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高龄产妇为抢救婚姻冒险妊娠 顺产后大出血逝世
丈夫拒签手术单产妇身亡

丈夫拒签手术单产妇身亡21日下午4点左右,北京某医院,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而其同来的丈夫竟然却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上面签字,焦急的医院几十名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19点20分),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21日下午4点左右,北京某医院,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而其同来的丈夫竟然却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上面签字,焦急的医院几十名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19点20分),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
“肖某某”;—;;—;只需要将这三个字签字手术知情单上,两条生命也许就能得到挽救。
前天,男子肖某某因为拒绝签字同意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其怀孕的妻子最终因重症肺炎导致心肺衰竭而死,一尸两命。
昨天晚上,这名34岁的湖南衡阳男子在医院嚎啕大哭,他将这一责任推到医院身上,“我就是不签字,他们也可以做手术啊!”男子要剖尸看子这一惨绝人寰的悲剧发生在前天傍晚,由于肖某某坚持不允许医院进行剖腹产,当晚7时,他22岁的妻子李某某不治而亡。
在其死亡前的下午5点,朝阳医院京西分院(以下简称京西分院)的医生,已经确定她腹中的孩子没有了心跳。
近30名医生几乎是看着年轻的李某某和孩子死亡的,虽然她们掌握着医治她的手段,但没有家属签字,手术是非法的。
“很多女医生都哭了!”一直在现场的京西分院医务处副主任刘某某说。
昨天上午8点,肖某某出现在了太平间,继续进行让人费解的举动。
太平间工作人员说,肖某某找到了妻子的身体,趴在上面嚎啕大哭,他不准许太平间将尸体放进冰柜。
“他说:‘孩子可能还活着,放进冰柜会把孩子冻死的,我要让医生把孩子剖出来抚养大。
’”一名工作人员说。
其间,肖某某还坚持要将尸体带走,但被拒绝。
按照法律,他先应该为妻子办理死亡证明,并在北京火化。
怀孕30周被拉去引产、冒生命危险只为求子...麻木至亲比顺产之痛更令人绝望

怀孕30周被拉去引产、冒⽣命危险只为求⼦...⿇⽊⾄亲⽐顺产之痛更令⼈绝望◤原创声明:本⽂为原创,未经许可,禁⽌转载!不过欢迎⼤家转发到朋友圈~么么哒~【转载授权和合作咨询请发邮件⾄2848447305@联系⼩妹.】这两天,产妇马某跳楼⾃杀的报道铺天盖地。
每次打开新闻,⼩妹都感到触⽬惊⼼...怀孕,这个本该充斥新⽣喜悦的词语,在现实⽣活⾥却成了道送命题。
8⽉31⽇,在陕西榆林市第⼀医院,待产孕妇马某跳楼⾃杀⾝亡,⼀⼫两命。
医院给出的说法是:⽣产期间,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离开待产室,向家属提出剖宫产建议,均被家属拒绝。
最终产妇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
医护⼈员及时予以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效。
随后,还晒出了监控证据、产妇签署的《授权书》和家属的三次拒绝记录。
马某丈夫则坚称,⾃⼰曾两次主动提出剖腹产,但是医⽣回复说,检查后产妇⼀切正常,快要⽣了,不⽤剖腹产。
⽽所谓的“下跪求剖腹产”这⼀说法,家属说这只是疼痛时的下蹲动作。
逝者已逝,家属却与院⽅各执⼀词。
看到这条新闻的⼩妹,震惊之余,更多的感受是悲悯和⽆助。
悲悯在于,⼩妹⽆法想象,她是忍受着怎样的疼痛,⼀步步挪着⾝⼦⾛上⾼台,选择和未出世的孩⼦⼀起,离开这个世界。
⽆助在于,在悲剧发⽣的始末,⽆论是她⾄亲⾄爱,还是信任的医⽣,都没有真正在意过她的想法。
在医院公开的监控录像中,局外⼈的我们,却真实地感受到她痛苦边缘的挣扎...孕肚马某第⼀次⾛出分娩中⼼,疼痛难忍的她跪倒在地。
被搀扶起来的马某靠在墙上,可能是疼痛让她没有⼒⽓站起,或许是对顺产这件事感到了绝望——除了疼痛本⾝,⽆法决定⾃⼰的⾝体和命运的那种⽆助感。
