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高等学校物业服务规范

高等学校物业服务规范一、概述高等学校物业服务是指为学校内教学、科研、生活等各项工作提供相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和基础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
高等学校物业服务规范旨在规范学校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为广大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二、基本要求1.学校物业服务部门必须具备良好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物业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2.学校物业服务部门应与学校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物业服务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3.物业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对师生提供友好、周到的服务。
三、基础设施和设备管理1.学校物业服务部门应对基础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巡查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2.物业服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设备档案,使得设备的维修、更换等工作有据可依。
3.物业服务部门应根据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需要,合理规划和配置设施和设备,提供充足的场地和资源。
4.学校应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的更新和改造,提升物业服务的品质和效益。
四、安全和保障措施1.物业服务部门应根据学校的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对场地、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2.物业服务部门应及时处理学校内的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物业服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紧急预案和灾难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4.学校应加强对物业服务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和素质。
五、清洁和环境卫生1.物业服务部门应定期对教学楼、宿舍楼、公共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和垃圾清理工作。
2.物业服务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管理,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3.物业服务部门应合理规划和布置绿化景观,为师生提供良好的休闲和学习环境。
4.物业服务部门应制定环境卫生保洁的工作标准和流程,提高清洁质量和效率。
六、服务态度和效率1.物业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对师生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2.物业服务人员应迅速响应师生的需求和投诉,并及时予以解决。
学校物业服务规范

学校物业服务规范为了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确保学生、教职员工和访客的安全与舒适,学校物业管理部门应该制定一套规范,规范物业服务的各个方面。
以下是学校物业服务规范的一些建议,供学校物业管理部门参考。
一、学校物业管理部门的责任与义务1.保持学校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做好日常清洁工作,保持公共场所的整洁,包括校园大门、走廊、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卫生间等。
2.及时维修和保养校园设施。
如发现教室灯光照明不足、门窗漏风、电扇不转等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3.制定消防安全措施。
学校物业管理部门应与消防部门合作,制定并实施消防安全计划,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功能性和使用情况,确保学校的消防安全。
4.提供安全设施和救援措施。
在校内建立有效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出口标识、紧急疏散通道等,并组织维修和检查,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
另外,学校物业管理部门也应建立紧急救援机制,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5.反馈问题和建议。
学校物业管理部门应设立反馈渠道,接受师生员工的问题和建议,并及时回复和处理。
1.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
学生宿舍楼道、楼梯、公共厨房等区域应定期清扫和消毒,确保环境卫生。
2.维护宿舍设施的有效性。
学校物业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宿舍水、电、网络等设施的功能性,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和维修。
3.组织宿舍安全检查。
学校物业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宿舍安全检查,确保宿舍内的消防设备、电器使用安全等。
4.维持宿舍安全秩序。
保持宿舍的安全秩序,维护宿舍楼的通行畅顺,对违反宿舍规定的行为及时处理和教育。
1.维护教职员工办公环境的整洁。
保持办公楼道、走廊、办公室的整洁和卫生,每日定期清扫,保持环境舒适。
2.维护办公设施的良好状态。
定期检查和维护会议室、办公室等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确保教职员工的工作效率。
3.组织办公区安全培训。
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参加消防安全、逃生等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建立安全出入制度。
学校物业服务规范

学校物业服务规范1. 引言学校作为教育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学校物业服务的各个方面,确保学校物业服务的高效运行,提升校园环境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2. 负责方2.1 学校行政部门学校行政部门是学校物业服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和管理者,负责制定物业服务政策、管理物业服务预算和监督物业服务供应商的履约情况。
2.2 物业服务供应商学校可以选择内部团队或外包给专业物业服务供应商来执行物业服务任务。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物业服务供应商都应符合学校要求,并且承诺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
3. 学校物业服务的内容及要求3.1 环境清洁3.1.1 教室清洁•教室应每天进行清洁,包括清扫地面、擦拭桌椅、抹去黑板等。
•物业服务供应商应确保教室内垃圾及时清理,垃圾桶及时更换。
