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工作制度
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气设备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安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电气设备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
第四条电气设备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科学、合理、适用的原则。
第五条本单位应设立电气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权利和工作职责,配备专职电气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电气设备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
第七条所有从事电气设备使用、维护保养、检修及电气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并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检查,并按照检查结果,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定进行处理,追究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负责电气安全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管理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制定电气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明确电气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的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的购买、安装和接入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所有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对于老化、损坏或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应及时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掌握设备的使用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七条对于电气设备的故障和事故,应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八条电气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对设备的监控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九条电气设备停电、启动和调试等操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禁止未经培训人员擅自操作。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篇)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保障电气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预防事故和减少职业病,提高电气作业质量和效益,加强对电气作业的管理和监督,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包括电气作业施工人员、电气设备维修人员以及其他有关电气作业的工作人员。
三、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电气作业中,首要原则是安全。
任何时候都不能牺牲安全。
2. 预防为主:强调预防措施的存在和落实,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 整体管理:对电气作业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科学的管理,包括作业前准备、作业过程和作业后处理。
4. 依法依规:在电气作业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的法律法规,维护电气作业的合法、安全和有序进行。
四、电气作业管理机构1. 设立电气作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电气作业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2.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 负责制定和完善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组织制定电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 组织电气作业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监督电气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并及时纠正和处理不安全行为;- 组织电气作业后的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五、电气作业前的准备1. 电气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工作准备和安全策划,包括:- 制定电气作业方案和计划;- 评估电气作业的风险,并确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确保电气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准备必要的安全器材和防护设施;- 制定应急预案和紧急救援措施。
2. 电气作业前必须进行人员培训和教育,包括:-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相应的证书;-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了解电气事故的原因和应对措施。
六、电气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控制1. 电气作业必须按照作业方案和计划进行,切实控制作业风险。
2. 电气作业过程中,必须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并按要求使用安全工具和器材。
3. 严禁违章操作,禁止带电操作,必须进行必要的停电和断电操作。
电气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电气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单位电气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单位电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思想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条单位负责人是电气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电气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推动电气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电气安全工作是全体职工共同参与的事业,要求全体员工做到“安全生产靠大家,宁愿多一分安全,不要少一分安全”。
第五条电气安全工作是单位的重要管理工作,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意识,保障电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电气设施管理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气设施管理制度,对电气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安全可靠运行。
第七条单位应当制定电气设施巡检计划,对变压器、开关设备、电缆等主要电气设施进行定期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在进行电气设施巡检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佩戴防静电服装和用具,以确保身体和设备的安全。
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电气设施档案,清楚记录设施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维护记录等信息,以备查阅。
第十条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电气设施管理人员,具备相关资质证书,负责电气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章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制定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包括接地操作、设备操作、维修作业等内容,确保员工按规定操作。
第十二条高压电气设备的操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严禁未经培训人员操作。
第十三条在进行电气设备操作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第十四条在进行设备检修维护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做好检修前的安全预防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四章电气安全事故处理程序第十五条如发生电气安全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报警。
第十六条在处理电气事故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隔离事故现场,确保人员安全,同时进行相关调查和处理工作。
电气安全操作管理规章制度范文(4篇)

电气安全操作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包括电气设备的开关操作、检修、维护、绝缘、接地、线路故障处理等有关操作。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确定电气工作责任制,加强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提高电气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四条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电工资质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第五条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按照作业规程认真执行工作,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电气设备操作第六条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负责电气设备的性能和工作原理,准确理解设备的启动、停止、调节和检修程序。
第七条电气设备开机前,必须先检查设备的电源、接地、线路、仪表等是否符合要求,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
第八条电气设备的开机和停机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无关人员随意操作电气设备。
第九条电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严禁对开关、触点等部件进行随意调整或更换,如发现电气设备存在问题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条电气设备停机后,必须先切断电源,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检修,维护完毕后方可重新启动设备。
第三章电气设备绝缘第十一条电气设备的绝缘工作必须在停电状态下进行,严禁带电情况下进行绝缘工作。
第十二条进行绝缘工作的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绝缘工具,保证自身安全。
第十三条进行绝缘工作前,必须对电气设备进行充分的排查,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绝缘工具和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修复。
第十五条绝缘工作完成后,必须做好绝缘工具和设备的归位,确保绝缘工具和设备的完好无损。
第四章电气设备接地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在运行前,必须进行接地操作,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的接地操作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严禁随意接地或误操作接地。
第十八条电气设备的接地工作必须认真检查和测试,确保接地的质量符合要求。
2024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_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2024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_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电气运行1、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2、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现场要备好安全应急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4、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
5、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
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且每年定期检测。