没过⼏分钟,马某再次跪倒在地。
可以看见她的脸部表情↓第⼆次从分娩中⼼⾛出来的马某,以及,不到⼀⼩时,她⾃杀⾝亡的消息。
从18时5分11秒到20时,这不到两个⼩时的时间,马某经历了升为⼈母最⼤的痛苦。
⼀纸授权书,就让⾃⼰的命运掌握在了他⼈的⼿⾥。
“高危孕妇”拼死不堕胎,孩子母腹“报恩”救妈妈

“高危孕妇”拼死不堕胎,孩子母腹“报恩”救妈妈史实12-19 16:492010年7月29日,河南省妇幼医院的医生正在紧急进行一项剖腹产手术,在孩子被拿出的一刹那,医生们发现这竟然是一个浑身雪白的“雪娃娃”!在弄清事情的原委后,产妇当即泪雨滂沱:“是孩子救了我,谢谢孩子!”原来,这名产妇好不容易怀孕后被确诊患上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病,她拒绝医生“堕胎保命”的忠告,一定要“拼死”当妈妈。
非常幸运的是,胎儿在母亲腹中出现了极为罕见的“胎-母输血综合征”,通过“母婴倒输血”的方式竟然神奇般地使母亲危为安……与死抗争!“高危孕妇”拼死当妈妈2005年,刘新丽与相恋了3年的大学同学张强结婚。
次年5月,刘新丽怀孕了。
可就在刘新丽沉浸在将为人母的幸福中时,她竟流产了。
让刘新丽悲痛的是,在接下来的3年里,她又陆续怀孕了4次,可每次都在2个多月时莫名流产。
2009年6月,刘新丽第5次怀孕失败后,给她做流产手术的医生告诉她:“由于每次流产都要做刮宫手术,导致你的子宫壁已经非常薄了,今后怀孕的可能性更小!”刘新丽怎么忍心失去当妈妈的权利呢?此后,她干脆辞掉工作,在家安心养身体,准备再度怀孕。
半年后,她终于第6次怀孕了!可怀孕3个多月时,她却开始浑身乏力,而且经常牙龈出血。
一天,正在看电视的她突然晕倒。
张强急忙将她送到了安阳市人民医院。
经过全方位检查,医生神色凝重地告诉张强:“你妻子患了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并发败血症。
这种病在妊娠期极为少见,非常凶险,建议你们将孩子引产!”张强回到病房,想对妻子笑一下,却忍不住哭了。
他紧握妻子的手,说:“我们不要这个孩子了吧!等你把病治好了,我们再要……我不能失去你!”听丈夫这么一说,刘新丽猜测自己的病情肯定十分凶险,但她咬着牙坚持说:“就是死,我也一定要生下这个孩子!”随后,她找到医生,哭着央求道:“医生,我求求你,想办法让我生下这个孩子吧!”医生无奈地说:“如果你坚持要生,平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尽可能地避免出血。
环球今日评:湘潭产妇之死,媒体已落后公众理性

环球今日评:湘潭产妇之死,媒体已落后公众理性【环球今日评--环球时报环球网出品】这两天的互联网上大量流传着这样一则消息:湖南湘潭一名产妇剖腹产后大出血,被院方数次通知情况危急。
丈夫等待至无人回应后冲入手术室,却看到妻子赤身裸体躺在手术台,口吐鲜血,眼含泪水没了呼吸,而手术室的医生和护士,却全体失踪!这是一幅多么骇人听闻的画面,看到消息的人很难不为之震怒。
众多媒体官微、以及各传统媒体纷纷以“产妇死在手术台上,医生护士全失踪”进行报道,在社会中引起了巨大的反应,很多人对“湘潭医生的无良”几乎是“同仇敌忾”。
如果这幅画面是真实的,我们非常理解死者家属对医院的激烈情绪,甚至也能理解他们后来“围攻医生”的一些过激行为。
但陆续曝光的事实,让我们看到了另一面。
为什么家属砸手术室的时候,媒体记者就在现场了?是否存在“摆拍”呢?该医院的回复显示,是患者家属“围攻”在前,医生护士因担心个人安全“失踪”在后。
整个生产过程,一直有医生和家属的沟通。
如此一来,事情的性质就变了。
之前的那幅骇人画面,大概是难以接受亲人离去现实的家属,以及职业素养不够的媒体,共同描述出来的,或有意或无意误导了公众的情绪。
这首先无疑是一场悲剧。
亲人离去,家属的悲痛是可想而知的。
但对责任的认定上,却必须依据理性而不能是情绪。
而对媒体来说,报道真相、核对事实,是最基本的职业底线,但遗憾的是,我们总是看到有媒体不断突破这个底线。
近几年,医患矛盾十分突出。
舆论天然地将患者视为弱势群体,并在道义上站在患者这一边。
同情患者当然是应该的,但医生和患者并不是对立关系,我们不能把对患者的同情转化成对医生的谴责上。
如果真正的同情患者,我们必须为缓解医患关系做出努力,而不是进一步激化医患矛盾,决不能以为道义为名,行不道义之实。
据中国医院协会的一项调查,中国每所医院平均每年发生的暴力伤医事件高达27次。
中国的医生收入不高,工作量非常大,如今又在舆论场中处于弱势地位,如果我们再不注意保护医生的利益、纠正对他们的偏见,将不可避免地对公共利益造成伤害。
产妇死亡案例

