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管线设计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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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规定》的通知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规定》的通知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5.24•【字号】成建委发[2011]284号•【施行日期】201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规定》的通知(成建委发[2011]284号)五城区建设局、高新区规建局,市质监站,在蓉各设计、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市级有关部门:为提高我市中心城区道路建设质量,有效避免检查井周边路面病害,由我委组织编写的《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已通过相关部门、专家的审查。

现将该导则印发,请各单位按照《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规定》认真执行。

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工作须严格按照本导则执行。

本导则适用于中心城区各级市政道路检查井建设工程,各区、市、县参照执行。

本导则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各单位在执行期间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函告主编单位--成都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地址:西屠场街7号),以利于今后修订时参考和采纳。

本导则有效期为5年。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规定》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附件: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规定(2011年版)前言城市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检查井周围路面沉降、裂缝和破损是城市道路建设中的一项质量通病,其不仅影响路面的整体性、美观性,更影响路面行车舒适及交通行驶安全,从而极大地影响城市环境质量。

为了有效避免检查井周边路面病害,更好保证道路的使用品质,特制定《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规定》。

居住区环境景观规划设计导则

居住区环境景观规划设计导则
形体──住区建筑的立面设计提倡简洁的线条和 现代风格,并反映出个性特点。
色彩──居住建筑宜以淡雅、明快为主。在景观单 调处,可通过建筑外墙面的色彩变化或适 宜的壁画来丰富外部环境。
室外管线及建材设施──住宅建筑外立面设计应考虑并 预留室外风机、管线等室外设施的位置,保持住区景观 的整体效果。应严格控制和引导居民入住后对建筑外立 面的“二次施工”。
4.户外活动场地布置时,其朝向需考虑减少眩光;
5.在满足基本照度要求的前提下,住区室外灯光设计 应强调舒适、温和、安静、优雅的生活气氛,不宜盲目强调 灯光亮度;
6.住区的道路照明宜在15~20LX;
7.光线充足的住区宜利用日光产生的光影变化来形成外部空间 的独特景观。
1.住区内部住宅建筑的排列应有利于通风,如点条结合、 高低错落、底层架空等; 2.为调节住区内部通风排浊,宜构建绿化带、水道、花廊 等景观通道; 3.户外活动场地的设置应根据当地不同季节的主导风向, 并有意识地通过建筑、植物、景观设计来迎/挡风; 4.住区内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宜达到二级。
1.2 适用性
本导则适用于我国二十一世纪居住区景观环境规划设计,它基于现行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及住宅设计规范等,也对我国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及住宅设计等具有一定引导作用。
1.3 社会性原则
住区的景观设计应具有亲切宜人的尺度感,并体现社区文化,促进社区人际交往,引导人(群)的交互行为及社区休闲健身活动。提倡公共参与景观设计、建设和管理。
3.总体布局
3.1 规划结构与环境景观规划设计
3.1.1 重视景观规划的整体布局
住区规划时,应对住区的整体结构进行一体化 考虑,使公共空间与私密空间的环境达到最优化。 住区景观规划设计应考虑环境空间的整体效果, 采用合宜的用地配置方式(如硬、软质景观的结 合及比重),并通过合理的配套设施布局(水、电 管网设施,变电站、垃圾房、车库等辅助设施的布 局及美化等)来达到住区整体意境及风格塑造的 和谐。

室外管线设计导则

室外管线设计导则

室外管线宜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

地下管线的走向,宜沿道路或与主体建筑平行布置,并力求管线顺直、短捷和适当集中,尽量减少转弯,并应使管线之间及管线与道路之间尽量减少交叉;管线及各构筑物的布置应考虑不影响建筑物安全和防止管线、构筑物受腐蚀、沉陷、震动及重压。

一般情况下,居住小区的室外管线有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中水管、热力管、燃气管、电力电缆、电信电缆、有线电视电缆、路灯电缆、消防信号线等智能化管线,还有检查井、排洪沟、化粪池等构筑物。

给水管又分生活给水及消防给水,且生活和消防给水又分市政直接给水管及二次加压供水管;消防给水又分消火栓给水及自动喷水灭火给水管线;电力管一般分高、低压两种,高压电缆(10 kV)是从市政管网到开闭所,及开闭所到变配电室之间的管线;低压电缆(380 V)是从变配电室引出的至各用户之间的管线。

