
排水工程:干线管径mm >700 ≤700
给水工程:干线管径mm >400 ≤400
燃气工程:干线管径mm >150 ≤150
路灯工程-全部--
河堤、挡墙工程:砼:墙高m ->10
≤10
砌石:墙高m ---
全部
封闭式涵渠双排或多排全部---
单排砼:宽度m > > < -
砖石:宽度m >2 > < -特殊工程I级II 级III级IV级
注:
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园林建设绿化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类工程 1、单项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2、高度21米及以上的仿古塔。
3、高度9米及以上的牌楼、牌坊。
4、25000平方米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
5、缩景模仿工程。
6、堆砌英石山50吨及以上或景石(黄腊石、太湖石、花岗石)150吨及以上或塑9米高及以上的假石山。
7、单条分车绿化带宽度5米、道路种植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8、两条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4米、道路种植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9、三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含路肩绿化带)累计宽度20米、道路种植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0、公园绿化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1、宾馆、酒店庭园绿化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2、天台花园绿化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3、其它绿化累计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二类工程 1、单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2、高度15米及以上的仿古塔。
3、高度9米以下的重檐牌楼、牌坊。
4、20000平方米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
5、景区园桥和园林小品。
6、园林艺术性围墙(带琉璃瓦顶、琉璃花窗或景门窗)。
7、堆砌英石山20吨及以上或景石(黄腊石、太湖石、花岗石)80吨及以上或塑6米高及以上的假山石。
8、单条分车绿化带宽度5米、道路种植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9、两条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4米、道路种植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0、三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含路肩绿化带)累计宽度15米、道路种植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1、公园绿化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2、宾馆、酒店庭园绿化面积8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3、天台花园绿化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4、其它绿化累计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三类工程 1、单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园林建筑工程。
2、高度15米以下的仿古塔。
3、高度9米以下的单檐牌楼、牌坊。
4、10000平方米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
5、堆砌英石山20吨以下或景石(黄腊石、太湖石、花岗石) 80吨以下或塑6米高以下的假石山。
6、庭院园桥和园林小品。
7、园路工程。
8、单条分车绿化带宽度5米、道路种植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
9、两条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4米、道路种植面积8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
10、三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含路肩绿化带)累计宽度15米、道路种植面积40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
11、公园绿化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
12、宾馆、酒店庭园绿化面积8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
13、天台花园绿化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
14、其它绿化累计面积10000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四类工程 1、10000平方米以下综合性园林建设。
2、园林一般围墙、围栏。
3、砌筑花槽、花池。
4、仅有路肩绿化的绿化工程
5、道路断面仅有人行道路树木的绿化工程。
6、其他绿化累计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
附注 1、园林建筑工程指亭、廊、舫、榭斋、馆、轩、塔等建筑工程。
2、园林小品是指门楼、景墙、景壁造假山、树(5米以下)、竹、凳小型工艺建筑。
厅堂、楼、阁、殿、
3、综合性园林建设是指景观、公园、游乐场、公园式墓园等地域的一切园林建设。
它是按园林建设规模划分类别其建设面积以工程立项批文为准。
4、缩景模仿工程是指特定的建筑物、景区和石景、自然树、动植物等景观的缩小、模仿、塑造工程。
5、景区园林小品是指风景、名胜、公园、墓园、宾馆、别墅区等地域的园林小品。
6、庭院园林小品是指厂矿、机关、学校、住宅小区等地域的园林小品。
7、绿化工程是指市政绿化种植和迁移树木工程,以及住宅区、工厂、宾馆、酒店、别墅等庭院绿化布置工程。
8、道路绿化工程是指按定额规定工作内容,包括道路两旁乔灌木、绿化带地被等在内的工程。
9、庭院绿化工程是指按定额规定的工作内容,包括花坛、草皮、绿篱、乔灌木等在内的工程。
10、在单位工程中,有几个特征时,凡符合其中一个特征者,即为该类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