产妇死亡案例产妇死亡是一件令人深感痛心的事情,每一起案例都是家庭的悲剧,也是医疗系统的失败。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不幸地目睹了一些产妇死亡案例,这些案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在这篇文档中,我们将详细分析一些产妇死亡案例,探讨其中的原因和可能的解决办法。
首先,让我们看看产妇死亡案例的一些常见原因。
据统计,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包括产后出血、感染、高血压疾病等。
这些原因往往与产妇的身体状况、医疗条件、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等因素密切相关。
在一些案例中,产妇的身体状况并不适合自然分娩或剖宫产,但由于医疗条件的限制或医护人员的疏忽,导致了不良后果。
此外,一些医疗机构的管理不善、医护人员的工作压力过大等因素也可能导致产妇死亡。
针对产妇死亡案例,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以预防和解决。
首先,医疗机构应该加强对产妇的监护和护理,确保她们在分娩过程中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其次,医护人员需要接受更加专业化的培训,提高其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和水平。
此外,政府部门也应该加大对医疗卫生系统的投入,改善医疗条件,提高服务质量,从根本上减少产妇死亡的发生。
除此之外,产妇本人和其家人也需要增强健康意识,定期进行产前检查,遵医嘱进行产检,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以降低产妇死亡的风险。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该加强对产妇死亡案例的关注和监督,促使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产妇的生命安全。
总的来说,产妇死亡案例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加以解决。
通过加强医疗卫生系统建设、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产妇健康教育等措施,我们有望减少产妇死亡的发生,让每一位产妇都能安全、健康地度过分娩过程。
希望未来不再有产妇死亡案例发生,让每一个家庭都能迎来新生命的到来,而不是悲剧的发生。
2024危急重症孕产妇的识别及护理

2024危急重症孕产妇的识别及护理产科急危重症是指威胁母婴生命的急症和重症,包括各种原因引起的产前、产时和产后出血、休克、产科创伤、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等。
这些疾病的发生和发展往往迅速,如不及时诊断和治疗,将会对母婴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本文将就产科急危重症的范畴、常见产科并发症的护理以及护理人员在危重症抢救中的作用进行探讨。
一、产科急危重症的范畴产后出血:产后出血是产科最常见的急危重症,指胎儿娩出后24小时内失血量超过500ml,剖宫产时超过1000ml。
常见原因有子宫收缩乏力、胎盘因素、软产道裂伤及凝血功能障碍等。
胎盘早剥:胎盘早剥是指妊娠20周后或分娩期,正常位置的胎盘在胎儿娩出前部分或全部从子宫壁剥离。
胎盘早剥起病急、发展快,若处理不及时,可威胁母儿生命。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一组以妊娠期血压升高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等。
可引起全身各器官系统的病理生理改变,导致母婴安全受到威胁。
羊水栓塞:羊水栓塞是指分娩过程中,羊水及其内容物进入母血循环,形成肺栓塞、休克、凝血障碍等一系列严重症状的综合征。
其发病急骤、进展迅速,是产科发病率低而死亡率高的一种严重综合征。
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妊娠合并心脏病、肝病、血液病等内科疾病以及外科急腹症等,这些疾病在妊娠期及分娩期均可能加重,处理不当可危及母婴生命。