在实际工程设计中,要根据管线的种类、道路的宽度、建筑物之间的间距等要素,按照管线的布置原则,合理有效地把所需要的各种管线各就各位。

1布置原则1.1室外主要管线布置原则(1)由于居住小区的用地所限,雨水管一般布置在道路的中心线上。

雨水管管径往往比较大,一般为DN300~600 ,小区内主干道上管径可达DN800甚至更大布置在道路中心线上可远离其他管线,有利于充分利用地下空间。

此外道路两侧雨水口较多,雨水管布置在道路中心线上有利于道路两侧雨水口连接支管的接入。

(2)电力电缆一般布置在靠建筑物侧道路人行道上。

因电力电缆混凝土井盖较大,不宜放在车行道下。

(3)电信电缆一般布置在靠建筑物另侧的道路人行道上,因电信电缆混凝土井盖较大,不宜放在车行道下。

此外,将电信电缆放在电力电缆的道路对侧,可避免电磁波干扰。

(4)燃气管一般与电信电缆布置在道路的同一侧。

因另侧有电力管,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燃气管与电力管的净距由原0.5m 增加到1m ;同时,将燃气管与电力管分放在道路两侧是安全的。

江苏省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编制导则解读

江苏省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编制导则解读

导则核心内容
1、总体要求
广播电 视
供水 管线
排水 管线
工业
城市地下管
燃气
线功能分8
管线
大类
管线
通信 管线
电力 管线
热力 管线
1.4、 规划对象
重点为市政公用管线,主要包括城市给 水、再生水、雨水、污水、燃气、热力、电 力、通信等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含地下 综合管廊设施)。
兼顾其他特殊管线,主要包括长输管道、 国防光缆和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工业管道、垃 圾气力输送管道等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整合规划、综合协调
全面整合、协调各专业管线专项规划及其相互关系, 结合不同城市和行业实际,科学确定各类城市地下管 线的空间布局,加强与城市用地、城市交通、城市景 观、综合防灾、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以及人防工程等规 划相协调。
现状:满足行业建设与发展,编制了地下管线专项规划(编制年限、编制范围、编制 深度差异较大)
《江苏省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编制导则》 ——解读
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杨帆 副总工程师 注册给水排水工程师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2015年11月27日
交流主要内容
导则核心内容
总体要求 规划成果 技术指引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
导则核心内容
1、总体要求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全省城市地下管线规
导则核心内容
1、总体要求
1.3、 规划定位 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的专项规划,是编制详细规划和进行
地下管线建设的依据。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的编制,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在完成各 专业管线专项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基础上,对各类地下管线及其密切关联 的附属设施进行综合协调,明确各类地下管线之间平面和竖向的空间布局要求。

结构-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151012

结构-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151012
结构-综合管廊工程设计 导则151012
2020/12/12
结构-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151012
主要内容
1. 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导则 2. 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
主要内容
结构-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151012
1、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导则
1. 重要的规划依据
➢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 ➢ 《城市总体规划》 ➢ 《管线专项规划》 ➢ 《地下管线综合规划》 ➢ ……
支线综合管廊
结构-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151012
确定综合管廊的标准断面
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
1)综合管廊标准断面内部净高应根据容纳的管线种类、规格、数量、通行方 式、安装等综合确定,不宜小于2.4m。 2)综合管廊标准断面内部净宽应根据容纳的管线种类、数量、管线运输、安 装、运行、维护、检修等要求综合确定。 3)综合管廊通道净宽,应满足管道、配件及设备运输的要求,并应满足以下 要求: (1)综合管廊内两侧设置支架或管道时,检修通道最小净宽不宜小于1.0m; 当单侧设置支架或管道时,检修通道最小净宽不宜小于0.9m。 (2)配备检修车的综合管廊检修通道宽度不宜小于2.2m。
➢ 必须按照体系文件要求事先进行项目技术和专业技术策划; ➢ 必须严格执行批准的设计原则,调整后设计原则必须得到批准; ➢ 必须按规定进行计算并保存计算书(包括套用工程验算的相关过程记录); ➢ 严禁使用过期设计规范; ➢ 严禁缺乏针对性的地勘报告的施工图放行。
结构-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151012
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
明挖现浇
结构-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151012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绿道规划设计导则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9月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在总结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绿道功能与组成、绿道分级与分类、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绿道选线、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城乡规划司负责管理,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录1 总则为指导各地绿道规划设计,保障绿道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绿道的复合功能,特制订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全国各地绿道的规划设计。