•物业服务供应商应定期进行深度清洁和消毒,保持教室环境清洁卫生。
3.1.2 公共区域清洁•学校公共区域(如走廊、洗手间、食堂等)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特别是疫情期间,清洁和消毒频率应增加。
•物业服务供应商应确保公共区域足够干净整洁,定期检查维修照明设备和门窗等。
3.2 绿化及园林养护3.2.1 植物养护•物业服务供应商应负责学校校园内的植物养护工作,包括浇水、修剪、施肥等。
•物业服务供应商应定期检查植物的健康状况,及时处理有病虫害的植物。
3.2.2 园林维护•物业服务供应商应负责学校园林区域的维护和绿化工作,包括修剪草坪、修复园路、清理落叶等。
•物业服务供应商应确保园林区域的景观设施完好无损,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
3.3 设备维护3.3.1 设备巡检与保养•物业服务供应商应定期巡检学校设备(如电梯、空调、供暖设备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物业服务供应商应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并及时修复故障。
3.3.2 突发故障处理•物业服务供应商应设立紧急故障维修热线,并在24小时内响应和处理突发设备故障。
•物业服务供应商应及时向学校行政部门报告故障情况,并提供维修计划和处理进度。
学校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学校物业管理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校舍与设施设备管理、秩序维护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住宿管理与服务、环境保洁、绿化服务、特约服务、应急管理、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等。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DB31/329.6《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6部分:学校、幼儿园》DB31/T 361《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规范》DB31/547《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DB31/T 637《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规范》《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号公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学校school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系统教育的机构,包括:大学、中学、小学及其它教育机构。
3.2校舍building学校的房屋,包括教学、科研、办公、生活及辅助用房。
4 基本要求4.1企业资质4.1.1物业服务企业应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4.1.2物业服务企业承接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应符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
4.2物业服务合同4.2.1物业服务企业应与学校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同。
4.2.2物业服务合同应包含服务内容、管理要求、收费约定、评价方式及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
4.2.3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学校物业服务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物业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员工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范围内的所有物业服务活动,包括住宅区、公寓、教学楼、办公楼、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
第三条学校物业服务应当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规范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确保学校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四条学校物业服务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专业服务、社会监督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第五条物业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负责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二)环境卫生管理:负责校园环境卫生的清洁、绿化、美化工作,保持校园整洁、美观。
(三)公共秩序维护:负责校园内公共秩序的维护,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消防安全管理:负责校园消防安全的管理,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五)车辆管理:负责校园内车辆停放、通行和收费的管理。
(六)绿化管理:负责校园绿化植物的养护、修剪、施肥等工作。
(七)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对老旧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八)其他服务:根据学校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第三章物业服务人员第六条物业服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具有相关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物业服务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物业服务工作。
第七条物业服务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包括以下部分:(一)物业管理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收费标准收取。
(二)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
(三)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收取的其他费用。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应当合理、公开、透明,定期向师生员工公布。
学校物业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一、目的为了加强学校物业管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活、学习环境,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物业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及使用物业设施设备的师生员工。
三、职责3.1 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3.2 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巡查、维护和保养。