二、常见产科并发症的护理针对以上产科急危重症,采取有效的护理措施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为常见产科并发症的护理措施:产后出血的护理:产后出血的护理主要包括监测生命体征、保持呼吸道通畅、建立静脉通道补充血容量、观察子宫收缩情况、预防感染等措施。
此外,还需针对出血原因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如子宫收缩乏力者给予宫缩剂治疗,软产道裂伤者及时缝合裂伤部位等。
胎盘早剥的护理:胎盘早剥的护理主要包括监测母儿情况、保持呼吸道通畅、纠正休克、严密观察病情变化等措施。
同时,需及时终止妊娠,根据病情选择剖宫产或阻道分娩方式。
产科抢救生命的感人故事

产科抢救生命的感人故事
在产科,每一个孩子的出生都是一个奇迹,同时也注定了许多的期待和希望。
然而,对于一些孕妇而言,这个过程可能会伴随着一些意外和危机。
那么,当生命出现危险时,产科抢救生命的故事便会发生,从而见证了医生们为了生命的决心和无私付出。
在产科,抢救生命通常是一个快速而精密的过程。
首先,每一个孕妇在产房里都会有一名产科医生和一名护士进行全天候的监测。
一旦孕妇出现任何异常,医生与护士就会立即做出反应。
例如,有一次,一位孕妇在分娩过程中出现了突然失血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时间就变得非常紧张,因为失血对于母亲和胎儿的生命都是一个非常大的威胁。
医生立即发动了一个临时救援小组,包括产科医生、外科医生和麻醉医生。
这个小组密切协作,先用药物控制住孕妇的失血情况,然后立即进行剖宫产手术。
在手术过程中,这个小组的每一个成员都在尽其所能地保障孕妇与胎儿的生命,他们高度专业化的技能和良好的团队协作让整个抢救过程变得更加有序和高效。
最终,孕妇和胎儿都成功地过了这个难关,母子都平安无事。
虽然手术风险对于孕妇来说很大,但是在医生们的不懈努力下,他们成功抢救了母婴的生命。
这个故事深刻地体现了医生们的无私精神、专业技能和救死扶伤的精神境界。
总之,在产科,抢救生命是常态之一,每一次抢救都要求医护人员在压力下仍然能够保持镇定、迅速应对。
这些故事向我们展示了医疗工作者超越职责、保护生命的卓越付出,也让我们更加感悟了生命的可贵和平凡的生活背后隐藏的真正含义。
“高龄产妇”因病逝世,年仅43岁!那么问题来了:高龄产妇到底能不能生产

“高龄产妇”因病逝世,年仅43岁!那么问题来了:高龄产妇到底能不能生产?这些知识你应该知道!近日,被媒体称为“被绑架的手术”当事人吴梦在无锡病逝,年仅43岁。
高龄产妇为生子去世!据新京报报道,去年6月,42岁的重度肺动脉高压患者吴梦,不顾医生劝阻执意怀孕。
她利用网红身份,在网上高调宣布,并声称自己如果能生产成功,将给所有的肺高压患者带来希望。
吴梦的老公王柯丁表示,没有想到当初的一个决定得到的是这样的结果,“老实说,不后悔是不可能的,如果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肯定不会让她生的。
”后悔也没用了,人都走了,留下的是先天就缺少母亲的无辜的孩子,这是无知,是自私,还是真的想红?来自网友的呼声,我们不去作讨论,不管真实的原因是什么,逝者已矣,惟愿孩子平平安安。
下面就来看一下什么是高龄产妇:(以下摘自百度百科)"高龄产妇",是指年龄在35岁以上的产妇,或受孕时34岁以上的产妇。
一般来讲,高龄产妇的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和早产的可能性较大。
具体表现高龄产妇最容易发生产程延长或难产。
这是因为女子到了中年,其坐骨、耻骨、骼骨和骰骨相互结合部基本已经骨化,形成了一个固定的盆腔。
因此,当胎儿产出时容易导致生产困难,致使产妇本人发生各类并发症的危险性大为增加;同时也极容易致胎儿滞留宫内引起胎儿窘迫症。
这种窘迫症对胎儿的威胁性,轻者影响胎儿心脑缺血缺氧,甚至导致不可逆性脑损伤,重者窒息致命。
高龄初产妇主要并发症为妊娠高血压症,容易影响母胎健康和生命的安危,应及早加以提防。
若原有夹杂其他疾病,可导致胎盘功能过早退化,对胎儿更为不利,这些都应引起高度重视。
鉴于高龄初产妇可能发生上述症状,因此,高龄初产妇及其家人,切不可麻痹大意,应具有务实的态度,根据自身情况,采取特定的对策,做到防患于未然。