各地应本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统筹城乡、绿色低碳”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深化细化,保障切实可行。

绿道的规划设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绿道以自然要素为依托和构成基础,串联城乡游憩、休闲等绿色开敞空间, 以游憩、健身为主,兼具市民绿色出行和生物迁徙等功能的廊道。

绿道游径系统指绿道中供人们步行、自行车骑行的道路系统,是绿道的基本组成要素。

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与步行骑行综合道。

绿道连接线主要承担连通功能,且对人们步行或自行车骑行有交通安全保障的绿道短途借道线路。

包括借用的非干线公路、非主干路的城市道路、人行道路、人行天桥等。

绿道设施为满足绿道综合功能而设置的配套设施,包括服务设施、市政设施与标识设施。

驿站供绿道使用者途中休憩、交通换乘的场所,是绿道服务设施的主要载体。

《武汉地区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维护技术导则》-(内含条文说明)

WJG 002-2017武汉地区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Utility Tunnels in Wuhan2017-03-22 发布2017-04-01 实施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前言为提高武汉地区综合管廊设施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保障综合管廊维护质量和运营安全,编制组结合武汉地区实际,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武汉地区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本导则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系统规划;4 工程勘察;5 土建工程设计;6 管线设计;7 附属工程设计;8 施工及验收;9 主体工程维护;10 附属工程维护;11 综合管廊管理。

目次总则 (1)术语与符号 (2)术语 (2)符号 (4)系统规划 (6)一般规定 (6)总体布置 (6)容纳的管线 (8)标准断面 (9)电缆、光缆敷设 (9)支架、桥架 (11)管道敷设 (12)入廊管线设计 (14)一般规定 (14)给水、再生水管道 (14)排水管渠 (14)天然气管道 (15)热力管道 (16)电力电缆 (16)通信线缆 (16)附属工程设计 (17)消防系统 (17)通风系统 (17)供电系统 (18)照明系统 (20)监控与报警系统 (20)排水系统 (23)标识系统 (23)工程勘察 (25)一般规定 (25)勘察要求 (25)勘探、取样和测试 (28)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探测 (29)勘察报告 (31)土建工程设计 (32)材料 (32)结构设计 (34)现浇混凝土综合管廊结构 (35)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 (35)构造要求 (38)施工及验收 (39)一般规定 (39)基础施工与验收 (40)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40)预制拼装钢筋混凝土结构 (41)附属工程施工与安装 (41)管线验收 (42)竣工档案验收和移交 (43)管廊主体结构维护 (44)一般规定 (44)检查与检测 (44)综合管廊结构维护 (47)附属设施维护 (48)防渗堵漏 (49)管线引入与地面设施 (50)附属工程维护 (51)一般规定 (51)消防系统 (51)通风系统 (51)供电系统 (52)照明系统 (54)监控与报警系统 (55)排水系统 (56)标识系统 (57)综合管廊管理 (58)一般规定 (58)入廊和维护费用 (59)维护过程管理 (61)作业安全管理 (61)备品备件和应急物资管理 (62)技术档案管理 (62)公用管线管理 (63)引用标准名录 (64)本规程用词说明 (66)条文说明 (67)总则1.1.1为集约利用武汉市建设用地,提高市政公用管线建设安全与标准,统筹安排市政公用管线在综合管廊内的敷设,保证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便于施工和维护;并为加强城市综合管廊维护管理,统一维护技术标准,提高城市综合管廊维护质量,使城市综合管廊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延长其使用寿命,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结合武汉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赣建规[2002]8号

《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赣建规[2002]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及有关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是实施《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具体指导性技术规定,适用于本省县政府所在地镇和设市城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其他工程设施。