3.3 服务人员负责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确保师生员工的生活、学习环境舒适、安全。
3.4 师生员工应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
四、物业管理规范4.1 设施设备管理4.1.1 物业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学校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巡查,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4.1.2 对损坏的设施设备,应及时报修,并在维修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1.3 对新购置的设施设备,应做好验收、登记、保养工作。
4.2 安全管理4.2.1 物业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管理方案,确保校园安全。
4.2.2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4.2.3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4.3 环境卫生管理4.3.1 物业服务人员应负责校园环境卫生,保持地面、绿化区域整洁。
4.3.2 师生员工应自觉维护校园环境,不乱扔垃圾,不随意损坏公共设施。
4.4 维修保养4.4.1 物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维修保养制度,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4.4.2 维修保养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和流程进行。
4.5 供水、供电、供气管理4.5.1 物业管理部门应确保供水、供电、供气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4.5.2 发现供水、供电、供气故障,应及时报修,确保师生员工生活、学习不受影响。
4.6 宿舍管理4.6.1 宿舍管理员应负责宿舍安全管理、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
4.6.2 宿舍内不得擅自改变用电、用水设施,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7 交通管理4.7.1 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4.7.2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按照规定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
中小学学校物业管理模式与服务规范

中小学学校物业管理模式与服务规范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教育事业的全面推进,中小学学校作为培养未来人才的摇篮,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责任。
而学校的物业管理模式和服务规范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秩序、师生生活环境以及学校形象的塑造。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小学学校物业管理亟需借鉴先进经验,不断完善管理模式和规范服务,以提高学校整体管理水平。
一、物业管理模式中小学学校的物业管理模式主要包括内部管理和外部管理两种形式。
内部管理是指学校自身组织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对学校各项物业进行管理,包括园区绿化、维修保养、清洁卫生等方面;外部管理则是指学校借助外部力量,如第三方物业管理公司等,对学校物业进行管理。
1.内部管理内部管理是中小学学校物业管理的基础,学校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组织学校师生参与学校的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工作,确保学校各项物业设施的正常运转。
同时,学校物业管理部门还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方案,包括日常巡查、保养维修、投诉处理等程序,确保学校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2.外部管理外部管理则是在内部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引入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或者融资租赁的方式,将学校的物业管理委托给专业的公司进行管理。
物业管理公司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管理方案设计和实施,包括资产评估、设施维修、保洁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全面提升学校的物业管理水平。
二、服务规范1.环境卫生保持学校教学区、生活区的干净整洁是物业管理的首要任务。
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清洁卫生工作方案,包括定期清洁、绿化养护、垃圾分类处理等内容,保证学校环境整洁,提高师生的生活质量。
2.设施维护学校的各类设施设备是学校教学和管理的重要支撑,物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维护保养计划,及时对学校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3.安全管理学校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做好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等方面。
学校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学校物业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强化学校物业的保护和维护,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物业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教学楼、宿舍楼、食堂、运动场等。
第三条学校物业管理部门是负责学校物业保护、维护和管理的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学校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和规范,监督物业管理情况,保障物业使用者的利益。
第四条学校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学校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及时了解学校物业使用情况,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业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务于师生,勤勤恳恳,绝对忠诚,严守纪律,任劳任怨,坚守岗位,为学校的和谐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物业保护第六条学校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物业保护制度,制定详细的保护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学校物业的安全。
第七条对于学校内的重要物业,应当设立专人进行24小时监控,确保物业的安全。