6、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进行。
7、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8、变、配电所必须制定运行规程、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巡回检查路线,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规程制度中明确规定。
9、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0、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
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检修安全距离要求。
11、雷雨天气巡视室外设备时,巡视人员必须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2、在高压设备或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进行,且由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监护。
13、供电单位与用户(调度)联系,进行有关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后方可操作,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及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14、在低压配电系统中,必须正确选择、安装、使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其运行管理从其规定。
15、变压器油冷却系统的油压。
必须大于水冷系统的水压0.05—0.1兆帕。
16、除雾、除尘器电源应有自动稳压、稳流装置,使最高压略低于闪络极限电压。
在短路故障和超载时,应能迅速自动切短高压并报警。
17、配电控制柜及高压整流油箱要接地,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电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7篇)

电气安全治理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7 篇〕电气安全治理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篇 1】一、电气安全运行安全治理1、电气操作人员必需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依据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和季节性特点,做好电气安全防预和安全检查工作,觉察问题准时消退。
3、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进展检查维护保养。
4、电气设备要有牢靠的接地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必需完好,每年进展定期检测。
5、电气作业人员必需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当。
6、电气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7、变、配电所必需制定符全现场状况的运行规程,电气值班人员的职责必需在现场运行中有明确规定。
8、运行人员必需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等。
9、高压设备无论是否带电,值班人员不得担当移开或越过护栏进展工作,假设需要必需移开时,须有人在现场监护,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10、雷雨天气,需巡察室外高压设备时,巡察人员必需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1、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四周工作时,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娴熟的人员担当监护。
12、供电单位预用户联系进展有关电器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须校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13、电炉变压器的检修工作应由值班电工负责,检查线路、次数和检查内容应在电气巡回检查制度中明确规定。
14、要定时抄录电流、电压、功率、变压器上层油温、冷却系统各点温度、油压等内容,加强综合分析。
15、变压器油冷却系统的油压,必需大于水冷系统的水压0.05-0.1 兆帕。
二、电气设备检修安全治理1、电器检修必需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办理工作逊克手续前方可作业。
2、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制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识牌,工作未完毕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便拿掉标识牌或送电。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电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电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电工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
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篇二根据《无锡市住院病历质量判断标准》要求,结合我院住院病历运行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医务科作为质量控制部门,负责对本规定进行监督和实施。
一、有关医护人员均应熟知《病历书写规范》及《无锡市住院病历质量判断标准》并认真执行,科主任、护士长对本科室病历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研究解决,科室有关会议应该把病历质量管理问题作为重点内容之一,科主任为病历质量第一责任人,各科室的病历质量监督员要按要求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反馈病历运行情况。
二、住院病历必须在24h内完成,首次病程录必须在病人入院后8h内完成,病人出院后病历必须在24h内归档。
首次病程录8小时内未完成的每次扣10元,住院病历24小时内未完成的每次扣10元,病人出院后病历72小时内未归档的每次扣50元。
三、病历不允许用胶带、刀片等涂改,如要修改需用双横线,如发现两处以上明显涂改,每份病历扣20元。
四、在检查中发现主诉不能导致第一诊断的扣50元。
五、现病史中必须要有诊断资料,无鉴别诊断的扣20元。
六、首次病程记录中对待诊、待查病人缺诊断讨论(鉴别诊断)或诊断讨论无针对性(形式化,未结合实际病情展开讨论)或无主治以上医师审签,发现一次扣20元(对于上级医师的审签意见应尊重,可以探讨,或探讨后达成一致后执行)。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电气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加强对电气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公司领导应当高度重视电气安全工作,加强对电气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公司应当配备专业的电气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气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电气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九条公司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电气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处理电气事故,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章:电气设备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定期检测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流等指标,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的故障和异常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电气设备的备案制度,对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更新和升级,及时淘汰老化和不安全的设备。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电气设备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和损失。
第三章:操作规程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制定电气设备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和操作流程。
第十九条操作人员应当按照电气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或违反规定操作。
第二十条操作人员应当经过合格的培训,并持证上岗,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二十一条操作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电气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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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上岗人员须持有电气操作资质证书及电工等级证书,并随身携带备查。
严禁无资质人员上岗操作。
二、从事电气设备运行、维护作业,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三、高压设备无论是否带电,维护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防护栏进行工作,若确有必要进入护栏内工作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规定的安全净距(10KV以下为0.7米).
四、对高压设备巡视检查应由两人进行,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巡视完毕应锁好房门。
遇有雷雨天气巡视高压室外设备时,必须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五、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为防止跨步电压,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允许范围内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六、配电设施送电合闸与停电拉闸的操作(即倒闸操作)必须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1、停电顺序:必须遵循先低压后高压;先馈电柜后开关总柜的须序进行。
送电顺序:必须遵循先合上电源总柜,检查电源电压情况正常后合上相应的馈电柜。
2、同一馈电线路的送电合闸必须按路母线侧刀闸(合上应检查接触深度)、负荷侧刀闸、负荷开关(空气开关)的顺序进行。
停电拉闸顺序必须按照负荷(空气开关)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进行。
3、严禁带负荷拉刀闸;严禁带负荷拉、合高压熔断器(跌落保险)。
高压熔断器(跌落式保险)的操作顺序为:拉开时先拉中间相,后拉两边相;合上相先合两边相,后合中间相。
4、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进行,由其中一人对设备较熟悉者作监护。
5、对开关进行停电操作后,应在开关手柄位置悬挂相应的安全警示牌,并由挂牌人在恢复送电时摘除。
七、电器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拉开有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护栏,以防止突然来电危及人生安全。
八、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及重大事故(如电器火灾、设备事故正在蔓延等)后,为了解救触电人和杜绝事故进一步扩大蔓延,可以未经许可自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
九、对高压电器设备进行操作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落实并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其中组织措施包括:A 工作票制度;B工作许可制度;C工作监护制度;D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技术措施是指: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A停电、B验电、C装设接地线、D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护栏等四项安全防护措施。
2、工作票必须按规定内容要求填写后由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三方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有效。
高压线路、设备操作须填写“第一种工作票”;低压配电柜、配电箱(盘)、电源干线上的工作须填写“第二种工作票”。
3、工作票签发后至少应由两人一起操作,在只有部分设备停电(非全部停电)时,监护人不得参与操作。
十、严禁高压带电作业。
十一、严禁酒后当班。
十二、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电气设备着火应采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四氯化碳灭器)灭火,严禁用泡沫灭火器和消防水管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