本导则中的各有关控制技术指标为低限指标,在实施中各地可以适当提高,但不得降低。

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应符合技术规定。

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技术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类专门性用地项目应符合已颁布的专业技术规范及本导则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第四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进行分类,必须执行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第五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原则,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本导则附表(一)执行。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附表(一)规定范围的,必须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改变地块使用性质,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不得对相邻地块及历史文化、自然环境保护造成负面影响;2、不得突破原用地开发强度,导致该区环境、质量建设目标失控;3、不得带来严重的交通问题,如新增大量人流、车流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系统的有序运行;4、不得擅自侵占城市绿地、市政设施用地和非盈利性的公益设施用地。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下同)应按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的确定应以城市总体规划相关要求为依据,综合考虑城市的用地分区、功能布局、环境条件和容量、建设工程规模、性质、功能、区位及用地情况等因素,实行分类、分层、分区控制。

长沙市城市管线综合设计技术导则(试行)doc

长沙市工程建设地方技术规程长沙市城市管线综合设计技术导则(试行)2017年7月6日发布 2017年9月1日实施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目录前言 (1)第一章总则 (2)1.1编制背景 (2)1.2编制内容 (2)1.3编制目的 (3)1.4编制原则 (3)1.5适用范围 (3)第二章编制依据 (4)2.1法律法规 (4)2.2相关政策 (4)2.3规范及标准 (4)第三章管线综合设计标准研究 (5)3.1管线综合设计标准 (5)3.2管线迁改设计标准 (14)3.3碰撞分析 (25)附录:管线综合计费研究附图前言为贯彻落实《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综合设计和审批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33号),规范各设计单位在城市管线综合及管线迁改设计过程中的技术行为,加强城市道路地下空间的管理、统筹城市道路及地下管线工程建设与维护,以保证城市地下管线建设有序,同时保护设计单位合法收益,经广泛的调查研究,依据现行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长沙市城市管线综合设计技术导则》研究,以规范管线综合设计,明确管线综合设计技术审查有关要求。

本规定共分3章、1个附录、1个附图,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引用规范和标准、文件编制深度及附录、附表、附件以及附图等内容。

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湖南省建筑设计院、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总院、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沙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大力支持。

由于编写时间和水平所限,导则中难免有不妥之处,请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函告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曙光中路181号,gxc762@),以供修改参考。

主编单位: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员:冯强、樊亮亮、李明、蔡洪都、杨建民、刘明敏、焦世珺、张鹏、殷虹主要审查人员:王伟胜、竺钦军、汤伟、汪东国、高守平、王新夏、肖南、李梦军1第一章总则1.1编制背景城市地下管线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如给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就像人体内的“血管”和“神经”,是城市的“生命线”。

室外排水管道布置方案

室外排水管道布置方案简介本文档旨在提出一种室外排水管道布置方案,以确保高效排水和降低排水管道故障的风险。

此方案适用于室外环境下的排水需求,如园区、建筑物周围等。

方案概述我们的室外排水管道布置方案基于以下几个重要原则:1. 材料选择:选择耐用、防腐蚀的材料,如PVC、HDPE等,以保证管道的长期使用和可靠性。

2. 管道直径:根据排水需求和流量计算,合理选择管道直径,以确保水流顺畅而不发生堵塞。

3. 重力排水:利用地势高低差,使排水管道在没有外部能量供给的情况下自然排水,降低维护成本。

4. 排气阀:在需要的位置安装排气阀,以防止管道中的空气阻碍排水,并减少水锤的发生。

5. 检修井:合理设置检修井,方便维护和修理排水管道,减少故障时的停工时间。

布置方案示意图布置步骤根据该方案,室外排水管道的布置步骤如下:1. 对排水区域进行勘测和规划,确定管道的起始点和终点,以及排水方向。

2. 根据设计计算,选择适当的管道直径,并确定所需的材料和数量。

3. 依照管道的走向和高低差,铺设排水管道,合理设置弯头和连接件,确保管道连接牢固。

4. 根据需要,在所需位置安装排气阀,以及检修井。

5. 完成排水管道布置后,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确保管道的功能正常。

维护与故障排除为保障室外排水管道的正常运行,需要定期进行维护与故障排除。

以下是一些建议:- 定期检查管道是否有破损、堵塞等问题,如有需要及时进行维修。

- 清理排水井和排气阀,确保其畅通无阻。

- 注意管道周围环境的变化,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管道受到挤压、破坏等。

总结本文提出了一种室外排水管道布置方案,旨在确保高效排水和降低管道故障的风险。

该方案基于材料选择、管道直径、重力排水、排气阀和检修井等原则,并给出了布置步骤和维护建议。

通过合理实施该方案,可以使室外环境下的排水系统更加可靠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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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管线宜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