第八条学校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内部保安力量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他们能够做好物业保护工作。
第九条学校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监控系统,监视学校各处的动态和静态情况,做到有事及时处置。
第十条对于学校内存在安全隐患的物业,学校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章物业维护第十一条学校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维护制度,制定详细的维护计划,确保学校物业的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学校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物业维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他们能够做好维护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做好学校物业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学校物业的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学校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对学校内的设备和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对于学校内存在卫生和环境问题的物业,学校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确保师生的健康和安全。
第四章物业管理第十六条学校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明确学校物业管理的责任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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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校舍与设施设备管理、秩序维护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住宿管理与服务、环境保洁、绿化服务、特约服务、应急管理、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等。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 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6部分学校、幼儿园》DB31/329.6《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 DB31/T 361《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DB31/547 DB31/T 637《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规范》《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号《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 号公告《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 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 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学校school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系统教育的机构,包括:大学、中学、小学及其它教育机构。
3.2校舍building学校的房屋,包括教学、科研、办公、生活及辅助用房。
4 基本要求4.1企业资质4.1.1物业服务企业应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4.1.2物业服务企业承接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应符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
4.2物业服务合同1 / 9物业服务企业应与学校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同。
4.2.1 物业服务合同应包含服务内容、管理要求、收费约定、评价方式及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
4.2.2 4.2.3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4.3服务人员物业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4.3.1 物业服务人员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4.3.2 物业服务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岗位培训,并定期考评。
4.3.3 4.3.4涉及食品卫生安全的,服务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
4.4服务公示 4.4.1物业服务企业应公示服务信息,包括:服务范围、内容、要求等。
4.4.2物业服务企业应公布投诉电话,受理投诉,接受监督。
5 校舍、场地及设施设备管理 5.1承接查验承5.1.1物业服务企业承接新建学校物业时,应对承接的校舍、场地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查验,接查验应由交接双方签署记录文件,长期保存备查。
管理资料及物业共用5.1.2物业服务机构更迭时,新进驻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对移交的物业资料、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管理现状等进行承接查验,并就财务、物资财产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方签署记录文件,长期保存备查。
5.2建立档案建立校舍、场地及设施设备台账,内容应包含:建筑物名称、建筑面积、层高、场地面积5.2.1 及场地材料、竣工时间、设施设备配置及相关检测报告、维修记录等。
5.2.2定期核对、更新台账,账实相符。
5.2.3按约定建立其他物业档案。
5.3校舍管理 5.3.1校舍使用管理 5.3.1.1根据学校课程表或楼宇、场馆使用通知开放和关闭教室及其他楼宇、场馆。
根据教学、科研活动需要开启和关闭教室及其他楼宇、场馆的灯光照明。
5.3.1.2 开放教室及其他楼宇、场馆之前,应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
5.3.1.3 配合校方办理房屋使用情况登记、钥匙管理、房屋临时借用,并做好记录。
5.3.1.4并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质量办公及生活需要,科研、5.3.1.5校舍使用管理服务应适应教学、记录。
5.3.1.6食堂、商业用房等按约定管理。
校舍维修管理5.3.22 / 95.3.2.1校舍日常养护 5.3.2.1.1对校舍地面、屋面、墙面、门窗、给排水管等进行日常检修、保养。
5.3.2.1.2提供日常零星维修。
5.3.2.1.3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置及防护措施。
5.3.2.1.4校舍日常养护服务应建立房屋维修质量等考核指标,并实施考核。
5.3.2.2校舍计划养护根据房屋构件、部件的合理使用年限、不同结构的养护要求等,制定大、中型维修及5.3.2.2.1 预防性维修等维修养护计划。
5.3.2.2.2大、中型维修经校方批准后,按约定实施。