注意事项为了能够有一个健康的宝宝,年龄比较大的准妈妈应该听从以下叮咛:1.注意均衡营养,维生素与矿物质的补充;2.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与规律地起居作息,戒烟戒酒,不熬夜;3.缓和情绪反应与调适工作压力,在充分认知之下,避免太多无谓的错觉妄想,应以平常心来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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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岁高龄产妇为抢救婚姻冒险怀孕顺产后大出血逝世
42岁的高龄产妇阿娟,为了拯救危如累卵的婚姻,在生育儿子近20年后,又冒险怀孕生孩子。
可阿娟安产下女儿燕子后,却流血不止,几小时后在医院产房内逝世。
担任给阿娟接产的南宁市二医院答复:阿娟是由于羊水栓塞导致的大出血,病况危殆。
而痛失妻子的苏某无法承受,将南宁市二医院告上法院,索赔36万多元。
8月13日,这起纠葛6年的医患胶葛在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公开审理。
悲惨剧演出
高龄产妇安产后逝世
在庭审现场,62岁的苏某坐在原告席上,“我一个人无力养女儿,燕子只能寄养在亲戚家,至今现已换了4户人家。
”苏某说着老泪纵横。
一位60多岁的白叟,步入晚年之际,为何会挑选再生一个孩子?苏某的弟弟道出了原委,苏某是上思人,他与阿娟成婚20多年,早在1988年,阿娟就安产了一个男孩。
可
随着时刻的消逝,两人的婚姻碰上暗礁。
阿娟便期望再添一个孩子,以温暖老公的心。
2007年5月28日上午,现已过了预产期的阿娟开端呈现阵痛,便住进了南宁市津头卫生院待产。
津头卫生院查看后确定,阿娟是高龄产妇,有过生育史,又有青霉素及红霉素过敏史,加上阿娟有妊娠高血压。
该院以为,阿娟是高危危重孕产妇,便将她护卫转入南宁市二医院。
南宁市二医院查看后以为,阿娟仅仅轻度高血压,且有过临产阅历,盆骨和阴道等出产条件杰出,便采纳了天然出产的接生计划。
当晚10时15分许,阿娟顺畅产下一个健康的女婴。
但临产10分钟后,阿娟却呈现大出血,并且血液不凝。
当晚10时50分,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当晚11时50分许,阿娟中止了呼吸。
院方确定,阿娟的逝世原由于羊水栓塞。
苏某对此无法承受,2009年5月,他将南宁市二医院告上法院。
经法院托付南宁市医学会判定,南宁市医学会判定结论为:南宁市二医院对阿娟的治疗标准,不归于医疗事故。
所以,苏某撤诉。
2011年末,苏某再次将南宁市二医院告上江南区法院,索赔包含逝世补偿金及燕子的抚养费等合计36万多元。
法院再次请求司法判定,广西公明司法判定中心判定结论仍为,该起事例不构成医疗事故。
家族质疑
为何让高危产妇安产
“阿娟是高危产妇,为何不给她剖腹产,必定要让她天然生?”在法庭上,苏某一再强调,是医院坚持给阿娟安产导致了大出血。
苏某说,津头卫生院给阿娟的转诊通知单上写着“高危危重孕产妇”,南宁市二医院就应该挑选剖腹产而不是安产。
苏某还以为,南宁市二医院没有对津头卫生院“高危产妇”的警钟引起注重,没有对阿娟建立“应急预案”。
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当晚陪护的阿玉专门出庭作证。
阿玉说,当晚阿娟安产下孩子没多久呈现大出血,该院医师误以为阿娟出血是由于肚子太饿,让阿玉送东西给阿娟吃。
可没过多长时刻,医师又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由此,苏某以为阿娟呈现意外后,医院没有快速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抢救,而是喂养,延误了抢救的黄金时刻,因而院方对阿娟的死有不行推脱的职责。
医院回应
产妇特别体质是病因
面临苏某的质疑,南宁市二医院的署理人以为,阿娟的意外是由于她自己的特别体质而发作羊水栓塞所造成的,剖腹产并不能防止羊水栓塞。
相反,剖腹产比安产更简单引发羊水栓塞。
该署理人称,阿娟是经产妇,怀孕5次,生过一个,比较简单生,所以医院挑选了安产。
发现阿娟呈现羊水栓塞后,该院一向采纳活跃的抢救办法。
而夺走阿娟生命的,是在产妇中发病率低、逝世率高的羊水栓塞。
该署理人剖析说,阿娟归于延期妊娠,羊水污浊,兼并有妊娠高血压,在羊水栓塞发病前,阿娟的血液就已处于反常的高凝状况。
加上阿娟归于过敏体质,是羊水栓塞的高危人群之一。
在现在医学条件下,羊水栓塞无法意料、不能防
备。
在抢救阿娟过程中,该院现已尽到责任,没有差错。
法庭上,法官安排两边调停。
苏某也表明可削减1/3的补偿,但南宁市二医院的署理人予以回绝。
法庭宣告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