地下管线的走向,宜沿道路或与主体建筑平行布置,并力求管线顺直、短捷和适当集中,尽量减少转弯,并应使管线之间及管线与道路之间尽量减少交叉;管线及各构筑物的布置应考虑不影响建筑物安全和防止管线、构筑物受腐蚀、沉陷、震动及重压。

一般情况下,居住小区的室外管线有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中水管、热力管、燃气管、电力电缆、电信电缆、有线电视电缆、路灯电缆、消防信号线等智能化管线,还有检查井、排洪沟、化粪池等构筑物。

给水管又分生活给水及消防给水,且生活和消防给水又分市政直接给水管及二次加压供水管;消防给水又分消火栓给水及自动喷水灭火给水管线;电力管一般分高、低压两种,高压电缆(10 kV) 是从市政管网到开闭所,及开闭所到变配电室之间的管线;低压电缆(380 V) 是从变配电室引出的至各用户之间的管线。

在实际工程设计中,要根据管线的种类、道路的宽度、建筑物之间的间距等要素,按照管线的布置原则,合理有效地把所需要的各种管线各就各位。

1 布置原则室外主要管线布置原则(1)由于居住小区的用地所限,雨水管一般布置在道路的中心线上。

雨水管管径往往比较大,一般为DN300 ~600 , 小区内主干道上管径可达DN800 甚至更大布置在道路中心线上可远离其他管线,有利于充分利用地下空间。

此外道路两侧雨水口较多,雨水管布置在道路中心线上有利于道路两侧雨水口连接支管的接入。

(2)电力电缆一般布置在靠建筑物侧道路人行道上。

因电力电缆混凝土井盖较大,不宜放在车行道下。

(3) 电信电缆一般布置在靠建筑物另侧的道路人行道上,因电信电缆混凝土井盖较大,不宜放在车行道下。

此外,将电信电缆放在电力电缆的道路对侧,可避免电磁波干扰。

(4) 燃气管一般与电信电缆布置在道路的同一侧。

因另侧有电力管, 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28 —2006) ,燃气管与电力管的净距由原0.5 m 增加到1 m ;同时,将燃气管与电力管分放在道路两侧是安全的。

燃气管应布置在人行道或慢车道下,避免因燃气泄漏与汽车产生的火花接触引起灾害。

应强调的是,燃气管与其他管线、构筑物的净距均为强制性条文,在设计中应引起重视。

(5) 给水管一般与燃气管放在同一侧道路人行道上。

(6) 污水管从卫生角度考虑,应与给水管分设在道路两侧。

一般, 污水管管径化粪池前的为DN200 ,化粪池后的为DN300 。

(7) 各种管线的埋设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离建筑物的水平排序,由近及远宜为:电力管线或电信管线、燃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②各类管线的垂直排序,埋深由浅入深宜为:电信管线、热力管、小于10 kV 电力电缆、大于10 kV 电力电缆、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8) 管线之间遇到矛盾时,应按下列原则处理:①临时管线避让永久管线;②小管线避让大管线;③压力管线避让重力自流管线;④可弯曲管线避让不可弯曲管线。