5.3.2.2.3实施校舍计划维修养护,宜在假期或休息日进行,应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
5.3.2.2.4协助学校建立服务区域历史建筑物台账,配合开展历史建筑物保护工作。
5.3.3校舍装修管理对外来施工人员实行登记、备案管理;施工人员进入楼内施工,应进行登记、验证。
5.3.3.1 配合校方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施工材料堆放、清运建筑垃圾等进行监督管理。
5.3.3.2 告知施工单位应避免施工噪音、扬尘、异味等对教学、生活环境造成影响。
5.3.3.3场地管理5.4提供道路、停车场地、户外场地等零星维修与计划养护服务。
5.4.1 5.4.2定期巡检道路、场地。
5.4.3按约定维修养护体育场地。
5.5设施设备运行管理与养护建立日常运行记录。
5.5.1 DB31/T 361设施设备运行管理与养护应符合的要求。
5.5.2电梯、中央空调、安防系统、消防系统、智能化系统等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宜委托给专业5.5.3 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约定对维修保养专业单位的服务过程、服务质量进行监管。
5.5.4实验室通用设施设备管理检查供水设施设备,保持管道、阀门等无锈蚀、无渗漏,总水阀可以随时关启。
5.5.4.1 检查、巡视供电设施设备,保持可靠、安全运行。
5.5.4.2 5.5.4.3检查、巡视通风排气装置,保持功能良好。
5.5.4.4检查污水排放管道系统,保持畅通。
配合校方识别实验室危险因素,对重大危险因素进行预防和有效控制。
5.5.4.5 5.6节能管理 5.6.1根据校方节能管理要求,制定节能管理方案,开展节能宣传。
3 / 95.6.2做好能耗、水耗的计量记录工作,配合校方实时监控用水、用电情况。
5.6.3定期分析能源消费、用能效率、节能效益等,并拟订节能措施。
5.6.4定期检查能源系统、杜绝跑冒滴漏等,减少资源浪费。
5.6.5配合校方实施空调设备及风管的清洗维护,确保换热效率。
5.7标识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持设施设备、道路交通、水体、消防、安全警示等各类固定标识安置5.7.1 牢固。
5.7.2定期保洁,保持各种标识清洁、醒目。
根据安全需要、作业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设置临时性安全警示标识。
5.7.3补充、完善安全标识。
4配合校方按照GB 289的要求5.7.4 5.7.5配合校方在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公共场所设立禁烟标志。
6 秩序维护管理 6.1出入管理 6.1.1校门设置门岗,门卫应由专职秩序维护人员担任。
6.1.2校门门卫应提示进入人员出示证件,查验校外人员的有效证件并登记。
校内机动车辆应凭证出入校门,外来机动车辆出入校门,应验证、登记,并发放临时出入6.1.3 凭证。
6.1.4对大件物品带出校门应实施出门证管理。
6.1.5学生出入校门高峰时段,应安排人员维护交通秩序,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伤害事故。
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禁止将非教学、科研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6.1.6 入校园。
6.2安全巡视定时巡视服务区域,重点关注消防与安全防范重点部位。
6.2.1 6.2.2每日教学、办公活动结束后,应对教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查。
6.2.3应劝说闲杂人员、推销人员离开校区。
6.2.4对危害安全、影响教学秩序的行为应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及时报告校方。
6.3车辆管理6.3.1提示、引导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在规定停车区域有序停放。
6.3.2及时疏导占道车辆,保持校区道路畅通。
6.3.3配合校方定期清理无主非机动车辆。
6.4监控服务6.4.1消防、安防监控中心应配备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4 / 96.4.2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存留与查阅,应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执行。
消防、安防监控中心应及时接听公安、消防及学校保卫部门报警联动电话。
6.4.3 中小学安全管理6.5的要求。
6.5.1学校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配置、维护等,应符合DB31/ 329.6 的要求。
6.5.2中小学安全防范管理应符合DB31/547 6.6 信息通报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完善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7 消防安全管理7.1基础管理建立消防台账,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7.1.1 7.1.2配合校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及防火安全责任。
7.1.3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组建员工义务消防队。
7.1.4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保留演练记录。
的要求。
7.1.5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应符合GB 25201防火检查7.2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和检查,7.2.1 并保留记录。
防火巡查和检查重点关注实验室和学生宿舍等。
7.2.2火险隐患整改7.3发现火险隐患,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报告校方,配合校方消除火灾隐患。
8 住宿管理与服务 8.1制度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定住宿管理制度,并公示。
8.2日常管理服务 DB31/T637的要求。
8.2.1住宿管理与服务应符合 8.2.2配合校方接待留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入住。
8.2.3建立住宿备用钥匙台账,借用钥匙应保留书面记录。
对外来人员来访、大件物品出入、学生晚归等实施登记管理。
8.2.4夜间巡查频次。
8.2.5进行每日安全巡查,女学生宿舍应增加学生发生意外伤害或失踪事件,应及时报告校方,并保留书面记录。
8.2.6发现异常情提供检查记录,学生晚归检查及住宿安全检查,8.2.7配合校方进行宿舍卫生检查、况及时报告校方。
9 环境保洁 9.1教学、科研、办公用房保洁5 / 9科研及办公区域公共环境保洁服务。
的环境卫生服务要求,9.1.1按 DB31/T 361提供教学、9.1.2按合同约定提供教学、科研、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等室内保洁服务。
9.1.3应劝阻在教学、科研、办公等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
9.1.4保洁服务应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办公活动及课间休息。
9.2生活服务用房保洁 9.2.1宿舍楼保洁 9.2.1.1定时保洁,保持楼梯、走道、活动室等公共部位清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
9.2.1.2保持公共部位的墙面、门、窗台无污迹、无积灰,门、窗玻璃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