(9) 地下管线之间水平与垂直净距见表1 、表2。

表1 各种地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净距(单位:m)附表二:地下管线交叉时最小垂直净距表注:(1)排水管埋深浅于建筑物基础时,其净距不小于2.5米,如埋深深于建筑物基础时,其净距不小于3.0米;(2)并列敷设电力缆互相间间距不小于下列值:10及10千伏以上的电缆与其他任何电压电缆之间一0.25米;10千伏以下的电缆之间一0.1米控制电缆之间一0.05米非同一机构电缆之间>0.5米(3)与现况大树距离应不小于2.0米;(4)表内所列数据,系按照一般所有各种管线统一安排时的位置及其彼此间距,不能作为某一种管线的安排位置,也不能作为具体城市道路断面下安排的管道位置;(5)在各种道路宽度,步道宽度不同的情况下,应根据规划永久断面考虑地下管道的安排,本表不适用作为这种安排的依据。

一般而言,电力、电信、给水、燃气等管线列入压力管道,可自由调整标高,因此压力管道尽量从覆土层的上部走,在管道交叉处标高排布可局部降低或提高,电力、电信等管线可以在标高调整的地方加设手孔井。

如因标高变化而引起管线埋深不足时,可采用加设钢管防护。

雨水和污水管道基本属于重力流管道,有沿排水方向找坡的要求,同时要满足与市政管线接口的标高问题,因此在设计中要优先考虑重力流管道的管位、走向、埋深等要求。

以上这些只是室外管线综合的一般设计原则,在实际工程设计中,要根据市政管线条件、场地标高、道路坡向和宽度、建筑物间距、需要埋设的管线种类、根数、管径的大小、埋深等各方面因素予以综合考虑,尽量沿道路的中心线均匀展开,对称布置管线,合理有效地充分利用有限的地下空间。

室外主要构筑物布置原则1.2.1雨水口小区的雨水口一般设置在交叉路口、路侧边沟以及绿地的低洼地带,道路雨水口的间距通常为25~30 m ,双向坡路面应在道路两侧设置,单向坡路面应在路面低点一侧设置,雨水口的型式和数量,通常应按汇水面积所产生的径流量和雨水口的泄水能力确定。

雨水口的布置要注意道路的找坡方向,应布置在各找坡段的最低处。

雨水口不宜设在建筑物门口、楼梯踏步的正下方等影响使用的地方,建筑总平面图宜示出雨水口的位置。

在实际工程中,由于道路室外工程施工中,土建和水电的施工单位不同,经常会出现雨水口设置位置不当,找坡方向有误,雨水口漏设等现象,特别是由于景观工程一般都滞后设计,绿地的低洼地带雨水口经常漏设或者设置的位置不合理,造成积水。

这就要求水电设计要与建筑总平面设计、室外景观设计及施工单位加强配合,及时沟通协调,更改图纸,才能有效防止此类问题的出现。

1.2.2化粪池小区化粪池一般应设于室外,不应设于室内。

多设于建筑物背向大街一侧靠近卫生间的地方,并应尽量隐蔽,不宜设于人经常活动之处。

化粪池外壁距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 m ,并不得影响建筑物的基础。

池外壁距室外给水构筑物外壁不小于30 m ,距用地红线不小于1 m。

化粪池宜设置在接户管的下游端、便于机动车清掏的位置。

化粪池应根据每日排水量、地形、交通、污泥清掏和市政排水的接管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分散或集中设置。

当受条件限制化粪池设置于建筑物内时,必须采取通气、防臭、防爆等措施。

建筑总图应表示出化粪池的位置,结构专业应校核该位置的地基承载力是否满足化粪池的荷载要求,如不满足,应采取加固措施或改变设置地点。

2 室外管线综合设计常见问题电力管线的管位问题小区管线综合设计中最容易引起疏忽的是电力管线的管位问题,小区内的高压电缆一般为2~3 根Φ100~150的钢管,而从变配电室出来的管线就更多了,经常是十几二十根Φ100的管分2~3 层并排出线,所占用的地下空间既宽又深,所以变配电室的设置位置要考虑有足够的空间来敷设进出管线,一般要设于小区比较空旷、周边管线比较少的地方,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分开、均匀设置,以减少出线电缆的根数。

所考虑的管位间距要留足,特别是电力管线的电缆井都很大,电缆井尺寸最小的也为2740 mm ×1940 mm ,如果还按通常管中间距1 m 设计,电缆井根本无法安装,所以设计时要让电气专业的设计人员先提出管线的走向,所需的管线大小、数量予以综合考虑,留出相应的管位,如果暂时没有相关资料,应尽量把电力管线的位置安排在最边上,周围留有扩展的余地,才不会碰到现场安装不下,又没有管位可调的尴尬。

地下室顶板的管线敷设及覆土深度的问题现在很多居住小区经常建有大型地下室,如果上部管线的连接管敷设在地下室内,会影响地下室净高,特别是人防地下室要求与人防无关的管线不能穿越,造成很多管线要走在地下室顶板上,这就牵涉到地下室顶板覆土深度的问题。

雨水管通常敷设在车行道下,而且管径较大,埋设深度要1 m 以上才能满足要求,再加上排水坡度,埋设深度就更深了,这就造成地下室顶板的荷载很大。

所以重力流管线尽量不要放在地下室范围内,如果实在无法避免,解决这个问题有两种方式: ①结构板及重力流管线均跟随建筑找坡方向找坡,一般情况下,建筑路面的坡度会大于管线的坡度,这样整个室外覆土深度按照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要求即可; ②尽量不设雨水管道,改用雨水沟排水,这样地下室顶板的覆土深度就可以根据排水管的埋设深度来确定,即~1.2 m ,该深度可满足表2中其他管线的埋深要求;如无重力流管线,地下室顶板的覆土深度一般就可定为0.7 m.这里所指的覆土深度均为管顶外壁至地面的高度,工程中所说的覆土深度还要加上管线的管径及建筑面层。

需要提醒的是雨水沟的尺寸(包括建筑物四周的明沟或暗沟) ,应由给排水专业计算确定,以避免下雨时排水不及。

雨水沟盖板的几种常见做法有:盖板上设圆孔排水;盖板间设条形缝排水;用格栅盖板,上面敷设鹅卵石间接排水等,这些盖板的开孔尺寸需经过计算确定。

地下室顶板覆土层的排水问题由于覆土层的渗透作用,下雨时有一部分雨水会渗透在覆土层里,这部分水如果滞留在覆土层内,一方面会增加荷重,另一方面会造成植物烂根死亡。

如果地下室上面的建筑是平行布置,两边无遮挡,可以利用地下室顶板找坡,让这部分积水自流到地下室外的土壤内;如果地下室上面的建筑是围合布置,那这部分积水就无法自行排出,解决的方法是在地下室顶板上设置柔性透水管,以排除渗透在覆土里的水。

具体做法是根据地下室顶板建筑找坡方向,在其低点设置柔性透水管,再排至地下室外的雨水管网;如果地下室顶板范围较大,建筑找坡困难时,建议由结构专业配合,地下室顶板设计结构找坡。

3 各专业间所需互提资料的内容及注意事项建筑专业(1) 提资内容。

建筑总平面图,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建筑用地面积、占地面积、绿地率;住宅总户数,商业、办公面积,最高建筑总高度,最大建筑总体积(多层建筑) ;地下室范围线及结构顶板标高,总平竖向标高,小区道路剖面及找坡方向,周边的市政道路等。

(2) 注意事项。

地下室外墙、建筑外墙应退红线至少4 m ,建筑总平面中外墙退红线的距离除满足其他要求外还应充分考虑室外管线和设施布置所需的最小空间;室外化粪池与用地红线的距离不小于1 m。

地下室覆土至少0. 8 m(无重力管) 或1~1. 5 m(有重力管) 。

主要的构筑物雨水口、化粪池(14 m ×4 m) 在建筑总平面图中应表示出来。

建筑、水、结构专业应互相配合对地下室顶板上方(室外部分) 场地雨水及渗水进行设计,地下室范围内屋面雨水宜采用雨水明沟或暗沟排水。

结构专业结构专业除上面所提的配合内容外,主要是对室外构筑物的地基承载力进行核算,如不满足,应有加固措施,特别是软性地基更要加以处理,以免管道不均匀沉降引起爆管。

电气专业电气专业应提出各种电气管线的走向,所需的管线大小、数量以供管线综合设计,还需提出用电量,有线电视、电话的容量。

景观专业小区室外管线及检查井等的布置与景观设计密切相关,建议施工图设计应在与景观设计配合好后进行,特别是检查井、阀门井、雨水口等的位置及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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